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497 页/共 1125 页

八月,三司言:「白矾楼自来日输钱二千,岁市官曲五万,主掌三岁无逋负者,与班行。十五年来,豪民承货货:疑当作「贷」。,大亏本钱,继日积欠,以至荡破家产,填输不足,繇是兼以外县场务,复迭兴争竞。」寇准曰:「如此,国家所得至少,所损乃多。若令三司与减日赁之直,仍许取便收市官曲,亦不烦酬奖。其外县场务,并令三司举官监辖。」从之。诏既下,中外以为便。 十 一月,诏自今犯私酒曲,并令极刑。 五日,知应天府王曾言:「本府酒场民户买扑最高年额,赴纳不前,已两户倾竭赀产。乞今止令三户管认。累尝披诉,而掌计之臣虑亏减岁课,不许蠲免。」帝谓辅臣曰:「南京,太祖兴王之地,比于他处,尤当优恤,岂可以兹小利,致伤公私 可俟将来赦文中特与蠲减,仍令依西京例任人买曲酝酒。」 十七日,诏曰:「乃眷南京,肇基王业,分宅式均于神壤,推恩宜异于庶邦。其南京酒曲课利,元是百姓五户买扑,最高年额三万余贯万:原作「分」,《长编》卷九四载王曾奏论此事作「万」,据改。,趁办不前,已两户破竭家产,只勒三户管认,累诉三司。恐减年额,未有与夺。特许依东、西京例,招召众户取便买曲造酒沽卖,所有合行条贯事件,仍(抑)[仰]三司擘画以闻。」 十二月,刑部员外郎此句「刑部」前疑脱「命」或「诏」字。、直史馆刘锴与陕西转运使同定夺本路州军县镇买扑酒务课额,及尝经灾伤输纳不逮者,件(柝)[析]以闻。 四年正月,开封府界提点诸县公事张应物言:「诸县酒务为豪民买扑,坐取厚利,自今请差官监榷,仍委三司保举。」从之。干兴中,罢举官,天圣四年,应物复以为请,仍照依前举官。七年,〔上〕封者又言:「诸县酒务课额多亏,盖监临之官皆是保举勾当,多相庇匿不言。自今请止委审官、三班院差人监当。」自是遂罢府界举官之制。 三月,知制(诣)[诰]吕夷简言:「两浙路县镇酒务,请听仍旧买扑,量增课利。」从之。 八月,直史馆刘锴定夺陕西一十一州军买扑酒务累经增课、复以灾伤送输不足、当减分数。诏买扑酒务积欠课利是是:疑误。 ,勾当人岁满,愿复勾当,展限一年。 十月,两浙转运副使方(原空)[仲]荀言:「本道州军酒务课利,旧额止十四万贯,遗利尚多,请差官比较。」从之。自后官自酤酿,岁增课九万八千贯文。 干兴元年四月,仁宗即位,未改元。两浙转运司言:「杭州酒务每岁卖酒一百万缾,每缾官价六十八文,本务添作七十文,岁收羡钱二千贯,自来以钱顾民充役。今请罢顾,以钱募兵士四百人,隶本院充役。」事下三司,请如所奏,从之。天圣三年,江宁府复援此例,请募兵一百五十人,诏亦许焉。 仁宗天圣元年八月,太常博士王轸言:「诸处酒务先系买扑,近来官自监酤者,所须米麦多以赋税折科,民颇劳费。如又侵损军储,而每岁课利多有不登。望许复百姓买扑。」事下三司定夺,请如所奏,仍以大中祥符元年至干兴元年内取一年课高者为额,从之。 三年十一月,上封者言:「西川州军酒曲场,自来依敕于衙前中取曾主持重难事务者,令买扑勾当。若许人添长买扑,应长词讼,别致败阙。望下益、梓、利、夔四路转运司,据辖下州军酒曲场务,依旧额出办,不许加增 扑。」帝曰:「小民争利,烦扰官司,诚如所奏,速与指挥。」 十二月,三司言:「太常博士王轸前建议官开酒务,召人买扑 事,已施行。其间甚有欺隐额钱,就年额低小买扑者。缘元敕止自大中祥符元年,至干兴元年,取一年课利多者为额。又虑自天圣元年后,复有课额增大者。望令兼取为比,自余课额及一万贯者,不许买扑。」从之。 四年七月,三司言:「陕府西转运司状:永兴军、秦、坊等州,自来只令人户买糟造醋沽卖,各获厚利入己。已牒逐州军差官截日,官自置务酝造沽卖,候收到课利,别具供申。」宰臣王曾等奏:「榷酤之法,起自前代,已是曲取民利,盖以军国赡用经费至广,未能除去。今复酝醋,尤更琐细。欲只令永兴军、秦、坊州召人买扑酤卖,并其余州军并不得官置醋坊。」帝曰:「此事尤可行,速与指挥。」 五年五月,权大理少卿公事董希颜言:「河北州、府、县、镇酒税务,各有京朝官、使臣监当外,转运司更差诸处得替见任幕职官等比较,侵刻民利,于理不便。」诏罢之。 八月,诏三司:「白矾楼酒店如有情愿买扑,出办课利,令于在京脚店酒户内拨定三千户,每日于本店取酒沽卖。」 六年九月,御史中丞晏殊言晏:原作「曼」,据《长编》卷一○六改。:「遇天府县镇村坊买扑酒务,本路转运司准例勒添长课利,方许勾当。深虑久远,增添不已,难为趁办,(夫)[失]陷官钱。乞令小可场务今后不得增长课利,所冀公私便济。」从之。 七年,开封府言:「看详所称小可场务,而无指定年额钱数,今请以年额一百贯以下者,定为小可。」从之。 七年七月八日,诏:「先是,民间吉凶之事,并令取便沽酒,不得抑配。访闻江淮、两浙、荆湖南、北路州军买扑酒店,尚敢抑人多酤,辄出引目。自今不得复然。州县觉察,及许陈告,犯者断讫代之,仍与重难差遣。」 八月二十七日,上封者言:「榷酤之利,债岁既多债:疑当作「积」。,日比年增,略无止息,縻谷为费,兼资凶顽,但以设法为名,全忘坏俗之本。十家之聚,必立课程,比屋之间,俱有酝酿,恐非禁人群饮、教人节用之道也。大国所入自多,何必于兹竞利 今已定场务虽难改更,逐旋添滋,所宜止绝。望今后乡村人户乞创额开置酒务及添钱 夺,或非因败阙、无人承替,有利息处,官自开酤,并皆止绝。如此,则捕禁游(隋)[惰],无损课程。」事下三司,三司上言:「应于乡村创额斡酿者,自今不得以课额多少,官司无得受理。若创立县镇合置务者,亦长吏体量奏裁。其县镇村斡酒者,自今以三年一替,若有增课 夺者,并官吏体量,须久远办及,委不亏欠,既保明奏裁。亦不得非时 夺,妄信小民一时之利,久远却成败阙。其见系斡酿者,若本人愿退及无人承当,方许官酤,官司不得为因出得课利,擘画官酤,违者罪之。」奏可。 十一月二日,开封府言:「开封县民乐守元、郭顺所居,各去城三十里之外,先斡酿村酒,因水坏屋,擅徙三十里之内。检会旧条:惟有将外酒入界,及私造曲条外, 今详付民造曲,本亦酤酒出课,即与私造异科。望自今有如此类者,减造私曲条一等定罪。若犯酒多,自从重法。」奏可。 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三司言:「诸路州军差酒务杂役酒匠人等,乞拣选无过犯军人充,不立年限。如作过犯,临时相度替换。」从之。 九年正月四日,淮南转运司言:「准诏:州县酒务酝匠役兵,无得差有过之人,仍以一年为替。又接《天圣编敕》接:疑当作「按」。:造曲酝酒,并抽应役军士,以一年为替,不得给钱佣顾。淮南二十一州军酝匠,多新犯配军之人,亦有准《祥符编敕》,月给钱佣匠之处。自准新诏,拣选替换,皆少得人。缘酝酿课多,欲望自今应选酝匠,并须无过者役一年;若无过,且留充役。」事下三司,三司言:「酒课数多,不可轻为改革。望自今役兵以一年为替,酝匠不计年。若旧负过之人,委所自体量自:疑当作「在」。。自酝酿后无大过者,且留充役,甚者实时选替。旧给钱佣匠之处,亦仍旧贯。」从之。 四月五日,三司言:「内酒坊岁酿糯米八千斛,望委寿州上供」。奏可。 明道二年十月三十日,兵部员外郎王硕言:「前知潭州日,本州岛人民多酝造私酒,体问得或婚姻祭祀,雅尚白酒,虽官务美酝,终不成礼,是致侵亏官务课利。欲乞放令任使酝造,即不销官务沽卖。」诏差硕与本路转运使同共定夺八州军监酒法,具经久利害以闻。 景佑元年正月六日,诏:「诸州军官酒务若衙前及无荫人愿买扑者,听之。」 二十七日,臣寮言:「诸道州、府、军、监、县、镇等酒务,自来差官监处,乞不以课利一万贯以上此句疑有脱误。,并许衙前及诸色不该罚赎人一户已上、十户已来同入状,依元敕将城郭草市冲要道店产业充抵当,预纳一年课利买扑。」从之。 四月二十四日,安平县主言:「夫吴守正、父元扆元随范喜居连水军,伏见海州沐阳县周穰村酒务衙吏斡酿,欲听喜添钱开酤。」诏开封府召喜及写状人、本官勾当人勘罪施行。 七月九日,诏:「《编敕》买扑乡村酒务课额,十贯以下停废,以上有人承买扑,勘会交割。访闻十贯以下有不停废,却衷私分擘三两处沽卖,只作一户纳钱,令转运司觉察禁止。如不及十贯,依敕停废,不得衷私分擘别处酤卖,只作脚下名目开酤。违者严断,曲米动使并从纳官。」 庆历元年八月十六日,三司言:「兵久屯陕西,而军费不足、尤藉天下酒榷之利。请较监官岁所增课,特与酬奖。」从之。 二年正月七日,审刑院大理寺请自今州县官监酒务处,令五家相保,如有私酝,坐五保。奏可。 四年二月十八日,诏:「诸道榷酒课额三万贯以上,各举官监当。如闻州县良吏由此迁徙,不务民政,宜令五万贯以上处,方许举官。」 嘉佑六年五月十四日,诏:「诸知军、州及兵官,许造酒者,毋得卖易及以折物价。」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 酒 曲 酒曲 【宋会要】 治平四年五月十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诏除在京酒户所负曲钱十六万。 五月十九日,知谏院邵亢等言:「闻陕西转运司拘收衙前买扑酒场入官,乞特行降黜。」诏陕西转运本司条析以闻本:疑衍。。其后本司言:拘收买扑场务入官凡二十七处。乃诏官监一年不及三千缗以上,即令买扑如故。自今有系衙前买扑场务,却欲拘收入官者,具因依听裁。 二十一日,诏:「江南近年衙前所乞复置村酒场,强率人沽酒者罢。」 熙宁四年六月四日,神宗详定编修三司令式所删定官周直孺言神宗:《长编》卷二二四无,疑当在「熙宁四年」前。:「在京曲院,自来酒户沽买不常沽:原作「枯」,据《长编》卷二二四改。,难及祖额,累经更张,未究利害,推究其原,在于曲数过多,酒数亦因而多,多则价贱,贱则人户折其利。为今之法,宜减其数,增其价,使酒有限而必售,则人无耗折之苦,而官额不亏矣。请以一百八十万斤为定额,遇闰年则添踏五十万斤。旧价每斤一百六十八文,请增作二百文省。旧法以八十五为陌,请并纽计省钱,便于出入。旧额二百二十二万斤,计钱三十七万贯,今额一百八十万斤,约计钱三十六万,三年一闰十五万斤,计三万贯,又减小麦万余硕及人功,并不亏元额钱数。况免赊曲酒户亏少官钱,借赁契书及公私费用不过每斤添支十文,(令)[今]用曲无余,官物无积。况国初曲价二百文,八十五陌,太平兴国六年始减五十,并具到酒户情愿事件。」从之。十一月四日,赏直孺章服。 九年二月十六日,提举市易司言:「在京酒户岁用糯米三十万石,比者连直江、浙灾伤,米价涌贵。欲选官二员诣出产处预俵见钱产:原作「差」,据《长编》卷二七三改。,收熟日折纳。」从之。 十月十二日,侍御史周尹言:「川陕州、军、县镇酒务,许令诸色人于课外管认净利钱召保、当官买扑,造酒沽卖。如沽卖不行,无钱纳官,或实家产荡尽,方勒保人陪填。访闻成都府路州县酒务多有亏败,盖是买扑人故作弊幸,不时送纳净利,衷私阴寄钱物,立诡名置买田土。及司官催督司官:疑当作「官司」。,惟委保人破卖家产,出钱纳官。欲乞下成都府铃辖安抚司专切根究,管下如有巧为弊幸,隐寄钱物,诡名置买田土,推委保人破荡家产,及昏赖无干碍之人财物陪填,即于法外剌配。」诏司农寺根究,依理施行。 十一月四日,诏:都提举市易司住行计置糯米,收籴在京新米,与已籴米中半支在京酒户米:原作「未」,据《长编》卷二七九改。,候支绝,令人户任便官私交易,俵米官罢归合属去处。」 元丰元年正月二十五日、三司乞量增在京酒行曲钱,于年额减曲三十万斤,遇闰年增造万斤均给,从之。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诏:「败折场务买扑等钱,保人当填纳者,委提举司具拖欠年限、岁豊 凶及保人家力、当给日限,申司农寺详度指挥。」从本寺请也 五月十六日,命检正中书户房公事毕仲衍同三司讲究曲法利害以闻。 二十五日,三司请于潭州浏阳县永兴银场置酒税务,选官监临。从之,岁入隶提点铸钱司市银封桩。 八月十三日,诏:「在京卖曲,以百二十万斤为岁额,斤钱二百五十,候卖及旧额,复旧价。酒户所负白糟、糯米钱,更展限二年带纳。」又有未请曲数十万斤请:原作「清」,据《长编》卷二九九改。,愁蠲之。京师曲法,自熙宁四年定以百八十万斤为岁额,斤钱二百,后多不能偿,虽屡倚阁未请曲数,及减岁额为百五十万斤,斤增钱至二百五十,犹不免逋欠,酒户又负市易务白糟、糯米钱五十余万缗。至是,令户房检正官毕仲衍、太常博士周直孺同三司讲究利害,乃请减曲额为二百二十万斤,斤为钱三百,均给七十店,令月输钱,周岁而足,月输不及数,计所负倍罚所:原无,据《长编》卷二九九补。。又炊酝不以时,擅增器量及用私曲,皆立告赏法。悉施行之,而裁其价。 九月二十九日,三司言:「人户买扑官监及非新酬衙前场务所增收钱,并合入三司帐。」而司农寺以为官监场务外,皆自新法拘收钱,不当入三司,乞留以助募役。兼岁入百万缗于市易务封桩,若失此钱,恐不能继。争辩久之,乃从司农之请之:原作「而」,据《长编》卷三○○改。。 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诏:「在京酒户见带纳旧曲钱及倍罚钱者,展半年,不曾该于倍罚者,免三分之一」。 二十八日,京东路转运副使李察言:「近岁听民买官监酒务,增羡则利入私家,亏折则逋负官课,由此暗失岁入。乞买酒务人欠净利,若虽无欠而课赢可以官监者,皆复之,仍乞不举常制,奏举监官增助财计。」从之。 四年二月十一日,诏增永兴军干祜县十酒场。县令姚辉言「县界凡六百里,户口增倍,止有两酒务,乞兴置」故也。 五年正月十八日,大宗正司言:「外住宗室毋得造酒,许以旧宫院尊长及近亲处寄酝。」从之。 四月二十八日,诏在京酒户欠糟米钱,展三年,均作月限纳,内罚息并除之。 八月二日,诏:「行下酒户倍罚曲钱,三分已放一分外,更免一分。」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提举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杨景略献造供御酒曲用竹圈杖案法,诏从之。 九月四日,京东路转运副使吴居厚言:本路酒务税课利增百七十九万五千余缗。诏:三司可议赏典。详见商税门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六日,侍御史刘挚言:「坊场之法,旧制扑户相承,皆有定额,不许增抬价数,辄有 夺,新法乃使实封投状,许价高者射取之。于是小人徼一时之幸,争越旧额,至有三两倍者,旧百缗今有至千缗者。交相囊橐,虚张抵本,课额既大,理难敷办。于是百敝随起,决至亏欠。州县劳于督责,患及保在保在:「在」字疑误。,监锢系累,终无赏纳。官司护惜课额,不为减价,则谁人复肯 承买 今天下坊场如此者十五六处,故实封增价之所得,比仿败阙之所失,殆为相补也。乞罢实封投状之法,委逐路转运提举司将见今买名净利额数与新法已前旧相对比,量及地望紧慢,取酌中之数立为永额,一用旧法召人,庶乎承扑者无破败之患,而官入之利有常而无失也。」 十一月四日,详定新法所言:「侍御史刘挚乞罢坊场实封投状之法,立酌中数为额,被旨相度。今欲委本州岛若累界有增无减,取次高一界为额;增亏不常,取中一界为额;前后次多及界限无人承买,比最高价亏及五分已上者,县相度申州,州与转运司次第保明申省,仍立价界满承买,抵当约束,余并依旧条。」从之。 六年十月一日,户部请「应承买场务元系官监及败阙者,课利钱并不得支移折变。若界满一年无人承买,亦与依减放净利分数免支移折变。」从之。 八年七月十三日,户部言:「买扑场务课利钱数增亏,全在人烟多寡,昨来省并兴废,其课利量行增添,既人烟稀少,沽卖迟细,亦合裁减。缘《元佑敕》只有废置州县镇寨处场务有量行增减之法,其割并县分镇寨之处,乞亦依此施行。」从之。 绍圣元年六月十四日,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吕温卿言:「监司所以紏绳郡县,而元佑初所用多昏老疲懦,是致吏事隳废,财用窘乏。齐州自元佑元年至八年终,茶盐酒税比祖额共亏四十万九千余贯,以一州推之,则天下可知。欲乞立法考察惩劝。」诏京东路转运司具元佑元年至八年终本路盐茶酒税并课利场务等,比祖额亏欠数以闻。 九月二十五日,诏:「府界并诸路酒务年终课利增额,并依元丰赏给。」从三省请也。 三年五月十一日,详定重修 令所看详:天下场务,应见纳净利,比之元丰以前五界内酌中一界钱数尚亏者,并不许接续承买,余并依元丰法。从之。 十一月十八日,殿中侍御史陈次申言:「监司自元佑四年后取酒课增亏及二分者,比类取旨赏罚,请令户部责限勾考。」从之。 四年九月八日,三省言:「近诏府界诸路提举司,将元佑年并已前应承买场务,除已籍还财产并保人所质偿纳外,据见欠分三年催纳。」诏元限外更展三年限:原作「认」,据《长编》卷四九一改。。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二十一日,户部状:「欲乞将镇寨废置、割并、道路移易、市店兴废场务,并依废置州县法,申监司审度,依界满法召人承买。」诏从之。 大观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今后诸路应官监酒务,并依在京库务法,监专同立界管勾,若遇欠折,并勒定分数,令监专均备。」从开封少尹宋乔年请也。 三年七月二十三日,臣僚上言:「窃以常平场务钱物,国初以知酬衙吏,自吏禄之制行,遂用为衙前雇募食钱,余皆封桩,以待朝 廷之用,其它费用不系差衙前者,不得支也。伏见比年以来,州郡多以公帑不足,乞添公使,以坊场(前)[钱]支给,计为一岁所增之数,不啻二十余万。虽皆是朝旨支破,然官司陈乞无厌,州郡不知撙节用度,唯是紊烦朝廷。如帅望大藩及信使经由道路,多以不限名数造酒,往往例皆陈乞,显属侥幸。若不裁约禁止,恐朝廷封桩钱物,寖为州郡厨传之费侵耗,良可惜也。其间固有增置官吏合行量添去处,其不必添赐过多者,固不少矣。臣愚欲取自睿旨,诏有司考元丰旧制,详议施行。」诏令户部具应缘添破公使支过封桩及坊场钱数,申尚书省。 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户部奏:「两浙转运司申:官监酒务所自来将糟钱收入酒钱兖比影带,不见增亏。乞今后卖糟钱别立额比较。」从之。 政和元年四月四日,户部奏:「臣僚上言:鄂州、汉阳军诸县卖曲引,并不候人户有吉凶聚会、情愿请买,多系违法抑配,大收价钱,侵渔搔扰。」诏诸路监司严切觉察,今后若涉抑配,大收价钱,速举劾,依条施行。 二年四月六日,户部奏:「修立到下条:诸非吉凶而冒乡村人户姓名,或用以次家人请买曲引造酒者,杖八十,曹吏、保正副、形势之家者,加二等,许人告。」从之。 十二月五日,中大夫、集贤殿修撰、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副(司)[使]董正封奏:「杭州都酒务申:于天下岁课,治平元年已前三十万贯,自后收趁不及,盖以务局广阔,难于检察,酝造浩瀚,趁数灭裂,及州地里遥远,止有一处沽买,人户往来不便,是致沽卖不敷,今收不过二十万贯。臣窃见润州都酒务累年亏欠,因监官李邈乞添置比较务,连岁每年务钱二万余贯,累彼赏典。欲望本路将杭州都酒务分作三处,更置比较务二所,不消增添官吏、兵匠,所贵易于检察,可以增羡,少助岁少助岁:此句疑有脱字。。如蒙施行,其本路州军并乞添置比较务。」诏从之,其乞本路州军添置比较务,(今)[令]转运司相度施行。 四年四月十四日,户部奏:「两浙转运司申乞置比较务,从都酒务监专酒匠那拨分定课额,各自造酒,收趁课利,比较增亏赏罚等。本部看详:杭州课额系二十余万贯,分为四务比较利比较利:疑当作「比较课利」,脱「课」字。。尚书省勘会本路州军课额多寡、监官员缺,例皆不同,若独负者难以增额。分认造酒,理当随厘务监官员额分定,更不增置官吏、诸色额。」诏酒务双员处分二务,三员处分三务,四员以以以以:疑当作「以上」。,员额虽多,即不得过四务。以如有监官虽多以如:疑当作「如以」。,其课不广,不消分务去处,即听依旧。仍具已如何分定,诣实文状申尚书省。 十六日,荆湖南路转运司奏:「本路诸军监在城外县沽卖酒货,有糟酵亦系出卖,依条所收价钱内,五分以提举司以:疑当作「与」。、五分本司支用。缘每斤只计钱一文三分或一文五分,况糟酵并系民间要用,其合 收钱数,自来未有关防。逐年诸州县岁卖酒糟不下千万,理合添价出卖。今相度,欲将本路州县见卖糟酵价上,不以官私收买、每斤添作三文足出卖,每十斤仍加耗三斤。旧额钱依法与提举司分拨外,其今来新添钱数,乞专充本路直达粮纲水夫工钱支费。州县辄将他用,乞科杖一百之罪。」诏从之。始旧来有卖价高处自依旧,其应行直达纲路分依此。 十月二十三日,户部奏:「修立到诸处酒务兵士专充达曲酝造役使,依格本州岛选剌厢军充请,酒务指挥本营寄收。专招剌人数及有营房差役依旧。遇酒匠阙,听选试充。其有违犯,不可曾留者,专招剌人准此。改剌本城。若踏曲蒸炊杂役须添差兵匠者,差系役兵级,通计不得过旧例之数。酒务每年一替,酒匠得力听留阙,或须雇人者,听和雇。」从之。先是,淮南路转运(司)[使]徐宏中言:「监酒务唯真州有清务兵士,乞于其余去处亦各专置。」得旨从所请,仍令户部立法故也。 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户部侍郎任熙明等奏:「天下衙前支酬重难、诸路公使捕盗赏钱等,并以坊场钱应副,然场务有因水患或道路僻左,商旅不至则停闲者,以京畿、河北等七路会之,计二千有余处。欲望圣慈专责诸路提举将见闭场务详究利害,措置相度可与不可移置或行合并,具事状保明以闻。」诏:「坊场之利,以禄在公之人,免徭役之弊免徭役之弊:疑「免」字前脱「以」字。,官吏弛废不举者凡二千余所,则所入不足以补所出。可依所奏,限一季兴置以闻。」 八年十一月八日,诏:「今后人户依法纳钱买引,于邻近酒户寄造酒曲,不得非理抑配科买,其钱并依朝廷封桩。仍令户部立法,申尚书省。」 宣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诏:「诸权酤漕计所仰诸权酤:疑有脱误。「权」或为「榷」之讹。,迩来县违法失职,公使库酒货侵夺官课,及私造公行,例亏岁额。仰诸路漕臣督责州县措置官酤,严戢私酝,如有违慢贪污不法去处,按劾以闻,当议重加典宪。」 诸路州县坊务有监官去处元隶运司,人户买扑去处所收净利,名曰坊场钱,并属常平司,以备雇募衙前纲费,支酬重难。州郡公使之外,岁起上供一百万贯,利入浩博,各有司存。故有熙豊创法:诸以买扑场务不许擘画官监。至元佑中,诸路申请,凡天下场务利入稍厚者,皆转为官监,以致其余场务出卖不行,浸成败阙。绍圣继述,申严旧制,复立徒二年之禁,盖欲革绝侵界之弊,使买人各得安业。法意深远,纤悉备具。迩来臣僚妄有申陈,公肆违令。今措置除酤卖兴盛酒场合遵依见行条法,不许经画官监外,其在县镇界满无人承买者,今后提举常平司计会转运使 六月二十七日,户部奏:「伏使:疑当作「司」。,同差官体究事因,从逐司公共相度。如可以经画,官监同具事状保明,申户部审度行下讫(奉)[奏],内净利钱止依见 承买人所纳之数,令转运司认为常平司,余并依崇宁五年二月十五日已降约束施行。」从之。 三月四日,诏:「见任官将所得供给酒抑配,令买扑坊场户出买者,以违制论。」从提举荆湖北路常平郑庭芬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