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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略解   (魏)曹操   〈序〉   操闻上古有弧矢之利,《论语》曰:「足食,足兵。」《尚书》:「八政曰师。」《易》曰:「师贞,丈人吉。」《诗》曰:「王赫斯怒,爰征其旅。」黄帝、汤、武咸用干戚以济世也。《司马法》曰:「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恃武者灭,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圣人之用兵,戢而时动,不得已而用之。吾观兵书战策多矣,孙武所著深矣。孙子者,齐人也,名武;为吴王阖闾作兵法一十三篇;试之妇人,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后百余岁有孙膑,是武之后也。审计重举,明画深图,不可相诬,而但世人未之深亮训说,况文烦富行于世者,失其旨要,故撰为《略解》焉。   〈计篇〉   〔曹操曰:计者,选将、量敌、度地、料卒,计于庙堂也。〕   孙子曰:   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曹操曰:谓下五事七计,求彼我之情也。〕   一曰道,   〔曹操曰:谓导之以教令。〕   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者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   生,民弗诡也。   〔曹操曰:危者,危疑也。〕   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顺逆,兵胜也。   〔曹操曰:顺天行诛,因阴阳四时之制。故《司马法》曰:『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吾民   也。』〕   地者:高下、广狭、远近、险易、死生也。   〔曹操曰:言以九地形势不同,因时制利也。论在〈九地〉篇中。〕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曹操曰:将宜五德备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曹操曰:曲制者,部曲、旗帜、金鼓之制也。官者,五官之分也。道者,粮路也。主用   者,主军费用也。〕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故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曹操曰:同闻五者,将知其变极,则胜也。索其情者,胜负之情。〕   曰:主孰贤?将孰能?   〔曹操曰:道德、智能。〕   天地孰得?   〔曹操曰:天时、地利。〕   法令孰行?   〔曹操曰:设而不犯,犯而必诛。〕   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曹操曰:以七事计之,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曹操曰:不能定计,则退去之。〕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   〔曹操曰:常法之外也。〕   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曹操曰:制由权也,权因事制也。〕   兵者,诡道也。   〔曹操曰: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   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   〔曹操曰:欲进而治去道,若韩信之袭安邑,陈舟临晋而渡于夏阳也。〕   故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   〔曹操曰:敌治实,须备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