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通志 - 第 8 页/共 28 页

河道坝闸汶河   在兖州府滋阳县东,自堽城闸南流入洸,至济宁州城分流南达于淮,北入于卫,即今之漕河也。新旧泉凡二,在县东北五里,西南流入济。   沂河   在曲阜县南五里,其源出自尼山,西流三十五里与泗合。旧泉十六、新二,自逵泉名已见泉类,惟栋沟泉入泗,余皆入沂。   泗水   在泗水县东,即漕河也。旧泉一十八、新八。   薛河   在(藤)[滕]县界,旧泉一十四。   洸河   在宁阳县,昔汶不通洸,元初毕辅国始于堽城之左作斗门,堨汶入洸,以益泗漕。详见元改作东大闸记。旧泉八、新泉四。   承冶河   在峄县西,自许池泉发源,东南流一百七十里至邳州,由乾沟口入漕。   漈河   源出泰山白龙池,经泰安州西一里南流入泮河,合小汶河,在州南四十里龙池下入大汶河。泉二十有二。   小汶河   在新泰县,泉凡十。   小汶河   在莱芜县,抵肥城县。金口坝   在金口闸之南,绝泗、沂二水而入金口闸以达于济,元改作滚水石坝,后废。本朝作土坝,成化八年工部主事张盛复元制。   堽城坝   在闸之西,元至元时建,成化八年主事时宜兴、张盛修,学士万安有记。杏林闸   在滋阳县城西二十里。   土娄闸   在兖州城西十五里。   金口闸   在兖州(流)[滋]阳县城东五里。   堽城二闸   在济阳县北三十里。表10沙湾西南河道浅   河道浅新挑河   在兖州阳榖县,永乐九年自金龙口开挑至塌场口,复自曹州疏浚至沙湾儿,皆通舟楫。正统间河决荥阳,而金龙口遂淤。景泰四年都御史(除)[徐]有贞自曹家溜以上开沟二十里接金龙口,引水接济张秋漕河,名曰新挑河。历东平、寿张、郓城、曹州、钜野、定陶、曹县、仪封凡八州县。阳谷县虎丘坡等浅凡二。   东平县鱼护口浅凡一。   寿张县范城等浅凡二。   郓城县五岔口等浅凡七。   曹州新集等浅凡十一。   钜野县安兴墓等浅凡二。   定陶县团潭等浅凡三。   曹县夏侯等浅凡四。表11卫河迤北河道闸浅   河道 闸浅河道(泉)[闸]附   卫河   凡东昌府馆陶县中有支流四,一名洹水,自洹水县来,至安阳县屡伏屡见,东经永和入卫;一名汤水,出汤阴县西亥泉,东流入于卫;一名折胫河,出淇县泉儿头,至西阊村入卫;一名山河,出太行山至薛村入卫。所历凡十一县,曰元城、大名、魏县、内黄、滑县、汤阴、浚县、淇县、汲县、新乡县、辉县,皆漕运所历也。   闸   北关闸   在本府北门外,今废。馆陶县尖冢儿等浅凡十二。   元城县草庙等浅凡六。   大名县砖桥等浅凡三。   魏县阎家等浅凡六。   内黄县泊口等浅凡十。   滑县草坡浅一。   安阳县北新庄等浅凡五。   汤阴县五陵等浅凡六。   浚县老(观)[鹳]嘴等浅凡十。   淇县薛村口等浅凡三。   汲县谢家等浅凡一十二。   辉县等浅凡二。   ●漕运通志 卷之三 漕职表   卷之三 漕职表   漕之利于国家,其来尚矣。故代必重厥事,职必简厥人。自大禹以司空平水土,冀《周官》所载,漕虽未闻,而开渠、筑堰、导河、益溉,职亦各有繇隶。   秦氏以降,汉官则有水衡都尉及都水丞,属其职皆领池苑。迨元光三年河决顿丘,天子乃使汲黯、郑当时往治,时当时为大司农,尝奏言漕渠。地节,郭昌则以光禄大夫使行河北。河平元年,河堤使王延世则以劳赐爵关内侯。   晋、隋之间,漕法或领于尚书,或领于仓部侍郎,虽官无定衔,皆简自廷臣,其责任亦重且大矣。   唐百官工部尚书以下,则有水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津泽渠梁运漕碾硙之事,外则又有河堤谒者六人、诸津令各一人。迨开元初,李杰为水陆运使,而“使”之名始建。十一年,裴耀卿以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江淮都转运使,而以崔希逸、萧炅为副使,而“副”之名亦始此。天宝,则以韦坚充勾当转运使,第五琦充诸色转运使,刘晏则以户部侍郎充诸道转运使。厥后韩滉、杜悰、崔昭纬,皆以宰相充,而诸道巡院皆统焉。自裴耀卿言漕事,进用者常兼转运之职,惟韦坚为最。若刘晏则以转运为己任,尝与元载书曰:“见一水不通,思荷锸而先往;见一粒不运,思负米而先趣。”故时最著名。   迨宋乾德以后,始置诸道转运使,其“使”之名,但曰勾当某路水陆计度转运事,官高者则曰某路计度转运使。雍熙四年,并水、陆路发运为一司,以右神武将军王继昇掌之。太平兴国初,皆曰“使”,两省以上则为都转运使。又置副使与诸路判官,又置同勾当转运事,俄罢诸路副使。真宗每用兵,或令都部署兼转运使,王师征讨,则有随军转运使,事毕即停。熙宁初,诏河东、河北、陕西三路漕臣,许乘传赴阙,留无浃日。又诏三路漕臣,令自辟属各二人,以京朝官曾历知县者为之。宣和初,又诏陕西以都漕两员治于长安,而漕臣三员分领六路,时知名者若鲁宗道,若蒋之奇,若张纶,若许元(芳)、张方平。时方平尝画漕运十四策,宰相富弼读其奏上前,上太息称善。崇宁初,蔡京为相,始求羡财以供侈费,充使者遂有进献而职隳矣。   元世祖中统二年,始立军储所,寻改漕运所。至元改漕运司,又改都漕运司。十九年改京畿都漕运使,二十四年,内、外分立两运司。其员则有运使,有同知,有副使,有判官,而押官隶焉。其初,漕法犹有可观,历岁既久,弊日以滋,疲三省之民力,以充岁运之恒数,而押运监临之官,与夫出纳之吏,恣为贪黩。至元之后,有不可胜言者矣。   迨我太祖奄有天下,贡赋之外,海运以营辽东。五年,尝命靖海侯吴祯率舟师往运。时敕辽东都督仇成曰:兵戍辽阳已有年矣,虽曰农战交修,其海船之运犹连年未已。近者靖海侯吴祯率舟重载东往,所运甚大。昨晚忽闻纳哈欲整兵来哨,为指挥叶旺中途阻归。因此而料彼,前数年,凡时值暑天,胡人必不策马南向,今将盛暑,彼有此举,情状见矣。粮运既至,宜严为备,庶可无虞。   后又遣都督朱寿、张赫领之。二十年冬十月戊申朔,享太庙,封寿为舳舻侯、赫为航海侯。其诰文略曰:咨尔寿,从朕开国多勋劳,今年已高,屡涉风涛之险,服勤漕运,以给辽海之军,既懋厥功,必加崇劝。今特封尔寿为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柱国、舳舻侯,食禄一千石,延于子孙,世袭封爵,用报尔功,尔其敬哉!赫诰文亦同。   又尝建漕运使,寻罢。其御制诰曰:漕运之设,启国名家之良法也。何以知其然?民有已供入府库者,官欲他给而移之,则漕运者行焉。若江海者,必帆巨舟,假天风,可刻期而抵所在。若道由河、淮,则操轻舟,用便楫,假天风,加人力,亦刻期而可至。其所于斯之设,岂不便于国事而兴起焉?若居是职,身律法张,于上无瞒,于下无虐,身立而名家出矣,朕所谓良法也。谓用力少而致功多,故如是而言,何也?假以陆路转运,较之于舟楫之举,则百夫可代陆路十千之人艰辛,其所扰者少而所安者众,生民得遂其生,岂不良法也?凡任此者,非忠君爱民之士不可使之行令,朕将欲用人,则而求之惟尔,某佥曰,可。今特受某官,尔往勿怠,以致来闻,则功录焉。   太宗缵承大业,建立漕运而革使职,乃命武职重臣总理。景泰间,更命都御(使)[史]同莅其事。其职有统领者,有分理者,有兼掌者,有专任者,有暂委者。下至一闸一坝,各有官守,若枝之附根,若纲之挈目,上下供职咸有法,黜陟惟允。其都御史则兼巡抚。领敕一道:皇帝敕谕都察院右都御史某,今特命尔总督漕运,与总兵官某、参将某同理其事,务在用心规画,禁革奸弊。运粮官军有犯,自指挥以下轻则量情惩治,重则拿送巡按、巡河御史及原差问刑官处问理,照例发落。都指挥有犯,具奏拿问。若刁泼军旗乘机诬告,对证涉虚者,治以重罚。自通州至扬州一带水利有当蓄泄者,严督该官司并巡河御史、管河管洪郎中等官,设法用工筑塞疏浚,以便粮运。仍兼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四府,徐、滁、和三州地方,抚安军民,禁防盗贼,清理盐课,赈济饥荒,城垣坍塌,随时修理,守城官军以时操练,或有盗贼生发,盐徒强横,即便相械设法抚捕。卫所府州县官员有廉能公正者,量加奖劝;贪酷不才者,从公黜罚。凡事有利于军民者,悉听尔便宜处置。尔为朝廷宪臣,受兹简任,须殚心竭意,输忠效劳,凡百举措务合时宜,俾粮运无误,军民安妥,盗贼屏息,地方宁靖,斯称委任。如或误事,责有所归。尔其钦承朕命,毋忽,故谕。   领关防一颗,其文曰:“总督漕运关防”。   总兵则兼镇守。领制一道:皇帝制谕署都督佥事某,今命尔掛漕运之印,充总兵官,与同都指挥某率领舟师攒运粮储,赴京仓交纳,所统运粮官军悉听节制。仍镇守淮安,抚辑军民,修治城池,遇有盗贼生发,随即将兵剿捕,如制奉行。领敕一道:皇帝敕谕,今特命尔充总兵官,攒运粮储,循守旧规,提督湖广等都司及直隶卫所官军,各照岁定兑支粮数,依期运至京仓交纳。仍镇守淮安,抚安军民,修理城池,禁防盗贼。凡事须与总督漕运都御史计议停当而行,务在用心规画,禁革奸弊。运粮官军有犯,自指挥以下轻则听尔量情惩治,重则尔就拿送问刑衙门,或巡按、巡河御史问理,照例发落。都指挥有犯,具奏拿问。若刁泼军旗乘机诬告,对证涉虚者,治以重罪。自通州至扬州一带水利,有当蓄泄者,严督该管官司并管河管洪郎中等官,设法用工筑塞疏浚,倘有怠职误事者,一体参奏。凡有便于漕运有利于军民者,悉听尔便宜处置。且漕运旧规皆系先年奏请创立,行之岁久,不无废弛。尔今受兹重任,尤须尽心修举,凡百举措务合时宜,俾粮运无误,军民安妥,斯称委任。如或乖方误事,责有所归。尔其钦承朕命,毋忽,故谕。领符验二道、皇帝圣旨、公差人员,经过驿分持此符验,方许应付马疋。如无此符,擅便给驿,各驿官吏不行执法,(循)[徇]情应付者,俱各治以重罪。宜令准此。   印(文)[信]一颗,其文曰:“漕运之印。”   参将则协同总兵官。领敕一道:皇帝敕谕都指挥使某,今命尔充参将,协同总兵官攒运粮储,循守旧规,提督湖广等都司及直隶卫所官军,各照岁定兑支粮数,作期运至京仓交纳。须关防禁约,不许奸欺作弊,怠惰稽迟。遇有河道淤阻,随即督同委官设法疏理。仍兼守淮安,抚恤军民,城池坍塌,趁时修治,贼寇(主)[生]发,先机捕灭。尔为朝廷武臣,受滋重寄,凡事须与总兵官及总督漕运都御史同心协力,处置停当而行。尤须持廉奉公,正己率下,务使河道疏通,粮储不误,军民安妥,地方无虞,官军得所,庶不负委任之意。毋或偏私执拗,乖方误事,剋害下人,致生嗟怨,如违罪有所归。尔其敬之慎之。故谕。   而治必于淮者,盖淮,左江、右河,东控海道,北接兖、豫,西接两都而诸陵咸在。况淮古称难治,故曰淮夷。国初,驸马都尉黄宝尝镇守于斯,其制曰:奉天承运,皇帝圣旨:教驸马都尉黄宝兼淮安卫指挥使,守御淮安府城地,宜令准此。至今不改辙焉。故京操十二荣(即荣伍),军有十二万,漕有十二总,军亦有十二万。中外相援,兵食相资,祖宗之微意,岂无所谓哉?於乎!内而两畿,外而五省,竭天下之半而属之漕,今日当是职者,利用大作,无为职之羞可也。凡职各以次列,而抚镇以下,制使创始及有成绩者,表而出之,职必有所居,然后可以听治。于是作《漕职表》,而以《公署》附焉。   表1尚书都御史主事   尚书都御史主事郎中附尚书,非漕府之职也,特以河渠阻塞之故命下董役,以求厥成,迹不可以无记也,故以官阶列于都宪之上。   宋礼   工部尚书。永乐十二年疏会通河成,遂罢海运从河运,礼有心机,长于智料,故是役也,众咸惟之,卒成其绩。   刘观   刑部尚书。永乐十五年提督漕河。   金纯   刑部尚书。永乐九年开浚黄河,赠山阳伯。   黄福   工部尚书兼詹事。宣德四年整理河道。   石璞   刑部尚书。景泰二年治沙湾决河。   王永和   工部尚书。景泰四年治都宪,漕运初设未有也,自景泰二年立之,盖天下重务非台官不足以一人心,辖天下,百司听命而无违忤也。   王竤   陕西河州卫人,景泰二年以左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天顺八年复莅政,时徐州大饥,竤乃开仓赈济,有汲黯之风。   王文   景泰二年以刑部尚书兼都御史总督漕运。   徐有贞   苏州人,景泰五年以右都御史总理漕运。贞有才干,尝治张秋决河,作沙湾一路河防,民赖全活者众。   陈泰   福建光泽县人,景泰六年以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主事,部差也,分遣就职所,以专其事,犹元之水监。然自永乐三年来,郎中、主事杂差,令著为例,非主事不差也,故以主事例衔,以郎中附之。   杨琏   工部,永乐十九年分理徐州洪。   王溥   刑部,永乐十九年分理吕梁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