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221 页/共 1125 页

六年十月二十九日,马步军司言:「乞遇车驾出新旧城门,诸军正副指挥使内留一名在营部辖。」从之。 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幸太一宫。次诣凝祥池、崇禧殿、集禧观、奉神殿,以太一宫成也。 九年七月四日,中书门下(奉)[奏]:「中太一宫言,皇帝今后正月十四日诣集禧观烧香,次崇真殿行礼讫,乞自凝祥池山亭子西街道入本宫凝晖门,入东偏门,至御合降辇。」从之。 九年十月十五日,幸开宝寺福圣院庆寿崇因阁,以阁新成也。 元丰元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观、中太一宫、大相国寺。二年正月十四日,〔又〕临幸。 元丰二年正月十五日,诏:上元节车驾登门及行幸燕所,并令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提举几察。 四月三日,幸金明池观水嬉。 三年五月十六日,幸蜀国公主第(规)[视]疾,因幸陈国长公主第。 五年正月十五日,幸 集禧观、凝祥池、中太一宫、大相国寺。 六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观、中太一宫、醴泉观、大相国寺。 十一月九日,恭谢万寿观,乃幸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 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宰臣王珪等言:「车驾幸尚书省,自尚书以下并迁秩迁:原作「巡」,据《长编》卷三四一改。。臣等职在外辅,岂可复与诸曹例沾圣恩 窃不自安,乞寝罢。」上批:「君臣之际,惟义而已。尚书以下既以推恩,卿等义所当得,毋固辞也。」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哲宗 哲宗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幸大相国寺祈雨。 五月十三日,杨王颢、荆王頵迁外第,太皇太后、皇帝幸其第,诏颢二子、(郡)[頵]七子并特转一官。六月十二日,诏:「自来行幸,职事官带学士、待制者许随驾,不带职合随驾者仍旧。」 元佑二年十月十二日,幸凝祥池、中太一宫原稿无此条,「四年正月十四日」以下直接前条,然查《长编》所谓「九临幸」者均为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醴泉观、大相国寺,可知此处必有脱文。兹据《长编》卷四○六补。。四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正月:原作「六月」,据《长编》卷四五四改。、七年正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诏)[绍]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四年正月十三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凡九临幸。 同日,幸集(嬉)[禧]观。五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绍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四年正月十二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凡八临幸。 同日,幸大相国寺。五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正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绍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凡六临幸。 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工部言:「车驾幸琼林苑、金明池,旧制三月下旬取旨。」诏今岁(榷)[权]罢,仍依旧令支赐。 六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观。八年正月十四日,绍圣四年正月十二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二年九月六日,凡五临幸。 九月十九日,幸上清储祥宫。七年正月十四日、元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二年九月五日,凡三临幸。 十月十五日,朝献景灵宫,退幸国子监,赐丰稷三品服丰稷:原作「农稷」,据《长编》卷四六七改。当日稷讲《尚书》。,本监官、学官等赐帛有差。 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详定编修阁门仪制所言:「按旧制,车驾行幸,文臣待制已上并随驾。自改官制后来,止以旧日两制即令随从。看详典故,两省常侍、给、舍、谏议正系侍奉及备顾问之官,理当随从。今欲乞将上件(宫)[官]于新仪内修入。」 绍圣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幸申王府,又幸端王府。元符元年三月二十一日,幸申王府。二十二日,幸端王府。 绍圣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皇城司言:「车驾行幸诸处,即本处官司豫行检察,整肃排办,从来未着通用令文。请今后差入内内侍省长立使臣二人,管押禁卫并行门亲从人员二人,节级四人,长行二十四人,应车驾行幸处所,即先往本处计会,官司再行检察。」从之。 四年三月八日,诏:「自今遇车驾出新城,令殿前马步军司取旨,权差马步军赴新城外四面巡检下祗应。每壁马军二百人,并于城外巡警。」 四年三月二十日,幸金明池。 九月二十三日,幸中太一宫,为民祈福也。 元符元年四月六日,幸东宫、 莘王、简王府,因幸睿成宫。二年四月八日,止幸莘王第此条应移「五月九日」条后,下句「二十二日」指元符元年四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幸睿成宫。诏先朝从龙官并等第推恩,而朱有童与白身子孙恩泽,亡殁者赐银绢有差,并付其家。五月九日,诏(北)[以]幸睿成宫,其先朝从龙官等已推恩外,其宫官责授崇信军节度副使韩维特复左朝议大夫致仕,(乃)[仍]与一子宫观差遣。故孙固、邵亢、王陶、陈荐、孙永、孙家恭家,各赐银绢共三百匹两。 二年正月十四日,幸开宝寺庆寿崇因阁。 四月八日,幸懿亲宅。 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幸巘邸,徐绩、何执中各转一官。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徽宗 徽宗 徽宗崇宁元年三月二十七日,幸懿亲宅〔定〕王戚第。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幸金明池。大观元年三月三日,再幸。 十一月四日,幸太学,遂幸辟廱,诏国子司业吴纲等转官、改官、循资、赐章服、文武学生授官、免省试、免文解、赐帛有差。宣和四年三月二日,又幸,祭酒韦寿隆等转官职,诸生赐茶。 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幸九成宫。 大观元年正月十一日,幸兴德禅院,以英宗、神考诞育之地,濮安懿王子孙可特与推恩。 三年正月二十三日,幸佑神观。政和元年正月十三日、宣和三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二月九日,凡三临幸。 政和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观。五年九月八日、宣和元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年正月十日,凡三临幸。 政和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观。五年九月八日、宣和元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年正月十日,凡三临幸。 三月三十日,幸东太一宫。 九月一日,幸延福宫。 四年四月五日,幸尚书省。 政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诏今后遇旦、望、冬、年、〔天〕宁节,车驾并诣宫观烧香。 八月十五日,幸筠庄。 五年二月十五日,幸玉清和阳宫。 四月六日,幸秘书省,在省官皆迁秩一等,人吏转一资,卒徒支赐有差。 六年六月五日,幸阳德观。宣和三年正月十日、七年十二月十日,凡再临幸。 八月二十六日,幸建隆观,又幸太师鲁国公蔡京赐第。 七年正月十四日,幸凝祥池。宣和元年正月十四日、三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二月十日,凡四临幸。 同日,幸中太一宫。宣和七年十二月十日,又临幸。 三月三十日,幸琼林苑。 宣和元年三月七日,幸蕃衍宅。十二月十三日,又幸景王位。 宣和三年正月十日,景灵宫朝献既毕,诣阳德观等处烧香。道过少保邓洵武赐第,时洵武在殡,特令止乐。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此条前当有脱文。、五年三月十三日、十九日,凡五临幸。 四年三月二日,幸秘书省,御道山堂幄次。俟班齐,御右文殿, 臣起居毕,移幸秘阁,宣群臣观书及古器。再御右文殿,赐茶,在省官转官、赐章服。再御提举厅,宣三公、宰执、亲王、使相、从官观御府书画,赐御书画有差,又出御墨分赐 臣。是日进早 毕,次幸太学。 八月十九日,幸郓王府,赐诸王宴。 二十五日,幸太清储庆宫及重芳贻庆寺。 五年正月十四日,幸上清储祥宫。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又临幸。 十一月十七日,幸太(博)[傅]王黼赐第,观芝草,亲属并推恩有差。 十二月九日,幸神霄宫。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钦宗 钦宗 靖康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司谏陈公辅言:「窃 陛下以孟夏享景灵东、西二宫,遂幸阳德、佑神观。夫诚心斋戒,以荐明神,瞻其威灵,如在其上,退而思之,不忘于心,岂容此日拥嫔御、具声乐以肆游幸之乐耶 伏望孟享既罢,实时还宫,其余行幸,皆乞暂罢。」诏今后并享,更不带过宫观,供帐饮食已曾减省,可更令简俭。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高宗 高宗 建炎三年九月二十日元年:原作「三年」,据《建炎要录》卷六改。,诏:「据群臣章疏,请幸东南。金贼狡诈,难以便凭探报,远去中原,专备一方。可暂驻跸淮甸,庶四方有警,皆易接应。除河北、河东已相继发兵,及京师已应副运并委措置防托外,可分留精兵,科发钱物,于应天、拱、泗州等处防守,准备使唤,增重中原之势。应合行事务,令三省、枢院同共措置施行。今来巡幸,即非迁都,捍御稍定,即还京(关)[阙],以待二圣之复。驻跸之地,不为久计。仰先次行下,不得辄有兴修改易,以致劳费。」先是,诏将来巡幸,驻跸扬州,行下知扬州吕颐浩修治城池,命膳部员外郎陈兖干办顿递行宫一行官吏将佐军兵安治去处,虞部员外郎李俦干办舟船并桩办粮草,发运使李佑、淮南转运使李传正并差随军转运使。 十月一日,车驾登舟,巡幸淮甸,宰执、侍从、百官、三衙禁旅、御营使司、五将军佐扈卫以行。 十四日,次泗州。 十五日,诣普诏寺塔下,宰执、从臣扈从。 二十七日,至扬州驻跸。诏:「应军吏官兵等,昨自应天府扈卫从至扬州,道路勤劳,并与转一官资,合转(员)[官]者与(员)[官]。该载未尽者,条具取旨。」 十月十五日,车驾巡幸淮甸寿宁寺,诣僖祖以下神主前烧香。 建炎三年二月三日,诏宰执、百司、诸军并扈卫车驾渡杨子江。是日至镇江府,十三日至杭州。 三月一日,诏:「昨金人逼近,仓卒南渡,暂至钱塘,势非得已。每念中原,未尝终食敢忘。今累据探报,金人军马已离扬州,钱塘非久留之地,便当稍进,移驻江宁府,经理中原。可于四月上旬择日进发,应江宁府合预排办并沿路一行程顿等事,有司疾速施行,务要前期趁办。应副诸军外,余事尽从简便,不得骚扰。」 三日,命尚书右(承相)[丞]叶梦得专一提领户 部财用,充车驾巡幸顿递使。 二十八日,诏曰:「国家历运中微,干戈未弭,时因巡省,盖顺权宜。以江宁府王气龙盘,地形绣错。据大江之际,兹惟用武之邦;当各路之冲,实有丰财之便。将移前跸,暂驻大邦,外以控制于多方,内以经营乎中国。尚虑有司排办过于奉承,百姓追呼,疲于道路,傥齐民之或扰,岂菲德之敢安!将来巡幸,缘路州郡及两浙路、江东监司、江宁府,不得分毫骚扰,以安人心。」 四月二十日,车驾进发,自杭州幸江宁府。五月八日,至建康府驻跸。旧江宁府是日改为建康府。 闰六月二十六日,诏车驾幸浙西。二十七日,诏户部侍郎叶份先次点检沿路排顿去处。知建康府汤东野充巡幸应办事务官,先次令往平江府排办事件。 二十八日,次镇江府。九月四日,次常州荆溪堂。五日,次无锡县。 绍兴元年十一月五日,诏绍兴府驻跸日久,漕运艰梗,军兵薪水不便,可移跸临安府。令徐康国日下前去权知临安府,措置移跸事务,候席益到交割府事讫,依旧同共措置。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车驾移跸临安府,留神武右军统制官刘宝、张宗颜两项人马,仍且在绍兴府驻札,听候朝廷指挥起发。令张俊统其余兵并中军将全装军兵结成队伍,准备扈从。 二十三日,尚书省言:「车驾用来年正月十七日移跸临安府,所有侍从百司官吏,窃虑难以一并起发。」诏令侍从及百司官吏并自正月十日许逐旋从便先次起发前去外,留户部侍郎并郎官一员,左右司郎官各一员,枢密院检详官一员,粮审院官各一员,左藏西库官一员,量(载)[戴]见钱金银,随从进发。 二年正月一日,合门言:「〔军〕贺移跸临安府,正月十日登舟。今比附旧例,画一事件如〔左〕:一、车驾登舟日更不视事,至日禁卫行门等殿内排立,皇帝出禁,禁卫等迎驾,自赞常起居,随拜三呼万岁。皇帝坐,合门官已下,带御器械官并祗应官等,并一班起居,次管军一班起居,官(各)[合]宣名即宣名。次引宰臣宣名常起居讫,宰臣并管军、合门官已下并祗应官等,并头巾、窄衣、带子。皇帝升辇,至御舟降辇。或乘马,临时听旨。一、沿路逐日住程处,引三省、枢密院起居,升舟奏事,先应奉、合门官已下并管军并赴起居,如有上殿臣僚并合门官奏事,并升舟奏事如仪。早朝依例放。一、沿路州府县镇现任官并就本处迎驾起居,不许辄离本界。一、沿路遇忌辰日,臣僚并免起居。一、沿路如值雨雪沾湿,臣僚等并免起居。一、车驾至临安府,其日江岸禁卫、合门等并排立,并应奉官已下立定,皇帝出禁城,〔禁〕卫等迎驾,自 赞常起居。随拜三呼万岁。次合门官并合应奉官迎驾,常起居讫,皇帝升辇行宫,或乘马,临时听旨。侍从官并百(岁)[司]欲乞依例于行宫门外迎驾起居。」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