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札记 - 第 3 页/共 3 页

《刘凝之传》 刘凝之,字隐安(页十上) 慈铭案:“隐安”, 《宋书》作“志安”。 人尝认其所著屐,笑曰:“仆著已败,令家中觅新者偿君”(页十上) 慈铭案:《宋书》“败”作“故”, “偿”作“备”。“备”即今之“赔”字也,皆以《宋书》为优, “故”字与“新”对。 (重民案,据光绪五年二月初九日日记补) 《龚祈传》 伐藮采若为业(页十下) 慈铭案:“藮”即“樵”之俗字,“若”即“箬”之本字,“箬、弱”皆后出俗字。 《杜京产传》 建武二年,剡县有小儿,年八岁,与其母俱得赤班病(页十九上) 慈铭案:《南齐书》以杜栖入《孝义传》,而剡县小儿 附之,以栖次居最后,而小儿无姓名,不得为专传,故附其 末,乃是缀《孝义》之末,非附栖传也。《南史》以栖附其 父《京产传》,未为不可,至剡县小儿,自当附剡人公孙僧 远、韩灵敏等传,或类叙于解叔谦、萧叡明传后,方合史 法,乃亦牵连《栖传》之后,此《南史》不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