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清-谢宸荃 - 第 21 页/共 60 页
监 宫 在还二里。
鲤鱼宫 在新溪里。
官桥宫 在依仁里,宣讲圣谕约所。
格口宫 在永安里。
九安宫 许安宫 同安柄宫 龙云宫 俱光德里。
舍人宫 在西街头。
凤应宫 在西关外。
安下宫 应格内仙宫 俱在永安里。
楼
磐宗楼 在新溪里,明里人林昌建,以御盗。见《昌传》。训导儋州人孙统诗,有“保障也能尊国势,孤高尤喜插天空”之句。
寨 堡
黎山堡 在兴二里。耆民林永銮筑,以御盗。负山环溪,周围五十余丈。
溪尾寨 在长泰里。
古田寨 在长泰里。里人合建避寇。嘉靖辛酉,寇围四十日,不能下。
(《安溪县志》卷之五终)俱嘉靖中署事本府经历倪用明立。
●卷之六 风俗人物之三
《安溪县志》卷之六
风俗人物 之三
述制
唐:属南安县。本县故名场,有场长。留从效时始置县,詹敦仁为县令。
宋:知县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儒学主学一员,监商税务一员,巡检司巡检一员。知县,以京朝官衔来任。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之职。丞,掌修水土之政,行贸易之法,兴山泽之利。簿,掌出纳官物,勾稽簿书之事。尉,掌阅习弓手,除奸禁暴,或以武臣为之。儒学事,旧以令佐兼之,以管勾学事系衔。景定三年,始置主学一员。咸淳元年,转运提举行选请学正、学录、直学各一员,学谕四员,长谕八员,小学教谕一员。巡检,以才武大小使臣充之,专管土军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为事。
元: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儒学教谕一员,巡检司巡检一员。达鲁花赤掌一县事,兼劝农桑,以蒙古人为之,谓之“监县”。县尹,以中国人为之,号“司判正官”,秩如达鲁花赤,职任亦如之。县印则达鲁花赤受而藏之,而尹封署于印上。丞、簿、尉,俱以中国、蒙古人杂任。凡县事皆同佥署。儒学,元初为县设教谕一员,选请训导一员。巡检,统弓手,掌捕盗、巡逻私贩诈伪之事。
明: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各一员,儒学教谕一员,训导二员,巡检司巡检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僧会司僧会一员,道会司道会一员。知县,秩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县丞,秩正八品,月俸六石四斗。主簿,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典史,未入流,月俸三石。明初,丞、簿、典史全设。正统三年,以简僻裁丞、簿。教谕,明初用有学行儒士,后以会试乙榜及岁贡为之,月俸三石。训导,明初置二员,后裁其一(皇清康熙四年,并其一而裁之)。巡检,秩从九品,岁役弓兵六十名,以盘诘奸细、禁治私盐、巡捕盗贼。万历二十年裁革。阴阳训术,以卜择时日。旧学正一名、训术一员,以阴阳生为之,其属有阴阳生五名,今止存训术一员、阴阳生三名。医学科治药饵、拯病人,旧学正一员、训科一员,以医生为之,其属有医生三名,今缺。僧会,以僧为之,管缁流、焚香祝圣;道会,以道士为之,管各观羽流、焚修祝圣。今俱缺。县吏,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共司吏二名,各典吏一名,承发科典吏一名,铺长司吏一名,架阁库吏一名,儒学有司吏一名。以上仍旧。巡检司有司吏一名,明季已革。
叙官
五代
长官
大顺中:廖 俨
俨招集流民,邑人祀之。
后周
县令
显德二年:詹敦仁 王直道
敦仁,字君泽,固始人。从王审知入闽,隐仙游县植德山下。上书闽王昶,劝兵入贡。昶令参决军事,敦仁恶昶弑父夺其位,辞去。强之袍笏不受,谢之(有诗详于后)。遂避居泉山,杜门不出。留从效受南唐节度使之命,知泉郡事,复辟为属,敦仁力辞,(从效诗详于后)从效不许,乃求监小溪场。既至,见其山川人物之美,请郡太守县之;太守报可,遂为清溪令。以农隙召便近户与番休戍卒,立门楼,廓廨宇,开邸肆,不逾年,毕工。召民诲谕之,德惠居多。举王直道以自代。敦仁爱佛耳山峭绝高大,可耕可庐,卜筑其上,号所居曰“清隐”,有《清隐堂记》。留鄂公遗之书,称曰清隐先生。后人取鄂公书中有“崇待笃信”之语,名其里曰“崇信”。詹去,邑人思之,为立生祠。咸淳三年,父老林济川等状其事,请赐庙号,因避英庙讳,改名“淳仁”。八年乃敕赐“灵惠庙”,封“靖惠侯”。所著有《清隐集》。其诸记及诗俱详于《征文》。
王直道,乃敦仁所荐以自代者。
宋
知县
肖仁宪 李九成 薛 莹 胡 勉 赵 爰
王继仁 李 衡 郑自明 邢 渭 宋克协
吴在木 刘元亨 张令宜 陈 杰 杨佑贤
李宋范 许 致 丁 立 徐 庸 郭惟清
张 韵 孟 逢 钱 检
(以上年任无考)
皇佑六年:王 絃
至和中:王 硕 元年任。 李 炳 二年任。
嘉祐中:杨 萃 三年任。 俞士廉 六年任。
王 振 八年任。
治平中:许 噩 二年任。
熙宁中:诸葛置 三年任。 谢 履
李 通 四年任。 吴果卿 五年摄。
盖 永 八年任。 苗 颖 九年任。
谢履,字履道,惠安人。嘉祐二年进士,善行隶。嘉祐四年,以南安主簿来为令,以泉州为本贯,防检尤严。知婺州,终官。履累仕有功,不自言。载圭廪缗钱归,不出易物帛;治所如他人。世著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