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1084 页/共 1125 页

十一日,诏摄光禄卿、左朝奉大夫、太常少卿王瀹,摄太官令、右承议郎、太常寺主簿汪作砺,各特降一官。坐朔祭太庙、别庙,室内阙少祭器,有失点阅,为监察御史李简能所劾故也。 二十四日,诏湖北转运判官王次张放罢。以言者论其积货营私故也。 七月十四日,诏马军司统制官、武功大夫关青、张俊,正将、武功大夫王成、孙万,敦武郎雷世方,武翼郎王汝弼,各特降一官。部将武略大夫孙明,武经郎梅青,武翼郎吴宣,从义郎吴兴,忠翊郎薛进,成忠郎许德,队将武义大夫毛贵,武经郎王立,秉义郎常达、孙进,敦武郎王规、弋顺,从义郎李德,忠训郎李受,保义郎张义,承信郎王吉,进武校尉胡吉,进义校尉周俊,各特降两官资。坐不觉察本军 用杨皋特互相结合,持杖强盗,法(事)[寺]鞫实来上,故有是命。 十九日,诏国子监主簿沈文放罢。以侍御史单时论其寄居 宜兴,干与县政故也。 八月八日,诏武略大夫、充荆湖南路安抚司副都总管王恭降一官放罢。以帅臣沈介劾其醉酒无礼故也。 十四日,诏右武大夫、荣州刺史、带御器械、殿前司护(理)[圣]步军统制左佑降一官。坐昨陈献石梁河利便不实故也。 十六日,诏左承议郎、提举江东常平李庚特降两官放罢。右朝散郎、知信州赵帅严,右朝奉郎、通判信州李桐,各特降两官,今后不得与堂除差遣。以庚等所申常平米数隐庇虚妄故也。 十八日,诏武康军承宣使、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特降授果州团练使,放罢。坐传旨不实、擅工役故也。 十月三日,诏右宣教郎、知绵州巴西县丞程敦本特降一官。坐陈乞磨勘隐匿丁忧月日故也。 十一月十七日,诏秉义郎、合门祗候、两浙东路兵马钤辖张德明特追毁出身以来文字,除名勒停,送隆兴府编管。坐因差充贺金国正旦副使,(授)[受]冯嗣宗等贿赂请嘱,差拨入国,事发,法寺鞫勘得实,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诏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宁国军承宣使、池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时俊特落军职。坐收刺守阙 用,不俟总司差官审验,擅自刺填,为总领叶衡所劾故也。 二十三日,诏国子录郑汝谐、太学〔博〕士沈清臣并放罢。以言者论其更相诋訾,口语籍籍,不可以模范多士故也。 十二月九日,诏武翼大夫、改差东南第五副将、建康府驻札李泽放罢。坐 纵容白直兵士与军中市巡人(元)[互]相殴打,为帅臣史正志所劾,故有是命。 十二日,鄂州驻札御前左军统制、武功大夫、兼合门宣赞舍人游皋特降两官放罢。坐侵盗本军钱粮,为主帅赵樽所劾,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诏知复州冯至游、知永州刘长福并放罢。皆以殿中侍御史徐良能论其贪污无耻、郡事不理故也。 二十八日,诏武节郎、合门祗候蓝企追两官勒停,仍特落合职。坐酒醉刃伤开河人夫故也。 二十九日,诏提举福建常平茶事李元老放罢。以侍御史单时论其贪污不法故也。 二月二十七日,诏利州防御使、兴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任天锡责授忠州团练副使。坐在军侵用官钱数万,四川宣抚使虞允文所劾故也。 五月五日,诏右通直郎、大理寺丞梁珩降一官放罢。以臣僚论其挟邪不正故也。 八月十八日,诏淮东提举李孟坚放罢。坐知秀州日妄费官钱,为臣僚论列故也。 九月四日,诏新差充江南西路参议官林一鸣放罢。以臣僚论其系故相秦桧私党,与其弟一飞皆凭恃权势,凌轹善良,故有是命。 十一日,诏新知峡州郭大任、江东提刑蓝师稷、都大四川茶马赵不拙并放罢。以殿中侍御史徐良能论大任知袁州,日事饮宴,殊不事事;师稷昔守抚州,侵渔公帑,掊敛民财;不拙素无行检,以娼为妻。故有是命。 十四日,诏知钱塘县孙听特放 罢。坐追扰人户,预借二税,从守臣所劾故也。 十一月七日,诏资政殿大学士、左中大夫、知温州王之望特降一官,左朝请大夫、充集英殿修撰、知台州陈岩肖落职放罢。各坐本州岛水灾,不即闻奏故也。 八日,诏右朝散大夫、直秘阁、权发遣两浙路计度转运副使刘敏求,右朝奉大夫、直秘阁、权两浙路转运判官姚宪,各特降两官,依前直秘阁,并差遣如故。坐温、台水灾,守臣不以时奏,而二人身为监司,不能按举,故有是命。 十五日,诏新除江南东路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宋藻、新差充福建路参议官陈知柔并放罢。以臣僚论藻贪饕亡耻,知柔赋性乖僻故也。 同日,诏资政殿大学士、左中大夫、知温州王之望放罢。以言者论:「其专为身谋,不恤百姓,坐视火灾,如越人视秦人之肥瘠。治第台城,舍屋间架之类,一切取办于温,巨舰相属,浮海而归。私心一纵,其欲无厌。甚至纵捕酒以残善良之家,严缉税以夺商旅之货,剥肤(推)[锥]体,酷虐日甚。永嘉之民无所措其手足,疾视之望,有如寇。」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一日,诏宗正寺主簿林同、司农寺主簿曾觉、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张敦实并放罢。皆以臣僚论列故也。 十四日,诏武经大夫、邛蜀雅黎州都巡检汤涓降一官放罢。坐在任将捕获贼人擅自诛杀,为本路宪臣奏劾,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诏左宣孝郎、守左司谏施元之,朝请郎、守起居郎 林机并放罢。以二人身居出纳言责之地,朋比相通,故有是命。 真宗咸平三年四月十日,诏诸州行军司马,节度、防御、团练副使,别驾、长吏、司马、司士、文学、参军,除特许签书州事外,不得掌事。 六年七月十五日,诏:「臣僚坐事配流广南亡殁者,并许归葬,仍给缗钱。如同行亲族年小,可选牙校部送,归本家讫奏。」时化州奏,前比部员外郎、直史馆洪湛除名流儋州,遇赦量移,至祥州调马岭卒,一子年幼,特许归葬,官给防援,因有是诏。 九月九日,诏自今追官人勿兼降阶勋。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诏左降官遇恩不该迁转者,增俸给:节度行军、副使月三千,防团副使至参军月二千。是岁封禅,帝语宰臣曰:「广南、福建、荆湖、两浙配流安置人曾任职官者,昨经大恩,当各甄录,或迁善地,勿令不沾庆泽,自以为无用永弃之人也。」王旦曰:「此等人无赃罪者,皆已叙用,有赃及元犯重者,亦令迁秩及量移,不尔则增俸,无不沾恩者。」 天禧二年六月八日,诏曰:「诸州文学、参军、司马、别驾等,向亏廉慎,自冒典彝,黜隶方州,屡迁散地。别邱园而斯久,更岁月以滋多。深轸予衷予:愿作「于」,据《宋大诏令集》卷二一五改。,俾推恩制。自今贬降经十年以上者,许所在出给公验,放令归乡,愿仍旧者亦听。如放归后不慎行藏,干扰州县,并奏裁。」 三年五月二日,诏:「应见任文学、参军、上佐等官,有犯合追官,并追历任中高官;如历任官卑及无正官,即 追见任。责降官如合安置,即奏取进止。」先是,有文学、参军、上佐犯罪追夺者,止追见任官;历任虽有高官,不复追取。法寺以为未允,故条约之。 四年十月十三日,殿中侍御史王耿言:「诸州军负罪安置人虽遇量移,亦不离本处,盖缘失官之后,恣营生计,不革贪心,侵扰贫民,规求货利。或持州县公事持:原作「恃」,据《长编》卷九六改。,长吏稍懦则不能制,深为民患。请自今委本处常切觉察,如侵扰官事,欺抑民庶,即奏移他所,长吏非时不得接见。」从之。 仁宗天圣八年二月八日,诏:「今后外任官僚因公事冲替者,仰疾速差人交替离任。」 庆历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诏尚书刑部:「应贬官人经恩叙授诸处行军司马、上佐官、司士、文学、参军,愿不之任者听之。」 皇佑三年七月十七日,帝谓辅臣曰:「天下长吏之不职者,监司未尝按察以闻。且长吏,生民之性命所系,岂可容眊昏罢庸之人以汨吾治哉!宜择甚者罢之,其余易以散地。」自是罢去及他徙者凡十六人也。 五年八月十八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李兑言:「自来在京臣僚因事责授外任,亦依例朝辞,往(彼)[往]迁延辇毂之下。或进封章,妄论他事;或求上殿,巧饰己非。上 聖聽,頗虧臣節,若不禁止,漸恐成風。欲乞(令)[今]后责授外任差遣者,并放辞谢,量给日限,须得起发。如违,令御史台弹奏。」诏今后被责出外臣僚辞谢,临时取旨。 至和二年六月十九日,诏:「今后曾经省府推判官及 转运、提刑差遣,因犯罪降黜,所有后来合入差遣,并与堂除。」 七月二十一日,知制诰刘敞言:「伏见故事,迁官、降官皆特有诰命。前年因言事黜御史吴中复,其时蔡襄当草制,封还词头。执政耻为所沮,遂单用 牒降官,甚非故事,然有司不能发明。近日龙图阁直学士任颛落职,复旦降 牒札子,因循习熟,遂成近例。事出一时,非政体也。欲乞今后除改命令,并须遵用故事。故事合用诰词者,不宜单降 札,务存旧法,有所沮劝。」诏今后责降官并依故事降诰 。 神宗元丰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御史何正臣言:「诸监司、郡守体量官吏,不待考实,多先乞替罢。刺举之际,岂能无失,其间好恶不公、喜怒以意者往往而有。乞自今体量官吏,有赃状已明、不可留本任者,取旨先替罢,余委别司考察,或俟结正施行。」诏送详定重修编 所。 六年十月十一日,诏:「宰臣、执政官因罪降黜,守本官以下,应缘前两府恩例,止依本官;候有迁除职名,即依旧例。」 哲宗绍圣元年七月十九日,诏曰:「送往事居,是必责全于臣子;藏怒宿怨,岂宜上及于君亲!朕继体之初,宣仁圣烈皇后以太母之尊,权同听览,仁心诚意,专在保佑朕躬。自以帘帐之间,闻见不能周及,故不次以用大臣,推心以委政事,非独倚任耆艾,所冀恢昭圣功。司马光、吕公着忘累朝之大恩,怀平时之觖望,幸国家之变故,逞朋党之奸谋。引吕大 防、刘挚等,或自要涂,继司宰事,迭居言路,代掌训词。或封驳东台,或劝讲经帐。顾于左右前后,皆尔所亲;于时赏罚恩威,惟其所出。周旋欺蔽,表里符同。宗庙神灵,恣行讪讟;朝廷号令,辄肆纷更。首信偏辞,轻改役法。开诉理之局,使有罪者侥幸;下疾苦之诏,诱 小人谤言。诬横敛则滥蠲苟免之逋,诬厚藏则妄耗常平之积。崇声律而薄经术,任穿凿以紊官仪。弃境土则谬谓和戎,弛兵备则归过黩武。城隍保民而罢增浚,器械资用而辍缮修。凡属经纶,一皆废绌。人材淆混,莫辨于品流;党与纵横,迭分于胜负。务决乘时之愤,都忘托国之谋。方利亮阴之不言,殊匪慈闱之本意。十年同恶,四海吞声。虏计得行,边民受害。昔周王受命,召公惟辟国之闻;江左虽微,兴宗有易代之孍孍:原作「难」,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改。。天下后世,其谓朕何!临朝弗怡,视古有愧。况复疏远贱士,昧死而献言;忠义旧臣,交章而抗论。迹着明甚,法安可私!司马光、吕公着、吕大防、刘挚等刘:原无,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补。,各已等第行遣责降讫。噫!优礼近司,朕欲曲全于体貌;自奸明宪奸:《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作「干」。,尔今复逭于诛夷。至于射利之徒,胁肩成市,盍从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开尔自新之路。除已行遣责降人外,其余一切不问,议者亦勿复言。所有见行取会实录修撰官已下及废弃渠阳寨人,自依别 处分。咨尔 工,明听朕命。宜令御史台出榜朝堂,进奏院遍牒。」时司马光等既贬,上谓刑惟厥中,故降是 诏。 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中书舍人、同修国史蹇序辰言:「朝廷前日追正司马光等奸恶,明其罪罚,以告中外。惟变乱典刑,改废法度,讪讟宗庙,睥睨两宫,交通近习,分布死党,考言观事,实状具明,而包藏邪心,踪迹诡秘,相去八年之间,已有不可备究者。至其章疏文字,行遣案牍,又散在有司,莫能会见。若不乘时取索编类,必恐岁久沦失,或邪党交结或:原无,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补。,有匿藏毁弃之獘匿:原无,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补。。欲望选官将贬责奸臣所言所行事状,并取会编类,人为一本,分置三省、枢密院,以示天下后世之大戒。」从之。仍差徐铎、蹇序辰。 徽宗政和六年五月四日,诏今后承务郎若降一官,并展二年磨勘,不降充选人。 钦宗靖康元年九月二十三日,臣僚言:「改官之法,举主有定员,考第有常数,吏部稽验,不容毫发之私。孤寒士人有老于选调、不得应格磨勘者,比比皆是。童贯昨奉使陕西、两浙,每一状所荐不下数十人,既无考第,又无举主,端坐州县,且未尝亲战阵之事,不因苞苴馈送,必其仆隶与之为地,遂例得改合入官。蔡攸以宣抚司结局及进书转官恩回授二子,其子衎自待制迁杂学士,岂恩例所得一官可比哉!如张彬资序止监当,交结权贵,遂为河南府司录,不半年升少尹。望悉与追夺。其它回授及资任有似此者,尽乞根究改正。见系责降落职之人,并乞依此施行。」从之。 高宗建炎元年七月十三日,臣僚言:「叛臣争事伪 楚,大小轻重亦自不等,欲立定罪,从格断之。凡叛臣之大者,其恶有五:其一曰诸侍从而执政者,其二曰诸庶官及宫观而起为侍从者,其三曰撰进文字,其四曰事务官,其五曰为邦昌改名者。乞置之岭表。叛臣之次者,其恶有三:其一曰诸执政、侍从、台谏称臣拜舞者,其二曰以庶官升擢差遣者,其三曰愿为奉使者。乞于远小处编管。」于是诏王时雍、徐秉哲、吴幵、莫俦辈次第贬窜云。 久矣,而朝廷曾不加罪,往往百姓、盗贼共起而攻之,致虏其家,夺其财,执而戮诸市,曰此宣和误国之人也。夫朝廷不加戮而使百姓、盗贼诛之,国命倒置、主柄下移如此,而欲夷狄治、边鄙治、盗贼治,岂不难哉!臣愿降诏,委谏官、御史,自崇宁以来饕餮贵富最无状之人编为一籍,已死者着其恶,未死者明其罪,且曰:此以开赏用兵进者也,此以花石应奉进者也 二年二月十六日,臣僚言:「臣尝切论今日之患在中国而不在夷狄,在朝廷而不在边鄙,在士大夫而不在盗贼。日者一县一郡之间,有愚不肖之人乘时射利,进其身于朝廷,人皆知其污佞,为害民蠹国,为天下纛进:原无,据前后文例补。,此以三山河赏进者也,此以刻剥聚敛进者也,此以交结宦寺、贿赂权幸进者也。如此之类,列为数十科, 其罪恶,疏其名氏,有司镂板,播告天下,则远近内外晓然皆知好恶之所在,君子日以长而小人日以消矣。」诏依,候具到,令三省、枢密 院参酌施行。 绍兴元年七月十八日,同知枢密院李回言:「宣和间曾任中书舍人,以校正御前文籍转官,恐是滥赏,乞削秩罢政。」上曰:「宣和政事,恐不必一一皆非,人君肯留意文籍,命臣下校正,因有劳与之转官,自是美事,岂可与其它滥赏同科!」顾谓范宗尹曰:「且如卿等以功转官,若与小人同一札目,亦自难处。况如回等,使在讨论之列,何以存济 」宗尹力奏:「此事如回者无几,其它亦不足惜。」遂降指挥,侍从及馆职兼领校正者罪罪:原作「非」,据《建炎要录》卷四六改。。又二日,御笔批出,文臣讨论,日下寝罢。大意以为不欲归过君父,敛怨士大夫。宗尹坚谓可行,即日求出。诏应武臣滥赏并免讨论追夺,令尚书省日下施行。 同日,中书省言:「绍兴元年七月八日已降指挥,追夺文臣滥赏,内一项:应追官等并特与不碍注授举辟磨勘奏荐,不理遗阙。」诏应缘臣僚论列,因父兄秉政,无出身得职名,并依今来措置滥赏等名色追降人;如已追降,并作不系责降人。 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殿中侍御史曾统言:「近日臣僚因事罢斥,初无特放谢辞指挥,乃辄露章称疾托故亟去,中怀怏怏,违慢彝章,风俗(寝)[寖]坏,甚可怪也。国朝故事,侍从近列间以罪斥、放免谢辞者,亦或出于体貌之恩,非人臣所敢希冀。犬马去主,犹知恋轩,可以人而不如 望严加训饬,今后臣僚应被降黜,不许托故自陈,规免辞谢。如敢循习近例,即乞重赐黜责。」从之。 二十六年六月四日,御史台言:「勘会刑部供到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以后,因言章及刑部检举告讦编管、安置、居住人:曹泳移吉阳军编管;丁仲成南雄州编管;王曮建昌军,曹云郴州,并居住;吕愿忠封州安置;莫汲化州,王宥南恩州,王肇高州,汪召锡容州,陆升之雷州,张常先循州,康与之钦州,徐樗高州,王会循州,雍端行宾州,林东英州,郑炜雷州,并编管。至今经涉年月,未见逐处申到收管文状。望降指挥,下刑部并所属监司严紧催督。如所在州军故作缘故寄留人,不即押发,其当职官吏并乞令监司按劾,重作施行。」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诏:「御史中丞兼侍读汤鹏举所论秦埙、秦堪秦:原作「奏」,据《建炎要录》卷一七四改。、吴益,甚协公议,然朕以秦桧辅佐之久以:原无,据《建炎要录》卷一七四补。,又临奠之日面谕桧妻,许以保全其家,今若遽夺诸孙与 职名,不惟使朕食言,而于功臣伤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后不得更有论列。」 十月二十六日,臣僚言:「勘会已降指挥,曹冠等八人,有官人赴试者令带右字,无官人并行驳放。数内秦埙见系敷文阁直学士、左朝散大夫散:原无,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五补。、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除本官出身 礼部已一面追毁外,寻照得秦埙昨因御殿唱名进士第一甲第三名,承指挥依第一人恩例特转三官,遂于承议郎上转授朝请郎。今来既带右字,其过省所得官即合追毁改正,作右承议郎。缘本官先于朝请郎上磨勘转朝奉大夫,修书赏转朝散大 夫,今来若依资次重别拟转,窃虑紊烦。欲将本官从见今官上追取朝散、朝奉大夫、朝请郎三官附身毁抹,却备坐三项因依,止给右朝散郎告一道。」从之。 孝宗干道六年十一月六日赦:「勘会亲民之官无如县令,傥非其人,为害不细。今贪赃之令,监司、守倅公然盖庇,致民无所赴诉。在法,所部违犯,监司、知通失按举者奏裁,而近年以来,因朝廷访闻及臣僚论列者甚众,如今后更失按举,当议重行停降。」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二 黜降官九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二 黜降官九 【宋会要】 淳熙元年正月六日,新除太常寺主簿曹冠罢新任。以言者论「冠自太学生附丽权臣,不以公道,滥占巍科,躐取美任。太上皇帝更化之初,夺其出身,放斥不用。陛下圣度包荒,许之自新,令再赴廷试,复得差遣,乃必欲侥冒超躐。向来通判临安之命为臣僚缴驳,未几有除冠寺簿指挥,物论益喧。」故寝新命。 三月十八日,吏部郎中宇文绍奕放罢。以言者论绍奕知资州,刻隶书数十本及蜀货数万缗,以为苞苴,日趋权门,遍行请托,故黜之。 四月七日,知临安府沈度寝罢职名指挥。以北使之来,度奉命馆客,托疾规避;既闻虏使恭顺,又称疾已痊愈。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司农寺主簿丁允文、太学录徐存并放罢。以允文尝受部纲人贿赂,容其作獘,兼自贩米粜与籴场;存倾邪巇崄,初赴礼闱,借势权要,寅缘过省,今乃为录,其心(快快)[怏怏],日图超躐。故黜之。 六月十三日,大理司直柳大雅放罢。坐求媚大官,寅缘干进,故黜之。 十四日,新差干办行在诸军审计司林祖洽放罢。以祖洽专事交结,身至国门,更不朝见,唯奔走权贵之门,故有是命。 七月四日,右司谏詹亢宗追三官勒停,永州居住。殿中侍御史季棠追三官,罢新任。先是,右丞相曾怀言:「近有以私意谤臣事迹六项,理合(办)[辨]明。」令 吏部侍郎赵粹中同大理寺官根究,粹中等言根究并无交涉事迹。于是诏「台谏意在朋附,论事不实,有司以闻,灼见欺罔」,故有是责。 十二月十八日,秘书省秘书郎贾伟、太府寺丞元伯源并放罢。以言者论二人贪进不靖,故黜之。 二年五月八日,新除工部郎官高禹罢新命,依旧湖北提举。坐为淮东漕,献羡余钱四十万缗,召至阙下,使之供具名色数目,其实无有故也。 二十四日,户部侍郎李安国放罢。坐知常州日,婢妾用事,减削军粮;为湖广总领,纵亲戚子弟于诸库买酒,托兵将官大价出卖,多占破诸州有手作兵士,令纳免直钱故也。 九月十八日,给事中胡元质放罢。以言者论「元质学术浮浅,家素饶赀,赂遗权贵,使之游扬语言,造作声誉。久居琐闼,旦暮鞅鞅,周视同列官在己上,则巧为谗言,日夜腾播」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