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史记 - 第 31 页/共 156 页

○三年,春,京都疾疫。一吉 <弘弼>谋叛,事发逃入海岛,捕之不获。秋七月,<唐><武宗> :归国<新罗>官,前入<新罗>,宣慰副使(+前),充< 州>都督府司马赐绯鱼袋<金云卿>,可<淄州>长史,仍为使,册王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大尉{太尉}使持节大都督< 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充宁海诸军使上柱国<新罗>王,妻<朴>氏为王妃。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四年 ○四年,春三月,纳倂 {伊 }<魏昕>之女为妃。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侍中<义琮>病免,伊 <良顺>为侍中。秋七月,五虎入神宫园。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甲寅朔,日有食之。大白{太白}犯鎭星。三月,京都雨雹。侍中<良顺>退,大阿 <金茹>为侍中。秋八月,置<穴口鎭>,以阿 <启弘>为鎭头。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欲娶<淸海鎭>大使<弓福>女为次妃。朝臣谏曰:"夫妇之道,人之大伦也。故<夏>以<涂山>兴,<殷>以< >氏昌,<周>以<褒 >灭,<晋>以<骊姬>乱。则国之存亡,于是乎在,其可不愼乎?今,<弓福>,海岛人也,其女岂可以配王室乎?"王从之。冬十一月,雷。无雪。十二月朔,三日 出。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八年 ○八年,春,<淸海><弓福>怨王不纳女,据鎭叛。朝廷将讨之,则恐有不测之患,将置之,则罪不可赦,忧虑不知所图。<武州>人<阎长>者,以勇壮闻于时。来告曰:"朝廷幸听臣,臣不烦一卒,持空拳,以斩<弓福>以献。"王从之。<阎长>佯叛国,投<淸海>。<弓福>爱壮士,无所猜疑,引为上客,与之飮极欢。及其醉,夺<弓福>剑斩讫,召其众说之,伏不敢动。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重修<平议><临海>二殿。夏五{四}月,伊 <良顺>波珍 <兴宗>等叛,伏诛。 秋八月,封王子为王太子。侍中<金茹>卒,伊 <魏昕>为侍中。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零年 ○十年,春夏旱。侍中<魏昕>退,波珍 <金启明>为侍中。冬十月,天有声如雷。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上大等<礼征>卒,伊 <义正>为上大等。秋九月,伊 <金式{金贰}><大昕>等叛,伏诛,大阿 <昕 >缘坐罪。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土星入月,京都雨土,大风拔木。赦狱囚诛{殊}死已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罢<淸海鎭>,徙其人于<碧骨郡>。夏四月,陨霜。入<唐>使阿 <元弘>,赍佛经幷佛牙来,王出郊迎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二月,波珍 <眞亮>为<熊川{熊州}>都督。调府火。秋七月,重修<鸣鹤楼>。冬十一月,王太子卒。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五年 ○十五年,夏六月,大水。秋八月,西南州郡,蝗。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二}月,发使抚问西南百姓,冬十二月,<珍阁省>灾。土星入月。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九年 ○十九年,秋九月,王不豫,降遗诏曰:"寡人以 末之资,处崇高之位,上恐获罪于天鉴,下虑失望于人心,夙夜兢兢,若涉渊氷,赖三事大夫,百 卿士,左右挟维,不坠重器。今者,忽染疾疹,至于旬日, 惚之际,恐先朝露。惟祖宗之大业,不可以无主;军国之万机,不可以暂废。顾惟舒弗邯<谊靖>,先皇之令孙,寡人之叔父。孝友明敏宽厚仁慈,久处古衡{台衡},挟赞王政,上可以祗奉宗庙,下可以抚育苍生。爰释重负,委之贤德,付托{托}得人,夫复何恨! 生死始终,物之大期;寿夭修短,命之常分。逝者可以达理,存者不必过哀。伊尔多士,竭力尽忠,送往事居,罔或违礼。布告国内,明知朕怀。"越七日,王薨。谥曰<文圣>,葬于<孔雀{孔雀趾}>。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元年 ○<宪安王>立。讳<谊靖>[一云<佑靖>。],<神武王>之异母弟也。母<照明>夫人,<宣康王>之女。以<文圣>顾命卽位,大赦,拜伊 <金安>为上大等。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亲祀神宫。夏四月,降霜。自五月至秋七月,不雨。<唐城郡>南河岸,有大鱼出,长四十步,高六丈{尺}。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零三年 ○三年,春, 贵人饥,王遣使赈救。夏四月,敎修完 防劝农。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零四年 ○四年,秋九月,王会群臣于<临海殿>,王族<膺廉>年十五岁,预坐焉。王欲观其志,忽问曰:"汝游学有日矣,得无见善人者乎?"答曰:"臣尝见三人,窃以为有善行也。"王曰:"何如?"曰:"一高门子弟,其与人也,不自先而处于下;一家富于财,可以侈衣服,而常以麻纻自喜;一有势荣,而未尝以其势加人,臣所见如此。"王闻之默然,与王后耳语曰:"朕阅人多矣,无如<膺廉>者。"意以女妻之,顾谓<膺廉>曰:"愿郞自爱。朕有息女,使之荐枕。"更置酒同飮,从容言曰:"吾有二女,兄今年二十岁,弟十九岁,惟郞所娶!"<膺廉>辞不获,起拜谢,便归家告父母。父母言:"闻王二女容色,兄不如弟,若不得已,宜娶其弟。"然尙疑未决,乃问<兴轮寺>僧。僧曰:"娶兄则有三益,弟则反是,有三损。"<膺廉>乃奏:"臣不敢自决,惟王命是从。"于是,王长女出降焉。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宪安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王寝疾弥留,谓左右曰:"寡人不幸,无男子有女。吾邦故事,虽有<善德><眞德>二女主,然近于牝 之晨,不可法也。甥<膺廉>,年虽幼少,有老成之德。卿等,立而事之,必不坠祖宗之令緖,则寡人死,且不朽矣。"是月二十九日,薨。谥曰<宪安>,葬于<孔雀趾>。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元年 ○<景文王>立。讳<膺廉>[膺一作疑{凝}。],<僖康王>&子{之孙}<启明>阿 之子也。母曰<光和>[一云<光义>。]夫人,妃<金>氏<宁花>夫人。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一年 ○元年,三月,王御<武平门>,大赦。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伊 <金正>为上大等,阿 <魏 >为侍中。二月,王亲祀<神宫>。秋七月,遣使如<唐>贡方物。八月,入<唐>使阿 <富良>等一行人,溺没。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三年 ○三年,春二月,王幸国学,令博士已下,讲论经义,赐物有差。冬十月,桃李华。十一月,无雪。纳<宁花>夫人弟为次妃。异曰{日},王问<与轮寺{兴轮寺}>僧曰:"师前所谓三益者何也?"对曰:"当时,王及王妃喜其如意,宠爱浸深,一也。因此,得继太位{大位},二也。卒,得娶向所求季女,三也。"王大笑。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景文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王幸<感恩寺>望海。夏四月,<日本国>使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