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附志 - 第 3 页/共 11 页
△《通鉴问疑》一卷
右秘书丞高安刘恕字道原,尝与司马公修《通鉴》。司马公深爱其博学,每 以所疑问焉。恕子羲仲纂集其往复相难者而作此书,《十国纪年序》附於後。
△《纲目发明》五十九卷
右建康布衣尹起莘所著,以发明《纲目》义例。别之杰帅金陵,进其书於朝。 魏文靖公了翁为之序。
△《纲目论断》二十卷
右江吕中论大书,以提要正变例而为之断云。其间所载徐清叟跋,有以知 端平初元《通鉴纲目》上尘乙览之因。
△《杂史类靖康传信录》三卷
右李忠定公纲为尚书右丞、充亲征行营使、及以知枢密院事,为河北、河东 路宣抚使时事也。
△《建炎进退志总序》四卷
右李忠定公纲为正议大夫、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至於罢为观文殿大学士、 提举杭州洞霄宫时事也。
△《建炎时政记》三卷
右李忠定公纲所编也。自建炎元年五月一日以後,至於八月十八日。
△《绍兴正论》一卷
右编录秦桧当国,罗织诸贤,或死於市朝,或死於囹圄,或死於贬所,或流 落於魑魅之区,累赦不移,或栖迟於林泉之下、屏迹不出者一百一十八人姓名与 其获罪之因。但云潇湘樵夫序,不知其为谁也。
△《朝野遗事》一卷
右赵子崧伯山所著。记中兴以前凡一百二十有五事。自号鉴堂居士,终於延 康殿学士、右中奉大夫。淳熙中,周益公帅长沙,命项安世、丁朝佐、杨长孺雠 校而刻之。
△《朝野杂记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
右李心传微之所编中兴以来之事也。《系年录》盖仿於此。
◎史评类
△《读史管见》三十卷
右致堂先生胡寅明仲所著也。意谓二百四十二年之後至於五代,司马文正所 述《资治通鉴》,事虽备而立义少。遂用《春秋》经旨,尚论详评。晦《纲目》 中多取之。犹子大壮序其说,孙德舆刻於衡阳。
△《读史明辨》二十卷
右伊川、元城、龟山、了斋、横渠、屏山、横浦、五峰、东莱、南轩、止斋、 致堂十二先生史论也。
△《史说》十卷
右东莱先生吕成公之说也。
△《史评》六卷
右诚斋先生杨文节公万里之说也。
△《西汉鉴》十卷
右国子博士吴莘所著也。王容为之序。
△《两汉博议》二十卷
右陈季雅彦群所撰也。
△《唐史论断》二卷
右朝散大夫、尚书刑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兼侍读孙甫之翰所撰也。甫,阳 翟人,《国史》有传。
△《唐论》二卷
右宣教郎、前太平州州学教授王居中撰。程公许、韩祥、韩补皆序之。
◎职官类
△《汉官考》四卷
右徐筠孟坚所著也。西京二百年品秩、爵列、位号、名数,自三公而下,至 於库,为十九门,总一百四十九条。韦楫为之序。孟坚,清江人,淳熙甲辰 进士。
△《职官分纪》五十卷
右孙逢吉彦同所集也。以杨侃《职林》而广之,具载新制,而又增门目之亡 缺,补事实之遗漏。元中,赵、秦观为之序。
△《职源》五十卷
右王益之等所编历代置官本末也。官之故实,职之典掌,前贤遗迹,先朝训 词,以次列焉。
△《翰苑群书》二卷
右唐李肇翰《林志》、元稹《承旨学士院记》、韦处厚《翰林学士记》、韦 执谊《翰林院故事》、杨钜《翰林学士院旧规》、《皇朝禁林宴会集》为一卷, 钱惟演《金坡遗事》、晁<辶向>《别书金坡遗事》、李宗谔《翰苑杂记》为一卷, 苏易简《续翰林志》、苏耆《次续翰林志》、《学士年表》、《翰苑题名》、 《翰苑遗事》为一卷。
△《祖宗官制旧典》三卷
右东莱蔡元道所编也,其子兴宗叙於後,云:“追记祖宗旧典,凡设官任职、 治民理财之要,与夫分别流品、谨惜名器之道,合七十七门”云。
△《玉堂杂记》三卷
右周益公必大记玉堂中事也。丁朝佐谓九重之美、德前辈之典刑、恩数之异 同、典故之沿革,皆因事而见之云。
△《銮坡录》一卷
右周益公必大记初除翰林日制诰,表章也。
◎刑法类
△《养贤录》二十二卷
右王日休所编也。以嘉、元丰、政和、绍兴《敕》、《令》、《格》、 《式》,嘉、政和《禄》、《令》,绍兴《禄秩》、《吏部七司条法》,绍兴 《免役令》参考编类,其旧法不行於今者亦存之,以见沿革云。日休,字作德, 钓台人也。
△《治县法》十卷
右吕惠卿所著也。曰《法令》,曰《词讼》,曰《刑狱》,曰《簿历》,曰 《催科》,曰《给纳》,曰《灾伤》,曰《盗贼》,曰《劝课》,曰《教化》。 惠卿自序於前,绍圣二年九月也。所在多刊此法,岂非不以人废言玉。
△《堂杂记》三卷
右周益公必大记玉堂中事也。丁朝佐谓九重之德美、前辈之典刑、恩数之异 同、典故之沿革,皆因事而见之云。
△《銮坡录》一卷
右周益公必大记初除翰林日制诰、表章也。
◎刑法类
△《养贤录》二十二卷
右王日休所编也。以嘉、元丰、政和、绍兴《敕》、《令》、《格》、 《式》,嘉、政和《禄》、《令》,绍兴《禄秩》、《吏部七司条法》,绍兴 《免役令》参考编类,其旧法不行於今者亦存之,以见沿革云。日休,字作德, 钓台人也。
△《治县法》十卷
右吕惠卿所著也。曰《法令》,曰《词讼》,曰《刑狱》,曰《簿历》,曰 《催科》,曰《给纳》,曰《灾伤》,曰《盗贼》,曰《劝课》,曰《教化》。 惠卿自序於前,绍圣二年九月也。所在多刊此法,岂非不以人废言。
△《常平役法》一卷
右绍兴以来臣僚申请、士民陈诉备载於中。按《朱文公语录》,乃朝廷颁降 者。
◎仪注类
△《仪礼经传通解续纂祭礼》十四卷
右朱文公编集,而丧、祭二《礼》未就,属之勉斋先生。勉斋既成《丧礼》, 而《祭礼》未就,又属之杨信斋。信斋据二先生藁本,参以旧闻,定为十四卷, 为门八十一。郑逢辰为江西仓曹,进其本於朝。信斋,福州人,名复,字茂才。 书既奏,赠文林郎。
△《家礼》五卷
右朱文公所定,而赵崇思刻之萍乡者。潘时举、李道传、黄、廖德明、陈 光祖序跋附焉。
△《家礼附注》五卷
右陈雷刻於温州学宫者,凡九十九条。
△《吕氏乡约》一卷,《乡仪》一卷
右二书吕和叔季明所定也。朱文公记於後。
△《司马公居家杂仪》一卷
右温国文正公光所著也。
◎天文卜算类
△《躔度分野列宿图》三卷
右自《河图洛书》以及《列宿图》其象於上,而列《汉》、《晋》、《隋志》 之说於下。
△《律吕本原》一卷
右蔡元定季通所著也。曰《黄钟》,曰《黄钟之实》,曰《黄钟生十二律》, 曰《十二律之实》,曰《变律》,曰《律生五声图》,曰《变声》,曰《八十四 声图》,曰《六十调图》,曰《候气》,曰《审度》,曰《嘉量》,曰《谨权衡》, 凡十三篇云。
◎五行类
△《拜命历》一卷
右赵景先集。其自序曰:“此书常式,阴阳家莫能晓。今则不敢传诸该博。 愚尝得自名流,用之皆验,故集成此,以示子孙。自非洞于此道,他人幸勿妄传 也。”赵师侠志于后。
◎地理类
△《长安志》二十卷
右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修《国史》常山宋敏求所撰也。熙宁九年二 月五日,太常博士、充集贤校理、崇文院检讨、同知宗正丞事赵彦若序。敏求亦 尝为《河南志》,时以朝奉郎守太常丞、充集贤校理、编修《唐书》官、通判西 京留守司兼畿内劝农事、飞骑尉署衔。元丰六年二月戊辰,端明殿学士兼翰林院 侍读学士司马光序。《读书志》中有《河南志》,而无《长安志》云。
△《职方乘》三卷,《後集》十四卷
右洪刍所编也。曰《郡县》,曰《城宇》,曰《山》,曰《水》,曰《观寺》, 曰《祠庙》,曰《冢墓》,曰《宝瑞》,曰《妖异》,曰《牧守》,曰《仙真》, 曰《人物》,凡十二部。刍,字驹父,自少以诗名取重於时。登进士第,为晋州 学官。山谷素称其才,尝曰:“甥之文学,他日当大成,但愿极加意於忠信孝友 之地,甘受和,白和采,不但用文章照映今古,乃所望也。”又尝作《释权》以 遗山谷,山谷答曰:“笔力纵横,极见日新之功。”刍之名因是益显。靖康之初, 为尚书郎,三迁至谏议大夫。遭变坐事,贬文登。有《老圃集》行於世。续之者 淳熙中帅程叔达也。李大异序於後。
△《建康志》十卷,《续志》十卷
右御史正志所修而为之序,乾道五年三月也。庆元六年八月,帅吴琚续之, 又为之序。
△《长沙志》五十二卷
右绍兴辛亥,帅赵善俊修而为之序。
△《宜春志》十卷,《集》八卷,《续修志》四卷,《集》六卷
右嘉定中守滕强恕修,郡人张嗣古序。《续志》、《集》则嘉熙初守郭正已 也。
△《桂海虞衡志》三卷
右范文穆公成大帅静江日,志其风物土宜也,自为之序。
△《静江志》十二卷
右嘉泰癸亥帅蔡戡修,以高宗皇帝除太傅静江奉宁军节度使、桂州牧兼郑州 牧制词,冠於篇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