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八旗通志 - 第 144 页/共 674 页
四畆
镶白旗顺治三年拨给草场地五顷二十畆正蓝旗顺治十年拨给旗人地一千一百六十三顷六十七畆七分零 雍正二年本旗入官地六顷三十七畆四分零
正白正蓝二旗康熙二十三年同拨给旗人地三百十一顷二畆
又顺治八年至雍正四年英王下人员及各旗庄头等退出地共三千八百六十三顷三十一畆六分零 康熙五年复拨给各旗人等地二百五十三顷三十二畆五分零
钦定八旗通志卷六十九
<史部,政书类,军政之属,钦定八旗通志>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八旗通志卷七十
土田志九
土田数目
直各处八旗地亩数目二【保定府 易州永平府 河间府天津府 定州 宣化府】
保定府清苑县
正黄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三千六百十四顷六亩二分零 顺治三年至康熙元年投充旗地共五百四十七顷六十六亩 顺治八年至雍正二年退出地共五百十三顷三十二亩六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二年复拨给旗人退地共四百四十七顷八畆七分零正白旗顺治三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百八十十九顷六十五亩六分 顺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九年退出地共三百四顷六十三亩二分
正红旗顺治十六年退出地九十六顷 康熙四年至五十年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九十二顷四十八亩 康熙四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十九顷四十三亩
镶红旗顺治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地二十九顷四十亩 顺治十六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三十顷三十亩 康熙五年至四十一年复拨给旗人退地共二十二顷五十亩
镶蓝旗康熙四十八年退出地一顷五十亩
满城县
正黄旗顺治三年至六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二千一百二十一顷三十三亩二分零 顺治七年投充旗地共二十一顷五十一亩 康熙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续拨给旗人地共一百四十三顷四十亩 顺治十年至康熙四十三年退出地共一百四十八顷七十五亩 顺治十五年至康熙二十一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九十三顷十三亩四分零正白旗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三十五顷 康熙七年拨给旗人地三顷六十亩 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一顷四十七亩
镶白旗康熙七年拨给旗人地六十亩 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七年退出地共四顷五十畆
又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五亩 康熙五十五年拨给荘头地十一顷七十九亩又右卫地九顷三十亩雍正三年复退出地六顷九亩
安肃县
镶黄旗顺治十年退出地三十七顷二十六亩正黄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四千七百三顷五十四亩九分零 顺治六年七年投充旗地共三百三十三顷七亩五分零顺治十年至康熙六十年退出地共三百三十
四顷二十八亩三分零 顺治十五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三百二十六顷六十七亩八分零
正白旗顺治六年投充旗地七十亩八分 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二顷
镶白旗康熙三十五年退出地一顷二十二亩五分
镶蓝旗康熙四十五年退出地九十亩
又康熙二十年投充旗地共十二顷三十一亩九分 康熙三十三年至五十三年各旗退出地共七十一顷七十九亩九分零又雍正三年至五年退出地六顷四十六亩零 康熙三十九年至五十七年复拨给荘头及各旗地共四十六顷一十七亩八分零
定兴县
正黄旗康熙四十三年至五十九年拨给旗人退地共三十顷四亩九分零
正红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五千四百十三顷八十二亩九分零 康熙四十七年四十八年复拨给旗人退地共六顷七十九亩一分 康熙四十八年至五十七年续拨给旗人地共七顷五十亩
镶红旗雍正五年拨给旗人退地二顷四十七亩又康熙八年至雍正五年各项退地共九十七顷四亩四分零 康熙八年至四十四年复拨退地给各旗笔帖式等共十九顷六十四亩 康熙五年至五十五年续拨给各旗地共七十八顷九十亩一分零
新城县
镶黄旗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六顷六十四亩三分零 康熙元年退出地四顷五十五亩八分
正黄旗顺治元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三十二顷五十五亩六分零 康熙元年至二十四年退出地共七十五顷四十四亩八分 康熙三十二年至五十三年复退出地共九十二顷二十三亩八分零
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七十四顷五十亩三分零 顺治九年退出地共六十三顷五十七亩五分零
正红旗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四十七亩康熙二年退出地一顷六十亩
镶白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五顷
镶红旗顺治四年至康熙元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八千六十七顷九十九亩二分零 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四十一顷三十七亩四分零 顺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一年退出地共一千六百五十七顷二十二亩七分零 康熙五年至二十一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一百四十五顷十六亩五分 顺治二年三年原拨给旗人额外地一千五百二十一顷三十亩五分零 康熙二十六年至五十一年退出额外地共三十八顷六十六亩镶蓝旗康熙三十四年退出地六十亩
又康熙二十三年拨给各旗地共二百十顷九十亩 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三顷六十六亩 康熙二十三年复拨给各旗地共一百九十四顷八亩 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元年拨给各旗地共一百三十三顷一分零 康熙四十八年退出地一顷五十亩
唐县
正黄旗顺治四年拨给旗人地八百一顷八亩顺治七年投充旗地一顷四十九亩九分零【谨案唐县之后望都之前有博野县乃旧志未载此县地亩今谨仍之后有缺者仿此】
望都县
正黄旗顺治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四百二十七顷九十一亩零 康熙二十三年续拨给旗人开荒等地共二十二顷八十亩 顺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四顷五十五亩八分零 顺治八年至康熙六十年退出地共二十顷九十六亩一分零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五年复拨给旗人开荒及退出地共四十顷十九亩三分
正蓝旗顺治八年至康熙七年退出地共四顷九十亩
容城县
镶黄旗顺治三年四年拨给旗人地共一千八百三十一顷三十五亩四分零 康熙三年至九年拨给旗人地共二顷七十六亩八分零 顺治四年至康熙三十六年退出地共九十四顷八十五亩四分零 顺治十四年至康熙七年复拨给旗人退地共五顷一亩六分零
正黄旗康熙五年拨给旗人地三十二顷五十二亩零 顺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十八顷六十六亩 顺治十一年至康熙五十年退出地共五十三顷三十六亩九分 康熙二十二年至三十九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八十五顷四十二亩三分零
正白旗康熙三十九年拨给旗人退地共十顷四十八亩五分零 康熙五十二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一顷七十二亩零
正蓝旗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一年退出地二顷四十亩
又康熙四十八年至五十六年拨各旗退地给内务府共二十九顷四十七亩 雍正三年内务府退地三十亩零
完县
正黄旗顺治三年至五年拨给旗人民地共二千二百十六顷二十四亩零八分 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共一百四十八顷七十五亩七分零 顺治四年至康熙三十九年拨给旗人屯地及开垦等地共二百五十顷九亩五分零 顺治九年至康熙三十一年退出地共四十一顷二十亩三分零 顺治十五年至康熙二十一年复拨给旗人退地共十八顷七十九亩一分零 康熙二十四年至四十二年续拨给旗人地共十二顷九十亩
又康熙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拨给旗人各地共五顷四十二亩二分零 康熙三十五年内务府退出地八十四亩
蠡县
镶黄旗顺治六年七年投充旗地共五十三顷七十七亩四分零
正黄旗顺治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四百八十顷四十五亩八分零 顺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九百十五顷七十七亩九分零 顺治八年至康熙七年退出地共四十九顷十五亩九分零 康熙八年九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六顷五十亩正白旗顺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七十六顷六十六亩三分零 顺治八年至康熙四十七年退出地共八十顷三十一亩七分
正红旗顺治四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六十八顷四十二亩二分零
镶白旗顺治六年投充旗地二十五顷五十亩顺治八年退出地二十五顷五十亩
镶蓝旗顺治四年原拨给旗人地一千一百四十五顷二十七亩 顺治五年投充旗地一顷八十九亩三分零 康熙二十一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十二顷十亩 康熙十一年至十三年复拨给正黄旗退地共十八顷三十五亩 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七年复拨给旗人退地共二顷八十亩
又雍正三年荘头退出地五顷四十六亩二分
雄县
镶黄旗顺治三年至十八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三千三十九顷七十一亩三分零 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三百七十二顷六十七亩零 顺治十年至康熙十八年退出地共三百四十顷三十二亩九分零 康熙五年至二十三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九十四顷三十三亩八分零
正黄旗顺治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十八顷二十亩一分零 顺治二年至十四年投充旗地共九十五顷十四亩九分零 康熙三年至五十四年退出地共十七顷八十五亩四分零 康熙二十一年至五十七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四十九顷二十四亩
正白旗顺治三年至十五年投充旗地共五十二顷七十亩七分零 康熙四十二年退出地共十四顷三十四亩
正红旗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一顷二十四亩五分康熙二十二年二十三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
八顷
镶白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共七十一顷二十一亩五分零
镶红旗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共三顷六十亩康熙十八年至四十九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三十六顷五十二亩一分零
正蓝旗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七顷二十亩二分零 康熙十年退出地九十亩
镶蓝旗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一顷三十八亩康熙三十一年至五十九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八顷八十四亩五分
又顺治十年至康熙五十七年各旗退地共五百六十一顷四十四亩一分零 康熙十八年至五十九年复拨给纲户人等地共五顷四十亩七分零
安州
镶黄旗顺治二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二百四十八顷三十五亩七分零 顺治九年退出地二百十七顷二十五亩三分零
正黄旗顺治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八十五顷九十亩一分 顺治三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八十六顷四十五亩零 顺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九年退出地共七十九顷六亩 康熙六年至二十三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二十一顷九十亩
正白旗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二百四十九顷二十四亩七分零 顺治九年退出地四十四顷九十一亩七分零
镶白旗顺治八年投充旗地二十九顷六十亩七分
镶红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二十顷四十三亩镶蓝旗顺治四年原拨给旗人地二千一百十六顷三十九亩四分零 顺治十年至康熙五十四年退出地共二百十四顷二十六亩 顺治七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五十顷十亩又康熙五十七年退出地九十亩 康熙四十七年至五十七年复拨给各旗及园头等地共八十八顷六十二亩
髙阳县
镶黄旗顺治三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三百四十二顷四十六亩八分零 顺治九年退出地三百一顷五十一亩
正黄旗顺治三年至七年投充旗地七十三顷二十七亩零 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八十八顷二十亩 顺治九年至雍正四年退出地共七十五顷十二亩一分 顺治十七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三顷二亩
正白旗顺治三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十二顷八亩二分零 顺治九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一百六顷五十二亩七分零
正红旗顺治八年投充旗地十一顷七十六亩三分零
镶蓝旗顺治四年至六年原拨给旗人地二千九十四顷四十三亩一分零 顺治三年投充旗地六十一亩四分零 康熙二十二年至五十年续拨给旗人地共八十顷二十二亩五分零顺治十年至康熙五十四年退出地共二百二十一顷四亩 康熙八年至二十一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一百四顷七十亩
又康熙四十五年至雍正元年拨给内务府荘头及各旗人等地共五十三顷六十九亩
新安县
镶黄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八百四顷三十七亩六分 顺治十年至康熙三十五年退出地共七十三顷七十六亩一分零 康熙二十一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二十一顷三十亩
正白旗顺治六年投充旗地九亩五分 康熙五十五年拨给旗人地十八顷
又康熙六年至雍正三年遵化等处退出地共四十八顷五十亩八分零
易州
镶黄旗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二十顷三十八亩九分零
正黄旗顺治三年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三千五百五十四顷四十亩七分零 顺治四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七十三顷十六亩零 顺治十年至康熙六年退出地共十七顷四十一亩四分零 康熙三年至二十一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九顷二亩四分零
正蓝旗康熙五十七年退出地一顷二十亩又顺治十年退还工部地十一顷九十五亩零康熙二十三年至六十年拨给旗人各项地共十三顷八十一亩二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