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府舆图纂要 - 第 3 页/共 43 页
安定里西保:城西南八十里起,庄二十二。
麻豆保:城西南六十七里起,庄二十四。
佳里兴保:城西南六十三里起,庄十三。
太子宫保:城西南四十五里起,庄四。
盐水港保:城西南四十里起,庄二十二。
安定里西港仔保:城西南八十里起,庄二十四。
斗六门保:城东北三十四里起,庄五十四。
鲤鱼头保:城东北六十里起,庄十三。
尖山保:城西北四十里起,庄四十八。
大坵田西保:城西北三十二里起,庄二十二。
——右保三十六、庄九百八十四。
彰化县
沙连保:城东南隅,距城九十余里;庄五十一。
西螺保:在南极边与嘉义界,距城五、六十里;庄五十三。
布屿保(分东、西保)、海丰保:西南沿海交界,距城七十里;庄四十六。
大武郡保(分东、西保):在东螺保之北,距城三十余里;庄六十一。
二林保(分上、下保):在西南极边,距城四十余里。
深耕保:在东螺交界处,距城五十余里。二保共庄一百零六。
燕雾保(分上、下保):在大武郡东北,距城二十余里;庄五十二。
大肚保(分上、中、下三保):在正北,与淡水交界,距城二十里至四十里;庄六十五。
马芝保(分上、下保,附鹿港半保):在西南沿海一带,距城二十余里;庄九十一。
半线保(分东、西保):周围城厢;庄一百一十七。
南北投保、猫罗保:在县东南与沙连交界,距城三、四十里;庄一百四十一。
猫雾@保(分上、下保):在东北隅,与内山淡水交界,距城十五里,周六、七十里;计一百四十庄。
东螺保(分东、西保):在西螺、大武郡二保交界,距城四十里;庄七十二。
——右保一十五、庄九百九十五。
淡水厅
城以外周围六乡:东,二十五庄。西,一十庄。南,近山;一庄。北,一十七庄。东北,一十六庄。西北,一十庄。
又南北一十二保:
北兼东曰桃涧保:庄二十九;兴直保:庄一十九;芝兰保:庄三十二;大加腊保:庄一十六;石碇保:庄一十四;拳山保:庄一十四;摆接保:庄一十七。
南曰中港保:庄二十六;后垄保:庄三十三;苑里保:庄一十五;大甲保:庄二十九。
——右乡六、保十二、庄二百四十四。
噶玛兰厅
东曰民壮围堡:城东三里起,庄三。
南曰罗东堡:城南十五里起,庄二;那美堡:二十二里起,庄七。
西曰员山堡:城西七里起,庄七。
北曰淇武兰堡:城北五里起,庄七。
东南曰茅仔寮堡:城东南十五里起,庄三;利泽简堡:二十六里起,庄三。
西南曰溪洲堡:城西南十五里起,庄三;清水沟堡:十四里起,庄三。
东北曰头围堡:城东北十二里起,庄四。
——右堡十、庄四十二。
澎湖厅
厅治在大山屿,屿有五澳。曰东西卫澳,社十;嵵里澳,社一十二;林投澳,社十;奎璧澳,社九;鼎湾澳,社九:以上五澳,至厅治陆路可通。
大山屿之北为北山屿,有四澳。曰瓦硐澳,社九;镇海澳,社四;赤嵌澳,社二;通梁澳,社一:以上四澳,中隔一港,潮退则路可通。又北,吉贝澳;社一。
大山屿之西,为西屿澳;社十。南为网埯澳,社六;水埯澳,社三。
——右澳十三、社八十二(屿可泊舟曰澳,社则人民里居)。
山水
台湾县
大乌山:在县东北百余里。中支注结县治,为邑祖山。
分水山:距县治五十里。稍下西行为分水仑,水分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