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郡县图志 - 第 57 页/共 68 页

汀水,出县东南八十里阳朔山下,经零陵郡西十里。阳朔山,即零陵山也。 其初则觞为之舟,至洞庭,日月若出入其中。 故越城,在县西南五十里。汉高后时,遣周灶击南越,赵佗踞险为城,灶不能逾岭,即此也。 灵川县,中下。西南至州六十里。龙朔二年,分始安县置。东临桂江。 冷山,在县西南一百里。出滑石。 阳朔县,中下。北至州一百四十里。本汉始安县地,隋开皇十年分置阳朔县,取阳朔山为名也。皇朝因之。 漓水,在县西二十里。 永福县,中下。东北至州一百里。武德四年,析始安县之永福乡置,因以为名。 白石水,经县东,去县七步。 建陵县,中下。北至州三百四十里。本汉荔浦县地,吴孙氏置建陵县,梁武帝立为郡。隋开皇十年废郡,仍为建陵县,后因之。 建水,出县北建山,南流,经县东。 骆驼水,在县西七里。 理定县,中上。东北至州三百里。隋仁寿初分始安县置兴安县,至德二年改为理定县。 慕化县,中下。东北至州二百五十里。武德四年析始安县置。 常安水,东去县七步。 永丰县,中下。北至州二百一十里。吴甘露元年,析汉荔浦县之永丰乡置,隋开皇十年省入阳朔县,武德四年复置。 荔浦县,中下。北至州二百四十七里。本汉旧县,因荔水为名,属苍梧郡。 县南有荔平关,今废。吴属始郡,隋改属桂州。武德四年于此置荔州,贞观十二年州废,县复属桂州。 荔江水,在县南一里。 梧州,苍梧,下。开元户二千二百九。乡九。元和户一千八百七十一。乡九。 垦田:古越地也,秦国取百越,以为桂林郡。秦末,越佗自立为南越王,其地复属焉。汉元鼎六年平吕嘉,又以其地为苍梧郡之广信县,领县十(一)。自汉至陈,为郡不改。隋开皇十年罢郡为苍梧县,属静州,大业三年罢静州,复为苍梧郡。 武德五年,于郡置梧州。 州境:东西一百一十里。南北三百八十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取桂州路四千三百三十五里。西北至东都四千一百五里。 东南沿流至封州五十里。西北溯流至富州三百二十里。正南微西至义州三百里。 西南沿流至藤州一百里。西北至州六百三十里。 贡、赋:开元贡:白石英二十两。元和贡:白石英二十两。 管县三;苍梧,戎城,孟陵。 苍梧县,下。郭下,本汉苍梧郡广信县地,自汉迄陈不改。隋开皇十年罢郡。 于此立苍梧县。皇朝因之。 通星山,在县北六十二里。汉刘曜为太守,常登此山,仰观星历,因号通星山。 郁水,南去县八里。 戎城县,下。东北至州二十里。本汉广信县地,梁于此置遂城县,隋开皇十年,虞庆则南征,顿兵于此,改为戎城县。皇朝因之。县北临西江水。 孟陵县,下。南至州水路九十里。本汉旧县也,属苍梧郡,隋省。武德四年重置,属藤州,贞观八年改属梧州。 贺州,临贺。上。开元户二千五百三十七。乡十。元和户四百四十九。乡十。 汉苍梧郡地,今州即苍梧郡之临贺县也。吴黄武五年,割苍梧置临贺郡。贺水出州东北界,西流,又注临水,郡对临、贺二水,故取名焉。吴属荆州,晋属广州。隋开皇元年,以郡为贺州,大业二年废州,以县属苍梧郡。武德五年,复置贺州。 州境:东西三百七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三千八百五十五里。西北至东都三千五百九十五里。西至昭州三百里。西南至富州三百一十里。南至封州三百六十里。西南至梧州四百一十里。东至连州二百七十里。 贡、赋:开元贡:蕉布,蚺蛇胆,石斛,竹布。元和贡:银三十两,千金藤,班弓弹弓面。 管县六:临贺,封阳,冯乘,桂岭,荡山,富川。 临贺县,下。郭下。本汉旧县也,自汉至陈不改。隋大业二年省临贺县入富川县,十二年重置,属苍梧郡。武德四年,改属贺州。 县北四十里有大山,山有东游、龙中二冶,百姓采沙烧锡,以取利焉。 临水,东去县十步。又有贺水合,更名临贺水。 封阳县,下。北至州一百四十五里。本汉旧县,属苍梧郡。在封水之阳,故名。吴属临贺郡,隋属桂州,武德四年属贺州。 长林山,在县东五里。 临贺水,东去县百步。 冯乘县,下。东南至州一百八十里。本汉旧县,属苍梧郡。界内有冯溪,因以为名。吴属临贺郡,至隋不改,大业三年改属零陵郡。武德四年属贺州。 萌渚峤,在县北一百三十里。即五岭之第四岭也。按今县与道州江华县分界于此峤之上。 锡冶三。 桂岭县,下。西南至州八十二里。本汉临贺县之地,吴分置建兴县,属临贺郡。晋改为兴安县。隋开皇十八年改为桂岭县,属连州,因界内桂岭为名。武德四年,改属贺州。桂岭,在县东十五里。 程冈,在县东南一百二十里。 朝冈,在县东北四十五里。并有铁钅,自隋至今采取。 荡山县,下。东至州一百七十二里。萧梁于此立县,隋大业二年省,武德四年复置。 荡山,在县西七里。 富川县,下。东南至州一百四十五里。本汉旧县,属苍梧郡。吴属临贺郡,隋属桂州,武德四年改属贺州。 钟乳穴三。 灵溪水,今名富水,去县西二里。 昭州,平乐。下。开元户七千三。乡十二。元和户一千五百七十八。乡七。 本汉苍梧君之富川县地也,吴甘露元年分富川县置平乐县,属始安郡,至隋不改。武德四年,于县置乐州,贞观八年改乐州为昭州,取境内昭潭为名。 州境:东西一百七十五里。南北三百三十七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三千九百三十五里。西北至东都三千六百七十五里。西北至桂州二百里,水路三百里。北过岭至永州六百里。东至贺州三百里。东北过岭至道州四百里。东南水路至富州一百六十里。 贡、赋:开元贡:银三十两。元和贡:银二十两。 管县三:平乐,恭城,永平。 平乐县,下。郭下。本汉富川县地,吴于此置平乐县,取平乐溪为名。 目岩山,在县北三十八里。岩有两孔相对,如入目瞳子,白黑分明,因号为目岩。萦山在县南一十里。山有木客。 县东三十一里有阳里穴、那溪穴、新穴,皆出钟乳。 平乐溪,在县南三里。水之西岸有昭潭,周回一里,其深不测。 恭城县,下。西南至州九十里。武德四年,析平乐县置。 银殿山,其下有钟乳穴十二所,在县东二十八里。 平乐水,西去县二百步。 永平县,下。西南至州九十里。证圣元年,割平乐县永平乡置,因乡为名。 县南临永平水,西流入平乐县界。 象州,象郡。下。开元户三千二百九十。〔乡十〕元和户二百三十三。 汉平南越,置郁林郡,今州即郁林郡中溜、潭中二县地也,隋开皇十一年废二县,以潭中县为桂林县,仍以桂林置象州。大业二年废象州,以桂林县属桂州。 武德四年平萧铣,析桂林立武德县,仍于县理重置象州,取界内象山为名。 州境:东西南北。 八到:北至上都四千二百二十五里。东北至东都三千九百六十五里。西南至严州二百八十里。东至康州陆路一百九十里。东南至浔州二百一十里。西至柳州一百六十里。 贡、赋:开元贡:银二十两。元和贡同。 管县三:阳寿,武仙,武化。 阳寿县,下。郭下。本汉中溜县之地也,隋开皇十一年,废中溜入桂林县,又析桂林置阳寿县,属象州。 象山,在县西北三里。 阳水,南去县二十步。 武仙县,下。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武德四年,析桂州建陵县南置。 武化县下。西南至州六十五里。武德四年,析桂州建陵县之南界置,属晏州。 贞观十二年废晏州,改属象州。 柳州,龙城。下。开元户一千三百一十四。乡十四。元和户一千二百八十七。 乡七。 本汉郁林郡潭中县之地,迄陈不改。隋开皇十一年改潭中为桂林县,仍析桂林为马平县,属象州。隋末陷贼,武德四年平萧铣,于此置昆州,又改为南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因柳江为名。 州境:东西南北。 八到:北至上都四千二百四十五里。东北至东都四千一百四十里。东至桂州五百四十里。东至象州一百六十里。北至融州陆路二百二十三里,水路三百八十里。 贡:赋:开元贡:银二十两,元和贡同。 管县五:马平,龙城,洛容,洛封,象。 马平县,下。郭下。隋开皇十一年,析桂林县置,属象州,贞观中属柳州。 潭水,东去县二百步。柳江,在县南三十步。 龙城县,下。东南至州八十八里。隋开皇十一年,析桂林县置。 潭水,在县西十里。 龙溪水,经县南,入潭水。 洛容县,下。东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永徽中置,属严州,天授二年割属柳州。 洛封县,下。东南至州一百七十里。本乌蛮所住村名,乾封二年招忄尉蛮户,因为县。 象县,下。西南至州六十五里。陈于今县南四十五里置象郡,隋开皇九年废郡为县。龙朔三年为贼所,乾封二年复置。总章元年割属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