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 第 283 页/共 354 页

一   朝审刑部监秋决重囚每年于霜降前摘要情节刋册进呈   御览仍分送本寺霜降后十日本寺会同九卿詹事   科道于   天安门外金水桥西详覈其情实缓决矜疑分拟具题【详见刑部】   一热审每年于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如立秋在六月内以七月初一日为止左右寺官同都察院掌道御史各就所管司分会刑部司官将刑部见审案件审拟呈堂枷责等轻罪人犯照例减等发落笞罪寛免十日一次彚题其人犯交该旗该地方官暂行保释竢立秋后送部发落如重囚内有可矜疑者请   防定夺【详见刑部】○每逢热审之期杖责人犯无论题达重案及一应事件统于减等之中递行八折发落   一永逺枷示之犯雍正六年   谕朕前曾降谕防在京在外有奉防永逺枷示之人令各衙门该管官于嵗底奏明今着各衙门将奏折交与大理寺大理寺彚齐开列名单开具所犯畧节进呈并将各案情由详细缮折随名单一并进呈均用汉字缮写钦此○十年   谕大理寺所奏永逺枷示人犯于嵗底彚奏时即将各该犯曾否改悔之处由该旗该管处保送开注该犯名下一并进呈若释放之后仍不知悛改生事妄行定将保送人员照徇庇欺罔例治罪钦此   钦定大清防典则例卷一百五十一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五十二   太常寺   一题奏祭祀冬夏日至大祀   圜丘   方泽孟春   祈谷孟夏   雩祀均前期二十五日具题恭请   皇帝亲诣行礼或遣官恭代并   钦定大飨   太庙祭   社稷甲丙戊庚壬年   亲朝   日丑辰未戌年   亲夕   月均前期二十日具题同余嵗及各中祀均前期二   十日题请遣官行礼羣祀惟祭   礮神前期具奏无定限各   功臣专祠由寺举行不具题余均前期十五日题请遣官行礼与中祀同清明七月望冬至嵗暮祭飨   永陵   福陵   昭陵前期四十日具题祭飨   昭西陵   孝陵   孝东陵   景陵   泰陵   孝贤皇后陵寝   端慧皇太子园寝前期二十日具题恭遇各   陵忌辰具题与四时祭飨同   万夀圣节孟冬朔日祭各   陵寝均前期十五日具题若因事祗告由寺行钦天监择日豫期具奏○康熙十年定每年祭祀本寺于豫年八月内行文钦天监择日送寺遇各祀期前以所定日期具题○乾隆十四年议准每年正祭由礼部恭选日期并诸祀之嵗有定日者于豫年题准劄寺豫期由寺照例题请一进斋戒牌铜人顺治四年定斋戒牌铜人由礼部官恭进安设于   武英殿○八年定改设于   太和殿○又定大祀   天   地祈谷于   上帝飨   太庙祭   社稷均前期三日进斋戒牌铜人   日   月   前代帝王   先农如恭遇   亲祭均前期二日进斋戒牌铜人如遣官惟   前代帝王庙仍进斋戒牌铜人余均停进○康熙九年题准斋戒牌铜人由礼部太常寺官恭设于   乾清门中门东第一楹前承以黄案○雍正二年奏准   天   地   宗   社大祭如遣官行礼奏请停进斋戒牌铜人   日   月   前代帝王庙等祭如遣官行礼停进斋戒牌铜人不   具奏至两祭相连止奏   皇帝亲诣之斋戒其遣官行礼亦不具奏○乾隆七   年奏准   圜丘   方泽   祈谷   雩祀前期四日太常寺具奏斋戒日期进斋戒牌铜人   于   乾清门安设二日   斋宫安设一日   太庙   社稷前期四日遇忌辰前期五日具奏于   乾清门安设三日   日   月   帝王   先农前期三日具奏于   乾清门安设二日均祭日彻囘   皇后亲飨   先蚕前期三日如遇忌辰前期四日具奏进斋戒牌   铜人于   乾清门转交内监于   交泰殿安设二日祭日彻囘如遣   妃恭代奏请停止   一阅祝版前期十五日本寺行文钦天监择   阅祝版吉时送寺缮入仪注并委时官二人前期一日赴寺豫备启奏时刻本寺官先期送祝版至内阁恭书前期十日行知工部銮仪卫于前期二日自   坛恭舁祝版亭至   午门前安奉次日送至祭所并行文兵部转咨歩军统领凡经行道路洒扫辟除前期二日本寺以   阅祝版具奏   圜丘   祈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