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 第 71 页/共 204 页

〔三〕集解服虔曰:「辩若斗辩也。夫以辩争,不以德居之,必加于刑戮也。」 〔四〕集解贾逵曰:「夫子,孙文子也。获罪,出献公,以戚畔也。」 〔五〕索隐左传曰:「而又何乐」。此「畔」字宜读曰「乐」。乐谓所闻钟声也,畔非其义也。 〔六〕集解王肃曰:「言至危也。」 〔七〕集解贾逵曰:「卫君献公棺在殡未葬。」 〔八〕集解服虔曰:「闻义而改也。琴瑟不听,况于钟鼓乎?」 适晋,说赵文子、〔一〕韩宣子、〔二〕魏献子〔三〕曰:「晋国其萃于三家乎!」〔四〕将去,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三家。〔五〕吾子直,〔六〕必思自免于难。」 〔一〕索隐名武也。 〔二〕索隐名起也。正义世本云名秦。 〔三〕索隐名锺舒也。 〔四〕集解服虔曰:「言晋国之祚将集于三家。」 〔五〕集解杜预曰:「富必厚施,故政在三家也。」 〔六〕集解服虔曰:「直,不能曲挠以从众。」 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一〕从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 〔一〕正义括地志云:「徐君庙在泗州徐城县西南一里,即延陵季子挂剑之徐君也。」 七年,楚公子围弒其王夹敖而代立,是为灵王。〔一〕十年,楚灵王会诸侯而以伐吴之朱方,以诛齐庆封。吴亦攻楚,取三邑而去。〔二〕十一年,楚伐吴,至雩娄。〔三〕十二年,楚复来伐,次于干溪,楚师败走。 〔一〕索隐春秋经襄二十五年,吴子遏卒;二十九年,阍杀吴子余祭;昭十五年,吴子夷未卒。是余祭在位四年,余眛在位十七年。系家倒错二王之年,此七年正是余眛之三年。昭元年经曰「冬十有一月,楚子麇卒」。左传曰「楚公子围将聘于郑,未出竟,闻王有疾而还。入问王疾,缢而杀之,孙卿曰:以冠缨绞之。遂杀其子幕及平夏。葬王于郏,谓之郏敖」也。 〔二〕集解左传曰:「吴伐楚,入棘、栎、麻,以报朱方之役。」索隐杜预注彼云「皆楚东鄙邑也。谯国酇县东北有棘亭,汝阴新蔡县东北有栎亭」。按:解者以麻即襄城县故麻城是也。 〔三〕集解服虔曰:「雩娄,楚之东邑。」索隐昭五年左传曰「 楚子使沈尹射待命于巢,薳启强待命于雩娄」。今直言至雩娄,略耳。 〔四〕集解杜预曰:「干溪在谯国城父县南,楚东境。」 十七年,王余祭卒,〔一〕弟余眛立。王余眛二年,楚公子弃疾弒其君灵王代立焉。〔二〕 〔一〕索隐春秋襄二十九年经曰「阍杀吴子余祭」。左传曰「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杀之」。公羊传曰「近刑人则轻死之道」是也。 〔二〕索隐据春秋,即眛之十五年也。昭十三年经曰「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弒其君虔于干溪,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左传具载,以词繁不录。公子比,弃疾,皆灵王弟也。比即子干也。灵王,公子围也,即位后易名为虔。弃疾即位后易名熊居,是为平王。史记以平王遂有楚国,故曰「弃疾弒君」;春秋以子干已为王,故曰「 比杀君」:彼此各有意义也。 四年,王余眛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于是吴人曰:「 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余眛后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王余眛之子僚为王。〔一〕 〔一〕集解吴越春秋曰「王僚,夷眛子」,与史记同。索隐此文以为余眛子,公羊传以为寿梦庶子也。 王僚二年,〔一〕公子光伐楚,〔二〕败而亡王舟。光惧,袭楚,复得王舟而还。〔三〕 〔一〕索隐计僚元年当昭十六年。比二年,公子光亡王舟,事在昭十七年左传。 〔二〕集解徐广曰:「世本云夷眛生光。」 〔三〕集解左传曰舟名「余皇」。 五年,楚之亡臣伍子胥来奔,公子光客之。〔一〕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二〕常以为吾父兄弟四人,当传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国,光父先立。即不传季子,光当立。阴纳贤士,欲以袭王僚。 〔一〕索隐左传昭二十年曰:「伍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杜预曰:州于,吴子僚也。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雠,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是谓客礼以接待也。 〔二〕索隐此文以为诸樊子,系本以为夷眛子。 八年,吴使公子光伐楚,败楚师,迎楚故太子建母于居巢以归。因北伐,败陈、蔡之师。九年,公子光伐楚,拔居巢、锺离。〔一〕初,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二〕二女家怒相灭,两国边邑长闻之,怒而相攻,灭吴之边邑。吴王怒,故遂伐楚,取两都而去。〔三〕 〔一〕集解服虔曰:「锺离,州来西邑也。」索隐昭二十四年经曰:「冬,吴灭巢。」左传曰:「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沈尹戌曰:『此行也,楚必亡邑。不抚人而劳之,吴不动而速之。』吴人踵楚,边人不备,遂灭巢及锺离乃还也。」地理志居巢属庐江,锺离属九江。应劭曰「锺离子之国也」。 〔二〕索隐左传无其事。 〔三〕正义两都即锺离、居巢。 伍子胥之初奔吴,说吴王僚以伐楚之利。公子光曰:「胥之父兄为僇于楚,欲自报其仇耳。未见其利。」于是伍员知光有他志,〔一〕乃求勇士专诸,〔二〕见之光。光喜,乃客伍子胥。子胥退而耕于野,以待专诸之事。〔三〕 〔一〕集解服虔曰:「欲取国。」 〔二〕集解贾逵曰:「吴勇士。」索隐专或作「剸」。左传作「 鱄设诸」。刺客传曰「诸,棠邑人也」。正义吴越春秋云:「专诸,丰邑人。伍子胥初亡楚如吴时,遇之于途,专诸方与人斗,甚不可当,其妻呼,还。子胥怪而问其状。专诸曰:『夫屈一人之下,必申万人之上。』胥因而相之,雄貌,深目,侈口,熊背,知其勇士。」 〔三〕索隐依左传即上五年「公子光客之」是也。事合记于五年,不应略彼而更具于此也。 十二年冬,楚平王卒。〔一〕十三年春,吴欲因楚丧而伐之〔二〕,使公子盖余、烛庸〔三〕以兵围楚之六、灊。〔四〕使季札于晋,以观诸侯之变。〔五〕楚发兵绝吴兵后,吴兵不得还。于是吴公子光曰:「此时不可失也。」〔六〕告专诸曰:「不索何获!〔七〕我真王嗣,当立,吾欲求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八〕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九〕而两公子将兵攻楚,楚绝其路。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柰我何。」光曰:「我身,子之身也。」〔一0〕四月丙子,〔一一〕光伏甲士于窟室,〔一二〕而谒王僚饮。〔一三〕王僚使兵陈于道,自王宫至光之家,门阶户席,皆王僚之亲也,人夹持铍。〔一四〕公子光详为〔一五〕足疾,入于窟室,〔一六〕使专诸置匕首〔一七〕于炙鱼之中以进食。〔一八〕手匕首刺王僚,铍交于匈,〔一九〕遂弒王僚。公子光竟代立为王,是为吴王阖庐。阖庐乃以专诸子为卿。 〔一〕索隐昭二十六年春秋经书「楚子居卒」是也。按十二诸侯年表及左传,合在僚十一年。 〔二〕索隐据表及左氏传止合有十二年,事并见昭二十七年左传也。 〔三〕集解贾逵曰:「二公子皆吴王僚之弟。」索隐春秋作「掩余」,史记并作「盖余」,义同而字异。或者谓太史公被腐刑,不欲言「掩」也。贾逵及杜预及刺客传皆云「二公子,王僚母弟」。而昭二十三年左传曰「光帅右,掩余帅左」,杜注彼则云「掩余,吴王寿梦子」。又系族谱亦云「二公子并寿梦子」。若依公羊,僚为寿梦子,则与系族谱合也。 〔四〕集解杜预曰:「灊在庐江六县西南。」 〔五〕集解服虔曰:「察强弱。」 〔六〕集解贾逵曰:「时,言可杀王时也。」 〔七〕集解服虔曰:「不索当何时得也。」 〔八〕集解王肃曰:「聘晋还至也。」 〔九〕集解服虔曰:「母老子弱,专诸托其母子于光也。」王肃曰:「专诸言王母老子弱也。」索隐依王肃解,与史记同,于理无失。服虔、杜预见左传下文云「我,尔身也,以其子为卿」,遂强解「 是无若我何」犹言「我无若是何」,语不近情,过为迂回,非也。 〔一0〕集解服虔曰:「言我身犹尔身也。」 〔一一〕索隐春秋经唯言「夏四月」,左传亦无「丙子」,当别有按据,不知出何书也。 〔一二〕集解杜预曰:「掘地为室也。」 〔一三〕索隐谒,请也。本或作「请」也。 〔一四〕集解音披。索隐音披。刘逵注吴都赋「铍,两刃小刀」。 〔一五〕索隐上音阳,下如字。左传曰「光伪足疾」,详即伪也。或读此「为」字音「伪」,非也。岂详伪重言邪? 〔一六〕集解杜预曰:「恐难作,王党杀己,素避之也。」 〔一七〕索隐刘氏曰:「匕首,短剑也。」按: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通俗文云「其头类匕,故曰匕首也」。 〔一八〕集解服虔曰:「全鱼炙也。」 〔一九〕集解贾逵曰:「交专诸匈也。」 季子至,曰:「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谁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一〕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二〕复命,哭僚墓,〔三〕复位而待。〔四〕吴公子烛庸、盖余二人将兵遇围于楚者,闻公子光弒王僚自立,乃以其兵降楚,楚封之于舒。〔五〕 〔一〕集解服虔曰:「待其天命之终也。」 〔二〕集解杜预曰:「吴自诸樊以下,兄弟相传而不立适,是乱由先人起也。季子自知力不能讨光,故云。」 〔三〕集解服虔曰:「复命于僚,哭其墓也。」正义复音伏,下同。 〔四〕集解杜预曰:「复本位,待光命。」 〔五〕索隐左传昭二十七年曰「掩余奔徐,烛庸奔锺吾」。三十年经曰「吴灭徐,徐子奔楚」。左传曰「吴子使徐人执掩余,使锺吾人执烛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无封舒之事,当是「舒」「徐」字乱,又且疏略也。 王阖庐元年,举伍子胥为行人而与谋国事。楚诛伯州犁,其孙伯嚭亡奔吴,〔一〕吴以为大夫。 〔一〕集解徐广曰:「伯嚭,州犁孙也。史记与吴越春秋同。嚭音披美反。」 三年,吴王阖庐与子胥、伯嚭将兵伐楚,拔舒,杀吴亡将二公子。光谋欲入郢,将军孙武曰:「民劳,未可,待之。」〔一〕四年,伐楚,取六与灊。五年,伐越,败之。六年,楚使子常囊瓦伐吴〔二〕。迎而击之,大败楚军于豫章,取楚之居巢而还。〔三〕 〔一〕索隐左传此年有子胥对耳,无孙武事也。 〔二〕正义左传云「楚囊瓦为令尹」,杜预云「子囊之孙子常。」 〔三〕索隐左传定二年,当为七年。 九年,吴王阖庐请伍子胥、孙武曰:「始子之言郢未可入,今果如何?」〔一〕二子对曰:「楚将子常贪,而唐、蔡皆怨之。王必欲大伐,必得唐、蔡乃可。」阖庐从之,悉兴师,与唐、蔡西伐楚,至于汉水。楚亦发兵拒吴,夹水陈。〔二〕吴王阖庐弟夫概〔三〕欲战,阖庐弗许。夫概曰:「王已属臣兵,兵以利为上,尚何待焉?」遂以其部五千人袭冒楚,楚兵大败,走。于是吴王遂纵兵追之。比至郢,〔四〕五战,楚五败。楚昭王亡出郢,奔郧。〔五〕郧公弟欲弒昭王,〔六〕昭王与郧公奔随。〔七〕而吴兵遂入郢。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尸〔八〕以报父雠。 〔一〕索隐言今欲果敢伐楚可否也。 〔二〕正义音阵。 〔三〕正义音古代反。 〔四〕索隐定四年「战于柏举,吴入郢」是也。 〔五〕集解服虔曰:「郧,楚县。」 〔六〕正义左传云郧公辛之弟怀也。 〔七〕集解服虔曰:「随,楚与国也。」 〔八〕索隐左氏无此事。 十年春,越闻吴王之在郢,国空,乃伐吴。吴使别兵击越。楚告急秦,秦遣兵救楚击吴,吴师败。阖庐弟夫概见秦越交败吴,吴王留楚不去,夫概亡归吴而自立为吴王。阖庐闻之,乃引兵归,攻夫概。夫概败奔楚。楚昭王乃得以九月复入郢,而封夫概于堂溪,为堂溪氏。〔一〕十一年,吴王使太子夫差伐楚,取番。楚恐而去郢徙鄀〔二〕。 〔一〕集解司马彪曰:「汝南吴房有堂溪亭。」索隐案地理志而知。正义括地志云:「豫州吴房县在州西北九十里。应劭云『吴王阖闾弟夫概奔楚,封之于堂溪氏。本房子国,以封吴,故曰『吴房』。」 〔二〕集解服虔曰;「鄀,楚邑。」索隐定六年左传「四月己丑,吴太子终累败楚舟师」。杜预曰「阖庐子,夫差兄」。此以为夫差,当谓名异而一人耳。左传又曰「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于是乎迁郢于鄀」。此言番,番音潘,楚邑名,子臣即其邑之大夫也。 十五年,孔子相鲁。〔一〕 〔一〕索隐定十年左传曰「夏,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孔丘相。犁弥言于齐侯曰『孔丘知礼而无勇』」是也。杜预以为「相会仪也」,而史迁孔子系家云「摄行相事」。案:左氏「孔丘以公退,曰『 士兵之』,又使兹无还揖对」,是摄国相也。 十九年夏,吴伐越,越王句践迎击之檇李。〔一〕越使死士挑战,〔二〕三行造吴师,呼,自刭。〔三〕吴师观之,越因伐吴,败之姑苏,〔四〕伤吴王阖庐指,军却七里。吴王病伤而死。〔五〕阖庐使立太子夫差,谓曰:「尔而忘句践杀汝父乎?」对曰:〔六〕「不敢!」三年,乃报越。 〔一〕集解贾逵曰:「檇李,越地。」杜预曰:「吴郡嘉兴县南有檇李城也。」檇音醉。 〔二〕集解徐广曰:「死,一作『亶』,越世家亦然,或者以为人名氏乎?」骃案:贾逵曰「死士,死罪人也」。郑众曰「死士,欲以死报恩者也」。杜预曰「敢死之士也」。正义挑音田鸟反。 〔三〕集解左传曰:「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正义行,胡郎反。造,干到反。呼,火故反。颈,坚鼎反。 〔四〕集解越绝书曰:「阖庐起姑苏台,三年聚材,五年乃成,高见三百里。」索隐姑苏,台名,在吴县西三十里。左传定十四年曰「越子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还,卒于陉,去檇李七里」。杜预以为檇李在嘉兴县南。灵姑浮,越大夫也。 〔五〕集解越绝书曰:「阖庐冢在吴县昌门外,名曰虎丘。下池广六十步,水深一丈五尺,桐棺三重,澒池六尺,玉凫之流扁诸之剑三千,方员之口三千,盘郢、鱼肠之剑在焉。卒十余万人治之,取土临湖。葬之三日,白虎居其上,故号曰虎丘。」索隐澒,胡贡反。以水银为池。 〔六〕索隐此以为阖庐谓夫差,夫差对阖庐。若左氏传,则云「对曰」者,夫差对所使之人也。 王夫差元年,〔一〕以大夫伯嚭为太宰。〔二〕习战射,常以报越为志。二年,吴王悉精兵以伐越,败之夫椒,〔三〕报姑苏也。越王句践乃以甲兵五千人栖于会稽,〔四〕使大夫种〔五〕因吴太宰嚭而行成,〔六〕请委国为臣妾。吴王将许之,伍子胥谏曰:「昔有过氏〔七〕杀斟灌以伐斟寻,〔八〕灭夏后帝相。〔九〕帝相之妃后缗方娠,〔一0〕逃于有仍〔一一〕而生少康。〔一二〕少康为有仍牧正。〔一三〕有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一四〕有虞思夏德,于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于纶,〔一五〕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一六〕后遂收夏众,抚其官职。〔一七〕使人诱之,〔一八〕遂灭有过氏,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一九〕不失旧物。〔二0〕今吴不如有过之强,而句践大于少康。今不因此而灭之,又将宽之,不亦难乎!且句践为人能辛苦,今不灭,后必悔之。」吴王不听,听太宰嚭,卒许越平,与盟而罢兵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