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 - 第 17 页/共 90 页

壬申  辛酉  庚戌  己亥  戊子  丁丑  丙寅   推五星   五行:木,岁星;火,荧惑;土,填星;金,太白;水,辰星。各以终日与天度相约,为周率、日率。章岁乘周,为月法。章月乘日,为月分。分如法,为月数。通数乘月法,日度法也。斗分乘周率,为斗分。日度法用纪法乘周率,故此同以分乘之。   五星朔大余、小余。以通法各乘月数,日法各除之,为大余,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大余。   五星入月日、日余。各以通法乘月余,以合月法乘朔小余,并之,会数约之,所得各以日度法除之,则皆是。   五星度数、度余。减多为度余分,以周天乘之,以日度法约之,所得为度,不尽为度余,过周天去之及斗分。   纪月,七千二百八十五。   章闰,七。   章月,二百三十五。   岁中,十二。   通法,四万三千二十六。   日法,千四百五十七。   会数,四十七。   周天,二十一万五千一百三十。   斗分,一百四十五。   木:周率,六千七百二十二。   日率,七千三百四十一。   合月数,十三。   月余,六万四千八百一。   合月法,十二万七千七百一十八。   日度法,三百九十五万九千二百五十八。   朔大余,二十三。   朔小余,一千三百七。   入月日,十五。   日余,三百四十八万四千六百四十六。   朔虚分,一百五十。   斗分,九十七万四千六百九十。   度数,三十三。   度余,二百五十万九千九百五十六。   火:周率,三千四百七。   日率,七千二百七十一。   合月数,二十六。   月余,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七。   合月法,六万四千七百三十三。   日度法,二百万六千七百二十三。   朔大余,四十七。   朔小余,一千一百五十七。   入月日,十二。   日余,九十七万三千一十三。   朔虚分,三百。   斗分,四十九万四千一十五。   度数,四十八。   度余,一百九十九万一千七百六。   土:周度,三千五百二十九。   日率,三千六百五十三。   合月数,十二。   月余,五万三千八百四十三。   合月法,六万七千五十一。   日度法,二百七万八千五百八十一。   朔大余,五十四。   朔小余,五百三十四。   入月日,二十四。   日余,十六万六千二百七十二。   朔虚分,九百二十三。   斗分,五十一万一千七百五。   度数,十二。   度余,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一百四十八。   金:周率,九千二十二。   日率,七千二百一十三。   合月数,九。   月余,十五万二千二百九十三。   合月法,十七万一千四百一十八。   日度法,五百三十一万三千九百五十八。   朔大余,二十五。   朔小余,一千一百二十九。   入月日,二十七。   日余,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   朔虚分,三百二十八。   斗分,一百三十万八千一百九十。   度数,二百九十二。   度余,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   水:周率,一万一千五百六十一。   日率,一千八百三十四。   合月数,一。   月余,二十一万一千三百三十一。   合月法,二十一万九千六百五十九。   日度法,六百八十万九千四百二十九。   朔大余,二十九。   朔小余,七百七十三。   入月日,二十八。   日余,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   朔虚分,六百八十四。   斗分,一百六十七万六千三百四十五。   度数,五十七。   度余,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   推五星   置上元尽所求年,以周率乘之,满日率得一,名积合,不尽为合余。以周率除之,得一,星合往年。二,合前往年。无所得,合其年。合余减周率为度分。金、水积合,奇为晨,耦为夕。   推星合月   以月数、月余各乘积合,满合月法从月,不尽为月余。以纪月去积月,余为入纪月。副以章闰乘之,满章月得一闰,以减入纪月,余以岁中去之,命以天正算外,合月也。其在闰交际,以朔御之。   推入月日   以通法乘月余,合月法乘朔小余,并以会数约之,所得满日度法得一,则星合入月日也。不满为日余,命以朔算外。   推星合度   以周天乘度分,满日度法得一度,不尽为余,命度以牛前五起。   右求星合。   求后合月   以月数加月数,以月余加月余,满合月法得一月,不满岁中,即合其年,满去之,有闰计焉,余为后年;再满,在后二年。金、水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求后合朔日   以朔大小余,加合月大小余,上成月者,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七十三,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   求后入月日术   以入月日、日余,加合入月日及余,余满日度法得一日,其前合朔小余满其虚分者,减一日。。后小余满七百七十三以上者,去二十九日,不满,去三十日,其余则后合,入月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