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199 页/共 1125 页

四年五月,特依格支赙赠,以晏于宣州讨贼,身先士卒,力战而死,忠义可嘉故也。中侍大夫、奉国军承宣使、带御器械、权同主管殿前司公事李质绍兴元年正月,赐其家钱五百贯,绢三百疋。知济州张存张存:天头原批:「寄案《大典》一万九千一百三十三作张存。」今按作「存」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济州守臣张存率官吏士民劝进」,即此人。。四月,赐其家钱三百贯,以存在任日应办大元帅一行事务无阙误故也。删定官孔仲京七月,赐其家钱三百贯,以仲京删定条令有劳故也。资政殿大学士、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吕好问十月,赐其家绢五百疋,以好问尝任吏部侍郎、兵部尚书、尚书右丞,除罢恩例、支赐皆辞免,至是家贫不能办棺殓故也。既而臣僚论(例)[列],有旨减作三百疋。通议大夫、试兵部尚书、兼侍读胡直孺十一月,赐其家绢二百疋。翊卫大夫、泉州观察使、神武军统制陈思恭十二月,赐其家绢三百疋,以思恭讨贼立功而死。故赠承事郎陈东十二月,赐其家钱五百贯。中奉大夫、直秘阁、知宣州李彦卿二年三月,赐其家钱一千贯,以招抚使李光言,彦卿洁己公勤,久任沿江差遣,累经寇盗,守御城池,卒免残破故也。承议郎、显谟阁直学士、提举建隆观、兼侍读郑亿年三月,以亿年昨被虏未回,其妻韩氏流寓台州身故,赐钱一千贯给其家。左奉议郎、守尚书屯田员外郎汪廷直闰四月,赐其家银一百两,以廷直家贫,乡里遥远,无力津送故也。淮南东路宣抚使刘光世五月,以闻父延庆丧,诏赐银、绢一千疋两。给事中廖刚五月,以刚母亡赐银一百两。武当军承宣使王殖七月,赐其家银、绢一百疋两,以殖系秦魏国惠和大长公主之子也。庆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邢焕三年正月,赐其家银、绢各一千两疋。端明殿学士、左朝议大夫权邦彦二月,赐其家银、绢各一千疋两,以邦彦签书密院事致仕薨故也。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朱胜非四月,母鲁国太夫人杨氏特依格支赙赠。先是,入内内侍省言:依格,在京臣僚亲属薨卒,宰臣三年服父母绢五百疋,酒六十瓶,米三十石,麦十五石,钱三十贯。缘有建炎二年二月十九日诏权住支,故特有是命。大理卿马咸五月,赐其家钱三百贯。福建路转运判官吕庭问八月,赐其家银一百两。庭问系故相 夷简之后,前任金部郎中,因患乞外补,未朝辞间卒,坟墓田园皆在江北,家贫狼狈,故有是命也。左中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台州崇道观洪炎十一月,特赐银、绢各一百疋两,给付本家。先是,有诏令州郡量事应副葬事,至是官僚论之,上曰:「炎以文学称,其死有恤典,盖用旧制。今既致言者,当罢之。炎,黄庭坚甥也。然其家甚贫,可如胡直孺等例支与银绢。」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知衢州谢克家四年十月,赙赠外更赐其家绢五百疋,以克家尝任参知政事也。安定郡王令畤畤:原作「时」,据《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传》一改。九月,特赐其家银、绢各一百疋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李大有十月,赐其家银、绢各一百疋两。以左司员外郎晏敦复等言,大有点检明堂大礼事务究心,感疾而死,乞褒赠故也。显谟阁直学士辛炳五年二月,特赐其家银、绢各二百疋两,令福州于上供内支给。以炳曾任中执法,操行清修,贫无以葬故也。赠承信郎、荆州(宣)白身董宣等三名二月,各赐其家绢三十疋,以金人侵犯淮西,血战殁也。吏部员外郎王纯、李元瀹李元瀹:原作「李沦」,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七改。,金部员外郎吴并吴并:天头原批:「寄按,《大典》一万九千一百三十二作『吴升』。」三月,诏依屯田员外郎汪廷直例,各赐其家银一百两。以纯等三人同时身故,户部尚书章谊言其家贫,无以营办丧事,援例陈乞故也。龙图阁直学士、左朝请大夫致仕杨时六月,赐其家银、绢各二百疋两。大理少卿元衮七月,赐其家银一百两。殿中侍御史张绚八月,以祖母安人王氏亡,赐钱三百贯。少保、武成感德军节度使、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八月,以妻秦国夫人梁氏亡,赐银、绢五百疋两。中书舍人潘良贵六年正月,以良贵丁父忧,贫无以葬,赐钱五百贯。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检校少保、湖北京西路安抚副使岳飞四月,以母亡赠银、绢一千疋两。左朝散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枢密都(丞)[承]旨郭执中八月,赐其家银、绢各二百疋两,以执中在都督行府供职,往来淮甸措置军期事务,冲冒暑湿身亡故也。龙图阁直学士、左朝散大夫耿延 八月,赐其家银、绢二百疋两,以延 任元帅府属官也。左承议郎、行(大)[太]常博士李弼直八月,赐其家银一百两。以太常少卿柯悫 言,弼直宣和间任太常博士,缘主张元佑学术坐废非辜,近自泸南被旨远来赐对除受,万里一身,遽致殒没故也。端明殿学士、降授左太中大夫、提举江州太平观董耘七年二月,赐其家银、绢各二百疋两,以耘旧系元帅府属官也。奉议郎、建康府通判杨邦乂乂:原作「义」,据《宋史》卷四四七《杨邦乂传》改。四月,赐其家银、绢一百疋两。建炎三年(度)[渡]江,邦乂以死守城,不屈于贼,竟遇害也。知枢密院事沈与求六月,依例支赙赠。兵部尚书吕祉八月,赐其家银、绢五百疋两,祉以叛将迫虏渡淮,死于忠义也。嗣濮王仲湜九月,赐其家银、绢五百疋两。左朝散郎、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胡安国八年五月,赐其家银、绢各二百疋两。知台州邹炳五月,赐其家绢一百疋。中书言炳忠贤之裔,贫无以归葬故也。翰林学士朱震六月,赐其家银、绢各二百疋两。左通议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章谊九月,赐其家银、绢各三百疋两。起居舍人薛徽言九年正月,赐其家绢一百疋。吏部员外郎黄珪四月,赐其家银一百两。保平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四川宣抚使吴玠七月,诏支赙赠绢一千疋。十一日又诏:「吴玠保守四川,忠 显著,除已褒赠外,可特赐(银)[钱]三万贯,令四川都转运司给付其家。」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汪伯彦十一年六月,赐其家银、绢各一千疋两,伯彦尝任尚书右仆射故也。长行兵士白安等一百九十七人七月,各赐其家绢二十疋,以金人侵犯淮西,安等随逐张俊收复和州等处,立功阵亡故也。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颜岐十二年八月,特依格支给赙赠。以岐尝任元帅府参议官,历尚书左丞、门下侍郎故也。中书舍人王鉌三月,赐其家银、绢各一百五十疋两。徽猷阁待制致仕尹焞十一月,诏令绍兴府支赙赠钱三百贯。左朝请郎、荆湖北路提刑刘冠八月,诏与比附通判以上因干办公事致死例,特赐其家银五百两。以冠奉旨差往鄂州推勘公事毕,巡历本路州县,在路身亡故也。左朝奉郎、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李易十三年正月,赐其家钱三百贯。 右司员外郎游损六月,赐其家钱三百贯。右通直郎、试尚书兵部侍郎司马朴九月,赐其家绢、银三百疋两,以朴忠迹显著故也。少保、感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高世则十四年十一月,赐其家银、绢各一千疋两。德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提举皇城司钱愐十六年正月,赐其家银、绢各五百疋两。宝文阁学士、右通奉大夫、提举万寿观使王 十七年十月,赐其家银、绢五百疋两。敷文阁直学士、右中大夫、知广州王鈇十九年六月,特赐其家银、绢各五百疋两,以鈇帅司宣力,染瘴身亡故也。右武大夫、果州观察使、添差两浙东路马步军副总管马秦七月,赐其家银、绢各五十疋两。初以伪知宿州归(王)[正]补官,至是卒。端明殿学士、左朝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何若二十年八月,支赙赠外,更与绢五百疋,以若尝任签书枢密院事故也。宝文阁学士、右宣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杨兴祖二十一年八月,赐其家银、绢各三百疋两。平海军承宣使、知南外宗正事士珸二十二年闰十二月,诏赙赠特与依节度使例。太尉、武当军节度使、御前诸军都统制、充利州东路安抚使、知兴元府杨政二十七年四月,赐赙赠银、绢一千疋两。大理少卿陈章九月三日,赐其家银、绢一百疋两。左武大夫、武康军承宣使、知扬州刘纲三十年十月,赐其家银、绢一百疋两。皇伯故吴王佖女仁寿郡主赵氏八月,赐其家银、绢一百疋两。左朝请郎、太常少卿都民望九月,诏民望任谏官,家贫无以归葬,特赐银、绢一百疋两。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刘锜三十二年闰二月,特赐其家赙赠银、绢各三百疋两。《宋史 薛徽言传》:高宗朝,徽言为起居舍人。时秦桧与金人议和金:原作「舍」,据《宋史》卷三七六《薛徽言传》改。,徽言上疏争之。一日,桧于上前论和,徽言直前引义固争,反复数刻,中寒疾卒。高宗念之,赙绢百匹,特与遗表恩。 文武臣及其亲属亡天头原批:「以下《干道会要》。」,合赙赠品秩、数目,见干道重修格。 今所书给赐者,皆出特恩。 谏议大夫任古绍兴三十二年,以古家无余赀,赐银、绢三百疋两,从宰执请也。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张子盖隆兴元年正月,赐其家银、绢三百疋两,仍给本色。时方军兴,例罢臣下支赐,上以子盖战功,特有是命。武节大夫、建康府前军统领官王珙六月,赐其家银三百两,以珙战殁故也。检校少保、威塞军节度使萧琦母十二月,赐银、绢五百疋两。初,琦归朝,母在北界,至是闻讣,乃有是命,仍赐设斋钱二千贯。从都督江淮军马张浚之请也。龙图阁学士、赠端明殿学士张阐二年九月,赐其家银、绢二百疋两。果州团练使、赠宁国军节度使魏胜十一月,赐其家银、绢一千疋两,以胜战殁故也。少师、观文殿大学士、鲁国公陈康伯干道元年三月,赐其家银、绢各二千疋两,钱五千贯。右仆射蒋芾母四年七月,诏司农寺取小麦十五石,六年九月,又以白粳米三十石,并充赙赠。 检校少保、威塞节度使萧琦闰十一月,以琦卒(格)[给]赐其家,仍给本色。太傅、奉国军节度使、利州东路安抚使、新安郡王吴璘干道三年六月,赐其家银、绢一千疋两,钱五千贯。谏议大夫单时五年十一月,赐其家银、绢三百疋两。武泰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兼知庐州郭振十一月,赐其家银、绢三百疋两,仍给本色。右正言许克昌七年八月,赐其家银、绢各三百疋两。国子祭酒芮烨五月,赐其家钱五百贯。太子詹事王十朋七月,赐其家银、绢三百疋两。兵部侍郎翟绂八年六月,赐其家银、绢二百疋两。起居郎刘季裴九年正月,赐其家银、绢三百疋两。 赙赠杂录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十月十四日,诏:「应扬州城下役夫内,有死于矢石者,人给绢三疋,仍复其家三年,长吏倍加安抚。尸骼暴露者,仍令使臣收瘗。」《大典》一万四千九百九。又一万九千二百三十三此小注据天头批注移入。后彷此。。 干德三年五月六日,诏:「诸军校疾殁者,比各赐物,有绝嗣及孤幼不能申请者,自今命内臣就家赐之。」同上。 真宗咸平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宰臣吕蒙正言:「近臣期功之丧,所给赙赠乞令寝罢。」不许。同上。 景德四年九月十一日景德四年:原无,据本卷第三○页补。,翰林学士晁迥等言:「奉 与龙图阁待制戚纶议定鸿胪寺赙赠条件。今请应职官丧亡赐赙赠,五品以上,内侍省于学士院请诏书,差官押赐; 六品已下,差官传宣押赐。臣僚薨亡,如无恩旨 葬及五服内亲丧及迁葬合有赙赠者,下鸿胪寺检会体例,牒报内侍省取旨。」从之。《大典》一万四千九百九。 十一月三日,诏:「自今将帅偏裨当得赙赠者,令枢密院即日下入内内侍省给赐。」先是, 臣赙物皆鸿胪寺定例以闻,至有已襄事而未赐者,其军校赙物亦有所差降,故令促之而复其往例。 二十二日,诏:「应管军及内职军员,如戍边亡殁,合赐赙赠者,并委入内内侍省取旨支赐,更不下鸿胪寺。」同上。 二十九日,入内内侍省言:「今后支赐赙赠,未委依近诏内侍省差官押赐,为复依旧当省差使宣赐。」诏晁迥等覆加详定。迥等上言:「近翰林学士李宗谔妹亡,入内内侍省虽引景德元年翰林学士宋白弟亡例为言,终以无正例不行。今请应五服内亲丧亡而无正例者,委鸿胪寺移牒礼院,比类服纪远近奏取旨;其无例及在外亡殁者,更申中书门下。昨定五品以上诏书押赐,六品以下传宣押赐,今请除五品以上官正身丧亡即降诏书,自余亲丧亦止传宣。仍并委入内内侍省施行。」从之。仍诏会同鸿胪寺、太常礼院,俱不得过二百。 大中祥符九年十二月五日,入内内侍省言:「得鸿胪寺牒,取索景德四年十一月以后赙赠则例。伏缘当省每有赐赉,即旋取旨,今如尽以为例,授之有司,窃虑非便。望下本寺,如合有给赐者,止具官位报当省取裁。」从之。《大典》一万四千九百九。又一万九千二百三十三。 仁宗庆历二年七月九日,诏:「自今阵亡军校无子孙者,赐其家 钱:指挥使七万,副指挥使六万,军使、都头、副兵马使、副都头五万。」同上。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未改元。四月二十七日天头原批:「寄案,《大典》一万九千一百三十三作『二十六日』。」,枢密院言:「诸司使副至内殿崇班外任,与在路身亡及诸司使副父母亡,合该孝赠,自来札下入内内侍省差使臣取索宣赐。缘逐官未到京,或外处居住者,支赐未得。今后请依孝赠则例,在京亡者入内内侍省宣赐,余下本任见在处支赐。」从之。同上。 熙宁元年五月二日,诏致仕大将军已上身亡支赐孝赠,将军更不支赐。 四年二月十七日,中书门下言:「臣僚有亲戚之丧,除二府外合给式假者,听依条在假,申御史台,令御史台奏知。仍勘会合支孝赠施行。」从之。 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诏颁新式:诸一丧两人以上各该支赐孝赠,只就数多者给;官与职各该赙赠者,从多给;差遣权并同权发遣,并与正同。时暂权者不赐。诸两府、使相、宣徽使并前任宰臣,问疾或浇奠已赐,不愿 葬者,并宗室不经浇奠支赐,虽不系 葬,并支赙赠。余但经问疾或浇奠支赐或 葬者,更不支赙赠。前两府如浇奠只支赙赠,仍加绢一百,布一百,羊、酒、米、面各一十。诸支赐孝赠,在京羊每口支钱一贯,以折第二等绢充,每疋折钱一贯三百文,余支本色。茶、酒、香、烛依式内色额,银版锭、杂白绢折第二等布,川路白熟堪好米、上色白 ,每石折支次色小麦五,龙脑以次色第一等充。在外米支白 米,面每石支小麦五,如无本色,以本处合支色额充。酒支细色。余依价钱。绢每疋一贯三百文,布每疋九百文,羊每口一贯三百文, 龙脑每斤七十六贯,香每斤四百,秉烛每条四百文,常料烛每条一百五十文,茶每斤五百文。诸文臣卿监以上,武臣原系诸司使以上,分司、致仕身亡者,其赙赠并依见任官三分中给二,限百日内经所在官司投状,召命官保关申,限外不给。待制、观察使以上更不召保。 元丰二年四月七日,诏:「昨安南从军士卒因病寄留后不知存亡者,除籍给赙。」从广西经略司请也。《大典》一万四千九百九。又一万九千二百三十三。 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诏:「鄜延路没于王事、有家属见今在本路欲归乡者,给赙外,其大使臣以上更支行李钱百千,小使臣五十千,差使、殿侍三十千。其余比类支给。」同上。 哲宗元佑四年七月十二日,诏:「内外文武官及宗室、内侍官应支赐赙赠,绢、布、米、麦、钱、羊并四分减一。应官员丁忧亡殁、令式无赙赠者,不得引旧例陈乞,所属亦不得奏请。」从户部之请也。 亡殁,仰监司、守臣疾速审实,依条支给孝赠。」 徽宗宣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诏〕:「两浙、江东遇贼及防托守御去处,所差人兵、弓手等,如因战 十月二十日十月:天头原批:「寄案,《大典》一万九千一百三十三作十二月。」,诏:「王羲仲已赠徽猷阁待制,所有致仕及遗表恩泽、赙赠、应副葬事、借官屋居住等,依昨朝奉郎、将作监陈奇体例施行。」 七年五月九日,(制)德音:「京东、河北路州县,应战没军人、保甲等未经支赐孝赠者,仰安抚司疾速勘会支给。」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九日,制:「应殁于王事使臣、将校、命官等,各特赐与赠恤,其子孙等并与推恩。未给孝赠者,仰所属疾速支给。」 六月十 八日,诏:「应支赐赙赠并减半,候边事宁息日依旧。」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十六日,德音:「应随从官员沿路遭杀戮及身亡者,仰所在官司保明诣寔闻奏,当议优加赠恤」。自此以下《中兴会要》。 十九日,诏:「除行在一行官吏、军兵等日支食料等许行支给(付)[外],其余应干公使、花果、房卧、生(白)[日]、身亡孝赠钱物,并权住支。」从户部尚书叶梦得之请也。 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德音:「应出战收捕盗贼战殁,未经赠恤之人,缘本家无长立儿男,或父母老弱,未曾陈乞,(计)[许]所在州县具名申乞,统制官司保奏,当议依格赙赠,以为死事之劝。」 三月十六日,诏:「福州将官郝振,依战殁赙赠例减半,余路州军有似此去处,依此施行。」以振领本州岛将兵戍荆南,(面)[而]在路遇贼被害故也。 绍兴六年正月一日,臣僚言:「乞将应身亡孝赠权行住支,候边事〔宁〕息、财赋丰羡日依旧。」从之。 十一年九月九日,诏:「诸宗室环卫官身亡,缌麻亲支钱三百贯三百贯:天头原批:「寄案,《大典》一万九千一百三十三作二百贯。」,袒免亲支钱二百贯,其余不系环卫宗室即不许援例。」先是判(太)[大]宗正事、齐安郡王士言:「环卫宗室亡殁,例有赙赠,昨已住支。今来右监门卫大将军、和州刺史仲壬久疾不起,既殁之后,棺椁衣衾不具,望检举祖宗典故,特赐放行赙赠。」有诏支钱三百贯,给付仲壬本家,其典故令户部检举。既而本部看详:「宗室环卫官身亡赙赠,别无格法,兼官员差借支赐、朝辞分物、身亡孝赠,得旨并各权行住支,候边事宁息、财赋丰羡日依旧。其宗室服属环卫官,仲字缌麻亲,士字系袒免亲。今仲壬系缌麻亲,已支三百贯。欲今后环卫宗室身亡之人,若许行特支钱,比拟仲壬则例支给。」故有是命。 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今后命官实因干办公事邂逅非理致死者,并遵依旧法,所 有李光申请于绍兴条内添注日限指挥更不施行。」命官因干办公事身亡,旧法邂逅非理致死,谓焚溺坠压之(之)类,通判以上赐银五百两,余三百两,职司已上取旨。绍兴二年五月,吏部侍郎李光申明,立定折趺骨五十余日,三十日内身亡之人,并支前项银数。至是,户部侍郎宋贶言:「自立定日限后来,多是因他病身故之人子弟规图赏给,计会所属,旋作差出名目,陈乞保奏,诚为欺罔。」故有是命。 孝宗隆兴二年三月十一日,宰执进呈监察御史袁综奏,以病笃,母老子幼,身后失所。上曰:「此不合得恩泽耶 」宰臣汤思退等奏:「袁综系奉议郎,不得,故有是请。」思退等因奏言其家贫甚,前此右正言都民望死,尝赐银、绢。上曰:「恐自此为例。」思退等奏:「前此任朝官有死者,堂中亦例送钱物,欲以三百千与之。」上曰:「甚好。」思退等退,相与言曰:「上虽微末支赐亦不肯为例,可谓节俭之至也。」《大典》一万四千九百九。 干道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诏:「修筑庐州城,因病亡官兵,就庐州公厅设水陆道场祭供。其家各给钱五千,令逐将队交领,就其家给散。」同上。 近臣期功之丧所给赙赠,乞令寝罢。不许此条仍真宗咸平六年残文,已见本卷第二四页。按自此以下二片残文,据原稿中缝及屠寄眉批,乃录自《大典》卷一万九千一百三十三。其中大部份与本卷第二四、二五页、又第二七页重复,仅景德三年八月、四年七月、熙宁十年六月、十二月四条为前文所无。其重出之条缺误特甚,今不再一一细校,读者自可对勘。。 景德三年八月一日,开封府浚仪县尉房初举贤良方正科,中书考试,辞理为优,未及殿试而卒,帝悯之,特赐钱五十贯以恤其家。 四年七月十六日,江陵府言,工部侍郎致仕朱昂卒。致仕官无赙赠之例,帝以昂旧德,深轸念之,特令有司就赐赙赠。 九月十一日,翰林学士晁迥等言:「奉 与龙图阁待制戚纶议定鸿胪寺赙赠条件,今请应职官丧亡赐赙赠,五品以上内侍省于学士院请诏书,差官押赐,六品以下差官传宣押赐。臣僚薨亡,如无恩旨 葬及五服内亲丧及迁葬合有赙赠者,下鸿胪寺检会体例,牒报内侍取旨。」从之。 十一月三日,诏:「自今将帅、偏(禅)[裨]当得赙赠者,令枢密院即日下入内内侍省给赐。」先是, 臣赙物皆鸿胪寺定例以闻,□襄事而未赐者,其军校赙物□□□□□□□□□□□□□□□□令是之西复其往例。 二十二日,诏:「应管军及内职军员,如□□□□□赐赙赠者,并委入□□□□取旨及□□□□鸿胪寺。」 二十九日,入内内侍省言:「今后特赐赙赠□□□□近诏内侍省差官押赠□□□赐。」诏晁迥等覆加详定,迥等言:「近翰□□李宗谔妹亡,入(曰)[内]内侍省虽□□□□□学士宋白弟亡例为言,终以无正例不□。□应五服内亲丧亡而无正例者,委鸿胪寺□□□礼院,比类服纪远近奏取旨;其无例及□□殁者,更申中书门下。昨定五品以上诏书押赐,六品以下传宣押赐,今请除五品以上□□□丧亡即降诏书,自余亲丧亦止传宣押赐,牒报〔入〕内内侍省施行。」从之。仍诏会问鸿胪寺、□□□院,俱〔不〕得过二百。 大中祥符九年十二月五日,入内内侍省。右条原粘在本卷第二十五后半页,接「不得过二百」之下。 状召命官保关申,限外不给。待制、观察(司)[使]以上更不召保此乃熙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条残文,见本卷第二六至二七页。。 〔熙宁〕十年六月十七日,诏工部(部)郎中、集贤殿修撰吴申式外特赐绢二百疋。 十二月五日,诏故太子太师致仕张(升)[ ]特依见任官例支给孝赠。 元丰二年四月。右条原粘在本卷第二十七前半页,接「元丰二年」上。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五 宴享 宋会要辑稿 礼四五 宴享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五月十七日,宴宰臣、节度、防御、团练、刺史、统军、诸军指挥使以上于广政殿,以忠正军节度使杨信来朝。自是节度使来朝,宴如仪。 六月十九日,亲征泽、潞,宴从官于潞州行宫,以李守节举城迎降也。 七月五日,次河阳,宴从官于行宫。 二十日,宴侍卫亲军马步军都虞候、指挥使韩令坤已下于礼贤讲武殿,赐袭衣、器币、鞍马有差,赏泽、潞之功也。 八月三日,宴近臣于广德殿,以江南进奉使龚慎仪来贡。自是江南、两浙使来朝,皆如此例。 九月十七日,又宴万春殿。 二十六日,又宴广政殿。 十一月一日,亲征李重进,次宿州,宴从官于行宫。 二十日,平扬州,宴从官于行宫。 十二月十八日,还次宋州,宴从官于行宫。 二年正月二十日,宴近臣于广政殿。 三月二十五日、闰三月十八日、七月十九日、十月十二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并宴广政殿。 三年正月五日,宴万春殿。 五月二十三日、六月十九日,并宴广政殿。 七月四日,宴万春殿。 十二月二十五日、四年正月二十一日、二月十一日、三月十一日、五月十八日、十月七日、干德元年闰十二月十二日、二年正月十一日,并宴广政殿。 〔干德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宴万春殿。 十月十三日,宴西川行营将校于崇德殿。 十一月十三日,宴饯西川行营将校忠武军节度使王全斌以上于崇德殿,赐金玉带、衣服、鞍勒马、戎器有差。 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宴崇德殿。 五月十六日,宴近臣及孟昶于大明殿。 二十二日,又宴昶及其子弟。 七月六日,召皇弟开封尹、宰相、枢密使、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泛舟于后苑新池,张乐宴饮,极欢而罢。 四年四月三日,宴讲武殿。 六年正月二十二日、开宝元年十一月十六日,并宴广政殿。 开宝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吴越进奉使钱惟浚辞,宴于长春殿,赐袭衣、玉带、金勒鞍马、器币、戎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