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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盐法颇坏,斤两不足,当依旧法满足。民间食盐,听从商旅两平货卖,官司不得桩配。   一,白着无名钱,宜许赴按察司陈告。   一,凡遇和雇和买夫役,不问多寡,即行遍科,宜严加禁治。   一,亲临官和买和卖藉补,宜行禁断政弊。   一,冗司当罢。 【省部台院外,酌古则无有,准今则繁冗者,皆当削去】   一,冗员当减。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尊无二上,人无二首。故设官分职,省部以降,崇卑虽不同,为长之官止合一员,佐贰僚属视事之繁简则或倍蓰焉。长官一员,则裁决归一而不纷竞;僚佐倍之,则常务烦多足以代劳。即今六部尚书八九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及一二宣慰使七八员,同知、副使各一人,正如人二身八首而一足,贻笑千载。举此一二,他可类推。 【最不适用,虐下生事,虚废俸钱铺马祗待者,宣司、奏差等官,宜十减八九】   一,冗吏当减。   一,冗文当革。冗文不革,则冗吏不能减。何为冗文?无妄受,无越诉,无疏驳不法,无申呈无度,如是则冗文十去其七八。   一,信赏必罚,则功多而过少。今皆不行,公勤者未必赏,污怠者未必罚。按察司并不察举,害民贪污者反为良吏,奉公廉洁者反为庸驽。   一,贿赂公行,则百务紊乱,民寃无诉,宜禁治严切。欲断贿赂,莫若赏廉罪贪。   一,钞法已坏,当行拯救。拯救之法无他,推其致坏之由而改之。   一,仓廪不实,合行核实。   一,取人入仕无法,合行讲究。 【即今冗员既减十之四五,有罪者罢,无罪者听除,亦可经数选而不阙。】   一,江南重地,难得易失,所任非人,合行精选。 【仰按察司体察,罪重者去,轻者降留,无功过者依例,有功过者分别。】   一,滥官虽罢,私赃富厚,宜许诸人陈告,复还本主;彼此俱罪者,入官。   一,诸路库藏仓廒有名无实,当从实点勘。   一,公家与民争利,衙门宜有革罢。   一,钱谷官不宜货卖,宜于随朝服劳人子弟侄选用。   一,不经省部铨注职名,如本路奏差、提领、验数官、知数、河泊官之类,宜尽行罢去。   一,官吏断事无法可守,当议颁降条法,不致罪一而刑异,奸吏因缘,高下其手。   一,诸路户计,东移西窜,南徙北迁,消乏者不减差,兴盛者不增赋。宜委本路公举廉慎官同按察使官一员从宜抄数,仍具戊戌、壬子两次何处附籍,仍具本家见在物力,除为清册,以凭从实定夺差赋。   一,江南平定,通为一家,南民即我民,南兵即我兵也。既有券军,使令北军宜少休息,每岁轮番,一半南戍,一半还家作活,资养军力。   一,不因才能劳效门阀,以钱得官者,宜尽行退罢,即以才能劳效门阀之人代之。   一,宣使、奏差一切使臣,不问土官有无罪犯,下马便行取招,重行打发,轻则土物敛及于民,宜行禁断。差帖上亦不得妄写恶言,徒使朝廷失大体而不威,官吏无耻而苟免。   一,某自起身至据台鼎,专以贿赂左右、迎合上意为务,故能使受赂者投间抵隙,交口荐誉,迎合侦伺,无不如意。自斯人颠覆以来,受惠者一无所得,思慕之心追怀曷已。相继为政者,循覆辙则不可,新易途则招谤,谤言日多,不惟不能施为,虽欲身安其位,庸可得乎?当自侍御仆从,有出身,有赐赉,以代私恩,不使怨怒,不惟立酬劳报功之令典,亦庶几杜绝苞苴贿赂私相恩雠之罪念。   一,江南民心未甚结固,不可屡失。自收附以来,兵官嗜杀,利其反侧叛乱,己得从其掳掠,货财子女则入于军官,壮士巨族则殄歼于锋刃,一县叛则一县荡为灰烬,一州叛则一州莽为丘墟,然则于国何益矣?申院申省,反以为功。朝廷不究诘所以反叛之由,而惯赏其将卒定乱之勇。人情孰不欲安?屋粟火食,夫耕妇织,赋役之外,养老慈幼,乐享太平,此亿兆之一心也。今也弃此遐福,去生就死,甘为肝脑涂地,父母妻子骈首受戮者,是何心哉?是盖牧民者有以激之使然。前省所选人员,例以贿赂得官,屠沽驵侩、市井无赖、羣不逞之徒十居七八。《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使若辈之民,欲民之安则不可得矣。淫夺人妻子,强取人财产田宅、马牛羊畜,听讼之间,恣情枉法,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百计千方,务在得钱。民之寃抑无所控告,司县州府上下一律,哀声怨气郁积而不能发,所以冒死而不顾。国家自平金以来有事于宋,五六十年而后混一,岂不艰哉!良将精卒经营战鬬于数世,一旦以滥官污吏恣其贪残而坏之,惜哉!   一,江南陈米,经岁既久,皆不可食。今已水旱脚力运漕于委曲万余里之外,何不思之甚也。以致沈船破车,夺民时,废民力,死损牛畜,虚损盘费。官吏不能交割,多自经逃窜。所运米石,堆积水边,上雨下湿,腐朽败烂。积今四五年间,问根起发斛数若干,今到某所某仓若干,已十损其七八矣,所存者又皆为粪土。若此缪算,即合停罢。   一,御史台、按察司弹纠贪污,申明寃滞,实省部诸司之药石也。省不知与己为助,反视之如仇雠,百端沮抑。是以近年以来当是任者全身远祸,闭口不言。为书吏、书史者,委靡贪污,与州县吏无异;甚者反与之文过饰非,隐比其罪恶,滋长其贪冒。自今以往,当激励振作;碌碌无称者退罢;少犯赃污,视州县官吏加一等治罪,终身不复叙用。   一,仓场库务诸钱谷官,虽非所以处清流待英才之地,亦无以市井细民赂以货财而可得者。上以财赂卖之,下以货贿得之,上下交征利,又无出身,欲戒人以不盗,何不恕之甚也。即今赃污之弊,莫甚于此。愚谓宜准往代旧例,以待有功之子孙,有月给,有增秩拜官,盗钱得罪之科。如是则国无卖官之羞,人绝侥幸之念,钱谷入官而不入于私家,人矜廉洁而有光于祖考。兹事非难,当革前弊,凡随驾日久,如集赛台等子侄弟兄,户选一名补注;不愿者听责成于汉人,以蒙古人领其事,而不课其殿最。   一,前省官私心本欲贵其子孙,恐人有言,故每职多设冗员,如六部、宣慰司之类是也。或以货赂,或以请托,不论人材,不遵铨调。昨日一布衣,今日受三品命服,日月不深,资品卑下,而遽升二品。宰相者,股肱之寄。往往皆带相衔,遂使侥幸之徒视名器如拾芥,卑小官而耻为,曰:「某人尚得某官,我何为而居下列?」曰:「某人尚拜某爵,我何为而受斯命?」轻易名器,以至于此,当议改格。   一,递送造作,必不能无弊,奸吏因缘害众,合着夫匠十名,乃科百名,以至数多则遍科。今后省部立式符下各土,主者置立簿集,鼠尾人民及工匠花名,遇有递送造作,轮次应当,周而复始。仍令通文墨廉慎官吏封掌。凡有递送前路文字,及宣使、奏差到路,辄不得便集人夫,先差人于前路探伺到来的实月日,然后集众。若恐躭误,既承文字,即于簿集上照勘某人今次该差,计几名,公文先报得知,管得在家听候,续听指挥,某日须要到来应役。如此则公务亦办,不致稽留农工,妄夺民力,盗养奸吏。   一,拘刷牛皮之虐。农人牛死,举家哀号,不经申官,不敢开剥。筋角皮革略有损坏,又复坏钱。或时值暑月,入城遥远,往复之间,肉已腐烂。近日复有滥官下村,亲行拘刷,或翻挑旧事,或每活牛一头,摊钞五百一贯。似此虐政,即合罢去,合用牛皮新纳包银,不劳而足。   一,军人应役还家一往一来之弊。军自分拨以来,纷扰重并,民不胜其困弊,吏横恣其奸欺。何以知之?假如一户军户,某人系某县某村元籍,某年为始签作军户,根脚系隶某官帐下,应役到今不曾改拨,如此则或有军前因事因病身故,或避役在逃,交替不至,或贫难疾病,单丁不能应役,或元籍户头身故,子孙更改官名,及一切事故,管军官照验各人乡贯姓名,移文本管鄂勒官勾追补发,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自一经分拨,别隶他人所管行伍,不相识官吏无籍册可照,一凭本人称呼,中间不无欺诈。不惟如是,或又于某年再经分拨,或又于某年某岁累经分拨,遇有前项事故,展转推求,不见根脚出军,吏人亦非经手旧吏,是以妄行移文勾追。鄂勒吏人照得与元籍姓名点画少差,却行回文审问,一问一答,往复经岁。军前既承回文,不无自疑,遂于他路勾唤。似此纷乱,纯实谨畏者恐遭罪责,或已行亲当又复雇觅,或两处重当,不能辨明,不得交代,以至坏产破家,无处申诉。不畏官法敢为奸欺者,贿赂鄂勒官吏,通同作弊,或在家而云已行应役去讫,或富实而妄言贫难,或身在而言身故,或有余丁而云户绝,或妄以乡贯村庄姓名争差为问,逗遛岁月。似此欺蔽,不止一端。究其受病之源,皆出于分拨奇零,隶属无定。即今南方无事,管军官员数太多,名为万户,军不满千,千户军不满百,降至镇抚百户,有止管二三人者,是所谓十羊九牧者也。照得管军官员亦非皆出于累世将家、勋旧武弁,以一时军功得官,今乃袖手痴坐,无高爵之可邀,无厚禄之可得,无精兵锐卒之可管,意亦颙望国家优恤。莫若检照各官,如根脚尚日浅、年老无子侄可代者,与一优便差除,禄以养廉。军官既减,则散军可并;散军可并,则可复无籍。可并可复,则选择良将善抚驭者于要害重镇屯戍,以之镇守则威重而奸乱不生,缓急有用,则精锐成师而得力。往复交代及一切事故则不能致肥吏而瘠民,欺官而误事。   一,钞虚之由,有自来矣:盗臣私印,添价以买诸物,一也;置立总库、总局,举放出息,轻付于无赖狂贪买官之人,动辄千万锭,二也;钞法无定,钞十四两八钱当金一两,即今官买金,每金一两该钞一百五十贯,自坏其法,三也;贿赂公行,执权者止要良金、美女、俊马、奇珍,百倍其价,物重则钞轻,四也;盗臣得以私印,诸路官库反不支发,民间无以倒换,五也;近年以零钞消磨尽绝,上司并不印发,零钞不行,物价自重,六也。能除六弊,钞法自实。   一,前省官自谓于国尽忠,靳惜财物,不敢妄支虚费,遂于诸投下五户丝银、岁赐暨诸犒赐等物,不肯依时应副,巧计开除,不满合得元数。所与之物,金银匹段,亦皆低歹,不堪使用衣着。今次事发,为人首告,假银足为明验,实失诸王心,怨归于上,何足以为忠。古人亲亲之义,分宝玉于伯叔之国,时庸展亲,恐不当如是。   一,硕布哷齐 【硕存哷齐,原当作昔宝赤。】 每户要讫钞半两或一两二两。   一,烧经排门取讫钞五钱,僧道每路不下五十锭。   一,今次贪人所积赃物不啻数万锭,其实皆出于生民之膏血,惟数宜与民休息,免丝银或三年或二年。统体受痛,不立法,不选人,无赏罚,贪货财土地,取兵取民无制度,御臣下法寛而不礼重,易进易退。百官苟且趋利,无贵贱等级。职员太冗,俸给不足,员冗则论议纷纭而事不集,俸薄则生理不给而生贪污。以今观之,每一司分莫若减员之半而倍其俸。   一,即今铨调之法名存而实亡。近年以来,贿赂公行,所谓绪余土苴,并自废坏。钱多者其职切要,其禄厚,其官高,其日月经久而不迁转。所用之人无行检,无才能,无门阀,无勋劳,无智识,不责王事之办集废堕,而不■〈血阝〉部民之寃苦失职,提刑司恬不弹举。无钱者虽负德行才能、门阀勋旧,或任满而再不选叙,或莅任未半岁一岁,无罪而替罢,亦不录用,惟僻远荒邑职不切要者,或七八年十年无人交代。然则吏部官可不精选公平廉干者,躬亲考校簿书,内外司分计若干,孰贤孰否,孰功孰过,孰年老疲软不胜任,孰年壮精力才干,人人见来历,人人如素知识,某司某分当用几人,文资武资宜几人,某人因某功而升迁,某人因某罪而降黜,使升迁者知非徼幸,废罢者不敢怨言。如此则趋事赴功,得贤日广。   一,府州县司吏所以迁转者,本恐年深作弊。自迁转以来,其弊愈深,其误事愈甚。何以言之?人之所趋,惟名与利。照得府州县司俸薄不足以利家,辛苦年深不得入流品,无利无名,复何顾藉?不贪污,不枉曲,何以度日?兼吏人之职专主簿书案牍之首尾,公勤才干者听从本官及上司呼召指使之不暇,安能经理上项所当知之事哉?是以问东而不知西,问首而不知尾,一听于主案、贴书之所可否。而况贪贿赂,殖货财,奉官民,避强凌弱,庇富虐贫,非主案、贴书则不能也。以此论之,反不若不迁之为愈也。居父母之邦,粗有田宅产业,赖公门庇荫,足以养廉,人情物理,彼此不能相欺谩,不亲即故,人非豺狼,遇事岂不相悯恤,案牍出于其手,不劳苦而娴熟,知首知尾,其莅于其职,每事不敢苟且,恐后不能离手。岂惟吏人,至于职官,自循末世避贯迁转之法,亦不免此弊。不务择人,止务迁转,甚非良法。使为官为吏者性果廉平,虽居乡党亦廉平;性果贪曲,虽处异乡亦贪曲。避贯如以狼守羊,何往而不残食之也。罢迁转,务择人,使乡里公共推择,俸足以养廉公平,岁久则得入流品,庶几简易而得人,不挠法,不害民,不误事。   一,某前任河东按察副使,在任别无他能,惟不妄拘钱入官;吏人有罪,杖而不罢一事,颇异于同僚。钱至,彼此俱罪者,入官拘收;滥官污吏以形势知术而强取民财,今复入官,是何异于滥官污吏之所为哉?后虽有欲诉者,则曰:「我所以不避官吏之宿怨,含怒控告于上司者,庶几得吾之财耳。今复官为拘管,徒取怨官吏,反贻后患,曷若不申告之为愈也。」吏罪不罢者,县吏革罢而升州府,州府吏革罢而升于省部台院,与其害天下多,曷若害一县之寡。害一县而得罪,犹有巡按官之杖责;害天下之大,孰问而孰责之哉?   一,里正辈不催差抑勒上户。   一,弓手擅拷掠,作威福。   一,政令有一言而事举者,不必费辞费力,当一一举行。一日不能书字一万者,不补贴书。不能装卷试案式者,不补诸吏。不识文字者,不补县令。但犯赃污者,品官落职,永不叙用。不能骑射者,不补县尉。人验岁月,宜有出身。亲亲以惠,与民休息。立法择人。射占纳租。开草地,恩诏罢土功。立法租庸调,阅实户口物力。开荒免五年,减免租税,不任军役。辟举守令,五年一迁。江南立王府,革罢诸省宣尉司等不急诸衙门。推排军力,一百户为十甲,验力均当。买卖土田,当立定制。革罢中原不急诸衙门,如淘金之类金玉人匠。禁断奢侈淫丽,定立等级聘财、丧薨、屋宇、衣服、筵宴程试。僧道儒医及一切入仕官吏抽分羊马,拘刷牛皮筋角,抽分私家竹货之类,皆宜罢去。   ○吏治杂条   一,身正无私,门无杂人。   一,词讼省减。 推择谨朴老吏给印写状,毋受越诉。经司县断而不服者,钓卷详度。县断依法则反坐妄告人,违法则坐官吏。   一,不投下好尚。   一,狱无滞囚。 狱囚起数,置一牌面,日在几案,断讫则勾抹,新添则标录,未断者细标注缘故,日日省问审断此法。   一,六房朱销。 日日省问观监,断决增添,日销日附。   一,钤束吏人,非事故白昼不得出离各房。卯酉历严谨,如私事公务妨夺,明白标附。   一,承受凿发,委审慎公勤者主之,与朱销簿时复相对,以赏罚勤惰。   一,差拨办集,推唱均平。劝率怠惰,务农者务农,杂业者杂业,精勤专一。   一,游手好闲者,邻社举弹。宣限不可不遵,毋迟毋速。迟则违限,太速则二月卖丝五月卖谷矣。   一,盗贼息。无不业之人,无外来浮脚之户,无不识姓名客寄、不成户单丁之人。谨慎勤苦,不幸疾病死亡或凶岁不给者,官为扶持,或律助口粮,或减免差发,毋致无赖。   一,田野辟。开荒者五年勿役,仍减免杂役。   一,复逃亡。到任便取实在并逃讫数目申部。复业者免三年差发;无事产,官给荒闲地土;元抛产业或为他人所有,官为赎付。   一,馆舍修整具备,器皿全,酒食美,肉菜米面精致,铺马肥壮,馆人勤谨,毋揑名项。   一,仓库完固,防慎火烛,巡护严密。   一,桥梁以时修葺,须要五月一日拆,八月一日搭。   一,词状置簿,即日便行,毋落吏手。   一,街衢巷陌洁净无秽。   一,牢禁严固洁净温凉。   一,更漏分明,依时夜巡如法。   一,弓兵有职分,里正人毋得侵占。   一,公门人无故不得下村。   一,风俗淳俭。冠婚丧祭一一从俭,祈祷义社即皆住罢,到任省谕。   一,强宗大姓侵凌细民,体察禁治。   一,减主案、贴书。主案一,贴书二三,余并削去。   一,循分。毋顾忌,毋妄下。当行者即行。部符不便于民者,当折申即申,毋便行下州县。   一,印章朱语正贴。无朱语者不得题判。判署官或有照料不及,虽更题判,若无朱语者,职印不得使印。   一,不倒题日月,不押虚催,无益于事,徒使吏人欺怠。   一,本命刑禁日,当直吏人明书于小银牌面,置在几案,曰今日某事某事。   一,和好邻境。凡有急速使臣或不测事情,差坐马人预相报知。   一,六房吏弊当周知其情,毋为所卖。铺兵有人应役,频勾正身。本是铺兵守把城池,别无巡哨攻战,管军官为本人会手艺,不放交代,甚为良苦。近年以来,军人分拨,奇零辗转别隶部伍,新管官并无簿籍,或有逃亡事故,不知乡贯及户头,官名公文追勾,不无差错,以致吏人受贿作奸,文字来往,逗遛不发。亦有军人小心谨慎,避怕罪累,重并应役。此段前说备细言之,合申省、部、密院详察。   一,问狱以情。棰楚之下,何求不得。弓手及尉司官吏畏避踰限罚责,又本性粗暴残忍,率多执平人,妄恣捶挞苦楚,揑合指示,虚令招认。狱问初情如此,难以推究。今后尉司获贼,毋得监禁稽留,擅自棰楚,便当县令以次公厅羣问得实,止于县司牢禁,申解所属有司。推问之法,止问今次所犯,使首尾情实。若犯人因推问其间情辞别有可疑,说出它事者,亦合鞫问。如无此情节,不得曲加凌虐,转生余事。   一,工本管诸色,当明置簿籍,纪录户丁,标注应役不应役。遇有造作,轮番斟酌勾唤。毋使吏人遍行骚扰,作奸受贿,虚夺工力。   一,户差发夫役不均。在家申逃,每于逃户处敛讫差发,却于见在户科摊。   ○折狱杂条   体认所争者何事(人命、盗、奸、钱债、婚姻、良贱、鬬殴),明察详审元诉人辞理与事情有无相应。如不相应,且放从说过,俾再三复说,或差或否,理短者折之,情隐者钩之,语言便利者勿便以为是,蹇讷者勿便以为非。肤受之诉,世俗所谓情理切害者,勿遽先入于心。察言观色,详情虑事,不出乎理,理明则情不能逃。   引问被论人,明告以被论之事,令一一缕细抵对。时曲直真伪自见,一钩一距必穷尽其情而后已。大抵元告被论辞固无有不差,因所差处互相详察,亦自辨明。   每事皆有根底旁证,来历情由,当从实处一一推究。干证劝和人最为紧切。君子善人畏避官司,中间别无偏向者其辞简直明白。或关亲戚,或图钱物酒食,或挟雠怨,或避形势,或受嘱托;有一于此,不无偏向。辞理逆顺轻重,不可不察,与元告事饰辞增减者有之,与被论人辞理或排或助者有之。听讼者若便止凭干证,不无寃枉;不凭干证,无所依据。凡引干证人,便先穷问与元告被论人有无亲戚故旧钱物交往,因何两家指为干证,则情过半矣。干证情实见,则事可立决。   仲弓问政,子曰:「先有司。」不先有司,则不惟越诉事繁,吏人因缘为奸,抑实有不可隔越而问者。又曰:「无情者不得尽其辞。」若无情之辞便为受理,虽有明断之材,衙门必不能清简。二者当从古人。凡人告状,官人当先熟读,其文有理无理,写状人中间有无润饰,亦可见其过半。当先引原告人当厅口说所告事理,一一与状文相对,同则凭状鞫问,不同则便引写状人与告状人对辞。若有与口辞增减,便决写状人,亦减止无情妄告之一端耳。   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民情与政通,先知时政,然后知民情。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至于后世政治虽不及古,岂无所尚乎?所尚者,民亦尚之。究其源之失,知其流之差,不可诬也。无或偏听于狱之两辞。   五听之法当熟。知言、察情、明理、炼事,四者胸中了然,且无一偏之喜怒,虽百冗坌集于前,皆可谈笑而决,何必疲精劳神,怒骂挥斥,搒掠捶楚,然后为得也。若夫情见势屈而不听命,先之以正言,申之以感悟,无不从者。柔能胜刚,弱能胜强,温言可以化人。理到之辞,不得不诎。听狱之法,静则明,明则百奸不能逃其形。切忌躁急,躁急则己心先乱,譬如挠水摇镜,焉能鉴物哉?细民之所争,若无异事,不过婚姻、良贱、钱债、土田、户口、鬬殴、奸盗而已。此皆县令之职,令贤则必不至于上告至府;至府而又不能决,决不能服人,良可耻也。素餐之诮,孰大于是。   当置状簿辞一册,便给缝印,府官押讫。每日新状,当直司吏随即当厅附籍,便令承发司布散合该人吏,既毕,随手朱书吏人姓名于随状条下。次日便令覆说,无理者便退与原告人,有理者施行。但凡州、县可决者,随即批送;必不可决者,状尾批令自勾。此亦减吏权而除寃滞也。府官五日十日一销照。   十月一日务开,三月一日务停,首尾一百五十日。每月先除讫刑禁假日四日,计二十日;又除讫冬节年节前后各一日,计六日;两月一小尽,除讫三日;立春节,除讫一日;进年节表一日;乙亥日三日;若遇二月清明节,又除讫三日;计三十七日。中间或遇同仕上官下任,吉凶庆吊,迎送上司使客,大约又除讫十余日。总计五十日。余外断决词讼者,止有一百日。或遇两衙门约会相关,或干证不圆,或勘会不至,或吏人事故, 【转按、疾病、上司勾追刷案之类。】 经两吏人手,又虚讫十余日,中间止有八九十日理问辞讼。又以监视造作、劝农、防送递运、府州追勾、按察司差委,得问民讼多不过五六十日。聪明疏通、公勤廉干者能决几事?若赋性愚钝,禀心私徇,反为奸吏愚弄,文字逗遛,倏忽之间,又复务停,所以有十年八九年不决之事。此盖为十月一日兴辞到官者言也。若或正月二月才方告状,务停三限,更甚迫促。推原务停之政本恐妨农,不知正堕奸吏倚法舞文之巧计。以此观之,不若不立务停之限,止取稽迟不公之罪,必不敢至于数年之不决。今后品官得代,计在任月日经手事久不决者降黜责罚。得代之日,按无不决之事者升迁褒美。   不遇无法而乱,不见圣人之治功;不值叔世之苟且而徒法,不知圣人之防患而虑远。姑以田制言之。三代经野有法,不惟务本,地着而民和,至于一切纷乱词讼,皆无自而起。自经野无法,田不隶官,豪强者得以兼并,游手者得自货卖,是以离乡轻家,无父母之邦,无坟庐之恋,日且一日,千年田换八百主,交易若是之烦,因地推收税石之冗,官吏奸蔽,出入挑搅,狱讼万端,繁文伪案,动若牛腰。一语抵官,十年不绝,两家争田,连村受祸,废夺农时,破坏产业,视骨肉为仇雠,化邻里为盗贼,饮恨衔寃,死莫能解。一乡一县,虽素号淳厚者,亦皆变为奸欺诡谲,顽嚣健讼,诈造契券,硬作左证。府州司县惟利是视,以曲为直,以非为是。上至台省,浊乱尤甚。吁!人之积怨含怒,与日俱深,良可寒心。官府风俗败坏至此,刀笔贱吏犹以刻剥征求敛聚货殖为忠勤,簿书期会为急务,为明敏。此乃田讼之一端。至于科差之不均,军旅驿站之偏枯,见在户代当逃户差发之寃抑,酒醋税课程之增额,利归于奸贪之手,祸及于无告之小民。刑狱之淹滞略不询问,赦恩之频数纵放凶残。内外百官贤不肖混淆,干局廉洁者招谤惹祸,贪污委靡者岁得美除。出条款则虚文严密,责实效则百不一举。军籍、民籍点窜改抹,略不可凭,钱谷出入,漫不照算。官不知法,吏不识字,身为军卒而不识弓矢,名隶工匠而无一器具。僧道则有妻有妾,饮酒食肉,趋利无厌。医药者不知方论,素无学术,狠忍杀人。中选儒人不经不史,不文不诗,不修身齐家,淟涊无耻,冒虚名而求美官,尚口舌而无实学,标置自高,致行同市井。上下无正法,是非无公议,妍丑无明镜,重轻无权衡,曲直无绳墨,棼丝沸羹,莫之分辨。「具曰予圣,孰知乌之雌雄」,唯此时为然。   ○论有司不立常平权衡高下一出于编民   物有余则贱,不足则贵,固物之情也。然而乘时徼利,贱入而贵出,亦市井之薄俗。近岁农民亦为垄断之态,宁取倍息之称而买谷麦,欲乘其雨不时降,新不接旧,物价为之涌贵而售也。是以今晨物价若干,日夕物价若干,朝贵暮贱,朝贱暮贵,若翻覆手,乘其逐末者日求升合,而素无蓄积耳。有司略不介意,坐视其纷纷无定,偷薄奸弊,日甚一日。然则古人常平权衡可不设欤?   ○丁粮地粮详文   近为民户张忠买到军户王赟地二顷五十亩,又令张忠重纳地税事,申部除豁,不惟不准,五致符下本路问罪。今来若不再行申呈。地一也,而曰军地、民地;税粮一也,而曰丁粮,地粮;是盖因人以立名,因名以责实,因人以推收,义例甚明,当丁税者不纳地税,当地税者不纳丁税。自立此格例以来,未有并当重当者也。近年以来,破坏格例,既纳丁粮,因买得地税之地而并当地税,或地税之家,买得丁粮之地而并纳丁粮。如此重并,府司屡申,终不开除,反致取招问罪,不惟案牍繁乱,名实混淆,军民重并,使国家号令不一,前后失信。省部见小利而不究大体,以琐屑俗吏之言为可听。俗吏不惟不知理义,且如一话一言先自差失。何以言之?所以名曰丁粮、地粮者,地随人变,非人随地变也。今曰随地推收,先自失言。合曰丁粮、地粮随人推收,则不待解说而事自明白,政自归一。民卖与军地,除四顷之外纳地税;军卖与民地,不问多寛止纳丁粮。岂不简易正大,不费辞说。若中间作奸造弊,伪不以实,严立罪责,各有所归,则自无诈冒。伏乞照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