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季北略 - 第 5 页/共 38 页

时承平久,猝被兵,人无固志。   陕西巡抚胡廷宴,庸而,恶闻贼警,杖各县报者,曰:「此飢民也,掠至明春后自定耳!」于是有司不敢闻。   盗侦知之,益肆,遂劫宜君县狱,北合嘉胤五六千人,聚延鹿之黄龙山。   志异   三月二十日辛已昩爽,陕西天赤如血,射牖隙皆赤。   五月,西安府城夜坠火数十,大如碾,次如斗。   时出入民舍,民各禳之,不为灾。   浙江水灾   温体仁奏曰:「职乡浙江杭、嘉、湖、宁、诏、台、严七府,自先年七月二十三等日,龙斗海啸,风雨颷至,波浪翻空,飘瓦飞砾,拔木掩栋,势若千军之沓至,声如万鼓之齐鸣。火光烛天,凡七画夜。沿海居民及低潌近水之处,男女老幼淹没飘流,总计十余万。或抱石尸沈,或触木尸碎,或手足交牵而下,或庐舍相蔽而来,或妇不知夫,或母不知子,或一族三百余口褞褓不留,或一村数百余家烟火俱绝。海塘尽溃,一望洪流,舟航遍乎陆地,鱼鳌游于人家。米价腾贵,奸民乘间为盗,父老皆云二百余年未有之变。」 第五卷 崇祯二年已巳   刘懋请裁驿递(懋,兵科左给事)   初上即位,励精图治,轸卹民艰,忧国用不足,务在节省。给事中刘懋上疏,请裁驿递,可岁省金钱数十余万。上喜,着为令,有滥予者,罪不赦。部科监司,多以此获遣去。天下惴惴奉法。顾秦、晋士瘠,无田可耕,其民饶膂力,贫无赖者,藉水陆舟车奔走自给,至是遂无所得食,未几,秦中叠饥,斗米千钱,民不聊生,草根树皮,剥削殆尽。上命御史吴牲赉银十万两往赈,然不能救。又失驿站生计,所在溃兵煽之,遂相聚为盗,而全陕无宁土矣。给事中许国荣、御史姜思睿等知其故,具言驿站不当罢,上皆不允,众共切齿于懋,呼其名而诅咒之,图其形而丛射之,懋以是自恨死。棺至山东,莫肯为辇负者,至委棺旅舍,经年不得归。   祖宗设立驿站,所以笼络强有力之人,使之肩挑背负,耗其精力,销其岁月,糊其口腹,使不敢为非,原有妙用;只须汰其冒滥足矣。何至刻意裁削,驱贫民而为盗乎!   按洪武二十六年,始定水马驿应付马骡船只人夫额数,以供差役传报。通天下血脉,久之弊生,嘉靖三十三年,始分温良恭俭让五字,温字五条,供圣裔真人,并差遣孝陵之往来;良字二十九条,供文武各官公差之内出者;恭字九条,供文武各官公差之外入者;俭字二条,供优卹;让字六条,供柔远。而火牌专供兵部走探军情与边镇飞报,亦分内外换三字,以清楚之,除奉旨驰驿者,不为限制外,余各临时裁酌,递有增减。至万历三年,更分为大小勘合,仍以五字编号。其中王裔文武官员用大勘合,监生吏舍等用小勘合。大勘合例用马二匹,夫十名,船二只,照品崇卑定例支应。或一支六,或一支八,极之一支十而止。小勘合实填数目,不许增减,或四马十二夫,或六马十六夫,极之八马二十夫而止。迨天启末年,援辽援黔,征兵征饷,起废赐环,武台内官,海内驿骚,加以冒滥,驿困实始于此。科臣刘懋遂进裁之一疏,总五字之五十一条,酌为一十二款。   一、衍圣公裁定夫六十名,马十六匹,船二只,如带典籍掌书庙丁医兽等事差有烦简,临时酌给。   一、张真人裁定夫五十名,马十匹,船二只,如带法师二人,掌事一人,驴各一头。   一、颜、曾、思、孟加五经博士,裁定夫二十四名,马六匹,船一只(此崇祯二年五月初三日裁定,其余文武诸臣不及悉载)。   毛羽健论卫军官兵及屯田   四月十一日,云南道御史毛羽健奏曰:太祖高皇帝曰: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钱,夫不费钱之兵,何兵也。即今各省直之卫所军也。其养之何用,原以备征调也。客兵皆转饷,而卫军独屯田。民田皆起赋,而屯田独收粒。此即古者寓兵于农之意。法至深且远也。成祖文皇帝,遣英国公率黔、川、广兵征黎季犁,又调两京及山陕、山东、湖广兵自将,讨本雅失里,此卫军之调,见于国初者也。嗣是而复如马昂之讨水徭,韩雍之讨大藤峡,卫泾之讨西宁酋沙把,白能之讨襄阳贼刘千斤,程信之讨山都蛮,万镗之讨蜡尔苗,潘潘之讨思恩酋岑濬,邹文盛之讨香炉酋阿傍,李化龙之征播州酋杨应龙,凡此皆用卫所军也。然则卫军何尝不征调乎?永乐十二年成祖自统京营兵出王剌河击瓦刺,宣德三年宣宗自领铁骑出喜峰口击厘良哈,此京兵之出征,见于国初者也。嗣是而后,如正统九年,成国公之御大宁朵颜;成化二十年,俞子俊之讨亦思马因;宏治十八年寇大同保国公之镇宣大。正德六年,流贼刘六、刘七、拥众北向陆完、马中锡之次涿州;嘉靖三年,土鲁番寇甘肃,金献氏之出兰州。凡此皆用京营兵也。然则营兵又何常不征调乎?不意废弛至今,祖法荡然,京营之兵,泥于居重驭轻之说,久不从战,既臃肿而无所用,骄悍而不可使矣。卫所之兵,又复因噎废食,有警不即调发,乃更别议召募。至召募而尚可谓有长策乎?夫卫军之食屯粮,即犹京兵之食月粮也。千日养之,一日不得其用,斯已成赘物矣。旦既不用其军,便是征其屯粒以养募兵,而乃不征不调,祇知就穷民议加派之粮,不知就卫所中寻食粮之兵;则亦甚失祖宗立法之初意矣。故今日而讲足食。惟有去客兵用卫兵之一法。欲用卫兵,惟有先清屯田之一法。乃屯田至今日而又弊极矣:军士利于屯田之无籍,可以免征伍也,则私相卖;豪左利于屯田之无赋,可以免征输也,则私相买;管军官利于军士之逃亡,可以收屯利也。则一任其私相买卖,而莫肯追补。经此三弊,屯之存者十无一二矣。今诚以军屯一事,专委各省兵巡道,只任责成,敕令于凡军丁之逃亡者钩摄之,死绝者顶补之,凡屯田之典卖者追还之,隐占者严核之,遇有征调,即令兵巡道同该卫所掌印指挥官提押本兵赴营听用。如此则军既赴调,本卫屯粮,便可取作营中月粮。兵有定额,饷无虚冒,其利一也。人有籍贯,逃之可稽,其利二也。各自顾其父母亲戚,不敢瞋目语难,其利三也。各自认其本额,官将不敢彼此参杂,其利四也。操练有素,临敌不敢鼓噪,其利五也。一举而五利具焉。   毛羽健,号芝田,公安人。天启壬戌进士,授万四川县知县,调巴县,入为云南道御史,劾杨维垣、阮大铖为邪党,坐降级归。崇祯,初起原官,首陈救时急着,谓驿递一事,最为民害,首宜厘革。上深是其言,后坐袁崇焕党,革职归卒。   张延登请申海禁   四月十八日,浙江巡抚张延登奏曰:自去岁闽寇闯入浙中,臣督三区水陆官兵协剿败衄远遁,近据侦探,自李芝奇叛郑芝龙而去其党,若陈成宇、白毛老、赤紫哥、桂叔老,窜入闽粤之界,约船六百余号,釜游不定,彼荒歉无所得食海洋寥廓,顺风一苇可航,万一复来,为害更烈。臣思善后之策,独海禁一节,为目前最急之着。按海寇之始,出于闽民通番之弊,通番获利十倍,人舍死趋之,其流祸遂至不可救药。闽浙海运交界之处,名曰沙堤,以限南北,勒令闽船不许过浙,浙船亦不许过闽。天启七年三月,抚臣潘汝祯奏浙闽俱濒海邻倭,虑奸民勾引,禁船只不许往来,日久玩愒,出入毋禁,以致崇祯元年海寇大举入犯,臣细访闽船之为害于浙者有二。一曰杉木船,福建延、汀、邵、建四府出产杉木,其地木商,将木沿溪放至洪塘、南台、宁波等处发卖,外载杉木,内装丝绵,驾海出洋,每赁兴化府大海船一只,价至八十余两。其取利不赀。一曰钓带鱼船,台之大陈山、昌之韭山、宁之普院山等处,出产带鱼,犹闽之蒲田、福清县人善钓,每至八九月,联船入钓,动经数百,蚁结蜂聚,正月方归。官军不敢问。此二项船,皆与贼通,贼先匿大陈山等处山中为巢穴,伪立头目,刊成印票,以船之大小为输银之多寡,或五十两,或三十、二十两不等,货未发,结票谓之报水。货卖完,纳银谓之交票。毫厘不少,时日不爽。此二项船贯盗贼勾引之囮媒也。至浙人之自为害者,奸船为最。前钓鱼船搭厂于山,系船于海,内地奸民,皆以大小划船假冒乡绅旗号,装载酒米,与渔船贸易,而藏违票硝磺等物以资贼,每获重利而归。穷洋竟同闹市。是划船者,又盗贼兵粮之赍送也。欲清海禁,非严禁三项船不可。或谓水行埠旧有船税,禁船则商贾不通,税何从出?不知旧规,两处商人,俱卸沙埕倒换,货自南来者,如糖靛椒藤诸物,必易浙船以入。货自北去者,如桃枣药材诸物,必易闽船以出。杉木船独不可责之易乎。明禁既行,但有由外洋竟至定海者,即以越禁重处。如此则稽查既易,而税亦不至乏绝矣。或又谓海上居民,以海为业,剥船若禁,樵采何资?臣又访大样剥船只,桅木桨便捷如飞,勾引最易。今须令近海县分有司,按船编号止许两划之小船,近老岸行使,朝出暮归,不许穷洋极岛,船小则不能重载,限日则不能远去,官旗各色,尽行禁革,亦公私两便之道也。   南居益请发军饷   三月二十八日,陕西户部侍郎南居益奏曰:九边要害,半在关中,故蒭饷之需,独倍他省。迩因宇内多事,司农告匮,延绥宁固三镇,额粮缺至三十六月矣。去岁阖省荒旱,室若磬悬,野无青草,边方斗米,贵至四钱。军民交困,嚣然丧其乐生之心,穷极思乱,大盗蜂起,劫杀之变,在在告闻。适青黄不接,匮乏难支,狡寇逃丁,互相煽动,狂锋愈逞,带甲鸣锣,驮驰控弦者,千百成群,横行于西安境内。耀州、泾阳、三原、富平、淳化、韩城、蒲城之间,所过放火杀人,劫财掠畜,庐舍成墟,鸡犬一空。泾、富二邑,被祸尤酷。屠掠滛污,惨不忍言,即有存者,骇鹤惊风,扶老携幼,逃窜无门。时势至此,百二河山,危若累卵,揆厥所由皆缘饥军数数鼓噪城中亡命之徒,揭竿相向,数载以来,养成燎原之势,遂至不可响迩。为今之计,欲剿贼必先稽离伍之军,欲查军必先给积逋之饷。饷如不足,则士不宿饱,马无余蒭,枵腹荷戈,即慈父不能保其子,而抚镇又安能制此汹汹骄悍之卒哉!今惟发三十万饷以给之,庶可弭脱巾之祸于旦夕。不然崤函以西。且溃散而不可收拾,关中一变,川、蜀、晋、楚,唇齿俱为摇动,天下事尚忍言哉。    无锡灾荒疏略   自天启四年至七年,无锡二年大水,一年赤旱,又一年蝗蝻。   至旧年八月初旬,迄中秋以后,突有异虫丛生田间,非爪非牙,潜钻潜噛,从禾根禾节以入禾心,触之必毙。由一方一境以遍一邑,靡有孑留。   于其时,或夫妇临田大哭,携手溺河;或哭罢归,闭门自缢;或闻邻家自尽,相与效尤。   至于今,或机妇儹布易米;或父子磨薪作饼,食而亡;或啖树皮、吞石粉,枕籍以死。痛心惨目,难以尽陈!   太尊曾樱覆申文云:「五邑惟靖江无灾,江阴虽有虫而不为甚害,不过二三分灾耳。若无锡、宜兴、武进三县,则无一处无虫,无一家田禾不破伤。三县相较,武进八分灾,无锡、宜兴九分灾。」   太尊曾姓,名樱,江西峡江人,万历丙辰进士。时入觐,三日一哭于户部,必欲求改折,以甦民困,而总督仓场郭允厚、户部尚书王家祯坚执不从。   马懋才备陈大饥   臣陕西安塞县人也,中天启五年进士,备员行人。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其间如关外当柳河之败,黔南当围困之余,人民奔窜,景象凋残,皆臣所经见,然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之灾异者。臣见诸臣俱疏,有言父弃其子、夫鬻其妻者;有言掘草根以自食、采白石以充饥者,犹未详言也,臣今请悉为皇上言之。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九八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势,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怪,曰:「死于飢,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不为盗而死,犹得为饱死鬼也。」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   更可异者,童穉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踵,内发燥热而死。于是死者枕藉,臭气薰天。   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小县如此,大县大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幸有抚臣岳和弭盗赈饥,捐俸煮粥,而道府州县各有所施。   然粥有限而饥者无穷,杯水车薪,其何能济乎?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也?且有司东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稍次之。天降奇荒,所以资自成也。   混天王扰延川等县   三月二十日丙子,流寇掠真宁、宁州、安化、三水。   四月,犯泾阳、甘峪,游击高从龙被杀。   九月,清兵围蓟州。   十一月,京师戒严,征四方援兵勤王。保定兵首溃,余亦多中路逃者,因与飢民合势,啸聚山泽。   上命驰谕陕西巡抚刘广生,令急歼流孽,不必入卫。   时大盗混天王等扰延川、米脂、清涧等县,复召前总兵杜文焕,使勦之。   吴焕奏秦寇   是年四月,陕西巡按御史吴焕上言:「秦寇惨掠,古所罕有。抚臣胡廷宴狙于积弛,束手无策,则举而委之边兵。延绥抚臣岳和声讳言边兵为盗,又委之内地,则西安、延安诸邑之被盗,皆两抚推诿隐讳,实酿之也!」   李自成起   李自成,陕西延安府米脂县双泉堡人。双泉堡,大镇,东西街口有大井二,故名。   父名守忠,务农,颇饶。生二子,长名鸿名,又二十年,为万历三十四年丙午,五月,生次子,名鸿基,即自成也。   九月,鸿名生子,名过。   十一月,鸿名死。   先是,守忠父李海,一名势,俱单传,惟守忠生二子,然鸿基生而鸿名即死,亦单传耳。   鸿名死三年,妻改适,守忠抚鸿基与过。   八岁就垫,二人不喜读书,酷嗜牶勇,各不相下,守忠屡责不悛。   年十三,鸿基母死,窃与过出外朋饮。里有刘国龙,亦同庚,相遇甚欢,偕往外驰马,饮于村肆。   守忠见书,往觅。时自成于罗处初习单刀,不即归,罗固劝之,乃还。   越三月,守忠恐复往,乃延罗某于家,使刘、李三人师之。   年十八,自成性喜生事,守忠为过娶邓氏,而自成欲择美妇,遂迟半载,娶韩金儿。韩金儿艷而淫,年十四适西安老绅为妾,以行斥,继为延安监生妾,又见弃,至是自成娶之。   其夕,守忠梦土地告:「汝家祸崇入门,百日内有大灾,速与汝孙暂避河南,勿被虎伤。倘违吾言,后悔无及,汝子自成有祸无害。」   守忠觉,不乐,遂与过托进香泰安。   去月余,自成往延安,韩金儿与里棍盖虎儿有奸。   越半月,自成归,晚宿十里铺,梦韩金儿与少年偕寝,欲杀之,少年走,乃杀韩金儿而寤。   黎明,李自成即行,抵家,宛如所梦,举刀直前,盖虎儿以绨袍御之而逸,遂杀韩金儿。   众挟李自成赴县,时署篆艾同知:「汝妻不良,杀之固当。但捉奸须双,今止杀妻,于律不合。」   遣孟县丞往验。   次日庭讯,笞二十,下狱。   李自成请丁门子贿二百金,乃出。   即发审单云:「李自成因妻韩氏不良而杀之,却无奸夫同杀为证,何以服人?况不合律,姑拟徒,俟获奸夫再审。」   李自成怒:「杀死淫妇,理之当然,奈何受金而罪我?会须控宪!」   丁闻之而惧,白于艾,艾出牒覆勘。   李自成以泄言,知不免,遂杀艾,遁走甘肃。   二年己已冬,清兵十万大入,越蓟薄京。京师戒严,征兵勤王。   甘肃巡肃梅之焕有文武才,总戎杨肇基素称骁勇,奉旨赴援。李自成投军,居肇基麾下。   边地多盗,肇基每使亲兵往剿,止事劫掠,独李自成见壮士辄释去,每云:「东海舟头,亦有遇处。」   已而陞总旗,属下五十人,俱称长官。   甘肃东有盗警,自成心谓:「响马颇有英雄,可结一二以作异日爪牙。」因请往捕。   甘肃与兰州接壤,有高如岳者膂力绝人,善骑射,白袍白巾,聚党百余,服色悉按五方,居土山坡下,自称闯王,时出行劫。   李自成引兵搜三日,高如岳以八骑至,李自成列阵以待。   高如岳:「高闯王在此,速让道!」   李自成:「观者亦是好男子,何为作此举动?予特奉令取汝!」   高如岳:「能者来战。」飞骑突至。   李自成迎战良久,艺勇悉敌,知不可力争,谓之:「自古好汉识好汉,观汝状貌,定非凡品,可下马相见,有一言奉告」遂各叙礼,欢如鱼水,同至土山。   李自成、高如岳结为兄弟,宰马设誓:「患难相扶,富贵共享。若有异心,神其不祐。」酣饮达旦。   李自成将行,语之:「自此以往勿复行掠,予若功名小就,请同处边庭。倘鄙愿有违,相从不远。」乃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