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 第 18 页/共 113 页

戊午,大赦天下。赐吏更劳一岁;男子爵,人二级,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贞妇帛,人三匹。醔害所伤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满者,以实除之。 二月,荆扬二州人多饿死,遣四府掾分行赈给。 沛国言黄龙见谯。 夏四月庚寅,京师地震。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将、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议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又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 有中郎、侍郎、郎中。 壬辰,诏州郡不得迫胁驱逐长吏。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若有擅相假印绶者,与杀人同□巿论。 丙午,诏郡国系囚减死罪一等,勿笞。唯谋反大逆,不用此书。又诏曰:“比起陵茔,弥历时岁,力役既广,徒隶尤勤。顷雨泽不沾,密云复散,傥或在兹。其令徒作陵者减刑各六月。” 是月,立阜陵王代兄勃遒亭侯便为阜陵王。 郡国六地裂,水涌井溢。芝草生中黄藏府。 六月,太尉胡广罢,大司农杜乔为太尉。 秋七月,勃海王鸿薨,立帝弟蠡吾侯悝为勃海王。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 九月丁卯,京师地震。 太尉杜乔免,冬十月,司徒赵戒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前太尉胡广为司空。 十一月,济阴言有五色大鸟见于己氏。 戊午,减天下死罪一等,戍边。 清河刘文反,杀国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为天子;事觉伏诛。蒜坐贬为尉氏侯,徙桂阳,自杀。 前太尉李固、杜乔皆下狱死。 陈留盗贼李坚自称皇帝,伏诛。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赐河闲、勃海二王黄金各百斤,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绵三斤。 三月戊辰,帝从皇太后幸大将军梁冀府。 白马羌寇广汉属国,杀长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蛮讨破之。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顾)**[硕]*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马氏为孝崇园贵人。 嘉禾生大司农帑藏。五月癸丑,北宫掖廷中德阳殿及左掖门火,车驾移幸南宫。 六月,改清河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经侯理为甘陵王。 秋七月,京师大水。河东言木连理。 冬十月,长平陈景自号“黄帝子”,署置官属,又南顿管伯亦称“真人”,并图举兵,悉伏诛。 三年春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五月乙亥,诏曰:“盖闻天生蒸民,不能相理,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于下,则休祥着乎上;庶事失其序,则咎征见乎象。闲者,日食毁缺,阳光晦暗,朕祗惧潜思,匪遑启处。传不云乎: ‘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并蒙恩泽,流徙者使还故郡,没入者免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务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岁,凡诸妖恶,支亲从坐,及吏民减死徙边者,悉归本郡;唯没入者不从此令。” 六月庚子,诏大将军、三公、特进、侯,其与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乙卯,震宪陵寑屋。秋七月庚申,廉县雨肉。八月乙丑,有星孛于天巿。 京师大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诏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赎,各有差。 郡国五山崩。 冬十月,太尉赵戒免。司徒袁汤为太尉,大司农河内张歆为司徒。 十一月甲申,诏曰:“朕摄政失中,醔眚连仍,三光不明,阴阳错序。监寐寤叹,疢如疾首。今京师厮舍,死者相枕,郡县阡陌,处处有之,甚违周文掩胔之义。其有家属而贫无以葬者,给直,人三千,丧主布三匹;若无亲属,可于官壖地葬之,表识姓名,为设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医药,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禀谷如科。州郡检察,务崇恩施,以康我民。”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 *(己)**[乙]*丑,诏曰:“曩者遭家不造,先帝早世。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续之福,询谋台辅,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统业,天人协和,万国咸宁。 元服已加,将即委付,而四方盗窃,颇有未静,故假延临政,以须安谧。幸赖股肱御侮之助,残丑消荡,民和年稔,普天率土,遐迩洽同。远览‘复子明辟’之义,近慕先姑归授之法,及今令辰,皇帝称制。髃公卿士,虔恭尔位,暞力一意,勉同断金。‘展也大成’,则所望矣。” 谓周公摄政已久,故复还明君之政于成王;今太后亦还政于帝也。 大成谓致太平也。”言诚能致太平,是所望也。 二月扶风妖贼裴优自称皇帝,伏诛。 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车驾徙幸北宫。 甲午,葬顺烈皇后。 夏五月庚辰,尊博园匽贵人曰孝崇皇后。 秋七月,梓潼山崩。 冬十一月辛巳,减天下死罪一等,徙边戍。 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师疾疫,使光禄大夫将医药案行。 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二月,九江、庐江大疫。 甲午,河闲王建薨。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 京师旱。任城、梁国饥,民相食。 司徒张歆罢,光禄勋吴雄为司徒。 秋七月,武陵蛮叛。 冬十月,司空胡广罢。 十一月辛巳,京师地震。 闰月庚午,任城王崇薨。太常黄琼为司空。 二年春正月,西城长史王敬为于窴国所杀。 丙辰,京师地震。 夏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匽氏崩。庚午,常山王豹薨。五月辛卯,葬孝崇皇后于博陵。 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八月,济阴言黄龙见句阳,金城言黄龙见允街。 冬十月乙亥,京师地震。 十一月,司空黄琼免。十二月,特进赵戒为司空。 右北平太守和旻坐臧,下狱死。 永兴元年春二月,张掖言白鹿见。 三月丁亥,幸鸿池。 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兴。 丁酉,济南王广薨,无子,国除。 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诏在所赈给乏绝,安慰居业。 冬十月,太尉袁汤免,太常胡广为太尉。司徒吴雄罢,司空赵戒免;以太仆黄琼为司徒,光禄勋房植为司空。 十一月丁丑,诏减天下死罪一等,徙边戍。 是岁,武陵太守应奉招诱叛蛮,降之。 二年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辛丑,初听刺史、二千石行三年丧服。 癸卯,京师地震,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诏曰:“比者星辰谬越,坤灵震动,醔异之降,必不空发。□己修政,庶望有补。其舆服制度有踰侈长饰者,皆宜损省。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诏司隶校尉、部刺史曰:“蝗醔为害,水变仍至,五谷不登,人无宿储。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人食。” 京师蝗。东海朐山崩。 九月丁卯朔,日有食之。诏曰:“朝政失中,云汉作旱,川灵涌水,蝗螽孳蔓,残我百谷,太阳亏光,饥馑荐臻。其不被害郡县,当为饥馁者储。天下一家,趣不糜烂,则为国宝。 其禁郡国不得卖酒,祠祀裁足。” 郑玄注云:“云汉,天河也。倬然转运于天。时旱渴雨,故宣王夜视天河,望其候焉。” 太尉胡广免,司徒黄琼为太尉。闰月,光禄勋尹颂为司徒。 减天下死罪一等,徙边戍。 蜀郡李伯诈称宗室,当立为“太初皇帝”,伏诛。 冬十一月甲辰,校猎上林苑,遂至函谷关,赐所过道傍年九十以上钱,各有差。 太山、琅邪贼公孙举等反叛,杀长吏。 永寿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寿。 二月,司隶、冀州饥,人相食。□州郡赈给贫弱。若王侯吏民有积谷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以助禀贷;其百姓吏民者,以见钱雇直。王侯须新租乃偿。 夏四月,白乌见齐国。 六月,洛水溢,壤鸿德苑。南阳大水。 司空房植免,太常韩演为司空。 诏太山、琅邪遇贼者,勿收租、赋,复更、筭三年。又诏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县钩求收葬;及所唐突压溺物故,七岁以上赐钱,人二千。坏败庐舍,亡失谷食,尤贫者禀,人二斛。 巴郡、益州郡山崩。 秋七月,初置太山、琅邪都尉官。 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安定属国都尉张奂讨除之。 二年春正月,初听中官得行三年服。 二月甲申,东海王臻薨。 三月,蜀郡属国夷叛。 秋七月,鲜卑寇云中。太山贼公孙举等寇青、兖、徐三州,遣中郎将段颎讨,破斩之。 冬十一月,置太官右监丞官。 十二月,京师地震。 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夏四月,九真蛮夷叛,太守儿式讨之,战殁;遣九真都尉魏朗击破之。复屯据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