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246 页/共 1125 页

十月三日,淄州言:「淄川县税户赵唐〔兄〕弟五人,自元佑间父母亡殁,居丧尽礼,服阕之后,誓不分居,到今二十余年。其家六十余口,聚于一门,兄友弟恭,长慈少谨。虽义居年深,长幼无异言,上下同一心。缘此孝义,家资数倍。然一户内累经重难差役,诸子争相为先,乞立义门。」诏赵唐特赐旌表门闾。 七年正月十二日,翰林学士许光凝言:「臣前知河阳日,伏见故大理寺丞陈芳家同居三百年,一门十四世,无异籍之亲,实圣朝美事。」诏陈芳旌表门闾。 五月二十八日,郓州言平阴县民杨屺四世同居,乡党高其义,诏旌表门闾。 宣和元年二月二十八日,兴仁府言民宋端营产赡兄,义节显著,诏旌表门闾。 四年五月三十日,开封尹王革言:「陈留县民杨珪母亡庐墓,后因屋仆,出无所损,众谓孝感。封丘县民李从善与弟文、元昌析居,后文贫乏,从善、元昌复以财产同居。故孟京杰妻王氏年二十二寡居,男始四岁,父 母俾再适,王氏剪发自誓,邻里不识面,节义卓然。乞并赐褒显。」诏杨珪、李从善旌表门闾,王氏特封孺人。 五年二月十八日,诏越州女子汤氏特封孺人,赐帛十匹。以守臣言其节操正洁,强暴不能侵陵,故旌之。 七年正月二十九日,提举京东东路常平刘敏才言:「巡历至莱州胶水县,访闻得本县百姓安平幼失父母,长能迁葬,受顾得钱充食用之费,躬自负土为坟。二十六岁至今不已,独自庵居守坟;兼亲戚无子孙者亦与安葬。其纯孝卓行,出于至诚,伏望优宠,激劝风俗。」诏安平支赐绢十匹。 十一月十九日南郊制:「如有曾被旌表门闾者,仍依式建立,以示激劝。应天下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委所在长(史)[吏]常加存恤,事状显著者具名奏闻。」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八日赦:「应忠臣、孝子坟墓所在,仰州县检照图经验实,量加封护,不得侵损。如有曾被旌表门闾者,仍依式建立,以示激劝。」 十一月三日德音:「应天下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委所在长吏常加存恤,事状显著者具名闻奏。」 绍兴元年十月十四日,诏:「宝文阁待制、〔知〕广州林遹,当苗傅、刘正彦作过之时,首先致仕,可除龙图阁直学士以宠其节。」 五年九月十七日,常州奏:「垂庆乡民潘念八取肝救父,致疾痊损,乞加旌赏,以敦风化。」诏赐绢五匹、米五斗、面五斗、酒一斗,仍令本县常切存恤。 十月二十六日,杨珪母太宜人郭氏特赠郡夫人。郭 氏在伪齐,独令男珪归正,不从伪命,拘留伪地,死于国事,忠义可嘉,故有是命。 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南平军奏:「据隆化县化咸乡民户言,税户罗纪妻李氏在姑王氏坟侧结茅诵经,日负土积坟者三,昼夜号泣,孝道彰闻,远近钦欬,乞赐旌赏,以崇风化。」诏令本军量赐粟帛,仍常切存恤。 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处州言:「青田县柔远乡民梅仲真死,其孙元眉方七岁,哭泣无时,每夜常抱棺木睡,不嗜肉味。逮至出葬,元眉即随丧往葬所。将盖棺间,元眉哭之恸,即跳身入椁内,凡送丧人无不惊骇。及葬毕,亲客俱散,元眉伏地不归。是夜半,即有 鹊喜噪,忽见祥光遍照冢所。童子孝行尤异,乞加旌赏。」诏令本州岛量赐粟帛。 六月八日,诏盛修己特赠武翼郎、合门宣赞舍人,令本州岛守臣封表其墓,仍送史馆。修己建炎三年十月以保义郎权通判宿州,拒贼不屈,遇害。因州民请而有是命。 八月二十九日,诏赐成州同谷县民赵清臣旌表门闾。以成州言:「清臣事父母至孝,事兄嫂至谨。母病则刲股以进,兄亡则恤孤甚恩。加耕以救贫乏,出谷以助军须,而其长子廷产、次子和皆孝弟异常。」故有是命。 九月四日,签书枢密院事楼照言:「臣入陕西采问节义之士,有原州通判米璞,当刘豫僣窃、 伪争进之日,杜门谢病,终不受污,关陕之人见璞则知有朝廷。前知陇州刘化源建炎间守陇州,城既陷, ,隐民间十年,卒不屈辱以归。前博州签判刘长孺,当刘豫僣逆初萌之日,尝致书于豫,劝其转祸为福。豫毁除告命囚之,而日后复起之以官,终不屈。三人皆老病,乞并特除宫观差遣,仍与进官,庶几激励风俗。及有阴 ,陷隔以来守节不仕,已具奏乞差充凤翔府教授,欲乞更赐褒擢。」从之。 虏使人守视之,不得死。驱入河北贩卖蔬 十年五月一日,诏以达州文学睦升为修职郎,令本路帅司与升等差遣。耀州言升不仕金国、伪齐,故命之。 十三日,臣僚言:「乞仿汉及国朝故事,诏诸路州县长吏精加察举所部内有孝行殊异、卓然为众推(朕)[服]者,皆以名闻。士人擢用,民庶表其门闾,厚加赐予,以旌别之。或有其人而不举,或举非其人者,皆罚之,庶几中外矜式,钦爱之风无愧前古。」从之。 闰六月十一日,诏以右迪功郎王宠为承务郎。丹州言尝有荐宠于伪齐令擢用,宠托疾不行,不受伪命,故命之。 八月七日,权发遣广德军洪兴祖言:「本军广德县左迪功郎李彭年言行有常,乡里称孝。昨者贼兵入境,彭年二亲相继被害,冒犯白刃,收敛营葬,追慕哀恸,人不忍闻。除丧累年,蔬食饮水,誓终此身,(诏)[语]及其亲,凄怆泣下。出于至诚,委有显迹,可以激励风俗。」诏赐旌表门闾。 同日,南平军言:「隆化县弓手吴沂事母至孝,养生送死,两尽其节,乞赐旌赏。」诏令本军量赐粟帛。 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徽州言:「休宁县 民程柘妻李氏病,男程缺即割股以进之,遂安。」诏令徽州依格给赏,仍令本县常加存恤。 三月二十一日,诏赐中亮大夫、康州防御使、权发遣熙河兰巩路兵马钤辖、右护军、右部同统制程俊旌表门闾康州:「康」字原缺。右护军:原作「□都护」。并据《建炎要录》卷一三九补、改。。以鄜延安抚司言其孝于父母,义于兄弟,委有实迹,乞赐旌表,故有是命。 五月六日,诏赐成州同谷县民王泽家旌表门闾。以泽家六世不分,兄弟和睦,泽存抚遗孤,鞠养贫族,行义异常,植物见瑞。成州言其实状,故有是命。 六月二十九日,诏赐全州葛全乡免解进士蒋举旌表门闾。全州奏举持丧尽节,结茅守墓,孝行感动,十芝生于坟侧,乞赐旌表,故有是诏。 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赦:「应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所宜旌表,以厚人伦。事状显著,仰长吏保明以闻。」 十二月十二日,诏赐明州杨庆行旌表门闾。以本州岛言庆行累割肝乳以愈亲疾,乞赐旌表,故有是诏。 十三年三月六日,诏信州(铭)[铅]山县民王小十刲腹取肝以愈母疾,可旌表门闾,易其乡名为旌孝,仍宣付史馆。从本州岛请也。 六月三日,诏赐兴化军莆田县国学进士郭义重旌表门闾。以本军言义重事亲至孝,母死庐墓,竭尽哀节,感致瑞物,乞加旌表,故有是诏。 十月二十五日,湖州言长兴县民华小九取肝以疗父疾,孝行显著,乞赐褒加。诏赐旌表门闾,宣付史馆。 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五日,潮州言:「保义郎林昌朝自 曾祖以来,四世不析居异财,一家长幼并循礼法。绍兴六年,本州岛荒歉,昌朝出米以济贫民,全活者甚众。」诏赐旌表门闾。 干道五年四月二日,权发遣广州、主管广南东路经略安抚司公事龚茂良奏:「到任之初,布宣德意,询问风俗。有士民等陈状,称仰惟朝廷孝治均被天下,虽在遐陬,民知观感。近年本州岛刘氏二女刳肝割股以疗母疾,州司具奏,虽恩奖未下,众实钦(幕)[慕]。迩来有伤风败教如陈植、陈谠兄弟,平日与其姊有间言,一日姊死,植、谠诉其夫,以为殴姊致死,必欲陵辱其躯。检验至四,并无他故,植、谠致坐虚妄。关系风俗教化,莫大于此。」诏刘氏本家赐旌表门闾,仍宣付史馆,令本州岛依格倍给支赐。陈植、陈谠疾速根勘,具案闻奏,令刑部立法申尚书省。 六年十一月六日,大礼赦:「应忠臣、孝子坟墓所在,仰州县量加封护,不得侵损。如有曾被旌表门闾者,仍依式建立,以示激劝。」 九年二月十五日,诏雅州荣经县进士赵仝、邵州邵阳县学生聂致尧,各以孝行节谊显著,并宁国府宣城县百姓俞楫三世兄弟同居,遵奉先训,保家勤俭,并赐旌表门闾。以逐州应赦保奏故也。 十一月二十五日,诏汉州什邡县进士陈敏政家特赐旌表门闾。自敏政高祖母王氏遗训,至今五世同居,以孝友儒业着闻,乡党推慕,本州岛保明闻奏,故有是命。 淳熙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庆寿赦:「应孝行节义着于乡闾者,令长吏保明以闻,当议旌录。」 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南郊 赦:「应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委所在长吏常切存恤,事状显著,具名以闻。」六年、九年明堂赦同。 淳熙十六年二月四日,登极赦:「应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所宜旌表,以厚人伦。事状显著者,仰长吏保明来上,其间孝行卓异之士,别项保奏。」 绍熙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南郊赦:「应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委所在长吏常切存恤,事状显著者,具名以闻。应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坟墓所在,仰州县检照图经验实,量加封护,不得侵损。如有曾被旌表门闾者,仍依式建立,以示激劝。」 绍熙五年七月七日,登极赦:「应义夫、节妇、孝子、顺孙,所宜旌表,以厚人伦。事状显著,仰长吏保明来上,其间孝行卓异之士,别项保奏。」 嘉定四年九月六日,诏真州扬子县怀义乡里居吴汝明赐旌表门闾,令长吏致礼。以守臣潘友文言:「汝明积世同居,慈孝辑睦,母病刲股全活,所居舍侧芝草发生,蝗蝻犯境,不食其家禾稼。赈救饥困,全活为多。门首异木合生,人皆称义木。照明堂赦文,具名以闻。」故有是命。 五年二月十四日,江州言:「德安县进士陈炎状,积世义居,始自唐朝,更历五代,皆曾旌表。至于本朝,累被圣恩。因遭兵火,家属离散,自建炎以来,高祖至炎及孙委实七代同居,有一百余口,自幼至长,不蓄私财,乡里父老众所共知,乞加旌表。」诏与特赐旌表门闾,仍令长吏致礼。 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江南西路转运司言:「吉州安福县 进士彭经与弟显、纲、继累世孝义,居母丧以及父丧,十年却酒肉。每饭以盆置于庭,毕集乃饭,否则莫敢先。私室惟药炉外,虽瓶罂亦不敢设。其童稚皆有徐行后长之习。高伯祖谟、叔祖育,其后不传,经等为之经纪甚备。非忠信孝悌不出诸口,不行诸身。欲照赦书旌褒,以为天下之劝。」诏特旌表门闾,仍令长吏致礼。 淳熙三年三月十六日,诏成州天水县民胡公预家,令本州岛倍赐束帛,旌表门闾,仍宣付史馆。既而成州言:「公预建炎初被金人虏至河中府,公预与子璋告以父母垂白,无人供侍,虏鳭而纵之,得归。母李氏忧念哭泣,将失明,公预 目复明。其子璋又善承颜,子孙世世义居。」故有是命。 九月三日,诏吉州安福县乡贡进士刘承弼旌表门闾,仍令长吏致礼。既而吉州言: 「承弼事父母至孝,居母丧哀毁骨立,孝行节义,实宜旌录。」故有是命。 十二月二十九日,蕲州言黄梅县民户甫三世同居,诏旌表门闾。 六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潼川府中江县进士杨榆旌表门闾。既而县人言榆母病,剔肝供馈,潼川府上其事,故有是命。 九年十二月六日,诏:「新筠州临江军巡辖马递铺王忠直孝行俱闻,世实希有,特与升等差遣,令福州依格给赐,仍宣付史馆。」以父进任福州(辖钤)[钤辖],因患危困,忠直七剔股、一取肝救父痊愈,继燃臂谢罪于天。以福州奏闻,故有是命。 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平江 府言武功大夫、英州刺史、特添差浙西副总管开赵取肝救父。诏开赵昔忠于国,今孝其亲,可特转濮州团练使。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六二 赉赐 节赐 宋会要辑稿 礼六二 赉赐 【宋会要】 宋太祖建隆元年正月,赐宰相、枢密使、诸军列校袭衣、犀玉带、鞍勒马有差。 七月,宴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韩令坤等于礼贤讲武殿,赐袭衣、器(弊)[币]、鞍马有差。以赏泽潞之功(始)[也]。 十月,始赐宰相、枢密院、宣徽、三司使、端明、翰林、枢密直学士、见任前任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诸军列校冬服有差。郡国长吏、边防将士,遣使就赐之。 二年三月,赐王昭衣带、鞍马。 十一月己卯,上始猎于近郊,赐宰相、枢密使、节度、观察使、团练使、统军、侍卫诸军都校锦袍。 慕容延钊为山南东道节度,是冬大寒,遣中使赐以貂裘、百子毡帐。 三年四月,李彝兴遣使贡马,上以玉带赐之。 十月,始赐文武常参官冬服。先是,累朝以来止赐将相、翰林学士、诸军大校。至是,太祖谓侍臣曰:「冬服不赐百官,甚无谓也,宜并赐之。」乃以冬十月乙酉朔赐文武常参官时服,自后(随)[遂]为定制。 郭进守雄州,太祖令有司造第于御街之东,欲以赐之,使尽用瓦。有司言非亲王、公主例不应用,太祖大怒曰:「进为我捍契丹十余年,使我不忧西山,岂不可比我儿女 」卒用之。宅成,以赐进,进屡辞,乃敢受。太平兴国中,始别赐进宅,或以为因展修相国寺并入为寺基也。 干德二年十一月,命王全斌等伐蜀。冬暮大雪,上设毡帷于讲武殿,衣紫貂裘帽以视事,谓左右曰:「我被服如 此,体尚觉寒,西征将帅冲犯霜霰,何以堪处 」即解裘帽,遣中黄门驰驿赐全斌,且谕旨诸将,以不能 及也。全斌感泣。 太祖问雷德骧曰:「古者以官奴婢赐臣下,遂与本家姓,其意安在 」对曰:「古人制贵贱之分,使不可渎,恐后世谱牒不明,有以奴主为婚者。」太祖曰:「卿还得古人立法意。」孍息久之。详《雷德骧传》。 三(月)[年]正月,命参知政事吕余庆知成都府,赐衣一袭,金束带一,绢五百匹,金镀银鞍勒马一。又命枢密直学士冯瓒知梓州,赐衣一袭,金束带一,绢百匹。是岁按据《长编》卷一一,召王昭素事在开宝三年。此文上承干德三年,当有脱误。,召王昭素赐坐便殿,讲《干卦》至九五「飞龙在天」,曰:「此(及)[爻]正当陛下今日之事。」因风谏,上悦。三月辛亥,以为国子博士。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三月太宗太平兴国:据《长编》卷一八补。,知江州周述言:「庐山白鹿洞学徒常数百人,望赐九经书,使之肄习。」诏国子监给以印本,仍传送之。 十月,赐宰辅、近臣《刑统》各一部,仍诏书令中外臣僚于公事之外常读律书,使研究其义,施之足以断事,守之可以检身。是月,赐百官、诸军校百夫长以上(各)[冬]服有差。将校之在外者及藩镇州郡,悉遣使赍以赐之。自是岁以为常。 三年,幸崇文观书,宰辅、诸王检阅问难,赐饮中堂,尽醉而罢。 四年十一月,诏赐沿边戍卒衣服悉以绵,遣使者护送之。 八年六月辛亥,赐宰相、文明、翰林、枢密直学士、中书舍人、节度观察使建州所贡新茶。 九年五月,赐臣僚时服,自是岁以为常。 凡五月五日赐服:二府宰相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马步军都虞候、节度使、驸马都尉,五事:润罗公服、绣抱肚、黄(谷)[縠]、勒帛,都尉须观察使已上。 、小绫勒帛。银装扇子二。旧式,大绫夹 汗衫、熟线绫夹金吾将军、皇亲刺史已上,五事、扇子,并同宰臣,惟小绫勒帛。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忠佐领团练使,五事、扇子同皇亲刺史,惟大绫夹无润罗。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枢密直学士,并同仆射,惟绫绣抱肚。旧式,尚书同待制、三司使。防御、团练使、刺史,同留后,惟绫绣抱肚。旧式同三司使,惟无润罗。御史中丞、阁直学士、宫观判官,四事:润罗公服、黄(谷)[縠]。权中丞如待制之例,知审刑、判检院并同。 。银装小扇子二。旧式,大绫夹 汗衫、小绫勒帛、熟线绫夹诸统军,四事,同中丞,惟无润罗,扇子无银装。诸卫上将军,同统军,惟增绫绣抱肚,又改小绫汗衫。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发遣公事,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衫)[汗]。旧式,三司副使如宫观判官。 衫、勒帛、大绫夹内客省使、延福宫、景福殿使,同防御使,惟扇子无银装。皇亲大将军、将军、诸司使、副使,。银装小扇子二。 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少卿 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郎中、枢密都承旨至诸房副承旨、横行使、宣庆、宣政、(照)[昭]宣使、诸司使、大将军、入内省都知、押班,。无扇子。旧式,三司判官、判勾准此,知杂、入内都知并同员外郎,押班同承旨。 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皇亲崇班以上,。旧式有扇子而无银装。 三事,同诸司使而无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率更(领)[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开封府判官、将军、横行诸司副使、枢密逐房副承旨、皇亲殿直以上,。 三事,同少卿监而无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及合门祗候,二事,同诸司副使而无勒帛。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合门看班、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二事:罗公服、绢汗衫。今选人充馆合职任同。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当赐者,止罗公服。监文思院门,紫絁衫。内侍两省使臣,供奉官并紫罗公服,内常侍加小绫汗衫。内侍至黄门、入内殿头至奉辇管勾,紫罗窄衫、绢襕。内侍祗候高品至后( )[殿]散内品、入内贴祗候内品至云韶部内品,紫宫絁窄衫、绢襕。其内侍非宿直及在京勾当,不给。入内后苑内品至散内品,紫平絁窄衫、绢襕。寄班祗候、奉职、借职,罗公服。殿直以上加绢汗衫。旧式,带器械高品以并罗公服、绢汗衫。凡诸军捧日、天武、龙卫、神卫、拱圣、骁胜、宣武、神勇、虎翼、步武、龙猛、吐浑、骁骑军都指挥使、诸班殿前指挥使、遥郡都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