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国志略 - 第 6 页/共 34 页

景泰元年,王遣使百佳尼入贡;景帝命赍敕并文绮、彩币归赐王及妃。已又遣梁回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通事程鸿言:『船坏,愿以赐币造船』。礼部请移文福建三司,听其自造,不得扰民)。   二年,王遣使察都等入贡,已又遣亚间美等入贡(察都请自备工料造船;礼部言:『宜令候本国进贡通事李敬等回日,附载归国』)。景帝命左给事中乔毅(「殊域周咨」作陈谟)、行人童守弘(童,一作董)谕祭故王思达,封王叔尚金福为王。   三年,金福两遣使入贡,犹称「王叔」;盖命未达也。   四年,王四遣使入贡。未几,王卒;王弟布里与其子志鲁争立,焚烧府库,两伤俱绝,所赐镀金银印亦熔坏。国人推尚泰久主国事。   五年,泰久以国难告,并请铸印颁赐:命所司给之。已又遣使人贡;命赍敕及彩币归赐王弟。   六年,王弟两遣使入贡。命给事中严诚(「殊域周咨」作李秉彝)、行人刘俭充正副使,赍诏敕封王弟尚泰久为王。诏曰:『帝王主宰天下,恒一视而同仁;藩屏表率国中,或同气以相嗣。朕躬膺天命,抚驭诸侯。琉球国王尚金福既薨,其弟尚泰久性资英厚,国众归心;兹特遣使赍敕封为琉球国中山王,凡彼国中远近臣庶,宜悉心辅翼,罔或乖违:长坚忠顺之心,永享太平之福。故兹诏示,咸使闻知』。又敕王曰:『尔自先世恪守藩维,传及尔兄,益隆继述;敬天事上,久而愈虔。属兹薨逝,轸于朕怀!尔乃王弟,宜绍国封。恃遣使赍诏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赐尔及妃冠服、彩币等物。尔尚砥砺臣节,怀抚国人!钦哉』。   七年,遣使入贡,犹称「王弟」。及册封后,遣使入谢,又别遣使入贡。   天顺二年,王三遣使入贡。   三年,王遣使李敬贡马及金银器皿(疏言:『本国王府失火,延烧仓库铜钱;请照永乐、宣德间例,所带货物以铜钱给赐』。礼部以铜钱系中国所用,难以准给;宜将估计钞贯,照旧六分京库折支生绢,其四分移文福建布政司收贮纻丝、纱罗、绢布等物,依时值关给。从之)。已又遣使亚罗佳其等入贡;宴赉如例。   四年,王遣使入贡。   五年,王遣使王察等贡马及方物。   六年,王遣使程鹏等贡方物;宴赉如例。已又遣使入贡,以泰久讣告。英宗命吏科右给事中潘荣、行人司行人蔡哲充正副使,往祭故王泰久,赍诏封世子尚德为王。诏曰:『朕绍帝王之统,缵祖宗之绪,主宰天下,一视同仁;抚驭华夷,靡间遐迩。惟尔琉球国僻居海岛,密迩闽中;慕义来庭,受封传业:盖有年矣。故国王尚泰久克笃勤诚,敬天事大;甫余六载,倏尔告终!先业攸存,可无承继!其世子尚德性资仁厚,国众归心;今特遣正使吏科右给事中潘荣、副使行人司行人蔡哲赍诏往封为琉球国中山王,仍赐以皮弁冠服等件。凡国中官僚、士庶,宜同心辅翼,作我外藩。呜呼!循理谨度,永坚率俾之忠;亲族睦邻,丕冒咸宁之化。故兹诏示,咸使闻知』。   七年,王遣使崇嘉山等入贡;宴赉如例。   成化二年,王遣使程鹏等贡马及方物;赐宴及衣币。   三年,王遣长史蔡璟入贡;赐币。   四年,王遣使程鹏、已又遣使读诗贡马及方物;俱赐衣币。   五年,王遣长史蔡璟入贡,已又遣使查农是等入贡;宴赉如例。王卒,世于幼,国人废之,共立御锁侧尚圆为王(广东市舶司奏:『九星洋有遭风番舶,审知是琉球贡船,欲贸货往闽,造船回国』。部覆令广东巡抚严加译审:果无虞诈,方许贸易;仍谕今后进贡,务由福建故道。并敕地方官禁约下人:不得因而侵损,失向化之心)。   六年,王遣使程鹏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福建按察司奏:『琉球贡使程鹏至福州,与委官指挥刘玉私通货贿;俱应究治』。诏逮治玉而宥鹏)。   七年,尚圆遣使蔡璟等入贡,以父尚德薨来告,请封。宪宗命户部都给事中邱弘、行人司行人韩文充正副使,赍仪物行庆吊礼,封世子尚圆为王。弘至山东病卒,改命兵科给事中管(一作官)荣偕文往(贡使蔡璟以织金蟒罗制衣,为锦衣卫校尉所诇,刑部鞫之;璟固称是国王受赐于先朝者。稽旧籍,无有没入内库;仍敕谕王知之)。   八年,王遣长史梁应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福建三司官奏:『琉球国先因进贡,潜居内地,遂成家业;应遣还』。礼部议:其人若承户部勘合许入籍者,留;余如请)。   九年,王遣王舅武实入贡谢恩(奏称:『王常遣人往满剌加国收买贡物,遭风飘至广东;有司转送福建,愿自备工料修船同回』。许之)。   十年,王遣使沈满志等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仍以钞、绢酬其自贡物值;满志等乞如旧制折给铜钱,不许)。   十一年,王遣使程鹏入贡(附奏:『乞如常例,岁一朝贡』。礼部覆称:『去年福建守臣言:『琉球使臣登岸焚劫,访察不获;宜令鹏等赍敕省谕,并定贡期』。宪宗敕王曰:『王使朝贡,已如例赏赐遣还。近福建镇守官奏:通事蔡璋等还次福州,杀人劫财,非法殊甚!今因使臣还,特降敕省谕。敕至,王宜问璋等故纵其下之罪,追究恶徒,依法惩治。自后定例:二年一贡,其许百人,多不过加五人。除正贡外,不得私附货物并途次骚扰,有累国王忠顺之意。其省之』)。   十二年,王遣使梁应等入谢。会宪宗立皇太子,应因奏乞如朝鲜、安南例,赐诏赍回。礼部以海外国,例不颁诏。宪宗特命降敕,并以锦币归赐其王及妃。是年,王卒。   十三年,王遣使李荣奉表谢恩。已又遣使程鹏贡马及方物,复请岁一遣使朝贡;不许。   十四年,世子尚真遣长史梁应等请袭封。命兵科给事中董旻、行人司右司副张祥充正副使,赍诏封世子尚真为王;赐皮弁冠服、金镶犀带,并以绿币赐王及妃。应等具奏乞仍一年一贡;不许。   十五年,王遣使李荣朝贡、迎封册;赐宴及衣币。   十六年,王遣使马怡世入谢(附奏:『臣伏读祖训条章,许臣国不时朝贡。故自臣祖、父以来,皆一年一贡。迩年旧抚福建大臣以臣国使有违法规利者,令臣二年一贡:此诚臣之罪也。然臣祖宗所以殷勤效贡者,实欲依中华眷顾之恩,杜他国窥伺之患。乞如旧制』!宪宗不许;敕王曰:『曩因尔国使臣入贡,往往假馈送为名,污我中国臣工;其实以为己利。又不能箝束傔从,以致杀人纵火、强劫民财。又私造违禁衣服,俱有显迹。故定为二年一贡之例。朝廷富有万方,岂为尔一小国而裁省冗费哉!此例既定,难再纷更。特兹省谕,王其审之』)。   十八年,王遣使贡马及方物,乞以陪臣子蔡宾五人于南京国子监读书;令有司岁给衣服、廪馔如例(王又以不时进贡为请;疏言「以小事大,如子事父」。礼部言:『其意实假进贡,以规市贩之利;宜勿听』!仍敕王曰:『朝廷定尔国二年一贡,已具前敕。臣之事君,遵君之敕可也。屡违敕奏优,可乎?所以固拒者,非为惜费;盖二年一贡,正合中制。朕恤小之意,实在此。王其钦遵,毋事纷更』!礼部又言:『琉球国进贡,旧例到京少则四、五十人,多则六、七十人,俱给赏有差。迩因各国进贡率多奸弊,每国只许五七人,不过十五人到京;余俱留边以俟。今福建以例止容正议大夫梁应等十五人赴京,既已给赏;余六、七十人俱留,布政司宜发官帑以次均给:庶不减削太甚,失柔远之意』。从之)。   二十年,王遣使程鹏贡马及方物(奏:永乐间所赐船破坏,止存其三;乞自备工料,于福建补造。部议许造其一)。   二十二年,王遣使蔡曦贡马及方物(王咨部,请遣官生蔡宾等五人归国省亲。帝曰:『昔阳城在太学,诸生三年不归省者,斥之。矧远人,岂可长留不遣!其即放归,以遂定省之私』)。   二十三年,王遣使马审礼等贡方物谢恩。孝宗赐冠带、衣币,仍命领诏赐王及妃锦币。   弘治元年,王遣使皮扬那等入贡(时从浙江入贡,帝命却之;以贡道当由福建,且贡非其时。礼部言:『远人之情可念;减赏从人,稍示裁抑』。从之。时蔡宾亦随贡使至,言『成化中读书南京国子监,今吏部侍郎刘宣时为祭酒,特加抚恤;乞容执贽于宣所致谢』。许之)。   三年,王遣使马仁等进香,别遣王舅麻勃都入贡(奏称:『本国来贡人员,近只许二十五人赴京;物多人少,恐致疏失』。又谓:『贡船抵岸,所在有司只给口粮百五十名,其余多未得给』。命来京人员许增五人,增口粮二十名)。   五年、七年,王皆遣正议大夫梁德入贡;赐王锦缎,宴赉如例。   九年、十三年,王皆遣正议大夫郑玖入贡;赐王锦缎,宴赉如例。   十五年,王遣使入贡。   十六年,命广东守臣送所获国王遣使往满剌加国收买贡物、遇风舟覆、漂至海南登岸之吴诗等百五十二人于福建守臣处给粮养赡,候本国贡使归之。   十七年,王遣使补贡(王具言:『前使遭风未回,致失二年一贡之期』。至是补贡,纳之)。武宗登极,命行人左辅颁诏至国。   正德二年,王遣王舅亚嘉尼施等贡马及方物(奏乞每岁一贡;礼部议:『彼因入贡违期,故为此奏以饰非;宜勿听』!武宗特许之。长史蔡宾奏乞自备工料修造贡船二只;部议:『验实量修,不必改造』。宾复奏;武宗曰:『宾,善人也。令二船拆卸补造,第勿过式』)。   四年,王遣正议大夫程琏入贡。   五年,王请遣官生蔡进等五人入国子监读书。许送南监,给衣、廪如例。   六年,王遣正议大夫梁能;七年,遣正议大夫梁宽等入贡。宴赉如例。   十年,王遣长史陈义;十一年,遣正议大夫梁龙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   十二年,王遣正议大夫陈义入贡。   十三年,王遣长史蔡迁;十五年,遣长史金良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   嘉靖元年,王遣王舅达鲁加尼进香、贡方物庆贺;诏赐王及妃锦币,敕王仍遵先朝旧例:二年一朝贡,每年不得过百五十人。仍命福建巡抚、御史查勘验放。   三年,王遣长史金良等二十人入贡(良言:『先有正议大夫郑绳领谢恩方物,风漂未至;表文在此,请得先进』。许之。明年,绳至,言方物以舟败;至是,复进。福建守臣以闻。世宗命就彼中宴赉,遣还方物,令所司辅运;仍令绳赍敕转敕日本国王,令捕系倡乱者以献)。   五年,官生蔡廷美等请就国子监读书;令礼部给衣、廪如例。是年,王卒。   七年,第五子尚清(「汪志」作天缵王卜称第五子;「徐录」云:尚真第五子)遣正议大夫郑绳等入贡请封;绳等回至海中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