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9 页/共 1125 页
不璺,士啬力第三子。宣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生。绍兴四年,该遇天申圣节,赐名,补保义郎。累转武经大夫。庆元六年七月,授皇叔祖、利州观察使,袭封嗣濮王。开禧三年六月,以宁远军承宣使提举佑神观。上遗表,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安国公。
不俦,士铢第四子。建炎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生。绍兴五年,该遇天申圣节,赐名,补保义郎。累转修武郎。淳熙二(月)[年]三月,授皇叔、太子右监门率府率。四年五月,转右千牛卫将军。十年八月,因父遗表授右(门)[监]门卫大将军。十二年五月,转右监门卫大将军、吉州刺史。十三年二月,转右监门卫大将军、成州团练使。十六年闰五月,该遇光宗皇帝覃恩,授皇叔祖、右监门卫大将军、眉州防御使。庆元元年正月,该遇宁宗皇帝覃恩,转和州防御使。是年六月,转随州观察使。开禧元年七月,转安远军承宣使、提举佑神观。三年七月,除昭庆军节度使,依前提举佑神观,袭封嗣濮王。嘉定三年六月,除检校少保。十年六月,上遗表,赠少师,追封高平郡王。
不嫖,士石第二男。绍兴六年四月二十五日生。绍兴十年,该遇天申圣节,赐名,补保义郎。累转武翼大夫。嘉定十一年三月,授福州观察使,袭封嗣濮王。十二年六月,上遗表,赠
开府仪同三司,追封惠国公。
不凌,士第六男。绍兴十五年正月十六日生。绍兴十九年,该遇天申圣节,赐名,补保义郎。累转武德郎。嘉定二年七月,换授皇叔祖、右千牛卫将军。十三年正月,授福州观察使,袭封嗣濮王。十五年五月,转奉国军承宣使。十七年六月,上遗表,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惠国公。
神宗熙宁二年三月二日,中书门下言:「皇族宗衮建仙游县君影堂此上原有眉批云:「仙游县君英宗之母。」,乞役兵填池,请许之。」诏所差兵士若不限定日月,必是居常役使,无期放散,可与百人,令役一月。
闰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祖宗之子并濮国公,并令传嫡袭封,已封公者将来更不袭封。
三年十二月二日,诏三司,令左藏库岁特支钱五十贯充濮王宫公用,本位俸钱更不 除。先是大宗正司奏宗朴状:「先奉御批,令兄弟量 料钱入濮王宫库,用为四仲月祭飨支用。而近降指挥不许 皇亲俸钱。」故有是命。
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诏赐濮王子通州防御使宗隐芳林园宅一区,仍计口给屋。后宗传、宗瑗、宗荩依此。
七年四月十二日,诏:濮安懿王子宗晖、宗绰、宗胜、宗楚各赐芳林园宅地,令将作监计口修盖。
八年七月十八日,诏濮安懿王女德安县主等六人并进封。
元丰二年四月,诏王第十一女、第十
八女并进封郡主。七年,诏王女六人并特赠料钱月三十千。元符三年三月,诏王女、曹诵妻延安郡主特改封郡号,与孙一名合门看班祗候,仍添料钱及春冬衣、生日礼物等。大观元年二月,诏王女永安郡主特封两郡主。见宗室女门。
十年十月十六日,诏濮安懿王诸子袭封濮国公,主奉祠事。仍候濮安懿王诸子承袭 ,即传长孙。翌日,封宗谊濮国公。十一月十四日,诏皇伯邕州观察使宗晖权奉祠濮安懿王神主。
元丰二年五月八日原无「元丰」二字。考下文「三年四月四日」条,据《宋史》卷一六《神宗纪》,乃元丰三年事,则知此处「二年」为元丰二年。据补。,诏:濮安懿王子、赠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国公宗治云亡,诸子不曾推恩,长子右监门卫大将军仲忽可领文州刺史。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淮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濮国公宗晖奉濮安懿王祠事。
三年四月四日,诏皇伯濮国公宗晖进濮阳郡王,濮安懿王子孙皆迁一官,女增俸二十千,孀妇进封一等,无品可进者改大国,王夫人任氏弟皇城使昌州刺史泽迁嘉州刺史,侄四人并特转一官。
四年正月五日,诏:赠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彭城郡王宗衮,先帝濮邸同母长兄,宜比故宗谊例,量与加等推恩。妻张氏特封国夫人,男三人各转一官。
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大宗正司言:「奉诏,濮安懿王子、故楚国公宗荩特与一子官。其子仲江今已从吉,乞依已得指挥迁一官。」从之,仍更与一子转官,令大宗正司具名以闻。
六年五月三日,诏濮安懿王女建安
郡主夫左藏库副使刘承绪特差带御器械。郡主,王夫人任氏所生,英宗之季妹也。
七年二月十一日,手诏曰:「朕自嘉佑中从先皇帝入居储宫,已二十余年。今日缘奠故伯宗辅,因得趋谒濮安懿王祠堂。顾瞻诸伯叔父所存者无几,皆齿发衰迟,仪形非往日之比,深用恻然。其议加恩诸父。」命濮阳郡王宗晖为镇安军节度使,进封嗣濮王,余推恩有差。
三月十四日,诏:「嗣王虽着《品令》,然自国初以来未尝除授,故有司不能昭其恩数。近除宗晖嗣濮王,宜下御史台、合门参定以闻。」十七日,御史台、合门言:「本朝旧令班仪,嗣王在郡王上,宗姓又在同列之上。近例,郡王领使相者得吏二人前引,虽出特旨,缘嗣王恩数,尤宜加隆。今参详嗣王若止随本官立班,当在本班之上,使相即用双引。」从之。
四月三日,诏濮安懿王女吴承渥妻长乐郡主、曹诵妻延安郡主、刘承绪妻建安郡主、梁铸妻同安郡主、夏大醇妻永嘉郡主可并增俸钱三十千。
九月七日,诏嗣濮王宗晖主奉祠事,宜比宗姓使相、郡王,岁增公使钱二千贯,厨料给亲王例三分之二。
二十四日,又诏宗晖奏子与太子右内(府率)[率府]率,女上三人与县主。
哲宗绍圣元年六月一日,诏故嗣濮王宗晖令户部以系官屋一百间赐本位居住。
二十三日,大宗正司言:「宗晖先以濮国公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后封嗣濮王,自系『主奉』,不当更于衔内称说。今
宗晖薨,宗晟已封嗣濮王,其主奉祠事不须衔内带行。」从之。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宗晖系嗣濮王,遗表恩泽依宗朴例外,特更与一男恩泽。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绍)[诏]:宗晖子仲损已至止官外,仲爰、仲说、仲璲、仲忞各转一官。令大宗正司候服阕日申中书省。
三月二十八日,三省奏:嗣濮王宗晟乞遗表恩泽,与男仲御、仲聘、仲仪转官。诏依宗晖例。
四月十九日,尚书礼部言:嗣濮王宗愈乞今后仲飨依宗晖、宗晟例,轮男二人充摄亚、终献行礼,及许以一子自随供侍。从之。
八月七日,尚书户部言:嗣濮王宗愈欲依故宗晖等例,岁添公使钱二千贯。从之。
十月九日,诏:嗣濮王宗愈系英宗皇帝同母弟,遗表恩泽依宗晖、宗晟例特加一名。
十一月二十二日,尚书户部言:嗣濮王宗绰乞依故宗晖例,岁添公使钱二千贯。从之。
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诏:宗晖主奉濮王祠事岁久,仲损特与转小镇留后。
七月十九日,诏:「宗绰遗表恩泽,仲糜、仲誉、仲漼、仲譝各转一官。第十四女封长安县主,所生母竺氏封福昌县太君。第十五女封同安县主,所生母卢氏封寿昌县太君。」
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礼部言:「仲糜奏,父宗绰遗表恩泽,乞奉圣旨依宗晟例,所有添厨物料亦合依例支破。」从之。
八月二十六日,三省言:嗣濮王宗楚遗表恩泽,乞将合得恩泽并回授男仲赐等推恩。诏:宗楚乃英宗皇帝同母
弟,与五人恩泽,男仲畴特与并两人转两官,仲璩转一官。令大宗正司候服阕日申中书省。
五年三月四日,同知大宗正事仲御言:「叔宗佑近授嗣濮王,以久病不出,时遣诸子照管先祠。而仲阙专用事,不能致恭祭祠之礼。宗佑疾甚,仲厥强其父行,冲冒山气,遂薨于永安县。不俟朝命,舁柩登阪,必有所损。不孝如此,望加显黜。」诏:宗佑遗表恩泽与以次人,仲厥更不推恩。
元符元年八月二十五日,〔诏〕:宗祐係英宗皇帝同母弟,其子仲瑳、仲玲、仲憖、仲 敞、仲甚見各轉一官。
徽宗崇宁三年九月十五日,诏:嗣濮王宗汉,皇族近属,自今遇天宁节及大礼,特许奏一女为正县主。
大观元年正月十一日,手诏:「兴德禅院乃英宗神考诞育之宫,粤自熙宁营建,迨兹告成。亲临谒欸,追惟曩昔,言念兹德,惕然感怀。孝思之报,宜有褒显其祠。濮安懿王子孙可特与推恩,疾速具合推恩人取旨。」于是嗣濮王宗汉进检校太保,改保平军节度使;诸孙仲御、仲损移镇,加检校司空,进封郡王;仲增、仲仆、仲糜、仲癸皆为节度使;仲 、仲樽为节度观察留后。
二年正月一日赦文:「国家承平日久,宗室繁衍。自我英祖起于濮邸,入继大统,濮王之后,于属虽亲,于服已远。如『不』字之子,论正服则犹是缌麻,视正统则已非袒免,无赐名授官之制,无禄廪赐予之法。比闻贫乏匮困,或不能自存。朕富有天下,而五服内亲仅同
民庶,非强本之道。欲尽绝亲亲之礼,而承统之重,义所不敢。夙夜以思,当使恩义两得,然后为称。应濮王孙『士』字可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并依『士』字恩数条例。宗女随其字行等第施行。庶不失承统之义,而曲尽人伦之亲。」其后因有司陈请,继有诏旨者五事:一、宗女及其夫当随所升字行恩例。诏:前此已出嫁者,亦当依此。二、仲谯之女于赦恩未降之前,用一代有官法出适李彦嘉,今既升等,当用二代有官,而系亲财礼妆奁之数亦当增旧。诏:宗女身所请给恩例并其夫恩泽,并依赦;其一代有官者免改正,系亲财礼妆奁更不重给。三、『不』字行宗女夫内无官之人,大宗正司更不勘验。今既升等,则其夫当授三班奉职,系大宗正司取会保奏。若前此有违条令者,欲依吏部再嫁降等法推恩。诏:已成亲者更不降等。四、「不」字及「不」字之子既升与「士」字同,则于属为袒免。然条令所载荫补恩乃断自缌麻以上。诏:「不」字及其子,十岁以上并特赐名授官;五岁以上及长子,候天宁节依缌麻亲例推恩。五、「士」字、「不」字以下宗女随字行等第,则「宗」字行女不当用此恩例。诏:「宗」字女已系县君,特封县主,无邑号者封县君。
三年六月十三日,诏:「去岁受宝赦恩,濮王孙『士』字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并依『士』(子)[字]恩数;宗女随其字行等第。可作一时指挥。」
九月二十二日,诏:「故嗣濮王宗汉许于西坟濮王园
内为茔地,仍官给石门、石藏。故妻郭、见存妻王亦许附(冗)[穴]。妻王氏增料钱一倍,为六十千,生日衣赐并给。男四人各转一官,女二人封县主,男女所生母六人并封县太君。亲事官许存占二人,军士许差十人,并影前祗应王氏,充代檐子亲事官许差六人,门下医人与二名,补助教。都监、内(支)[知]客、直省官班行充代殿侍祗应。及亲事官具到宫年月,比拟推恩。书表司、客司、通引官各赐钱十千。营葬量给汴舟往来辇辎重。存日支添厨钱,永远给赐。大葬免差监护官,仍不隶敦睦司统辖。守坟军士差十五人。」以宗汉遗表陈乞也。
政和五年七月二十日,颍昌府奏:「检会政和令,诸犯濮安懿王讳者改避。今据临颍县颍阳乡北管村人民姓氏,有从言从襄家,犯濮安懿王讳。除令回避外,乞申请改赐姓氏。」诏改赐姓逊。
七年三月,诏:「故宗室仲的,濮安懿王孙,年高官卑,未尝求进。聚族百余人,无所依赖,殊可矜悯。其见居室宇可特拨赐本位子孙,永充己业。其妻滕氏可特封国夫人,恩例请给并依仲绾新妇例倍给。」
九月十六日,故太师惠王宗楚新妇濮国夫(氏)[人]尹氏言:乞与男仲璩转官,女族姬二人各封宗姬。从之。以尹氏故夫宗楚曾任嗣濮王,特从其请。
宣和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大宗正司奏:「右内率府副率士符状:『伏念臣后濮安懿王孙后:疑为「系」之误字。,素来栖心道教,喜慕虚无。幸遇朝廷兴隆道教,伏望将士符见任官
资特赐保明敷奏,比换披戴入道。』检会仲忽札子节文:『欲乞今后宗室曾经犯公罪徒、私罪杖者,并不许陈乞入道。』奉御笔依(奉)[奏]。又仲忽札子节文:『欲乞今后应宗室无妻室,愿入道披戴者,并听经大宗正司投状,勘会无违碍,保明具奏听旨;仍许带行见破请给,以充乳药之资。其宗女孀妇愿往禁宫观披载者准此。』奉御笔依所乞。本司寻取会到商王宫濮王位状,勘会士符自来并无诸般过犯,系见破请给之人,未有妻室。今来所乞别无违碍,保明是实。」诏依所乞,与换翠微郎。
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诏:濮安懿王孙密州观察使仲璩,昨有故母濮国夫人尹氏,合得遗表一十八年减年,未经(牧)[收]使,特与仲璩转承宣使。以上《续宋朝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九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奏:「勘会嗣濮王仲湜男右监门卫大将军、荣州团练使、权知濮安懿王园令士街,右监门卫大将军、吉州团练使士术,昨自南京扈从车驾至扬州,及迎奉濮安懿王神主神貌过江,理宜褒赏。仲湜言,乞差士街充温州太庙神主享献官,其退下阙差士术,并不添支请给。其差下人别与差遣。」从之,仍各特与转行一官。
四年五月三日,诏:皇叔检校少傅、靖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兼判宗正事、嗣濮王仲湜第十四男士岘,可特授太子右内率府率。
九月二十八日,右监门卫大将军、贵州团练使士輵言:「先祖宗朴系濮王
第二男,元赠太师、中书令,追封康王,改封惠王。缘濮王第二十八男宗楚已封惠王。」诏改封恭王。五年五月九日,士輵又言:濮王第八男宗晖男仲爰已封恭王。诏宗朴特改封和王。
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诏:嗣濮王仲湜薨,令临安府诸寺院共声锺三千杵。将来出殡日,令行宫太常寺致祭。
九年十月七日,嗣大宗正事士奏:「嗣濮王初除授,依神宗皇帝诏旨,女止三人除正县主,男并与正率。先臣仲御任使相、嗣濮王日,有男十五人,并不曾陈乞上件恩例。今止存四人,臣弟士 、士逊在四人之内。乞许将上件恩例与士 、士逊转行一官。」诏依所乞,士 特与转正任防御使,士逊转遥郡刺史。
十二月十八日,检校少师、光山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同(封)[判]大宗正事、斋安郡王士奏:「嗣濮王仲理自靖康之后止存男士豢,见任右监门(亲)卫大将军。乞将仲理袭封恩例与士豢,于见任官上转行。」诏与特转遥郡刺史。
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大宗正司言:「濮安懿王主奉官仲儡身亡,未见差人承袭主奉祠事。」诏令士主奉,其承袭别听指挥。
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大宗正司言:「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依近例系差见任宗官长。契勘昭信军节度使、知大宗正事士权合权行主奉士权:原作「士大」,据《建炎要录》卷一六二改。下同。。」从之。
二十三年二月二日,安庆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奏:安德军节度使、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权身
亡,见阙主奉官。诏差岳阳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士樽樽:原作「槫」,据《建炎要录》卷一六四改。。
十月十七日,诏安远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差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二十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诏令礼部太常寺讨论嗣濮王典故,大宗正司具合袭封官申尚书省取旨。
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诏:嗣濮王袭封,令有司检举。大宗正司言:「元丰中,濮王位最长宗晖袭封嗣濮王,其后并系濮王位宗室最长之人承袭。即今本位最长系皇叔、建州观察使、知濮安懿王园令士輵,合袭封。」从之。
宗晖初除嗣濮王日,得旨,男与正率,女上三人与县主。今臣止有两女,乞并封县主。其踏逐祠堂主管香火官理为资任,支破本等请给,下所属出给付身。内知客一员,依例支破茶汤钱一十五贯。并抱笏祗应乞踏逐已未到部小使臣、校尉、副尉或白身人代充,内有官人理为资任。并书表、客司、通引官依例每月各人支破添给茶汤钱一十二贯。上行官吏乞随祠堂香火官于绍兴府帮勘。所有臣本身应请给、旧请支赐、宣借等,于行在帮勘。如遇臣生日,乞令所属取赐。」从之。 十一月十七日,昭化军节度使、嗣濮王士輵奏:「祠堂官及臣合破马丁、抱笏祗应六人,书表、客司、通引官七人,宣备兵士三十五人。并臣出入接见诸处投下文字,并依外官法。伏
同日,士輵又奏:「濮安懿王祠堂,昨因嗣濮王仲湜迎奉前去绍兴
府,就报恩寺西挟屋权暂安奉,逐时荐享,委是隘窄。今本寺主奉位厅堂见今空闲,乞下本府量行修葺,充祠堂安奉。」从之。
同日,士輵又奏:「乞依前嗣濮王仲儡例趁赴朝参,及依士谙例在外居止,令临安府应副廨宇。如每遇仲享,乞依仲儡、士已降指挥,将带合破亲事官前去,出入免见辞,候回日随班起居。」从之。
三十年四月二十一日,诏:修武郎不曰火系濮安懿王近属,可特依不悦等例与换文资。
十二月二十五日,昭化军节度使、嗣濮王士輵奏:「濮安懿王神主神貌下官吏兵级,并臣合破内知〔客〕、使臣等一十四人,每月请给等,乞下绍兴府经总制钱内按月支给。」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五日,昭化军节度使、嗣濮王士輵言:「臣年踰七十,并无男,有女夫保义郎司公度,未授差遣,乞除合门祗候。」诏依。
二年六月十五日,检校少保、昭化军节度使、嗣濮王士輵言:「司封令袭封嗣濮王之人奏男太子右内率府副率。臣止有一女,欲乞将合得男恩数与女加封。」从之。
干道元年三月十一日,士輵言:「臣年喻七十,拜跪稍艰,乞依士衎例趁赴六参起居,仍特免差诸处行事。」诏从之。
十四日,士輵又言:「濮安懿王祠堂合差破守把剩员四十人,先蒙指挥下绍兴府差拨,后来本府节次差到十人,例皆老疾,相继事故,见今止存三人。缘神貌四位所管供帐数目浩瀚,欲望特降指挥于
四十人内更裁减十人,令绍兴府差拨厢军三十人抵填。」诏从之。
十月四日,诏:皇叔祖、检校少保、向德军节度使、知大宗正事、嗣濮王、赠少师、追封琼王仲儡,赐谥恭惠按仲儡赐谥恭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三载于绍兴九年十一月六日癸卯,二者当有一误。。
十一月十七日,士輵言:「濮安懿王园令士程在任恭奉神主神貌,并躬亲监督修造园庙龛室屋宇,并皆如法。乞〔依〕士奇前任园令体例,将两次该遇园令月日,每一年与减一年磨勘,仍许通理转官后历过年月,揍行收使,于见今官上特与转行。」诏从之。
三年十月四日,诏:「士輵已除开府仪同三司,其生日支赐并使臣依已降指挥外,所有应干恩数、请给、人从等,并依居广例施行。」
十七日,诏:岳阳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主奉濮安懿王祠事、赠太师、追封韶王士樽,赐谥恭靖。
四年三月十三日,诏礼物局:如将来空闲,令临安府将上件屋宇,同嗣濮王见住宅子一并拨赐嗣濮王士輵永远居住,仍与量行修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