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志 - 第 75 页/共 87 页

□□,原脱品题。云南太守张休。廖本此下有小「阙」字。阙字与县贯也。  右二当作三。人,汉嘉人士。【在刘氏世。】下各目皆止于士字。则此四字当衍。或移注张休下。   文学,荆钱写作制。州刺史尹珍,字道真。(毋敛人也。)《函海》本有注云:「荆原作制。刘、吴、何、李本作荆。」今按,旧惟钱写本作制,笔误也。元丰以来刻本皆作荆。此为《函海》所据本系录钱本之证。   □□,巴郡太守傅宝,字纪图。(平夷人也。)   【忠义,冠军将军、宁州刺史谢恕,字茂理。】(毋敛人也。)恕东晋人,不当列此。按《南中志》,当是尹贡。盖旧钞脱之而下云「三人」,旧校者妄移谢恕补之也。兹改正。   〔名德,彭城相尹贡,字〕□□。〔(夜郎人。)〕  右三人,柯各本作字不同已前注。人士。在后汉。   忠义,大将军、朝侯祭酒锡光,字长冲。廖本此下有小阙字。谓原阙县贯也。  右一人,西城人士。   忠义,云南太守、阳迁亭侯吕凯,字季平。(不韦人也。)  右一人,永昌人士。   义正,安汉将军、建宁太守李恢,字德昂。廖本此下有阙字。今按,《三国志》,恢俞元人也。兹补入。〔俞元人。〕   □□,领军爨习。廖本此下注小阙字,下二目同。   □□,御史中丞孟获。  右三人,建宁人士。   □□,辅汉将军孟琰,字休明。  右一人,朱提人士。   先泥和女络。(符人也。)  右一人,列刘、李、廖本作列,他各本作烈。女,江阳人。   大凡三州十三郡,自汉兴至三国之终,士女载传记者三百四何、王、浙、石本作五。十人。(二百九十三人士,四十七吴、何、王、浙、石本作五十二。人女。)此数与各郡标目数及小计数皆不合。别于分注订之。廖本注云:「按人数不合。盖传写多非其旧也。卷中前后各条皆仿此。」       八   公七人。   大将此下,元丰、钱、张、吴、何、王、浙、石本有军字。二十二人。   侯二十人。   卿佐十四人。   侍中七人。   尚书五人。   司隶校尉六人。当作七人。说在注释。   〔京兆尹一人。〕   州刺史十三刘本作二人。存目中有刺史及州牧十三人。然谢恕不当计入。只十二人。   郡守四十八人。   国师三人。   光禄大夫四人。   尚书郎十二人。   中【书】郎将、御史六人。书字当衍。说在注释。   公车令、谏议、太中十一人。   公府辟士八人。   高士【一】〔十四〕人。旧讹为一人。当作十四人。说在注释。   聘士七人。   征士四刘本作十人。   节士【四】〔八〕人。当作八人说在注释。   〔孝子六人。〕当补,说详注释。下同。   〔博士四人。〕   〔大儒二人。〕   〔学士五人。〕   〔方士一人。〕   〔义士、烈士十一人。〕   〔令长七人。〕   〔治中、别驾、诸部从事十四人。〕   〔郡吏十人。〕   〔孝廉、茂才及县吏等十二人。〕   〔童子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