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郡县图志 - 第 28 页/共 68 页
王莽河,西去县十六里。
相州,邺郡。望。开元户七万八千。乡一百五十一。元和户三万九千。乡二十九。
《禹贡》冀州之域。又为殷盘庚所都,曰殷墟,项羽与章邯盟於洹水南殷墟是也。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魏,魏文侯使西门豹守邺是也。秦兼天下,为上党、邯郸二郡之地。汉高帝分置魏郡,理邺。後汉末,冀州理之,韩馥为冀州牧,居邺。其後袁绍、曹操因之。建安十七年,册命操为魏公,居邺。黄初二年,以广平、阳平、魏三郡为“三魏”,长安、谯、许、邺、洛阳为“五都”。石季龙自襄国徙都之,仍改太守为魏尹。慕容隽平冉闵,又自蓟徙都之,仍置司隶校尉。
苻坚平邺,以王猛为冀州牧,镇邺。後魏孝文帝於邺立相州。初,孝文帝幸邺,访立州名,尚书崔光对曰:“昔河甲居相。圣皇天命所相,宜曰相州。”孝文帝从之,盖取内黄东南故殷王河甲居相所筑之城为名也。至东魏孝静帝又都邺城,高齐受禅,仍都於邺,改魏尹为清都尹。周武帝平齐,复改为相州。大象二年,自故邺城移相州於安阳城,即今州理是也。隋大业三年,改相州为魏郡。武德元年,复为相州。後或为总管,或为都督。
州境:东西二百一十四里。南北一百六十九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四百四十里。西南至东都五百八十里。北至慈州六十五里。东北至州一百八十里。东取临县北至邢州二百六十五里。东至魏州二百一十里。西至潞州三百五十里。东南至滑州一百三十里。
贡赋:开元贡:纱,凤翮席,胡粉,知母。赋:绵,绢,丝。
管县十:安阳,邺,成安,内黄,尧城,洹水,临漳,临河,汤阴,林虑。
安阳县,紧。郭下。本七国时魏宁新中邑,秦昭襄王拔之,改名安阳。汉初废,以其地属汤阴县。晋於今理西南三里置安阳县,属魏郡,後魏并入汤阴。隋开皇十年置安阳县,属相州。皇朝因之。
韩陵山,在县东北十五里。东魏丞相高欢破尔朱兆众於此山。
洹水,西南自林虑县界流入。虑,音闾。
邺县,紧。二。南至州四十里。本汉旧县,属魏郡。晋以怀帝讳,改邺为临漳县,石季龙徙都之,复改为邺县。冉闵及慕容隽洎东魏、高齐并都於此,其县名直至隋氏不改,皇朝因之。浊漳水,在县北五里。西门豹为邺令,引漳水以富魏之河内。後史起为邺令,又引漳水溉邺,人歌之曰:“邺有贤令,号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泻卤生稻粱。”今天谷井堰,即其遗址也。
故邺城,县东五十步。本春秋时齐桓公所筑,自汉至高齐,魏郡邺县并理之。
今按魏武帝受封於此,至文帝受禅,呼此为邺都。
西门豹祠,在县西十五里。
魏武帝西陵,在县西三十里。
成安县,上。四。西南至州一百五十里。本汉斥丘县地,属魏郡。土地斥卤,故曰斤丘。其地旧属邺县,高齐文宣帝分邺县置成安县,属清都尹。周平齐,属魏郡。隋开皇三年,改属相州。皇朝因之。
浊漳水,西自滏阳县界流入。
斥丘故城,在县东南三十里。本春秋时乾侯邑,汉以为斥丘县。《左传》曰:“公如晋次於乾侯。”
内黄县,紧。三。西北至州八十里。本汉旧县,属魏郡。河以北为内,南为外,故此有内黄,陈留有外黄。後魏省,隋开皇六年重置内黄县,属相州。武德二年,於黎阳县置黎州,县属焉。贞观十七年废州,县属相州。
荡水,南去县七里。
黄泽,在县西北五里。
故殷城,在县东南十里。殷王河甲居相,因筑此城。
永济渠,本名白渠,隋炀帝导为永济渠,一名御河,北去县二百步。
尧城县上。西至州四十里。本汉内黄县地,晋於此置长乐县,高齐省长乐入临漳县。隋开皇十年,分临漳洹水二县於此重置长乐县,十八年改为尧城,因所理尧城为名也。
洹水,在县北四里。
丹朱墓,在县东一里。
洹水县,上。三。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内黄县地,晋於此置长乐县,属魏郡。後魏省,孝文帝复置长乐县,高齐省入临漳县。周武帝分临漳置洹水县,因洹水流入,即以为名,属魏郡。隋开皇三年割属相州,皇朝因之。
洹水,西自尧城县界流入。
鸬鹚陂,在县西南五里。周回八十里,蒲鱼之利,州境所资。
永济渠,西去县二里。
临漳县,上。西南至州六十里。本汉邺县地,东魏孝静帝分邺县之地,於邺城中置临漳县。周武帝平齐,自邺城移临漳县於今理,属魏郡。隋开皇三年,改属相州。皇朝因之。
东山池,在县西南十五里。东魏相高澄所筑,引万金渠水为池,作游赏处。
鸬鹚陂,在县东南三十里。与洹水县同利。
袁绍墓,在县西北十六里。
临河县,上。二。西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黎阳县地,隋开皇六年分置临河县,属卫州。其城本春秋时卫新筑城,十六年改属黎州,大业二年又改属卫州。
武德二年,重置黎州,县属焉。贞观十七年废黎州,以县属相州。
黄河,南去县五里。
汤阴县,上。二。北至州四十里。本七国时魏汤阴邑也,汉以为县,属河内郡,县有荡水,因取名焉。晋属魏郡,後魏省。隋开皇六年重置汤阴县,属相州,十六年改属黎州。武德四年,分安阳置汤源县,属卫州,六年改属相州,贞观元年改为汤阴,从汉旧名。
荡水,西去县三十五里。
牖里,一名里,在县北九里。纣拘西伯之所也。
林虑县,上。一。东至州一百一十里。本汉隆虑县,属河内郡,以隆虑山在北,因以为名。後避殇帝讳,改曰林虑,属朝歌郡。晋属汲郡。後魏太武帝省入邺县,文帝立,复属魏郡。周武帝置林虑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相州。武德二年又置岩州,五年废,县又属相州。
林虑山,在县西二十里。山多铁,县有铁官。南接太行,北连恒岳。
博州,博平。上。开元户三万七千四百七十。乡七十四。元和户二千四百三十。乡一十五。
《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时齐之西界聊摄地也。战国时为齐地。秦兼天下,今州即秦东郡地也。在汉为东郡聊城县之地。後魏明元帝於此置平原镇,孝文帝罢镇置平原郡。葛荣之据冀州也,又於今理置冀州,寻废。孝武帝复置平原郡。
隋开皇三年置郡,十六年於今理置博州,大业三年省。隋乱,宇文化及弑逆,自江都举兵至此。窦建德攻陷其城,复自据。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重置博州。
州境:东南一百五十七里。南北一百六十六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七百九十里。西南至东都九百三十里。西南至魏州一百八十里。西北至贝州一百九十里。东北至德州二百六十里。东渡河至郓州一百八十里。东渡河至齐州二百九十里。
贡、赋:开元贡:平纟由十匹。赋:绵,绢。
管县六:聊城,武水,堂邑,清平,博平,高唐。
聊城县,紧。三。郭下。本春秋时聊摄地,晏子对景公曰:“聊摄以东,其为人多矣。”汉以为县,属东郡。晋属平原郡。高齐改属济州。隋开皇三年改属冀州,十六年置博州,县属焉。
黄河,南去县四十三里。
茌平故城,在县东五十三里。在茌山之平地。石勒之贱也,卖在茌平人师欢家为奴。
四口故关,在县东南八十里。隋置。
武水县,上。八。东北至州六十里。本汉阳平县地,属东郡。隋开皇八年,改阳平为清邑县,十六年分清邑置武水县,属莘州,即今博州武水县理是也。在武水沟之南,因名之。大业三年废莘州,改属魏州。贞观元年,改属博州。
黄河,南去县二十二里。
堂邑县,上。二。东至州六十里。本汉清县、发干二县之地,属东郡。隋开皇六年,於此置堂邑县,属屯州,因县西堂邑故城为名。大业二年,改属魏州。
武德四年又属屯州,贞观元年废屯州,改属博州。
乐平故城,本汉清县,在县东三十里。《後赵录》曰:“东海王使征东将军苟击汲桑、石勒,勒与相持战於平原、阳平,为所败,勒奔乐平。”
堂邑故城,在县西北二十七里。高帝五年,陈婴为堂邑侯,婴孙午继封,尚馆陶公主。
清平县,上。二。东南至州八十里。本汉清阳县地,属清河郡。隋开皇六年自今贝州清河县界移贝丘县於今理,属贝州。十六年,改贝丘为清平县,属博州。
大业二年省博州,改属贝州。隋乱废,武德四年重置,属博州。
博平县,上。二。西南至州七十里。本齐之博陵邑也,《史记》曰“齐威王伐晋,至博陵”,是也。汉以为县,属东郡。晋属平原国。隋开皇三年改属屯州,十六年改属博州。
故摄城,在县西南二十里。晏子曰“聊摄以东,其为人多矣”,即此城也。
高唐县,上。二。西南至州一百一十里。本齐邑,《春秋》夙沙卫奔高唐以叛。《史记》齐威王曰:“君臣有分子者,使守高唐,赵人不敢东渔於河。”
汉以为县,属平原郡。後魏属济州,高齐改属平原郡。隋开皇十六年,改属博州。
皇朝因之。长寿二年改为崇武县,神龙二年复旧名。
黄河,在县东四十五里。
华歆墓,在县东二十里。
卫州,汲郡。望。开元户三万六百六十六。乡六十七。元和户二千七百七十七。乡一十九。
《禹贡》冀州之域。後为殷都,在今州东北七十三里卫县北界朝歌故城是也。
今州理,即殷牧野之地,周武王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国风邶》、《》、《卫》是也。邶封纣子武庚,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人,谓之三监。
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封康叔为卫侯,今郡及魏郡之黎阳,河内之野王朝歌,皆卫之分。其後十五叶,懿公为狄所灭,更封於楚丘,今滑州卫南县是也。河内殷墟,更属於晋,後又属齐,战国时属魏。秦属河东郡。
在汉为汲县,属河内郡。魏黄初中置朝歌郡,属冀州。晋武帝改朝歌为汲郡,仍属冀州。後魏孝静帝移汲郡理枋头城,在今卫县界,又於汲县置义州以处归附之人。周武帝改义州为卫州,隋大业三年改为汲郡。武德元年又改为卫州,二年陷窦建德,四年讨平,仍旧名焉。
州境:东西二百三十六里。南北一百四十一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二百五十里。西南至东都三百九十里。东北至相州一百九十里。东渡河至滑州一百一十五里。正西微南及怀州二百六十里。正南渡河至郑州二百三十里。东北至澶州二百五十里。西北逾山至泽州陵川县二百四十里。
贡、赋:开元贡:绢。赋:绵,绢。
管县五:汲,新乡,卫,共城,黎阳。
汲县,紧。郭下。本汉旧县,属河内郡。後魏於此置义州及伍城郡伍城县,周改义州为卫州,伍城县属卫州。隋开皇六年改伍城县为汲县,大业三年改属汲郡。武德元年重置义州,汲县属焉。四年废义州,县属卫州。
黄河,西自新乡县界流入,经县南,去县七里谓之棘津,亦谓之石济津。
《左传》“晋伐曹,曹在卫东。假道于卫,卫人弗许,还自南河济”是也。宋元嘉中,遣宣威将军垣护之以水军守石济,亦是此处也。
比干墓及庙,在县北十里。
太公庙,在县西北二十五里。太公,即河内汲人也。
新乡县,紧。十九。东至州四十八里。本汉获嘉县、汲县二县地,隋开皇六年於两县地古新乐城中置新乡县,属卫州。武德四年属殷州,贞观元年废殷州,县属卫州。
清水,在县北一里。
获嘉故城,在县西南十里。本汉旧县,越相吕嘉反,武帝将幸缑氏,至汲县新中乡,得吕嘉首,以为获嘉县。
卫县,紧。十九。西南至州六十八里。本汉朝歌县,属河内郡。魏黄初中,朝歌县又属朝阳歌郡,晋武帝改为汲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卫州。大业三年,改朝歌为卫县,属汲郡。皇朝因之。
黑山,在县北五十五里。汉末眭固白绕等起黑山,聚众十馀万,号黑山贼。
苏门山,在县西北十一里。孙登所隐,阮籍、嵇康所造之处。
延津,在县西二十六里。魏曹公遣于禁渡河守延津,即此地也。
枋头故城,在县东一里。建安九年,魏武帝在淇水口下大枋木为堰,遏淇水令入白渠,以开运漕,故号其处为枋头。晋太和四年,桓温北伐,慕容时亢旱,水道不通,乃凿钜野三百馀里,以通舟运。自清水入河,将慕容垂率众八万来拒,温大破之,遂至枋头。军粮竭尽,温焚舟步退,垂以八千骑追温,战败於襄邑,亦谓此也。後苻氏克邺,改枋头为永昌县。《十六国春秋》曰:“晋刘牢之救苻丕,慕容垂率师至枋头以拒之,知晋军盛,乃退。”後魏尝移汲郡理此。
阳河水,出县西北平地,即纣朝涉之胫处。
朝歌故城,在县西二十一里。殷之故都也。
鹿台,在县西。殷纣营之,七年乃成。大三里,高千尺。
共城县,上。二。东南至州六十二里。本周共伯国,厉王无道,流崩於彘,共伯奉王子靖立为宣王,共伯复归於国。汉以为县,属河内郡。晋属汲郡。高齐省。隋开皇四年加“城”字,於此置共城县,属卫州。皇朝因之。
白鹿山,在县西五十四里。
天门,在县西五十里。
淇水,源出县西北沮洳山,至卫县入河,谓之淇水口。
故凡城,在县西二十里。古凡伯国也。
百门陂,在县西北五里。方五百许步,百姓引以溉稻田,此米明白香洁,异於他稻,魏、齐以来,常以荐御。陂南通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