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采访册 - 第 12 页/共 21 页

同治元年,戴万生乱,陷斗六。埔心庄人陈弄纠无赖数百人附之,攻布屿堡之褒忠庄,并焚溪墘厝、马岗厝等庄;继又攻麦藔,与义勇相持数日。会林文察所部守备林国泰等率师来麦,弃舟登岸,义勇得援,战益力。弄以官勇势大,退回斗六。适戴万生败,为官军所擒;弄逃归埔心。林国泰等攻之,不克;旋奉调去,弄始终漏网。   ●白沙墩堡   白沙墩堡,在县西南;东以新虎尾溪与他里雾堡分界,西以旧虎尾溪与尖山堡分界,南以湖仔内庄与大槺榔堡分界,北以通济圳南圳与大坵田堡分界。堡内东西相距十三里,南北相距十三里。   积方   其中田园甲则,均载斗六首堡册内。   堡内村二十三庄(社无)。   鹿藔庄一百二十五户、六百三十四丁口。   卓运厝七十七户、四百四十七丁口。   新庄仔庄二十九户、一百三十七丁口。   潭墘庄十九户、五十丁口。   中坑庄十八户、四十七丁口。   客仔厝庄二十七户、二百五十九丁口。   龙林厝庄三十五户、二百九十二丁口。   顶藔庄二十八户、一百六十六丁口。   下藔庄二十五户、一百二十二丁口。   东庄二十六户、一百十八丁口。   内藔庄二十九户、一百五十一丁口。   ■〈艹应〉 菜潭庄二十四户、一百零九丁口。   湖仔内庄三十七户、二百九十三丁口。   西庄三十八户、三百十二丁口。   瓦磘庄二十八户、一百六十六丁口。   潭内庄二十八户、一百七十七丁口。   五块藔庄二十九户、一百六十七丁口。   元长庄二百五十七户、一千五百五十六丁口。   角婆庄二十五户、一百二十九丁口。   山仔内庄二十六户、一百六十四丁口。   溪底庄三十六户、一百五十二丁口。   后湖庄一十九户、七十六丁口。   水磨庄一十七户、一百丁口。   以上共一千零零二户、五千七百二十九丁口。   沿革   旧属嘉义县;光绪十四年,新设台中府,改属云林县。   川   新虎尾溪在县之西南二十五里。源出大坵田堡,从西南行五里,至新庄仔下;有嘉义县打猫北堡三叠溪之水,自东方来注之。又西南行十五里,至笨北港,入大槺榔堡。   山(无)   岭(无)   屿(无)   潭(无)   港(无)   署(无)   仓廒(无)   街(无)   铺递(无)   营汛(无)   桥梁(无)   津渡(无)   义塚(无)   水利(无)   书院(无)   义塾(无)   祠庙(无)   寺观(无)   碑碣(无)   坊匾(无)   风俗   与斗六首堡同。   客庄(无)   番社(无)   番话(无)   科贡(无)   职官(无)   宦绩(无)   流寓(无)   乡贤(无)   孝子(无)   列女(无)   节孝妇   李脍娘,元长庄人;父边、母陈氏。年十八,适陈清水为妻。生三子:长八岁、次五岁、幼甫襁褓而水卒。氏年二十八,矢志守节,持斋念佛;孝养二老;抚育三子,俾各成立。长子绍华游庠,而氏犹时时勉以砥行立名,不许妄干外事。至五十四岁,无病而终。凡孀居二十七载,闾里称其节孝(有传附后)。   节孝妇传林天枢   节妇李孺人者,故余姻翁陈清水公淑配、乡饮宾应六公次媳也;名脍娘。父李边,元长庄耆老。孺人自幼端庄,即厌华丽,有澹泊宁静之致。十八,归清水公;琴瑟静好,眉案相庄,事舅姑如父母。性和柔,妯娌五、六人同爨而食,咸得其欢;族党称妇顺焉。初,清水公病,孺人奉事汤药,皇皇废眠食;病革,吁天请代。既易篑,抚尸恸哭,泪继以血,气不绝如缕;晕仆良久,灌救始苏。厥后屡欲徇节,辄为幼子呼救;亲戚哀之,百方劝慰。惧其难也,姑舅乃泣而语之曰:『若立志守节是也。然吾夫妇老矣,儿死遗以三孤,若在,尚冀成立;若复死,谁当抚之』?儒人矍然垂泪曰:『儿今不死矣』。时二十有八也。于是柏舟自矢,茹素断荤,随姑持戒长斋。凡姑日用饮食,躬任其劳,未尝委诸娣姒。子虽爱,必教以义方。长者使就傅,夜间亲自课督,必成诵而后就睡。二十余年,孝养兼营,辛勤备至;金石傲其幽贞,风雨伤其憔悴,完节而终:可不谓难欤?余闻昔程婴谓公孙杵臼曰:『死易耳!立孤难』。夫以孺人青年丧偶,之死靡他,斯已难矣!而又孝养二老、抚育孤儿;是以修妇道者成子道,即以尽孝道者全妻道也。此岂不足以正人心、励风俗,而为天壤不可多得之人哉!岁辛卯,长嗣绍华游庠。正幸旌请合例,得慰苦节;惜乎!孺人仅享年五十有四,尚未身受其荣也。余忝在姻娅,知之最稔。曰:是天地间一完人也,不可以无闻于后。爰不揣固陋,即其事实,次其巅末而为之传。复以古之赞节妇者,移赠孺人曰:孺人之节,完而不缺;如冰之清,如玉之洁。里党宗亲,莫不心折。矢志靡他,柏舟争烈。   兵事(无)   灾祥(无)   ●大坵田东堡   大坵田东堡,在县西离城二十二里;东以新虎尾溪与他里雾堡分界,西以旧虎尾溪连接池王沟与布屿堡分界,南以通济圳南圳与白沙墩堡分界,北以旧虎尾溪与西螺堡分界。堡内东西相距七里,南北相距十三里。   积方   其中田园甲则,详载斗六首堡册内。   堡内四十五庄:   平和厝庄四十四户、一百二十八丁口。   堀头庄二十九户、六十丁口。   埒内庄四十一户、一百十八丁口。   安溪藔庄二十三户、一百二十二丁口。   尾藔庄六十户、二百二十五丁口。   廉使庄八十一户、一百八十五丁口。   溪仔庄十八户、三十一丁口。   廉使庄竹围十五户、二十九丁口。   后壁藔庄(附麻园庄)四十三户、八十六丁口。   后庄七户、九丁口。   青埔仔庄二十户、三十五丁口。   五间厝庄四十三户、一百二十一丁口。   埤麻庄、竹围仔庄十七户、四十九丁口。   番薯庄二十九户、六十二丁口。   顶■〈氵南〉仔庄五十三户、一百三十一丁口。   中庄仔庄二十一户、四十一丁口。   下■〈氵南〉仔庄四十六户、一百零七丁口。   三合庄十三户、三十六丁口。   旧廍庄六十二户、一百九十二丁口。   许厝藔庄九户、二十一丁口。   北溪厝庄六十五户、一百二十八丁口。   大墩仔庄十二户、三十五丁口。   牛埔仔庄四十六户、九十八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