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 第 102 页/共 113 页
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
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郡以闻。在尾八度。 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蚀之,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
冬,卢芳所置朔方、云中太守各举郡降。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蚀之,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余人,然后深悔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谷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谷也。
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祫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蚀之,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溪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马援将兵击之。
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于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于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后二年,宫车晏驾。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蚀之,在氐二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
八年十月壬寅晦,日有蚀之,既,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于天文属吴。后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七度。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蚀之,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后二岁,宫车晏驾。
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
是时髃臣争经,多相非毁者。
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蚀之,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
*(元)**[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佗官以闻。日在氐四度。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蚀之。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
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在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于国蹙迫自杀。
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觜觿,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之象。是岁邓贵人始入。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忌之,后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蚀之,在胃二度。胃主廪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廪为虚。
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于正月阳不克,示象也。于是阴预乘阳,故夷狄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在尾十度。尾为后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后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
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蚀之,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日有蚀之,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
四年二月乙*(亥)**[巳]*朔,日有蚀之,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
奎主武库兵。其*[月]*十*(月)*八日壬戌,武库火,烧兵器也。
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蚀之,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几尽,地如□状。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后二岁三月,邓太后崩。
地道安静,法当*(坤)**[由]*阳,今乃专恣,摇动宫阙。祸在萧墙之内,臣恐宫中必有阴谋其阳,下图其上,造为逆也。灾变终不虚生,推原二异,日辰行度,甚为较明,譬犹指掌。宜察宫阙之内,如有所疑,急摧破其谋,无令得成。
修政恐惧,以荅天意。十月辛卯,日有蚀之,周家所忌,乃为亡征,是时妃后用事,七子朝令。戊午之灾,近相似类。宜贬退诸后兄弟髃从内外之宠,求贤良,征逸士,下德令,施恩惠,泽及山海。”时度辽将军遵多兴师重赋出塞妄攻之事,上深纳其言。建光元年,邓*[太]*后崩。上收考中人赵任等,辞言地震日蚀,任*[在]*中*(官)**[宫]*,竟有废*[立]*之谋,合乃自知其言验也。
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
延光三年九月庚*(寅)**[申]*晦,日有食之,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宫,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
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
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月安民,三曰从时。’臣融伏惟方今有道之世,汉典设张,侯甸采韂,司民之吏,案绳循墨,虽有殿最,所差无几。其陷罪辟,身自取祸,百姓未被其大伤。至边郡牧御失和,吉之与凶,败之与成,优劣相悬,不诫不可。审择其人,上以应天变,下以安民隶。窃见列将子孙,生长京师,食仰租奉,不知稼穑之艰,又希遭阨困,故能果毅轻财,施与孤弱,以获死生之用,此其所长也。不拘法禁,奢泰无度,功劳足以宣威,踰滥足以伤化,此其所短也。州郡之士,出自贫苦,长于捡押,虽专赏罚,不敢越溢,此其所长也。拘文守法,遭遇非常,狐疑无断,畏首畏尾,威恩纤薄,外内离心,士卒不附,此其所短也。必得将兼有二长之才,无二短之累,参以吏事,任以兵法。
有此数姿,然后能折冲厌难,致其功实,转灾为福。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觽,云无若人,臣以为诬矣。宜特选详誉,审得其真,镇守二方,以应用良择人之义,以塞大异也。”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蚀之,在翼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
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三十三度。东并,三辅宿。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
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一度。尾主后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
为琴若此,一而足矣。’”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髃起,劫杀长吏。泰山于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后二岁,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
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怨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擿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肃,有司奏收杀狱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日有蚀之,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
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蚀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蚀之,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淳水日,而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勃海*(盗贼)**[海溢]*。
灵帝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二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右扶风以闻。
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梁相以闻。
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
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赵相以闻。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蚀之,在箕四度。箕为后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
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蚀之。
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蚀之。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在营室四度。是时李傕﹑郭汜专政。 兴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六年*(十月癸未)**[二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在尾十二度。
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晕抱,白虹贯晕,在毕八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
“臣不知则日月僪。”如淳曰:“蝃蝀谓之虹,雌谓之蜺,向外曰倍,刺日曰僪,在傍如半环向日曰抱,在傍直对曰珥。”孟康曰:“僪如僪也。”宋均曰:“黄气抱日,辅臣纳忠。”
灵帝时,日数出东方,正赤如血,无光,高二丈余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其占曰,事天不谨,则日月赤。是时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数矣。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黄气抱日,黄白珥在其表。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气大如瓜,在日中。
五年正月,日色赤黄,中有黑气如飞鹊,数月乃销。
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
易谶曰:“聪明蔽塞,政在臣下,□戚干朝,君不觉悟,虹蜺贯日。”
献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
“凶出于代郡。”
桓帝永寿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蚀非其月。
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蚀非其月。
赞曰:皇极惟建,五事克端。罚咎入沴,逆乱浸干。火下水腾,木弱金酸。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后汉书志第十九 郡国一 河南河内河东弘农京兆冯翊扶风右司隶
汉书地理志记天下郡县本末,及山川奇异,风俗所由,至矣。今但录中兴以来郡县改异,及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以为郡国志。凡前志有县名,今所不载者,皆世祖所并省也。前无今有者,后所置也。凡县名先书者,郡所治也。 考诸子所载,神农之地,过日月之表,近为虚诞。及少昊氏之衰,九黎乱德,其制无闻矣。洎颛顼之所建,帝喾受定,则孔子称其地北至幽陵,南暨交址,西蹈流沙,东极蟠木,日月所照,莫不底焉,是以建万国而制九州。至尧遭洪水,分为十二州,今虞书是也。及禹平水土,还为九州,今禹贡是也。是以其时九州之地,凡二千四百三十万八千二十四顷,定垦者九百*(一)***十万*(八)***千二十四顷,不垦者千五百万二千顷,民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于涂山之会,诸侯承唐虞之盛,执玉帛亦有万国。是以山海经称禹使大章步自东极,至于西垂,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又使竖亥步*[自]*南极,*(北)*尽于北垂,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四海之内,则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经]*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经)*六万四千五十六里。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以供财用,俭则有余,奢则不足。以男女耕织,不夺其时,故公家有三十年之积,私家有九年之储。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有穷之乱,少康中兴,乃复禹夡。孔甲之至桀行暴,诸侯相兼,逮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国,方于涂山,十损其七。民离毒政,将亦如之。殷因于夏,六百余载,其闲损益,书策不存,无以考之。又遭纣乱,至周克商,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国,又减汤时千三百矣。民觽之损,将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错,民口千三百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万一千人,周之极盛也。其后七十余岁,天下无事,民弥以息。及昭王南征不反,穆王失荒,加以幽、厉之乱,平王东迁,三十余载,至齐桓公二年,周庄王之十三年,五千里内,非天王九傧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于庶民,凡千一百八十四万七千人,除有土老疾,定受田者九百万四千人。其后诸侯相并,当春秋时,尚有千二百国。二百四十二年之中,杀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胜数。至于战国,存者十余。于是从横短长之说,相夺于时,残民诈力之兵,动以万计。故崤有匹马之祸,宋有易子之急,晋阳之*(国)**[围]*,县釜而炊,长平之战,血流漂卤。周之列国,唯有燕、卫、秦、楚而已。齐及三晋,皆以篡乱,南面称王。卫虽得存,不绝若覴。然考苏、张之说,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存五百余万,推民口数,尚当千余万。及秦兼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杀伤,三分居二;犹以余力,行参夷之刑,收太半之赋,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余万,阿房、骊山七十余万,十余年闲,百姓死没,相踵于路。陈、项又肆其余烈,故新安之坑,二十余万,彭城之战,睢水不流。至汉祖定天下,民之死伤,亦数百万。是以平城之卒,不过三十万,方之六国,五损其二。自孝惠至文、景,与民休息,六十余岁,民觽大增,是以太仓有不食之粟,都内有朽贯之钱。武帝乘其资畜,军征三十余岁,地广万里,天下之觽亦减半矣。及霍光秉政,乃务省役,至于孝平,六世相承,虽时征行,不足大害,民户又息。元始二年,郡、国百三,县、邑千*(四)***百八十七,地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六顷,民户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多周成王四千五百四十八万五十五人,汉之极盛也。及王莽篡位,续以更始、赤眉之乱,至光武中兴,百姓虚耗,十有二存。中元二年,民户四百二十七万千六百三十四,口*(三)***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人。永平、建初之际,天下无事,务在养民,迄于孝和,民户滋殖。及孝安永初、元初之闲,兵饥之苦,民人复损。至于孝桓,颇增于前。永寿二年,户千六百七万九百六,口五千六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人,垦田亦多,单师屡征。及灵帝遭黄巾,献帝即位而董卓兴乱,大焚宫庙,劫御西迁,京师萧条,豪桀并争,郭汜、李傕之属,残害又甚,是以兴平、建安之际,海内凶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故陕津之难,以箕撮指,安邑之东,后裳不完,遂有寇戎,雄雌未定,割剥庶民,三十余年。及魏武皇帝克平天下,文帝*(授)**[受]*禅,人觽之损,万有一存。景元四年,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又案正始五年,扬威将军朱照日所上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推其民数,不能多蜀矣。昔汉永和五年,南阳户五十余万,汝南户四十余万,方之于今,三帝鼎足,不踰二郡,加有食禄复除之民,凶年饥疾之难,见可供役,裁若一郡。以一郡之人,供三帝之用,斯亦勤矣。自禹至今二千余载,六代损益,备于兹焉。”臣昭案:谧记云春秋时有千二百国,未知所出。班固云周之始,爵五而土三,盖千八百国。转相吞灭,数百年闲,列国耗尽,至春秋时,尚有数十。
**河南尹***
秦三川郡,高帝更名。世祖都雒阳,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
二十一城,永和五年户二十万八千四百八十六,口百一万八百二十七。
**雒阳**周时号成周。有狄泉,在城中。有唐聚。有上程聚。有士乡聚。有褚氏聚。有荣锜螕。有前亭。有圉乡。
有大解城。**河南**周公时所城雒邑也,春秋时谓之王城。
东城门名鼎门,北城门名干祭。又有甘城,有蒯乡。
**梁**故国,伯翳后。有霍阳山。有注城。**荧阳**有鸿沟水。有广武城。有□亭,□叔国。有陇城。有薄亭。
有敖亭。有*(费)**[荧]*泽。**卷**有长城,经阳武到密。
有垣雝城,或曰古衡雍。有扈城亭。**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