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乾隆本 - 第 63 页/共 388 页

宋   《宋史》:“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诸州之镇兵,以分给役使,曰厢军;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曰乡兵。”《玉海》:“宋初,州郡无禁兵,皆三司之卒,分屯更戍,有屯驻、驻泊之名。自东南有宣毅,而列郡稍置禁军。”《三山志》:“屯驻建州营,在朱紫坊之南街东。驻泊杭越苏营,在闽县丞廨,即闽都坊。屯驻西京营,在嘉荣坊,即南营。又有带号戍兵,若骁骑,坊名骁勇,在太平坊西。驻泊广勇,在利涉坊。”   水军指挥《宋史》:“建隆以来之制,水军福建路,福、漳、泉、邵武;崇节,福、漳、泉、兴化。”《三山志》:“咸平三年,勅本州崇节水军三千人,节次逃亡四百七十六人,可依数招填。又州有本城兵,曰崇节营三,曰水军营三,曰牢城营一。”   崇节指挥   牢城指挥《宋史》:“以待有罪配隶之人。”《三山志》:“元丰四年,以二百人为额,营在丰乐门外之北。”   都作院指挥《三山志》:“国初,有作院以待朝廷抛造,及州自制军器。本州工匠旧四十人。熙宁六年,诏诸路置都四十一所,本州居其一,以三百人为工匠额。九年,置都作院建州,而本州仍为小作院,兵匠七十人,习学十四人。大观元年,诏帅府置工匠二百人,望州一百人为额。四年,罢都作院,依旧为小作院。政和二年,复置都作院,营在浦尾金斗门之北。”   驻泊兵马都监《三山志》:“景德二年,置提举本路诸州军兵马巡检公事。其后,州各置就粮禁军,元丰分路置将,至绍圣罢戍卒,驻泊之职始废。元符初,创马军指挥,诏置一员福州驻泊兵马都监,主州禁军一营而已,营在丽景坊内之东。”   澄海指挥《三山志》:“庆历二年,诏诸州置澄海兵士,大郡两指挥,各五百人。”   宣毅指挥《宋史》:“庆历中,福建路募宣毅凡二百八十人。”《三山志》:“庆历四年,诏上州添置土军二千人为宣毅指挥,时蔡襄奏福建近依广南,置澄海,寻又置宣毅,多于澄海拣拨,余人无几,并存则冗食,乃废澄海归宣毅,五年立三百人为额,六年续招三百人,营在广节。”   福建路兵马都监《三山志》:“庆历四年,诏置。元丰二年,转运使奏本路钤辖司及路分都监并在福州,乞移那一员建州驻扎,乃令福建各立路分都监一员。”《宋史》:“路分都监掌本路禁旅、屯戍、边防训练之政令,以肃清所部。”   剩员指挥《三山志》:“大中祥符四年,束力诸路拣选本城牢城人员节级兵士。庆历五年,乃差内臣往福建等路拣选就粮禁军及本城兵士,如病可医者减充半分,剩员久或不堪与给,放停公据,若曾有战功及阵亡人弟、侄子、孙,仍旧自役,岁委监司分拣,于是有剩员指挥,听于旧营居住,遇出军,每指挥留守营二十五人。”   威果第二十四指挥、威果第二十五指挥《三山志》:“嘉祐四年,诏置就粮禁军两指挥,各四百人,除捕盗外,不许他役。先是,嘉祐二年,知福州曹颖叔奏宣毅一军,累经抽拨入京及戍广南,物故大半,无以备缓急。至是,置威果。遂以就粮军并宣毅,归入排次。自荆南至州指挥为二十四营,在永安桥北。二十五营在乾元寺西。元丰四年,增招五百一十人,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   教阅保节第一指挥《三山志》:“熙宁二年,诏州郡厢军,料拣强壮,团结教阅,常留在城,以备盗贼。今后不得申奏乞差禁军防托,时本州团结二百人,置副都头三人,十将虞侯承局押官七人,以教阅保节为名。五年,增以五百人为额,福建路保节十指挥,福州排为第一指挥。”   不教阅保节指挥《三山志》:“熙宁四年。改并崇节水军指挥为不教阅保节指挥,其牢城指挥如故。”   保节第一指挥、保节第二指挥、保节第三指挥、保节第四指挥、保节第五指挥[HT6SS]《三山志》:“熙宁四年,枢密院奏诸路厢军,名额猥多,将逐路不教阅厢军并为一,额仍逐路相度州军大小,排定次第,每指挥不得过五百人,从之。于是,福州以不教阅厢军重行并充为保节五指挥,与先来教阅保节一指挥及牢城三百人,共定三千三百人为额。至元丰间,移本州保节第五指挥于泉州,外鼓角将二十六名,不系入额数,依旧存留,系保节第一指挥名粮。第一指挥营在金墉桥北,第二指挥营在丰乐门外之南,第三指挥营在丰乐门外之北、牢城营之西,第四指挥营在广节之东,第五指挥营移泉州。”   广节指挥《三山志》:“熙宁六年,以诸路教阅厢军名额不一,改教阅保节指挥为广节指挥,除‘教阅’二字。元丰二年,升为下禁军。大观三年,拨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营在康泰门外之北。”   壮城指挥《宋史》:“专治城隍,不给他役,别为一军。”《三山志》:“熙宁八年,枢密院请置。元丰三年,勅诸路已置壮城兵士,分为两等,大城五十人,小城三十人。时本州差五十人。大观元年,令帅府置壮城兵四百人,望郡三百人,州置三百三十人,营在威果二十四指挥之东。”   东南第十将《宋史》:“元丰四年,诏团结东南路诸军,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将,自淮南始,而福建为第十。”《三山志》:“元丰中,置壮城作院指挥及巡检诸寨士兵,仍分东南,置第十将。”   有马雄略第十二指挥《三山志》:“元符元年,勅东南要郡,宜添置马军。本路相度,福州钤辖所在,最当要冲。前差在京虎翼、龙骑两指挥,皆是骑兵,赴州驻扎。绍圣三年,直抽归京。至今马军差阙,可添置有马雄略一指挥,排次为第十二,以四百人为额,其合用马,听于有马地分收买支填。”   福建路兵马钤辖《三山志》:“大观元年置。建炎四年,改为副总管。后复以副总管为路分钤辖。”   全捷第九指挥《三山志》:“大观元年,本州升帅府,置福州全捷指挥,排次第三十,充步军,隶殿前司管辖。三年,改为第九,罢指挥,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营在井楼门内之东。”   枪杖手《三山志》:“嘉祐七年,知泉州关咏请籍福建枪杖手。熙宁九年,本路提刑申明行之,遇提举司考阅,弓手暂行较试。十年,令逐州募充厢、禁军。元丰元年,以旧人数于逐州县就整、裁定,以为永额。宣和中,方腊反,乃募往策应。”《宋史》:“靖康元年,以福建枪杖手出入,朝廷选官招募,从之。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文献通考》:“建炎三年,诏令枪杖手,备东南捕盗。”《三山志》:“绍兴二年,臣寮以群聚剽掠,乞行禁止。五年,有旨并与蠲放。”   荻芦寨水军《三山志》:“庆历四年,逐路留都巡检两员,改为提举捉贼,置廨宇于泉州、惠安。后分置永泰辜岭。元丰二年,移置闽县方山渡北岸,即吴屿也。绍兴六年,安抚司奏置水军三百人,分隶福、兴、漳、泉都巡检两寨。八年,始以安抚使司水军统领,兼福兴都巡检使,移寨于荻芦门,乾道七年,现管及增招兵,计五百五十人。”   延祥寨水军《三山志》:“绍兴六年,安抚司招到郑众、郑庆等一百七十人充荻芦寨水军,一百二十人充本州禁军,于延祥寺置寨,今侯官县西南。乾道七年,现管及增招兵,计六百人。”   养老宁节指挥《三山志》:“绍兴十一年,拣汰诸军中伤、老、病军员三百七十八人,下本州养老,充牢城指挥。乾道九年,改为宁节指挥。淳熙五年,移居沙合门外新寨。”   忠义民兵《宋史》:“建炎后,福州诸县旧有忠义社,屯结邑民,择豪右为长,量授器甲,盗由是息,人甚赖之。后有司烦扰,失初意。开禧用兵淮、襄,民兵有藉于官者,至用百六十缗以养一兵,后又放令归业,而无所归,多散为盗。每部择豪酋一人,授以官,民镇之。”   诸寨土军《宋史》:“福州、四砦、辜岭、甘蔗、五县、水口。”《三山志》:“十一寨。”   甘蔗巡检《三山志》:“庆历四年,置原额一百八十人。熙宁五年,更定一百人,州差步军充填。元丰七年,以五县巡检疆界阔远,移廨宇于淮安鸡莱镇,仍别差使臣一员,充巡捉私盐,依旧驻扎甘蔗洲,于同巡检下一百人内,拨与巡捕土兵二十人,及差禁军三十人。政和二年,以禁军所至,惟望替期,宜依元丰法,一既招土兵以代之。”   海口巡检《三山志》:“海口去钟门不远,巡检廨宇移置不常。宝元以前,治钟门,从本州抽差,屯驻本城,军员兵级一百人。皇祐、至和、嘉祐之间,又移海口,寻复旧。治平元年,复归海口。元丰二年,徙置止马门。五年,设苏澳乾道。七年,以八十四人为额。”   水口巡检《三山志》:“大中祥符五年,本路运使王贽奏建、剑、邵武盘盐南台仓,程路隔远,惟水口嵩溪驿得福州、南剑之中,创盐廒为便,宜差强使臣一员专监,仍于本州量差兵级三十人,员寮一名,巡防一年一替,从之。元丰元年,增拨兵级七十人,共一百人为额。绍圣三年,以二十人拨隶五县巡检。淳祐中,增招人数见管一百十三人。”   辜岭巡检《三山志》:“元丰二年,移辜岭都巡检于闽县方山渡北岸,以二百人为额。给与舟船,巡警两州,军地分却,移南台巡检一员于辜岭,以七十人为额。淳熙间九十二人。”   烽火巡检《三山志》:“元丰二年,移长溪等六县巡检一员于烽火澳,管长溪宁德海道,兼就近陆路盗贼。先是,嘉祐八年,提刑司奏长溪、罗源、宁德、连江、长乐、福清六县皆边海,盗乘船出没,乃添置沿海六县巡检一员,拨兵级三百人,于长溪县置廨宇,造刁渔船十只,往来海上收捕。熙宁五年,更定以一百人为额。乾隆七年,增招见管七十七人。”   南湾巡检《三山志》:“元丰二年,添置巡检一员于连江之西洋,管连江、罗源海道,以七十人为额。七年,提刑李茂直奏西洋在巨海中,行部非便,移罗源之南湾置廨。今濂澳。乾道七年,增招见管一百八人。”   南匿巡检《三山志》:“元丰二年,添置巡检一员于连江官澳,寻以逼近西洋闽安,遂置南匿屿,以七十人为额,管福清海道。乾道七年,增招见管一百九人。”   松林巡检《三山志》:“元丰二年,添差使臣一员,于海口盐栅之松林,管海口、长乐、福清三处,专以巡盐。仍于本县厢军、禁军内,差人巡防,以五十人为额。绍圣五年,奏兼福清就近陆路地方,巡捕盗贼。本州添拨威果指挥兵士二十四人。绍兴九年,移寨松下。乾道七年,增招见管九十九人。   两县巡检《三山志》:“元祐七年,宁德两场银宝新发,聚落既多,宜行分布巡治,宁德水际里令管长溪、宁德两县盗贼。宣和二年,颁下福建路格本寨土兵一百名。”   五县寨巡检《三山志》:“元丰四年,本路提刑请置,以闽县、侯官、怀安、闽清、古田五县隶焉。七年,移驻鸡莱镇。旧土军一百人,除二十人分拨甘蔗洲巡盐外,存八十人。绍圣三年,增二十人。淳熙间,见管一百一十人。”   刘崎巡检《三山志》:“绍圣二年,诏添置巡检一员,驻刘崎。巡捕闽县、长乐、连江私盐贼盗。仍以闽安镇元管兵级六十人尽隶之,其镇官专一收税。本州轮差禁军三十人,往镇守把。淳熙间,见管一百十六人。”   元   乾讨虏军《元史》:“中统二十年,发乾讨虏军千人,增戍福建行省。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险,常有盗负固为乱。兵少不足战守,请增蒙古、汉军千人,枢密议以刘奴所领乾讨虏军益之。”   江淮万户府《元史》:“中统一十七年,调江淮省下万户府军于福建镇戍。”   亳州翼万户府正德《府志》:“按《三山续志》,至元二十四年,移济南、东平万户翼戍福建,后为亳州上翼。二十七年,复设福新万户翼,辖新军,复令二翼官属相参署事,曰福兴镇守万户。大德四年,定例兴化路止令千户镇守亳州与福新轮委万户一员分镇,一年一更。其汀、泉、漳等路并委百户。至大元年,又以沿海俱通番邦,亳州与福新轮委万户一员,沿海上、中、下三流巡防,半年一更,上隶阃帅,下辖镇抚,千户弹压百户,并得世袭,幕官则有更代。   高唐冠州千户翼   东平等路千户翼   德州东昌千户翼   济南高唐千户翼   济宁安泰千户翼   济宁濮州千户翼   东平济宁千户翼   济南东昌千户翼   永平德州千户翼   济宁建康千户翼   福新万户府《闽书》:“元设兵戎,诸路有万户翼。”万历《府志》:“元设福新万户翼,岁遣万户一人。”   上千户翼   下千户翼   中千户翼   姚千户翼   只里瓦歹千户翼   哈刺哈孙千户翼   巡军弓手《元史》:“诸路、府所辖州、县,设县尉司、巡检司、捕盗所,皆置巡军弓手,其数有多寡不同,职巡逻专捕获。”万历《府志》:“元有巡军弓手,并隶四巡简司。”《元史》:“元贞二年,诏各省合并镇守军,福建所置者,合为五十三所。”   明   万历《府志》:“初郡兵有三,曰卫兵、弓兵、机兵。嘉靖末,因倭患,增其二,曰土兵、客兵。”   卫 兵   卫兵者,卫所世籍之兵也。明初,或简户丁,或谓他省,或配有罪,籍之为兵,设指挥千百户等官统之。有征操军、屯旗军、屯种军。征操军入则守城,以时训练;出则守寨,按季践更。屯旗军者,国初,奉红牌及样田事例之屯军也。屯种军者,即现在顶种之屯军也。《明史》:“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置所,连郡者设卫。”万历《府志》:“在城卫三,曰左卫,曰右卫,曰中卫。在外卫卫一,曰镇东。左右卫辖所六,中卫辖所五,镇东卫辖所五,又外辖所二:曰万安所,曰梅花所。”   福建都指挥使司《闽书》:“洪武四年,置福州都卫指挥使司。八年,以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置左右二卫。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入闽,抽兵防倭,移置卫所,当要害处。二十一年,置镇东卫,又置梅花所,万安所,又置福州中卫。”   福州左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中左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六千七百二十名,屯粮不支粮军六十六名,种屯军一千六百九十七名。指挥使六员,指挥同知三员,指挥佥事八员,卫镇抚二员,各所正千户四员,副千户十员,正百户十九员,试百户九员,冠带总旗十名,舍人四十二名。   福州右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中左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七千四百九十一名,屯粮不支粮军七十四名,屯种军一千六百九十八名。指挥使六员,指挥同知一员,指挥佥事五员,署指挥佥事一员,卫镇抚一员,各所正千户三员,副千户九员,各所镇抚一员,正百户三十员,试百户七员,冠带总旗三名,小旗三名,舍人三十七名。   福州中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五千七百一十八名,屯粮不支粮军一百三十九名,屯种军一千五百九十三名。指挥使三员,指挥同知三员,指挥佥事六员,加级指挥佥事二员,卫镇抚二员,正千户六员,副千户九员,各所镇抚一员正百户十四员,试百户八员,冠带总旗三名,小旗一名,舍人四十一名。   镇东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八千六百八十七名,屯粮不支粮军三百二十一名,屯种军一千四百三十二名。指挥使三员,指挥同知五员,指挥佥事三员,卫镇抚一员,各所正千户六员,副千户十员,所镇抚二员,正百户二十八员,试百户五员,小旗三名,舍人八名。卫在福清县方民里。兵营在卫城东。   万安所原设旗军一千四百九十九名。正千户二员,副千户一员,正百户八员,镇抚一员,冠带总旗一名,团练哨官七名。所在福清县平南里。   梅花所原设旗军一千四百五十八名。正千户二员,副千户一员,正百户六员,试百户一员,团练哨官四名,冠带总旗一名,掌号中军一名,舍人十名。所在长乐县东二十四都。   弓 兵   弓兵者,括民丁役之,统于巡简,往役者,复其家。弘治初变法,以田赋定差役。嘉靖末,以弓兵多逃,始减兵数。弓兵之名,徒存而已。   巡检司《闽书》:“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入闽防倭。德兴抽兵筑城,增设巡检司,分隶诸卫。”万历《府志》:“郡要害地,置巡检司十有三,弓兵凡七百七十名。”   闽安镇巡检司属闽县,弓兵六十名。   五虎门巡检司属闽县,弓兵六十名。   竹崎所巡检司属侯官,弓兵三十名。   五县寨巡检司属怀安,弓兵三十名。   松下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蕉山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小祉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北茭巡检司属连江,弓兵一百二十名。   壁头巡检司属福清,弓兵六十名。   牛头巡检司属福清,弓兵一百名。   泽朗巡检司属福清,弓兵四十名。   杉洋巡检司属古田,弓兵三十名。     漈门巡检司属永福,弓兵三十名。《湘西纪行》:“沿海巡司,斥堠,把截寨凡十有一,捍寨凡十,烟墩凡六十有七。”《闽书》:“江夏侯经营海上,以滨海地疏节阔,自非一卫一所所能遥制,更设巡司于暇隙地。司各有寨,城有官,有射手,杂以帐房,墩台斥堠相望,自兵政凌夷,巡警失职,乃减射手,不知巡司络绎。分则自卫疆埸,合则并力剿捕,村落有警,入寨避寇,亦坚壁清野意也。”   机 兵   机兵者,募民间武勇,用之复其家。弘治初,又选民壮。以州县大小定多寡,以四季定操演,以军法禁私役。正德以来,取之田赋,役者官给雇直,凡守关隘、追盗贼,巡捕官督之。嘉靖末,巡抚军门选为标兵,隶麾下。闽县,二百八十二名。侯官,一百九十五名,又怀安一百六十七名。古田,三百三十三名。闽清,一百名。罗源,一百三十名。长乐,二百五十名。连江,二百四十名。永福,八十一名。福清,三百名。   土 兵   土兵者,土著之兵。招募各郡之民,聚处教场,统以将领,名曰土营。其营有三,人数约一千三百有奇。   客 兵   客兵者,嘉靖末,苦倭寇,调广西向武州兵御之。未几,遣归。后倭又入寇,参将戚继光以义乌兵八千人自浙来援。寇平,留戍。环处教场,统以将领,名曰浙营。   营 寨   巡抚军门标下六营《闽书》:“标下游击管领四营二游,曰:标前营、标左营、标右营、标后营、标前游、标左游,皆名色把总领之。遇汛,标前一营防守省城,余三营二游,各掣拨二哨,分布扎守沿海地方。”   标前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一十三名。本管自万历四年设立,招募元额官兵共五百八十四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左营万历《府志》:“领上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隆庆元年设立,招募元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万历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右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十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后营万历《府志》:“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一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前游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