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通志 - 第 126 页/共 184 页
校 注
1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兼湖广观察使”。
2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陈师孟、吴康”。
3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张敦颐”。
4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邢淙”。
5 乾隆《延平府志 祠墓》作“知府郑宗良建”。
6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有“成化十年毁,知县谭明重建”一语,此略。
7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闽将军刘公庙”。
8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宋大观三年赐庙额曰威宁”。
9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邑令石塾重修,塾自为记”。
10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宋烈士余公墓,在宝城外”。
11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大曹保”。
12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有“上四庙俱在县治西”一语,此略。
13 “诸所失石井处”似为“诣所失石井处”之误。
14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及乾隆《延平府志 祠墓》均作“祀南唐摄县事曹明”。
15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祀宋县令谢璇”。
16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洪武三年”。
17 光绪重纂《邵武府志 民祠》作“威庙,祀王延禀。神以节守建州,喜文学,与诸儒议论,又有靖寇功,民怀其德,为立庙”。
18 嘉靖《延平府志 祠祀》作“有司以闻”。
19 嘉靖《邵武府志 祀典》及乾隆《邵武府志 民祠》均作“胡将军祠,在城东阳,祀宋殿前司裨将胡斌。胡死于王事,民即其战地为祠祀之”。
20 嘉靖《邵武府志 祀典》作“开庆三年,神率兵坚守杉关,与元兵战”。
21 嘉靖《邵武府志 祀典》及乾隆《邵武府志 民祠》均作“事闻”。
22 乾隆《邵武府志 民祠》作“一在县南四十八都,宋绍兴间建;一在县东二十九都,宋政和元年建”。
23 乾隆《邵武府志 民祠》作“五洁祠”,并作“旧祀叶氏三烈女,增祀黄元实女及齐云岩妻杜氏”。
24 乾隆《邵武府志 民祠》作“谢诇”。
25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洪武三年”。
26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李长者庙”。
27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尚有:“熙宁中天子诏募兴陂者,于是长者应诏来,定趾木兰山下,倾其家赀砌筑而陂成焉,南洋田亩资以灌溉者凡数千顷”等语,似应补入。
28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元丰三年”。
29 “其号初号”似“其神初号”之误。
30 乾隆《仙游县志 建置》作“宋嘉祐中,知军刘谔始筑太平陂,灌溉田七百顷;绍兴二年里人张应六年念谔功,立庙祀之”。即此所谓太和庙。
31 民国《兴化县志 庙志》作“宋绍兴十八年(戊辰)赐额惠泽庙”。
32 民国《兴化县志 庙志》作“五季时永阳陈氏名忠,宋绍兴二十一年封瑞沟英顺忠济侯,景炎二年再封忠顺灵福,至泰定四年县尉王佑重修”。
33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宝庆二年”。
34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郭氏三孝子祠,在仁德里”。
35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典祠者私割其地以鬻诸人,里人王汝敬等相率白于官,复之”。
36 “祀久圮”应为“祠久圮”之误。
37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成化六年巡抚副都御史滕昭命知府蒋云汉重建”。
38 乾隆《仙游县志 建置》作“南宋乾道间建”。
39 乾隆《仙游县志 建置》作“旧在尊道堂祀宋学士蔡襄,嘉定间知县叶文炳建,后移平山云麓”。
40 乾隆《仙游县志 建置》作“丞相谥正简,叶颗祠在方濑,一在郡治西,郑偘记”。
41 弘治(兴化府志。礼纪》作“成化甲午,邑人检讨郑纪倡乡人立祀蔡忠惠、叶正简等三十七人,中宋三十二人,本朝五人,盖郑公纪所定”。
42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指挥吕谦建”。
43 弘治《兴化府志 礼纪》作“洪武二十四年刘毅建”。
44 乾隆《福宁府志 杂志》作“旧在西门外登龙坊口”。
45 乾隆《福宁府志 杂志》作“阜俗王庙,在五十一都大金”。
46 乾隆《福宁府志 杂志》作“乡人为立庙南山下,宋太平兴国中建”。
47 乾隆《福宁府志 杂志》作“元至正间显灵于府之洪江里”。
48 乾隆《福宁府志 杂志》作“林调”。
49 乾隆《福宁府志 杂志》作“封永灵公”。
50 乾隆《福宁府志 杂志》作“黄都相祠”。
51 乾隆《福宁府志 杂志》于“刘氏义子也”句后,尚有“故统为黄都相”一语。
卷之六十一
恤 政
古先圣王之仁于其民也,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颠连而无告者,皆有存恤之典;旱干水溢,黎民阻饥,则有救荒之政;贫穷患难,死无所归,则有掩骼埋胔之令。孟子曰:“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此之谓也。后世英君谊辟,亦往往有推明其意而行之者,至我国家尤拳拳于是焉。仰惟太祖高皇帝统有万方之初,诏天下郡县立养济院,又命立惠民药局及义冢,而于备荒之政尤加详焉。列圣相承,诏令之颁,必先是数者,盖其心即古先圣王之心,其政即古先圣王之政也。斯世斯民,何其幸欤!闽诸郡县良有司多祇承德意,其于仁民之政,遵行惟谨,皆不可不书。而凡前代已行之法,有惠于民,如朱文公常平义仓之类,亦并列之。庶几有感发兴起而推行之者,其于国家仁民之政,亦未必无所助也。乃志恤政。
福州府
闽县
〔宋〕 安抚司抵当库在安泰桥之东1,旧利涉门下;又一所在威武军门之西;又一所在还珠门外。元丰七年建,属常平,后寝废。 常平库在旧威武军东偏2,跗于军资库。 居养院安济坊在馆前街发政坊内。元符元年置,以处民之贫乏不能自存者,月以丐者,赡米之半给之。
〔元〕 义仓三十六所延祐七年冬,天下路、府、州、县于应置社处立之。社以五十家为率,第其户之高下,每岁收成之日输谷于仓,以备嗣岁之歉而贷之食,及冬则取盈然,石入息一升,社长主之。 义冢二所俱泰定四年总管刘元亨言于帅宪二府,乃度四郊依山之地为圹各千,创亭其侧,以便祭享,俾邻近寺僧主之。一所在东门外,旧同庆寺基;一所在南门外,旧吉祥寺废地。
〔国朝〕 预备仓三所在府城南光德里。永乐五年设。正统六年修。官籴谷储积于此,遇岁歉,发以赈饥,丰年则抵斗还官。后仿此。 义仓三所一所在永庆里,一所在还珠里,(上二仓俱府南。)一所在府城东南崇贤里。(已上三仓俱正统五年置。) 养济院在府治东南左一坊法海寺前。洪武间设,以处老弱废疾及鰥寡孤独不能自存者。月有米,冬夏有衣,病则给药以疗,死则斥官地以葬之。 城东丛冢在府城东门外易俗里金鸡山。 城南丛冢在府城南门外嘉嘉崇里吉祥洋。(上二丛冢俱元之义冢址也。旧凡俗不能营葬者,悉焚尸于此。国朝成化十八年3,知府唐珣因更辟之以济孤贫不能举者,而革其焚尸旧俗。又各筑室三间于□□山麓,以居守者,而树表于通衢,揭以今名。)
侯官县
〔元〕 义仓三十八所 养济院五所一所在乌石,一所在文儒坊,一所在北禅,一所在三合,一所在社坛。(已上俱府城西南隅。) 义冢三所一所在云林坑,宋时建;一所在湖边兴福庵后,泰定四年建;(上二冢俱在草市都。)一所在一都高安山。
〔国朝〕预备仓三所一所在二都,永乐五年置;一所在一都西禅浦,正统五年置;(上二仓俱府城西。)一所在常丰仓内,成化十八年,知府唐珣以县之预备仓置于外里,艰于支收,乃度常丰仓之隙地以建之。 养济院在右三坊文儒坊内,即元之故址。洪武间重建。 城西丛冢在府城西门外草市都云林坑,即元义冢址也。国朝洪武中创于贵安山。正统末,镇守尚书薛希琏以其通临官道,乃徒于灌洋坑。成化间,知府唐珣复建今所,仍辟而大之。
怀安县
〔元〕 义仓三十七所 惠民药局在总管府仪门之西,隆道侯庙之东。大德三年诏置本路,以官钱分给医户规运,存本取息,充药材之费。月选主医二人视疗在城五院贫民及凡系囚之疾病者。
〔国朝〕预备仓二所一所在府城西南九都,永乐五年置;一所在府城内华林寺前,成化中建,号曰“南仓”。 养济院在右二坊太平桥边,洪武间置。 城北丛冢在府城北门外太平里,旧闽山院废址也。县旧有义冢在太平山,宋绍兴间,郡令芙蓉寺僧营建,男左女右,各四穴,广二丈二尺,深二丈,以待不能葬者。乾道六年,监簿黄启宗又为三坟于其东。永乐中圮于洪水。成化十七年,知府唐珣更建今所。
长乐县
〔宋〕 常平仓在县西。皇祐元年始置。初,诏州置常平,翰林侍读学士宋祈4以为远县乡保力农之家无由沾被,是岁,州始以常平都数量户口多寡5,分九县置仓。 常平库在县厅之侧。
〔元〕 义仓三十五所
〔国朝〕预备仓四所东仓在县治中门外之东南,西仓在县东十三都,南仓在县南十二都,北仓在县西大宏里。 养济院在县西隅。 义冢在郑山,距县十五里。
连江县
〔宋〕 常平仓在县厅西庑。 常平库在县东。
〔元〕 义仓八十五所 义冢二所一所在观音塔边,一所在兑峰庙边。
〔国朝〕 预备仓在县治西钦平上里之白石。永乐间知县伍升创建。 惠民药局在县治前宣化桥南之左。成化十九年知县凌玉机改建。 养济院在县治东南钦平下里玉步下6,洪武五年置。 义冢三所一所在清河观音塔西,一所在钦平上里北禅寺侧,(上二冢俱县西。)一所在县南新安里西泉山。
福清县
〔宋〕 常平仓在县门内之左。 常平仓在县厅西街上。
〔元〕 义仓九所 养济院在州西隅北溪,旧在州北门。大德四年,知州毋逢辰移建今所。
〔国朝〕 预备仓四所西仓在县西隅水陆桥之左,南仓在时和里牛里镇7,北仓在光贤里蒜岭驿前,(上二仓在县南。)东仓在县东方民里海口市。县旧有预备仓,在县之东南。正统五年,主薄苏克成建。成化九年,参政陆令有司分建为四仓,俾四方居民便于出纳。 养济院在县西隅后山,洪武间建。成化十九年,知县庞重修。 义冢在县北隅弥陀寺后山,宋宪使李迪舍立。
古田县
〔宋〕 常平仓在县侧。 常平义仓在县西北二里,后为民居。 常平库在县厅西。
〔元〕 义仓四百三十二所 惠民药局在县治北。
〔国朝〕预备仓四所洪武二十四年建。东仓在三十六都,西仓在八都,南仓在县治南街坊8,北仓在十八都。 养济院在县治北后林。洪武八年建。 义冢在县治西北伏龙冈,初在县治北二里许,宋县令吕晋夫建,后县令刘元亮移于今所。
永福县
〔宋〕 常平仓在县东隅,距县四里。 常平库在县治东。
〔元〕 义仓二十四所
〔国朝〕预备仓在县西二十六都。洪武三年置。 养济院在县治之西。元时建于县东五里,洪武十四年移置今所。 义冢在县东五里梁知郡山前。宋县令蔡□建,元及国朝皆因之。
闽清县
〔宋〕 常平仓在县侧。 常平库在县治。
〔元〕 义仓九十一所
〔国朝〕 预备仓四所洪武二十七年建,成化五年知县左辅重建。东仓在县东安仁里,西仓在县西盖平里,南仓在县南宣政里,北仓在县北仁寿里。 养济院在县西屋山下。 义冢在县治之东南。成化十八年知县王漟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