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县志 - 第 188 页/共 188 页

小学校拨出预征串票费台伏二百元。   台 伏 二 百 员。   以上统共收大洋六百一十员105,申台伏六百四十千零五百文。   辅币八百三十四86。折合伏七百一十三千八百文。   合成台伏一千五百五十四千三百文。   此乃实收之数,俟志书印竣印费若干,往省人川资若干,校对人车费若干,寄书来延,运费若干,省中装工到延担工若干,结后对抵外,或盈或亏,俟列明於剑浦诗集之末。民国戊辰十七年瓜秋月郑元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