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皇舆西域图志 - 第 90 页/共 111 页
田七千三百二十亩每亩科征细粮米麪八升折征小麦九升六合三勺乾隆三十八年以安插民户垦种地亩陞科三千九百六十亩后递年増垦至四十年如今额
阜康县
粮赋
额粮三千八百五十八石五斗九升七合二勺田三万九千九百四十四亩每亩科征细粮米麪八升折征小麦九升六合三勺乾隆三十四年以招募安插民户垦种地亩陞科三千六十六亩后递年増垦至四十年如今额
库尔喀喇乌苏
租税
民盖铺房每间每月额征银一钱自乾隆三十年始尽征尽解无定额
商民认垦菜园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一钱自乾隆三十一年始尽征尽解无定额
土贡
野鸡
塔尔巴噶台
租税
民盖铺房每间每月额征银七钱自乾隆三十一年始尽征尽解无定额
地基每段每月额征银二钱自乾隆三十一年始尽征尽解无定额
商民认垦菜园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一钱自乾隆三十一年始尽征尽解无定额
按库尔喀喇乌苏境専设屯田无他赋税非商贾凑集之区也若塔尔巴噶台当准部北境与外藩接内地人民鲜至其地故有屯兵而无民赋与库尔喀喇乌苏同
伊犂
粮赋
额征粮三百五十一石二斗八升
田四千三百九十一亩每亩科征细粮八升系安插民户承种自乾隆三十三年始递年増垦至三十九年如今额
额征回戸粮九万六千石
回人垦种地亩计戸纳粮自乾隆二十五年始每戸每年征粮十六石
额征赋一百六两五钱
田二千一百三十亩每亩额征银五分系入籍民戸承种官借牛只籽种口粮自开垦之次年分作三年每亩带征借项银五分还欵后每亩止征额银五分自乾隆三十七年始递年増垦至三十九年如今额
租税
房地牲畜每价银一两额征银三分尽征尽解无定额牙侩二十三名每名每年额征银六钱尽征尽解无定额
官盖铺房每间每月额征银一两尽征尽解无定额
民盖铺房每间每月额征银三钱次二钱又次一钱尽征尽解无定额
地基每间每月额征银二钱尽征尽解无定额民盖住房每间每月额徴银二钱尽征尽解无定额
商民认垦菜园每亩每年额征银一钱尽征尽解无定额
商民认垦禾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五分尽征尽解无定额
土贡
哈萨克马黒獭皮野鸡鹿尾
按准噶尔旧俗逐水草事畜牧不以耕种为业是以旧无田赋其刼服回部因征税入则回部有田而准部赋之耳在汉如匈奴之置僮仆都尉使领西域赋税诸国在唐如统叶防之霸西域命吐屯以督赋入由来已久迩者南北两部咸归疆索我
皇上于生成一体之中立因地制宜之法始则移回部之人民理准疆之塍畎嗣是农功日辟赋役有经不惟山南习耒耜之勤即山北亦有口分之业不数年来蔚成都防地不爱宝尊亲之慕无穷诸福之物毕至乐乐利利垂万亿年矣
辟展
粮赋
额征粮三千四百二十三石二斗
本属旧设屯田地三万四千二百三十二亩乾隆二十六七年裁归回部郡王额敏和卓公苏赉满所属回戸承种每嵗每亩额征十分之一现无増减
租税
商民认垦附郭菜园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三钱五分尽征尽解无定额
商民认垦逺郊菜园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一钱尽征尽解无定额
土贡
粮三千石
初土尔番回部郡王额敏和卓贡粮四千石
恩赏布五疋茶五封乾隆二十七年奉
防恩免交粮一千石其布疋茶封从驻劄大臣之请停
止赏给
葡萄二百四十斤及干防布手巾佩刀诸物其附近罗布淖尔回戸嵗贡水獭皮
哈喇沙尔
粮赋
额征粮九百八十二石
哈喇沙尔所属库陇勒布古尔回戸每戸承种地二十六亩九分零额交粮一石六斗一升三合共额粮各七百石乾隆二十八年以回戸拨赴伊犂减存五百六十石四十年以折交红铜减存粮四百九十一石共九百八十二石如今额
杂赋
额征红铜九百五斤
初定库陇勒二百三十五斤布古尔四百七十斤乾隆四十年各増一百斤如今额
额征硝四百二十八斤
租税
民盖铺房每间每月额征银三钱尽征尽解无定额
商民认垦菜园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一钱六分尽徴尽解无定额
库车
粮赋
额征粮二千三百五十五石八斗
原垦民田九百六十石籽种地亩征嵗入十分之一定额九百六十石旧存官地于入版图后一体归民垦种者二百五十石籽种地亩征嵗入十分之五定额一千二百五十石共二千二百一十名嗣以回人成丁及派拨种地采铜递年増减至乾隆四十一年如今额
杂赋
额征红铜七百二十九斤十两
初乾隆二十六年征八百十五斤二十七年按照各城回戸匀派共七百二十九斤十两现无増减
额征火药六百斤
初乾隆二十四年征火药八百斤四十年减二百斤如今额
额征硫磺四百斤
初乾隆二十八年徴二百斤三十一年増一百斤四十年増一百斤如今额
额征硝二百斤
初乾隆三十一年征一百斤四十年増一百斤如今额
租税
民盖铺房每间每月额征银二钱次一钱尽征尽解无定额
沙雅尔
粮赋
额征粮八百七十二石六斗
原垦民田五百六十五石籽种地亩征嵗入十分之一定额五百六十五石旧存官地于入版图后一体归民垦种者七十五石籽种地亩征嵗入十分之五定额三百七十五石共九百四十石嗣以回人成丁及派拨种地采铜递年增减至三十六年如今额
杂赋
额征红铜三百五十八斤十两五钱
初乾隆二十六年征三百五十斤二十七年按戸匀派实征三百五十八斤十两五钱
额征火药三百斤
初乾隆二十四年征四百斤四十年减一百斤如今额
额征硫磺一百斤
初乾隆三十一年征五十斤四十年増五十斤如今额
额征硝一百斤
初乾隆三十一年征五十斤四十年増五十斤如今额
租税
民盖铺房每间每月额征银二钱次一钱尽征解解无定额
乌什
粮赋
额徴粮二千一十石
原垦民田八万四千亩征嵗入十分之一定额二千二百五十石旧存官地于入版图后一体归民垦种者征嵗入十分之五定额一百九十二石共二千四百四十二石嗣于乾隆三十年回户不靖勦平后于赛喇木拜喀什噶尔诸处迁移回戸垦种地亩分别抽交粮石三十四年按戸匀徴三石至三十五年如今额
按乾隆二十六年初征红铜三千一百九十斤二十七年征五千五百七十一斤至三十一年迁来赛喇木喀什噶尔诸城回戸止代阿克苏交铜二百五十斤余无征额又初征硝一百斤后递増至一千一百斤三十一年后额除
租税
民盖铺房每间每月额征银一钱次征银五分尽征尽解无定额
商民认垦菜园地每亩每年额征银二钱尽征尽解无定额
商税
凡外番人在乌什贸易者三十分抽一其缎布皮张则二十分抽一本地商人往外番各部贸易者二十分抽一其缎布皮张则十分抽一若牲畜货物不及抽分之数者马一匹抽收五十普尔大牛一头则二十五普尔小牛一头半之大羊一牵抽收十二普尔小羊一牵亦半之杂项物件视其值之贵贱折收腾格普尔遇有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