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 - 第 92 页/共 221 页

大任宋闰 异 天庆三年闰 俨 大任 宋 六年闰 俨 大任 宋 八年闰 俨 大任 宋 保大元年宋闰 四年闰 俨 大任 宋 ※校勘记   一:首缺五闰检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以下称辑要)、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以下称陈表),自太祖元年至神册四年,实缺四闰,即太祖三年闰八月,六年闰五月,九年闰二月,神册二年闰十月。按闰考登录辽及五代、宋之闰,颇多缺误。因下卷朔考兼载闰、朔,兹于下卷详校其讹脱,本卷仅举例说明,以省烦文。   二:天赞二年「二」字原缺。检旧五代史梁末帝纪、唐庄宗纪及辑要、陈表,梁龙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闰四月。是年当辽天赞二年,据补。又天赞四年闰十二月,通栏缺。下栏天显三年注「缺一闰」,应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闰,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补。   三:会同二年检太祖纪及辑要、陈表,是年闰七月,此作闰五月误。朔考不误。   四:大同元年元,原误「九」。按纪,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禄,无九年。又据辑要、陈表,大同元年闰七月。据改。又原注「高丽十年七月」,疑当为「高丽来年七月」,谓高丽於次年闰七月也。   五:统和三年检辑要、陈表,是年辽闰八月,与宋闰九月异,此失书辽闰。   六:统和九年二月内「高丽」二字原误入下栏十一年二月内,原注云:「误,当在九年。」今依注移此,省注文。   七:开泰九年按是年辽、宋同闰十二月。此作辽闰二月、宋闰十二月,以同为异,误。朔考亦误。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闰二月,此通栏缺,四年栏内亦漏注「缺一闰」。   第四十四卷  志第十四 历象志下 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岁年以叙事,国史以事系日,以日、月、时系年。时月不正,则叙事不一。故二史合为一官,颁历授时,必大一统。   辽、汉、周、宋,俱行夏时,各自为历。国史闰朔,颇有异同。辽初用乙未元历,本何承天元嘉历法;後用大明历,本祖冲之甲子元历法。承天日食晦,一章必七闰;冲之日食必朔,<一>或四年一闰。用乙未历,汉、周多同;用大明历,则间与宋异。国史叙事,甲子不殊,闰朔多异,以此故也。耶律俨纪以大明法追正乙未月朔,又与陈大任纪时或抵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职方考志契丹州军例,作朔考。法殊曰「异」;传讹曰「 误」;不书国,俨、大任偏见并见各名;他史以国冠朔。并见注于后。 年孟月朔仲月朔季月朔 太祖元年<二> 丁未耶律俨梁丁丑 年孟月朔仲月朔季月朔 太祖元年<二> 丁未耶律俨梁丁丑 二年<三>梁任申 乙亥俨 三年<四>丁酉 四年梁壬辰 戊子俨 五年<五>戊戌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