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第 409 页/共 607 页
真定府路走马承受黄诰言:「本路差禁军采泥城粘草,妨教阅、蹂民田。」诏市以常平仓头子钱。
戊戌,以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勾当公事、奉礼郎马申为太子中舍、权发遣陕西转运判官、兼同管勾边防财用。
诏陕西转运司,熙河一路钱帛、刍粮并与经制司管认。缘经制财用职事举废官吏,亦令经制司施行。
诏杭州禁民毋以言涉边机文字鬻高丽人。
诏:「闻诸路将副多轮一员直日巡教,可令提点刑狱司体量以闻。」
己亥,辽主遣瑞圣军节度使耶律永芳,太常少卿、干文阁待制刘彦先来贺同天节。
诏陕西转运使,秦州厢军所支月粮三分以一分支白米,二分支小麦。如无米,即借拨于他司。以走马承受沈寘言所给米陈腐,兼以米□靡荞之类,军人有辞故也。
庚子,诏西北诸路愆雨,北岳令知定州韩绛,东、西、中岳令所在知州躬往祈祷。
又诏,太学正锺世美上年陈太学事,有可行者,下看详太学条制所立法以闻。
三司言乞就运广济河所漕谷二十万石,往青、淄等谷贵处粜。从之。
赐江、淮发运司度牒三百,给真、楚、泗州修转搬运仓、河水鰯之费。
诏明州象山县尉张中救接高丽人船有劳,落冲替。初,高丽船遇风,中往救之,坐尝与使人和诗冲替。至是,高丽使以语馆伴官,故释其罪。
礼院言:「礼,宗庙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而四时之祭荐,其常事。故禘、祫之月则不行常飨。自熙宁八年四月禘于太庙,至今五年。今年孟夏荐飨,请改为禘。」从之。
辛丑,诏权三司勾使李承之根磨提举京东、河北盐税司岁入课利以闻。(盐税司,当考正月二十二日。)
诏太子中允、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范镗罢管勾国子监,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黄颜知谏院、兼管勾国子监,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为馆阁校勘,罢勾当三班院。将以御史专领六察,故差遣悉罢。后镗又自言见判礼部,亦罢之。(何正臣旧传云:其为御史也,兼管勾三班院,牢辞不获,乃从容为帝言:「臣备位言职,以激浊扬清为事,兼它局则嫌于不自举。人言交攻,何以逃责!」帝善之,为悉罢御史兼局,顾谓近臣曰:「以忠事主,如何正臣可也。」帝尝阅别试策题,他日,问撰者谁?正臣对范镗同撰。帝曰:「语若不出于卿,乃镗自为邪?」有旨策题并注撰人姓名。二事皆自正臣始。)
乙巳,上批:「乞弟侵扰属夷,边将开谕抚遏,而奸凶窃发,杀伤吏卒。崎岖山獠敢尔跳梁,赦而不诛,何以怀远!虽令邻路济兵应援,须议发兵深入讨除。夔州路转运判官程之才可徙梓州路,同转运使高秉预于要便州县城砦,备人二万,马五千,一月刍粮。」
诏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都官员外郎李琮根究逃绝户下亏陷税役等钱。(正月二十二日,琮初除漕。)
诏开封府界、京东西诸将下弩手每五十人差教头一人。
诏虞部员外郎陈幵放归田里,永不收睳。幵,陈世儒之从兄,世儒杀母事觉,幵谕世儒自尽,而心利其财故也。
通判熙州、秘书丞胡宗哲同管勾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事。
丙午,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屯田员外郎蒲宗闵及勾当官迁官循资有差。
录故提举茶场李杞子屷试将作监主簿。以陕西转运司言,茶场司自熙宁七年置场,至十年,总入息税钱百二十二万九千余缗,而杞已死故也。
诏监文思院、殿中丞王史,太子中舍许迁并冲替。坐造山陵皇堂铁叶不中度也。
丁未,诏:「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等路久苦旱灾,近虽沾润,未至优渥。深虑刑狱或有冤留,上干和气。可诸路分委监司,在京遣中书刑房检正官,督遣系囚。」又诏转运、提点司体量灾伤,七分以上,蠲其夏税;不及七分,检覆如常法。提点刑狱、提举司察不如法者以闻。
戊申,诏中书,宗室大小学官员多俸薄,其议减员增俸。(六月戊戌。)
合门言:「仪制有车驾省方、出猎、大阅、大酺之类,行之希阔,欲并置旧本,余以仪制修定。」从之。
提举茶场范纯粹兼三司勾当公事。以李稷言纯粹任右赞善大夫,官卑恐不能弹压州县故也。
御史台言:「奉诏复置六察,察在京官司。今请以吏部及审官东西院、三班院等隶吏察,户部、三司及司农寺等隶户察,刑部、大理寺、审刑院等隶刑察,兵部、武学等隶兵察,礼祠部、太常寺等隶礼察,少府、将作等隶工察。」从之。
初,乞弟归自江安,怨夷牢杀一毛,欲仇之,然不敢出其部寇掠。(杀一毛,具元年十二月末。)知泸州乔睳数遣人邀之打誓,通判家定国曰:「有事而誓,犹不足以示威。今无事,而求其誓,徒纳侮耳。」睳不从,卒以金缯诱乞弟打誓于江安。乞弟率觽坐大岭上,遣兄阿字及蛮奴沙自阿义与睳打誓。时三月己巳也。
誓讫,乞弟遂攻围罗个牟村,索其旧税。罗个牟村自熙宁十年熊本始团结之。约,蛮有仇杀,汉为救援。于是,奉职任光秀诣江安告急。梓夔路都监王宣耻不与打誓,江安令阿宗范复以言激之,遂檄戎、泸等州。都巡检王谨言、江安驻泊都监郭晏,悉以兵会,同日至罗个牟村与贼遇。乞弟曰:「我近与汉家打誓,不敢犯汉。罗个牟欠蛮旧税,我故仇之。」宣等不听,坚欲与战。乞弟未敢动,且曰:「我蛮不敢先为恶。」宣遣任光秀往督战,光秀突骑驰阵前,与贼对语,抽身立高岭上,贼觽四合。宣与其子三班差使琥驱兵力斗,贼觽稍怯,欲自引去。晏州夷以刀画地,呼曰:「我随尔蛮,尔蛮若退,汉必杀我。他日尔蛮如何更来索我税?」贼觽遽止,先攻杀谨言,次又杀晏。宣知必败,谕琥令驰归,曰:「我以王事当死。」琥曰:「父死于此,子复何往?」遂俱死。官军死者几八百人。是日,梓夔路钤辖司言宣等全军战没。诏入内供奉官、勾当内东门韩永式往泸州体量公事。(差韩永式,据御集二十二日再出札子。旧纪书:泸州蛮贼乞弟寇戎州,都监王宣、巡检王谨言死之。新纪但书王宣,并录之:初,韩存宝经画罗苟夷争不偿骨价事,乞弟遣其亲信至纳溪寨率兵助王师,军前报以不用重兵。约,能抚遏诸蛮,禽捕罗苟,余党当有厚赏。乞弟皆如约。存宝既平罗苟,遂不立赏。乞弟率晏州夷六千余攻戎州界及江安县诸蛮,焚聚落,作木契,劫以输税,拥兵责存宝所许赂不可得,数日乃去。按罗苟夷与罗个牟不同,原本多讹,今改正【一四】。)
庚戌,诏:「西北诸路久旱,虑蝻虫渐生。其令转运司督州县扑灭,毋致滋长。」
又诏:「在京官司奏或申中书、枢密院事,待报半年未下,听节略大纲及申奏月日以闻。」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言,所狭河道欲留水面阔八十尺以上,束水水面阔四十五尺。诏狭河处留水面阔百尺。
审刑院、刑部言:「宣州民叶元有,为同居兄乱其妻,缢杀之,又杀兄子,而强其父与嫂为约契不讼于官。邻里发其事,州为上请。」上批:「同居兄乱其妻,或强或和,既无证左,又罪人今皆已死,则二者同出于叶元有一口,不足用以定罪。又下民虽为无知,抵冒法禁,固宜哀矜。然以妻子之爱,既罔其父,又杀其兄,继戕其侄,背逆天理,伤败人伦,宜以殴兄至死律论。」
又批:「祥符知县唐彀等于城北点集保甲约二千余人,农事方急,未知点集因依。可令提点司具析。」后提点司言:「诏书教大保长先令提举官追集简阅人材,故祥符有此点集。」诏劾祥符官吏,仍戒诸县自今先简大保长,不足,方选家丁及以次人。既而祥符官吏自言受提举教阅官指挥,乃诏免劾。
枢密院言:「提举教习马军所教保甲已经阅试,补三班借职五人,三班差使十六人,被带班殿侍九人【一五】,赐银绢六十人。」诏五人充王中正教大保长随行,余分差赴巡检尉下指教长上保丁。
辛亥,上批:「泸州蛮事未息,梓夔路钤辖司所奏诸县寨边事,关报异同闲□之语,悉以上闻。虑其间隐晦要切事,或致处分之际有失机会。可约束令自今并须审察事实,节略机要以闻。」
高阳关路钤辖、兼河北第十将雷仲言:「臣昨欲举行霸州教阅,不依元结队伍,为副将刘昌序沮止,遂独御中总管司。后来营教已依元结队伍法,有云翼卒胡千辄率觽当教场不唱喏。是日,昌序先入教场,臣后至,恐必有事因。令霸州鞫,百余日未结正,乞委官体量。」上批:「专下转运判官孙迥推究。虑刘昌序欲倾摇雷仲,故导千等抵冒深刑。宜令研穷考讯,必见奸慝所在。」既而迥言昌序实无害仲之意,乃止。
梓州路转运司言:「体量乞弟等三月己巳赴纳溪寨立誓归顺,罗个牟村蛮止为收藏乞弟奴婢,有任光秀妄以生南罗个牟村为省地,报王宣以蛮人侵犯,致轻易出兵陷没。缘罗个牟村蛮熙宁七年后方量纳官税,不同省地熟夷纳二税役钱。」诏:「罗个牟村蛮既纳税赋,即是省地熟户。见在图籍,并系熟夷,不委所奏,有此异同。今不独为王宣接战所因,缘系久远地界事。令转运、钤辖司审实以闻。」后逐司奏罗个牟村蛮但量纳税物以羁縻之,实与省地熟蛮不同。(后逐司奏云云,朱本签贴云,以密院取会到修入。墨本无之。)
河东经略使孙永举供备副使董中行为岢岚军草城川都巡检。诏:「中行以伎术进,岂宜领边要职任?令别举官。」
权发遣司农寺丞、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张商英检正中书刑房公事。
前绛州团练使、驸马都尉王诜复庆州刺史,听朝参。诜前坐苏轼夺官,蜀国长公主久病,上欲慰主心,故特有是命。及上视主疾,问所欲,主但谢复诜官而已。
壬子,御史满中行言:「都水监丞及巡河使臣按行河上,纵吏受贿。而逐埽军司、壕寨人员、兵级等第出钱,号为常例。稍不如数,则推擿过失,追扰决罚。苦于诛求,至借官钱应办。乞体量根究施行。」诏转运判官孙迥体量以闻,后应犯在赦后者,皆根勘论如法。
诏前河北路转运副使陈知俭罚铜三十斤,前提点河北路刑狱韩正彦罚铜三十斤。坐河决曹村失备也。
甲寅,命翰林学士、权御史中丞李定详定郊庙奉祀礼文,定中辞之。
罢群牧行司【一六】,复置提举买马监牧司。
入内东头供奉官、泸州勾当公事韩永式乞差熙河都虞候吕昱为指使。上批:「昱本熙河弓箭手,累立战功,补都虞候,近私随韩存宝讨夷贼,本路已作逃亡除籍,故困踬无所归。可与三司军将,令带随行。」
代州言,谍报契丹北枢密萧尧昌等引步骑点检缘边铺舍。上批:「敌若止是增饰铺舍,必不遣如此重官,恐尚有理辨团山子以东地界之意,故假此为名。宜下定州真定府安抚司、太原府经略司,速募人伺敌情,仍增边界巡守,及权移异地分内不得力使臣。」后逐司奏言,惟点阅铺舍而已,非有他故也。
诏:「衡州茶陵县岁以税米折纳船材,运至潭州造船,公私縻费。自今以所输船材,即本县造船二百艘,转运司出钱佐其费。」从太子中允王子韶、太常博士何琬请也。后又诏民税米听输县,米一石别输船龏钱七十,官为运至潭州。
诏潍州防御使克谌、饶州防御使克惧各追一官,罚铜九斤,停朝参、俸给。以遇慈圣光献皇后虞主,坐道旁不起,为礼仪使劾奏也。
乙卯,诏候谅闇毕,加上仁宗、英宗尊谥。
权御史中丞李定言:「奉行朝廷法令以致之民者诸路监司,而无钩考之法。今御史台分察官司违慢。若推此法以察诸路监司,宜无不可者。以户按察转运提举官,以刑按察提点刑狱,如此则内外官司各勤职事,朝廷法令不至隳废。」从之。(两纪并书诏御史分察诸路监司。)
丙辰,诏以季秋择日有事于明堂。
丁巳,诏鄜延路经略司缘边随市价增钱鬻盐钞以闻。
京东路转运司言,郓州筑遥堤长二十里,下阔六十尺,高一丈。先是,河决曹村,水至郓州城下,明年山水暴至,漂坏城北庐舍。知州贾昌衡、李肃之相继议筑遥堤以捍水患。至是堤成,役夫六千,一月毕。赐诏銟之。
诏司农寺改更常平、免役、坊场等事,有干大法者,不得辄下相度,并先奏取旨。
己未,资政殿学士、知延州吕惠卿为资政殿大学士,再任。
诏故梓夔州路都监、礼宾使王宣,戎泸等州同都巡检使、内殿承制王谨言,泸州江安县驻泊都监、内殿承制郭晏,前泸州管界内同巡检、右侍禁孙中立,都监司指使、三班借职杨永寿,差使王琥,散直盛赟、刘用,押马殿侍张德、李珣、孙宣旦、孙文秀,令转运司致祭,赐其家钱绢有差。护送家属至愿归处,无亲戚者遣使赍骨及财物、赠官宣暣等送其家。赠宣六宅使,谨言、晏并西京左藏库副使,录宣子琥后二人为三班奉职,三人借职。谨言、晏后各一人奉职,二人借职。中立后一人奉职,一人借职。余各一人补下班殿侍。
诏监司、提举司有所措置及申请而辄及他司者,论如非所职辄管勾法。
陕西路转运使李稷言:「秦州造公使酒给省仓米,庆历中,诏岁毋过千五百石。嘉佑四年后,岁给四千至六千余石。熙宁二年,遂至九千石。自后岁不下八七千石。前后违法官吏亡存相半,未敢推劾。」诏释官吏罪,自今岁毋过四千石。
庚申,赐梓州路转运司坊场钱五万缗,绢布各万匹。增备边计。又诏熙河路遇同天节,止令进马二十匹。
又诏御史台六察案官二年为一任,以所纠劾官司稽违失职事多寡为殿最,中书置簿以时书之,任满取旨升黜。后中书上刑房所修法注云:「其所纠劾,须朝廷用其言,以断罚人者。」上批:「『人』字下增『或上簿』三字。」(增字,用御集所书。朱本云增「取旨」字,今不取。乃自五月庚午移入此。)
上批:「新受供备库使曹谕旧有废疾,未尝出官,故未得俸。既以恩迁,其以俸给之。」
诏权御史中丞李定罢判太医局除放欠负,以领察事也。
提举福建路盐事贾青上所部卖盐官吏元丰上年岁课,比祖额增羡【一七】及捕获私盐最多,乞优加酬銟。上批:「福建路盐事自蹇周辅承命创法,贾青相继奉行,方尔期年,已见就绪。盗贩衰止,岁课有嬴,东南一方公私所赖不细。贾青近已尝推恩,自余行法有劳官吏可第赏之。」时周辅已擢三司副使。自转运判官王子京而下二十人迁官升任,循资减磨勘年,堂除不依名次、路分注官有差。(熙宁十年六月,周辅除福建漕。八月,徙京东。九月,仍漕福建。元丰元年十月,除发运副使。十一月,以发运副使入为大理少卿。十二月,兼提举福建盐事。)
知齐州王临言:「州有灵岩寺,地课几万缗,皆为僧徒盗隐。乞差官监收,每岁计纲上京纳。」诏赐与上清储祥宫。
辛酉,增国子监岁赐钱六千缗。初,给外舍生食,人月为钱八百五十,至是增至千一百故也。
御史何正臣言:「诸路监司、郡守体量官吏,不待考实,多先乞替罢。刺举之际,岂能无失?其间好恶不公,喜怒以意者往往而有。乞自今体量官吏,有赃状已明,不可留本任者,取旨先替罢,余委别司考察,或俟结正施行。」诏送详定重修编敕所。(朱本云:元行不书。)
诏:「非导洛司船辄载商人税物入汴者,虽经场务投税,并许人告,罪赏依私载法。即服食器用日费非贩易者,勿禁;官船附载□箔、柴草、竹木,亦听。仍责巡河催纲巡检都监司觉察。」从宋用臣请也。(三月二十四日。)
注 释
【一】非十八以上不得析「八」原作「人」,据宋会要礼三六之一五改。
【二】政和三年闰四月二十七日「政」原作「至」,据阁本及宋会要礼三六之一六改。
【三】教习马军所「习」字原脱,据本书卷三○二元丰三年二月己未条及注文补。下文四月庚戌条同。
【四】贡银香师子一「一」字原脱,据宋会要蕃夷七之三六、清波别志卷中补。
【五】进向与北人理办本寨地界「本」原作「木」,据文义改。
【六】本司船承揽般载「船」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一七之二五补。
【七】广信军「信」原作「西」,据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一一改。
【八】己丑原作「乙丑」,据阁本、宋史卷一六神宗纪、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一奉太皇太后改。
【九】左藏库使「使」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五四之七补。
【一○】于后为兄弟行者「后」原作「后」,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一奉太皇太后改。
【一一】邛部川「川」原作「州」,据宋会要蕃夷五之一五、宋史卷四九六邛部川蛮传改。下同。
【一二】安南事以经久省便为佳「佳」原作「准」,据铁围山丛谈卷二改。
【一三】有年三十五以下「年」原作「言」,据宋会要职官三二之六改。
【一四】按罗苟夷与罗个牟不同原本多讹今改正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
【一五】被带班殿侍九人「九」,宋会要兵二之一七作「四」,并于本句下有「下班殿侍九人」六字。
【一六】罢群牧行司「群」原作「郡」,据宋史卷一六神宗纪改。
【一七】比祖额增羡「祖」原作「租」,据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一九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四
卷三百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三年五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三年(庚申,1080)
全 文
五月癸亥朔,权管勾熙河路经略司赵济言:「熙州杂支钱止六十余千,籴买钱止八百余千,马料仅支两月,即其它州军亦可概见。望敕转运司豫计度。」上批:「可下熙州并转运司,各以见在仓库钱粮对比去年李稷未到任以前数保明奏【一】。」
又诏:「潭、全、邵州民出修城夫钱减二之一。潭州须岁稔兴功,全、邵州以五年为限。」
又手诏:「御史台复六察案,创法之始,职事甚剧,无容久阙正官,以稽功绪。其见阙御史二人,令李定限十日以名闻。月增添支钱,中丞二十千,察案御史十千。」寻以司农寺丞王祖道、知封邱县丰稷并为监察御史里行。祖道,福州人也。(祖道初为里行,乃六月一日,今并书之。)
江、淮等路发运司言导洛通汴司已修狭河道,更不置草屯浮堰。从之。时以汴水浅□,发运司请以草为堰壅水,以通漕舟。至是,复自请罢去。
甲子,礼院言,司天监定九月辛巳有事于明堂。诏恭依,命宰臣王珪为明堂大礼使,知枢密院冯京为礼仪使,同知枢密院孙固为仪仗使,参知政事蔡确为卤簿使,章惇为桥道顿递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