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160 页/共 163 页

批明:即日余阿龙等同中实收过契内田价佛银三百六十大员正足讫,批照。   又批明:上手垦契共二纸,因先年龙兄弟等经理失落;倘日后若有寻出,作为废纸,不得照用,滋生枝节等情,批照。   咸丰十一年(辛酉岁)十二月日。   说合中人彭云目   田邻朱阿秀   代笔人邓琼凤   范阿福   知见人   徐玖昌   在场阿长   阿进   侄   阿秋   阿全   侄孙阿从   立杜卖水田山园屋宇契人余阿龙   (二二)   立归管水田屋宇山埔契字人陈标福,情因本年与邱新魁共承买陈肇熙等水田一处,土名下埔庄。首份其界址东至崁唇为界,西至张家田毗连直透坪埔为界,南至大路透大圳直透古家山崁周围倒水为界,北至赖家山崁唇为界。其田原带圳水额七甲通流灌溉,每年纳屯租一十二石正。又带西片田山一处,其界址东至大坜流水为界,西至大岗顶倒水为界,南至山川叶家田毗连为界,北至刘家山崀倒水为界。其田原带本坑塘水灌荫,每年纳吞霄社番租三石正,又带随田份牛埔水甲田等项。此二处共承买价银一千二百大元正。今因福自己乏银,情愿将此水田、屋宇、山埔尽归于邱新魁兄弟掌管,永为己业,日后福子孙不得言增言赎。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立归管水田山埔屋宇契字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批明:共承买契内价银一千二百大元正,俱系邱新魁兄弟备出,批的。   大清同治四年月日。   说合中陈定修   张阿才   在场知见人   陈世伦   代笔人张贤义   立归管水田山埔屋宇契字人陈标福   (二三)   立出典字人黄裕生,情因自置有田埔一份,坐落土名隆兴庄北片大埔。有田埔一处,系第十份,东至公界圳为界,西至崁唇为界,南至吴家田埔为界,北至罗家田埔为界;四至界址即日同中面踏分明;原带大陂圳水通流灌溉。经宪丈明田甲二分三厘正,每年应纳屯租谷一石三斗八升正。又带纳隘丁口粮谷五斗正。今因别创,乏银应用,愿将此田埔出典与人,招得侄孙连来、连接兄弟出首承典,当日凭中三面言定依照时值田埔价佛银一百大员正。即日同中银、契两交明白,中间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保此田埔委系生等自置之物业,并无包典他人之业,亦无重张典当等弊;倘有上手来历不明,不干承典之事,系出典人一力抵挡。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典字一纸,又带上手老契二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亲收到典字田埔价佛银一百大员正足讫,立批。   光绪十一年(乙酉)十月日。   东旺   在见男东兴   东宝   宗侄春来   冯德庆   在见戚   彭石生   东喜   在见孙东盛   东顺   说合中人侄东葵   依口代笔侄东萍   立出典田埔字人黄裕生   (二四)   立杜卖尽根园契字人赖桃娘,有承先父赖明贤遗下埔园二段,坐落军功寮庄西北势,东至沟界,西至赖家园界,南至赖家园界,北至车路界。丈报福字第九八八六号瘠则园七分六厘四毫四丝,全年配纳钱粮四钱二分零四毫,又配纳屯租谷一斗八升正。又一段坐落军功寮庄西南势赤涂崎下,东至买主园界,西至车路直透崁下界,南至赖选园界,北至车路沟界。丈报福字第一○五六号瘠则园二分四厘六毫四丝,全年配钱粮一钱三分五厘五毫,又配纳屯租谷三斗正。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二段埔园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林集发出首承买,三面言定时值杜卖尽根园价银一百二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随即日同中踏交买主前去掌管贌佃,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该园并无来历不明,日后自身及子孙不敢异言,恐口无凭,立杜卖尽根园契字一纸,又带分业契字一纸,又带丈单二纸,又带上手契一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桃娘亲收过杜卖尽根契字内园价银一百二十大元正足讫,并照。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游寿三   为中人林坤   在场同收银赖启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