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纂淮关统志 - 第 69 页/共 88 页

东西配房各三间   二堂三间匾曰“为臣不易”。联曰“元以官行其义,不以利冒其官”。   内宅门三间正房五间   楼房十一间耳房四间   东西西厢房各三间游廊各三间   办事内书房三十七间西厅五间   怡园古人勤政焦劳,莫不有憩息游宴之地,所以节劳逸、衎志虑也。关署经黄水湮圮后,重新修葺,而独无游观之所,可乎?爰觅峭石,选工匠,即于厅院内外,点缀峰峦,竹林杂树,交映纵横。额曰“怡园”,并镌“石林苍翠”四字于石。公务之暇,亦聊藉以旷览怡悦耳。志有五言律诗一首,附载《艺文》之末。   厢房六间耳房二间   后门二间平台三间   客厅五间后厅五间   耳房二间石山一座   四围墙垣东西两围各长五十五丈五尺,后围长三十七丈,各高一丈六尺。   濠沟仍在署东墙外,较昔稍长。   署外官厅三间,大门一间在辕门西。   马快班房三间,大门一间与官厅毗连。   圈门一座在马快班房右。东额曰“俗厚”,西额曰“风淳”。   禀事上下楼房四间在辕门西。   舍人班房三间与禀事班房毗连。   军夜班房三间在辕门外南首。   近署续置民房、基地,一切契纸,附录于后。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   一、契买周冠瓦楼门面三间,坐落关署东首,价银六十两。   一、契买柳永年瓦房门面二间,坐落关署西首,价银二十两。   一、契买龚执揆基地一块,坐落关署西首,东长二丈二尺五寸,西二丈九寸,南一丈六尺三寸,北一丈六尺三寸,价银二十八两。   一、契买郑洪柱基地一块,坐落关署西首,东至官巷,西至吕姓墙滴水界,南至街边,北至吕姓房滴水界,价银四十五两。   乾隆四十二年正月   一、契买谷麟苍草楼房十一间,随房地一块,坐落大关楼东首,价银二百两。   一、契买刘珠阳田一块,坐落人庆三乡关署后,现浚为池,计田十亩一分有零,价银二十两。   附   委员公寓在大关楼后。   税课大使署在府城北门大街。   板闸镇巡检司暂寓回施庵。   护库千总署在太平桥侧。大门三间,大堂三间,住房三间,厨房二间。   义塾在本镇南街。大门一间,书馆三间。   续纂公署   文津书院   窃查书院之设,始自乾隆元年,蜗寄唐公创设讲席于爱莲亭。嗣于嘉庆三年,阿厚庵莅任,整肃颓风,观光问俗,遴聘主讲,振作人才。仍侨居于翁公祠。生员、童生按月分期,各试课二次,取定内课生员二十名,每名月给膏火银一两二钱。外课四十名,每名月给膏火银一两。附课者,并无膏火,以备试衡黜拔。又童生,按月亦分期试课二次,取定内课二十名,每名月给膏火银一两。外课四十名,每名月给膏火银八钱。附课者,不领膏火,备补优劣。凡生童试取前五名者,酌另奖赏,以鼓奋志。其山长束修、薪水、膏火等项,俱自为捐廉支给,专令本镇巡检监院。嗣于嘉庆十年,经李公讳如枚者,以抡才励士,为皇家首重之条,自应郑重,岂可假祠宇以处长?遂捐俸采购署东南魁星阁外地址,建造书院一所。其讲堂、廊庑,已镌图志首,不复冗载,仍额“文津”。余自辛未孟冬衔命督斯榷政,屈经五载。适值水决岁荒,滑邑小丑跳梁,接年商贾有羁,课赋短绌,积至数十万。邀恩分限赔缴,夙夜焦思,设法招徕。公政之暇,尤未尝废弛旧典。惟撙节清俸,延师按期试课。订内课生员二十名,外课三十名;内课童生十名,外课二十名。附课均无定额。其经费一切悉照旧捐给。书塾一区,在署南大街。召集本镇无力从师蒙童,试取是镇贫生,择其品学正驯者教读。缘学堂屋少位多,且地方辽广,烟户丛繁,一值阴雨,道途泥泞,童稚赴馆维艰。遂广选蒙师八人,分馆八堂,在于翁公祠、回施庵、元天宫、爱莲亭及河南福缘庵等处。既就四方受业蒙童之便,复拯失馆寒儒薪水之需。每一蒙师,月给修脯银三两。八馆统订蒙童八十名,每名月给膏火银三钱。附读者并无膏火,以待递补。此项亦系捐廉支给。以上所列内、外课之生童,并义学之师徒,月给膏火。现载名数,原无一定之规。总视年岁之丰稔,增减之处,全赖当事者为之。   与善堂   创自嘉庆八年,榷使德假观音庵右院为是堂。捐施棺具,以恤贫民。嗣经接任李捐买义地,合旧有乾隆五十九年价置东街新路之旁义地十五亩五分,又嘉庆六年契买百子堂后地三十余亩,悉为堂内义冢之区,印契附卷。余于嘉庆十六年冬,督淮榷政之余,惟念斯堂实称善举,若久假庵舍年深,恐致疏怠。立志积俸,于次年令巡捕官卢廷桂附近署廨,购得南街民房一所改建。是堂正楼上下六间,上供观世音菩萨、孚佑帝君、文昌帝君。耳楼群房统计五十三间,四围坚筑墙垣,炯然一新。计费银一千三百两。印契附卷。仍令原董事韩煦万、许润泉二人,在堂监造棺木、修合普渡。凡观音膏药,以济贫民暴露之需,灾病之苦,终年计费无多,陆续捐廉给发。该二董事自愿苦行,经理与中,毫不染指。盖谓从善入流,非市井不肖者等也。每岁清明之际,董事亲带堂使履勘僻壤之处,遇有无主孤坟,暴露枮骨,即为之掩补。   又有民人葛寿海者,坚志清修,四方劝惜字纸,募建焚炉一座,广送惜字篾篓,并于街衢市口悬挂盛纸小木柜,以备行人捡积。日逐收取,漂刷洁净,积而焚之。其灰烬或沉于大川,或埋于净土。并于堂侧价买取租田地三十五亩,以抵修炉、添置篓柜及雇人拾取字纸等费。余诚恐经费不敷,于二十年春捐廉纹银五百两,交董事生息,以供堂内香供各项之需。拟将此项筹购膏腴田亩,获租济用,以垂永久。   续纂淮关统志 卷十经费   淮关统志卷之十经费   征解款目附   国家设官分职,禄有常经。而一夫一役之微,亦必核其事之繁简,酌给工食,以资办公。此经费之不可少也。淮关兼并宿海,幅员辽廓,需人众多,经费未免浩繁。款目不分,既恐奉行罔据,而量入为出,尤当究所由来。故先冠以征收解发各款,汇为一编。庶几条分缕晰,一目了然,永遵乎出入之经,而衷于一也。志《经费》。   淮安关征收款目   关项下:   过关大票货数至一百五十石以外者。   照票货数自一石至一百四十九石者。   水驼船装绸缎布匹。   各口报到大票上一铺等各口,查报货数至一百五十石以外者。   天妃、仲庄、外河、草湾、永丰、轧东、流均、周闸、下一铺九口征收货税。   回空粮船携带货物征收税银。   盐钞定额银壹万两,由两淮运司按季批解。   仓项下:   商税及酒曲、机粉、牙胶等税,由淮安府税课大使征收批解。   绒线季税系本地铺户按季完纳。   茶税尽收尽解,另款奏报。   厂项下:   正单按船名色照例报纳。   分单照货数按例起单。   抽分竹木板片。   桅封北钞鲜鱼船只,例应报纳桅封,其北河、桃源等处货船,未纳北钞者,到关照例补纳。   长山、白洋、新河、后湖、庙湾五口征收北钞梁头。重运粮船下卸货物,由七处抽分口查收。   席抽定额四两五钱三分,由淮北批验所大使按季批解。   解发款目   计开:   一、解部船钞银六万八千八百八十三两。   供漕银三万一百八十一两四钱六分九厘。   铜斤正项银九千二百三十两七钱六分。   铜斤节省银六千一百五十三两八钱四分。   四税银一万八千四两二钱五分六厘。   灰契银一千二百六两七钱三分一厘。   商税银三千九百七十一两二钱四分。   庶吉士银七十两。   兴庆阁银五千两。   光禄寺银三万两。   一、解河库道扣利等项银二万六千八百二十四两八钱六厘。   一、发淮安府四税支销等项银一千二百一十四两六钱   淮、大二卫门军口粮银七百一十二两八钱。   书吏工食银七十八两。   门役工食银二十一两六钱。   皂甲工食银八十六两四钱   以上解发共正额银二十万一千六百三十九两六钱零。   一、盈余银两,向系尽收尽解。按年比较,每年例准提存办公银一万两,以备传办公事之用。如有余存,奏明解交内务府核销。乾隆四年,奏发委员三员在关办事。每员每月议给养廉银二十两,又饭食银四两八钱,即准在此项内动支开销。原案载入《令甲》。   一、随正征收加一火耗,遵照部定经费各款开支,如有不敷,准于盈余项下拨补,一并造报户部核销。倘有余存,亦奏明解交内务府充公。原案载入《令甲》。   一、淮关向有饭食、罚倍二项,节经奏明,留关充公。除照例充赏并动支一切公用及添补经费册内未开各项外,如有余剩,统于年满时,核实确数,一并奏缴。全文载入《文告》。   淮安关经费款目银数   计开:   一、解部正额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十五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兴庆阁、光禄寺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二十九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部盈余银,每千两外加库饭银二十九两、补平银十五两。   一、解内阁费用银二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