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史记 - 第 125 页/共 156 页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六
○小杞{小祀}:<霜岳>[<高城郡>],<雪岳>[< 城郡>],<花岳>[<斤平郡>],<钳岳>[<七重城>],<负儿岳>[<北汉山州>],<月奈岳>[<月奈郡>],<武珍岳>[<武珍州>],<西多山>[<伯海郡><难知可县>],<月兄山>[<奈吐郡><沙热伊县{沙勋伊岛}>],<道西城>[<万弩郡>],<冬老岳>[<进礼郡><丹川县>],<竹旨>[<及伐山郡>],<熊只>[<屈自郡><熊只县>],<岳发>[一云<发岳>,<于珍也郡>],<于火>[<生西良郡><于大县{于火县}>],<三岐>[<大城郡>],<卉黄>[<牟梁>],<高墟>[<沙梁>],<嘉阿岳>[<三年山郡>],<波只谷原岳>[<阿支县>],<非药岳>[<退火郡>],
<加林城>[<加林县>,一本有<灵 山><虞风山>,无<加林城>。],<加良岳>[<菁州>],<西述>[<牟梁>]。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七
○四城门祭:一<大井门>,二<吐山良门>,三<习比门>,四<王后梯门>。部庭祭:梁部。四川上祭:一<犬首>,二<文热林>,三<靑渊>,四<朴树>。<文热林>行,日月祭;<灵庙寺>南,行五星祭;<惠树>,行祈雨祭。四大道祭:东<古里>,南< 幷树>,西<渚树>,北<活倂岐>。压丘祭, 气祭。上件,或因别制,或因水旱,而行之者也。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八
○<高句丽><百济>祀礼不明,但考古记及<中国>史书所载者,以记云尔。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九
○『后汉书』云:"<高句丽>,好祠鬼神社稷<灵星>。以十月祭天大会,名曰东盟。其国东有大穴,号 神{隧神},亦以十月迎而祭之。"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零
○『北史』云:"<高句丽>常以十月祭天,多淫祠。有神庙二所:一曰夫余神,刻木作妇人像;二曰高登神,云是始祖夫余神之子。并置官司,遣人守护,盖<河伯>女<朱蒙>云。"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一
○『梁书』云:"<高句丽>,于所居之左,立大屋,祭鬼神,冬{又}祠<零星>社稷。"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二
○『唐书』云:"<高句丽>俗多淫祠,祀<灵星>及日<箕子可汗>等神。国左有大穴,曰神隧,每十月,王皆自祭。"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三
○古记云:"<东明王>十四年,秋八月,王母<柳花>薨于<东扶余>,其王<金蛙>以大后{太后}礼葬之,遂立神庙。<大祖{太祖}王>六十九年,冬十月,幸<扶余>,祀大后{太后}庙;<新大王>四{三}年,秋九月,如<卒本>,祀始祖庙;<故国川王>元年,秋九月,<东川王>二年,春二月,<中川王>十三年,秋九月,<故国原王>二年,春二月,<安臧王>三年,夏四月,<平原王>二年,春二月,<建武王>二年,夏四月, 如上行。<故国壤王>九年,春三月,立国社。"又云:"<高句丽>,常以三月三日,会猎<乐浪>之丘,获猪鹿,祭天及山川。"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四
○『册府元龟』云:"<百济>每以四仲之月,王祭天及五帝之神,立其始祖<仇台>庙于国城,岁四祠之。"[按『海东古记』或云始祖<东明>,或云始祖<优台>。『北史』及『隋书』皆云:"<东明>之后,有<仇台>,立国于<带方>,此云始祖<仇台>。然<东明>为始祖,事迹明白,其余不可信也。]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五
○古记云:"<温祚王>二十年,春二月,设坛祠天地。三十八年,冬十月,<多娄王>二年,春二月,<古 王>五年,春正月,十年,春正月,十四年,春正月,<近肖古王>二年,春正月,<阿莘王>二年,春正月,< 支王>二年,春正月,<牟大王>十一年,冬十月, 如上行。<多娄王>二年,春正月,谒始祖<东明>庙。<责稽王>二年,春正月,<汾西王>二年,春正月,<契王>二年,夏四月,<阿莘王>二年,春正月,< 支王>二年,春正月, 如上行。"
三二卷志一乐零零
乐。
三二卷志一乐零一
○<新罗>乐:三竹三弦拍板大鼓歌舞。舞:二人,放角 头紫大袖公 红 镀金 腰带乌皮靴。三弦:一玄琴,二加耶琴,三琵琶。三竹:一大 ,二中 ,三小 。
三二卷志一乐零二
○玄琴,众{象}<中国>乐部琴,而为之。按『琴操』曰:"<伏牺>作琴,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眞也。"又曰:"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广六寸,象六合。文上曰池[池者水也,言其平。];下曰滨[滨者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象五行。大贤{弦}为君,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又『风俗通』曰:"琴长四尺五寸者,法四时五行,七弦,法七星。"
三二卷志一乐零三
○玄琴之作也,<新罗>古记云:"初,晋人以七弦琴,送<高句丽>。<丽>人虽知其为乐器,而不知其声音及鼓之之法,购国人能识其音而鼓之者,厚赏。时,第二相<王山岳>,存其本样,颇改易其法制而造之,兼制一百余曲,以奏之。于时,玄鹤来舞,遂名玄鹤琴,后但云玄琴。"
三二卷志一乐零四
○<罗>人沙 < 永>子<玉宝高>,入<地理山><云上院>,学琴五十年,自制新调三十曲,传之<续命得>,<得>传之<贵金>先生。先生亦入<地理山>,不出。<罗>王恐琴道断絶,谓伊 <允兴>,方便传得其音,遂委<南原>公事。<允兴>到官,简聪明少年二人,曰<安长><淸长>,使诣山中传学。先生敎之,而其隐微不以传。<允兴>与妇偕进曰:"吾王遣我<南原>者,无他,欲传先生之技,于今三年矣,先生有所秘而不传,吾无以复命。"
<允兴>捧酒,其妇执盏膝行,致礼尽诚。然后,传其所秘飘风等三曲。<安长>传其子<克相><克宗>,<克宗>制七曲,<克宗>之后,以琴自业者,非一二,所制音曲有二调,一平调,二羽调,共一百八十七曲。其余声遗曲流传,可记者无几,余悉散逸,不得具载。
三二卷志一乐零五
○<玉宝高>所制三十曲:上院曲一,中院曲一,下院曲一,南海曲二,倚 曲一,老人曲七,竹庵曲二,玄合曲一,春朝曲一,秋夕曲一,吾沙息曲一,鸳鸯曲一,远岵曲六,比目曲一,入实相曲一,幽谷淸声曲一,降天声曲一。<克宗>所制七曲,今亡。
三二卷志一乐零六
○加耶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风俗通』曰:"筝,秦声也。"『释名』曰:"筝施弦高,筝筝然,<幷><梁>二州,筝形如瑟。"<傅玄>曰:"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斯乃仁智之器。"<阮瑀>曰:"筝长六尺,以应律数;弦有十二,象四时;柱高三寸,象三才。"加耶琴,虽与筝制度小异,而大槪似之。
三二卷志一乐零七
○<罗>古记云:"<加耶国><嘉实王>,见<唐>之乐器,而造之。王以谓诸国方言各异声音,岂可一哉,乃命乐师<省热县>人<于勒>,造十二曲。后,<于勒>以其国将乱,携乐器,投<新罗><眞兴王>。王受之,安置<国原>,乃遣大奈麻<注知><阶古>大舍<万德>,传其业。三人旣传十一{二}曲,相谓曰:'此繁且淫,不可以为雅正。'遂约为五曲。<于勒>始闻焉而怒,及听其五种之音,流泪叹曰:'乐而不流,哀而不悲,可谓正也,尔其奏之王前。'王闻之大悦。
谏臣献议:<加耶>亡国之音,不足取也。王曰:'<加耶>王,淫乱自灭,乐何罪乎。盖圣人制乐,缘人情以为 节,国之理乱,不由音调。'遂行之,以为大乐。"加耶琴有二调,一河临调,二嫩竹调,共一百八十五曲。
三二卷志一乐零八
○<于勒>所制十二曲:一曰下加罗都,二曰上加罗都,三曰宝伎,四曰达己,五曰思勿,六曰勿慧,七曰下奇物,八曰师子伎,九曰居烈,十曰沙八兮,十一曰尔赦,十二曰上奇物。<泥文{尼文}>所制三曲:一曰乌,二曰鼠,三曰 。[赦字未详。]
三二卷志一乐零九
○琵琶,『风俗通』曰:"近代乐家所作,不知所起。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四弦,象四时也。"『释名』曰:"琵琶,本胡中马上所鼓,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因以为名。"乡琵琶,与<唐>制度,大同而少异,亦始于<新罗>,但不知何人所造。其音有三调:一宫调,二七贤调,三凤皇调,共二百一十二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零
○三竹,亦模仿<唐>笛,而为之者也。『风俗通』曰:"笛,<汉><武帝>时,<丘仲>所作也。"又按:<宋玉>有『笛赋』,<玉>在<汉>前,恐此说非也。<马融>云:"近代双笛,从<羌>起。又笛,涤也,所以涤邪秽,而纳之于雅正也。长一尺,四十七孔。"乡三竹,此亦起于<新罗>,不知何人所作。古记云:"<神女王{神文王}>时,东海中忽有一小山,形如龟头,其上有一竿竹,昼分为二,夜合为一。王使斫之作笛,名万波息。"虽有此说,怪不可信。三竹笛有七调:一平调,二黄钟调,三二雅调,四越调,五般涉调,六出调,七俊调。大 三百二十四曲,中 二百四十五曲,小 二百九十八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一
○会乐及辛热乐,<儒理王>时作也;突阿乐,<脱解王>时作也;枝儿乐,<婆娑王>时作也;思内[一作诗恼。]乐,<奈解王>时作也; 舞,<奈密王>时作也;忧息乐,<讷祗王>时作也; 乐,<慈悲王>时人<百结>先生作也;竿引,<智大路王>时人<川上><郁皆子>作也;美知乐,<法兴王>时作也;徒领歌,<眞兴王>时作也;捺弦引,<眞平王>时人<淡水>作也;思内奇物乐,<原郞徒>作也;内知,<日上郡>乐也;白实,<坤梁郡{押梁郡}>乐也;德思内,<河西郡>乐也;石南思内道,<同伐郡>乐也;祀中,<北 郡>乐也。此皆乡人喜乐之所由作也,而声器之数歌舞之容,不传于后世。但古记云:"<政明王{神文王}>九年,幸<新村>,设 奏乐。 舞:监六人, 尺二人,舞尺一人。下辛热舞:监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三人。思内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韩岐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上辛热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小京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一人,歌尺三人。美知舞:监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哀庄王>八年,奏乐,始奏思内琴,舞尺四{三}人靑衣,琴尺一人赤衣,歌尺五人彩衣绣扇 金镂带。次奏 {砧}琴(舞),舞尺赤衣,琴尺靑衣。"如此而已,则不可言其详也。<罗>时乐工皆谓之尺。<崔致远>诗,有乡乐杂咏五首,今录于此。
金丸:回身掉臂弄金丸,月转星浮满眼看。纵有宜僚那胜此,定知鲸海息波澜。
月顚:肩高项缩发崔嵬,攘臂群儒鬪酒杯。听得歌声人尽笑,夜头旗帜晓头催。
大面:黄金面色是其人,手抱珠鞭役鬼神。疾步徐 呈雅舞,宛如丹凤舞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