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志蛮书 - 第 3 页/共 4 页
生金,出金山及长傍诸山、藤充北金宝山。土人取法,春冬间先于山上掘坑,深丈余,阔数十步。夏月水潦降时,添其泥土入坑,即于添土之所沙石中披拣。有得片块,大者重一斤,或至二斤,小者三两五两,价贵于麸金数倍。然以蛮法严峻,纳官十分之七八,其余许归私。如不输官,许递相告。麸金出丽水,盛沙淘汰取之。沙赕法,男女犯罪,多送丽水淘金。长傍川界三面山并出金,部落百姓悉纳金,无别税役、征徭。
银,会同川银山出。锡,瑟瑟山中出,禁戢甚严。
琥珀,永昌城界西去十八日程琥珀山掘之,去松林甚远。片块大重二十余斤。贞元十年,南诏蒙异牟寻进献一块,大者重二十六斤,当日以为罕有也。
马,出越赕川东面一带,岗西向,地势渐平,乍起伏如畦畛者,有泉地美草,宜马。初生如羊羔,一年后,纽莎为拢头縻系之。三年内饲以米清粥汁,四五年稍大,六七年方成就。尾高,尤善驰骤,日行数百里。本种多骢,故代称越赕骢,近年以白为良。膝充及申赕亦出马,次赕、滇池尤佳。东爨乌蛮中亦有马,比于越赕皆少。一切野放,不置槽枥。唯阳苴咩及大厘、登川各有槽枥,喂马数百匹。
犀,出越赕、高丽。其人以陷穽取之。每杀之时,天雨震雷暴作。寻传川界、壳弄川界亦出犀皮。蛮排甲并马,统备(案:《新唐书》作“统伦”)马骑甲仗,多用犀革,亦杂用牛皮。负排罗苴已下,未得系金佉苴者,悉用犀革为佉苴,皆朱漆之。
大虫,南诏所披皮,赤黑文深,炳然可爱。云大虫在高山穷谷者则佳,如在平川,文浅不任用。
麝香,出永昌及南诏诸山,土人皆以交易货币。
沙牛,云南及西爨故地并只生沙牛,俱绿地多瘴,草深肥,牛更蕃生犊子。天宝中,一家便有数十头。通海已南多野水牛,或一千二千为群。弥诺江巴西出犛牛,开南巴南养处,大于水牛。一家数头养之,代牛耕也。
鹿,傍西洱沙诸山皆有鹿。龙尾城东北息龙山,南诏养鹿处,要则取之。览赕有织和川及鹿川。龙足鹿白昼三十五十,群行啮草。
鲫鱼,蒙舍池鲫鱼大者重五斤,西洱河及昆池之南接滇池。冬月,鱼、雁、鸭、丰雉、水紥鸟遍于野中水际。
大鸡,永昌、云南出,重十余斤,嘴距劲利,能取鹯、鳄、<鸟戈>、鹊、凫、鸽、鸲、鹆之类。
象,开南、巴南多有之,或捉得,人家多养之,以代耕田也。猪、羊、猫、犬、骡、驴、豹、兔、鹅、鸭,诸山及人家悉有之。但食之与中土稍异。蛮不待烹熟,皆半生而吃之。
大羊多从西羌、铁桥接吐蕃界三千二千口将来博易。铎鞘,状如刀戟残刃。积年埋在高土中,亦有孔穴傍透。朱笴,出丽水,装以金穹铁簜,所指无不洞也。南诏尤所宝重。以名字呼者有六:一曰禄婆摩求,二曰亏云孚,三曰铎戢,四曰铎摩郱,五曰同铎(案:惟有五名,疑缺其一)。昔时越析诏于赠有天降铎鞘;后部落破败,盛罗皮得之,今南诏蛮王出军,手中双执者是也。贞元十年,使清平宫尹辅酋入朝,献其一。
郁刀,次于铎鞘。造法:用毒药、虫、鱼之类,又淬以白马血,经十数年乃用。中人肌即死,俗秘其法,粗问得其由。
南诏剑,使人用剑,不问贵贱,剑不离身。造剑法:锻生铁,取迸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即以犀装头,饰以金碧。浪人诏能铸剑,尤精利,诸部落悉不如,谓之浪剑。南诏所佩剑,已传六七代也。
枪、箭多用斑竹,出蒙舍、白崖、诏南山谷,心实,圆紧,柔细,极力屈之不折,诸所出皆不及之。
卷八 蛮夷风俗第八
其蛮丈夫一切披毡,其余衣服略与汉同,唯头囊特异耳。南诏以红绫,其余向下皆以皂绫绢。其制度取一幅物,近边撮缝为角,刻木如樗蒲头,实角中,总发于脑后为一髻,即取头囊都包裹头髻上结之。羽仪已下及诸动有一切房甄别者(案:此句疑有讹脱),然后得头囊。若子弟及四军罗苴己下,则当额络为一髻,不得带囊角;当顶撮髽髻,并披毡皮。俗皆跣足,虽清平宫、大军将亦不以为耻。曹长已下,得系金佉苴(案:原本阙“金”字,今据《新唐书》增入)。或有等第载功褒奖得系者,不限常例。
贵绯、紫两色,得紫后,有大功则得锦。又有超等殊功者,则得全披波罗皮。其次功,则胸前背后得披,而阙其袖。又以次功,则胸前得披,并阙其背。谓之“大虫皮”,亦曰“波罗皮”。谓腰带曰“佉苴”。
妇人,一切不施粉黛,贵者以绫锦为裙襦,其上仍披锦方幅为饰。两股辫其发为髻,髻上及耳,多缀真珠、金、贝、瑟瑟、琥珀。贵家仆女亦有裙衫,常披毡,及以赠帛韬其髻,亦谓之头囊。
南诏有妻妾数百人,总谓之诏佐。清平官、大军将有妻妾数十人。俗法:处子、孀妇出入不禁。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壶卢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嫁娶之夕,私夫悉来相送。既嫁有犯,男子格杀无罪,妇人亦死。或有强家富室责资财赎命者,则迁徙丽水瘴地,终弃之,法不得再合。
每年十一月一日,盛会客,造酒醴,杀牛羊,亲族邻里更相宴乐,三月内作乐相庆,帷务追欢。户外必设桃茢,如岁旦然。改年即用建寅之月。其余节日,粗与汉同,唯不知有寒食清明耳。
每饮酒欲阑,即起前席奉觞相劝。有性所不能者,乃至起前席扼腕的颡,或挽或推,情礼之中,以此为重。取生鹅治如脍法,方寸切之,和生胡瓜及椒榝啖之,谓之“鹅阙”,土俗以为上味。南诏家食用金银,其余官将则用竹簟。贵者饭以筋不匙,贱者搏之而食。
一尺,汉一尺三寸也。一千六百尺为一里。汉秤一分三分之一。帛曰幂,汉四尺五寸也。田曰双,汉五亩也。
本土不用钱,凡交易缯、帛、毡、罽、金、银、瑟瑟、牛羊之属,以缯帛幂数计之,云某物色直若干幂。
凡人家所居,皆依傍四山,上栋下宇,悉与汉同,惟东西南北,不取周正耳。别置仓舍,有栏槛,脚高数丈,云避田鼠也,上阁如车盖状。
西爨及白蛮死后,三日内埋殡,依汉法为墓。稍富室广栽杉松。蒙舍及诸乌蛮不墓葬,凡死后三日焚尸,其余灰烬,掩以土壤,唯收两耳。南诏家则贮以金瓶,又重以银为函盛之,深藏别室,四时将出祭之。其余家或铜瓶、铁瓶盛耳藏之也。
言语音白蛮最正,蒙舍蛮次之,诸部落不如也。但名物或与汉不同,及四声讹重。大事多不与面言,必使人往来达其词意,以此取定,谓之行诺(才勺反)。
大虫谓之波罗密(亦名“草罗”)。犀谓之矣(读如咸)。带谓之佉苴,饭谓之喻,盐谓之宾,鹿谓之识,牛谓之舍,川谓之赕,谷谓之浪,山谓之和,山顶谓之葱路,舞谓之伽傍。加,富也。阁,高也。诺,深也。苴,俊也。东爨谓城为弄,谓竹为翦,谓盐为翦,谓地为眗,谓请为数,谓酸为制。言语并与白蛮不同。每出军征役,每蛮各携粮米一斗五升,各携鱼牖,此外无供军粮料者。蛮军忧粮易尽,心切于战,出界后,许行劫掠,收夺州溪源百姓禾米牛羊等辈。用军之次,面前伤刀箭,许将息。傥背后伤刀箭辄退者,即刃其后(案:此条当在第九卷《南蛮篇》中,是传写者误入于此)。
卷九 南蛮条教第九
南俗:务田农菜圃,战斗不分文武,无杂色役。每有征发,但下文书与村邑理人处,克往来月日而已,其兵杖人各自赍,更无官给。百家已上有总佐一,千人已上有理人官一,人约万家以来,即制都督,递相管辖。上官授与四十双,汉二顷也。上户三十双,汉一顷五十亩。中户、下户各有差降。每家有丁壮,皆定为马军,各据邑居远近,分为四军,以旗幡色别其东南西北,每而置一将,或管千人,或五百人。四军又置一军将统之,如有赋盗入界,即罪在所入处面将。
罗苴子皆于乡兵中试入,故称四军苴子。戴光兜鍪(案:《新唐书?南诏传》作“戴朱鞮鍪”“光”字疑“朱”字之讹)负犀皮铜股排,跣足,历险如飞。每百人,罗苴佐一人管之。
负排,又从罗苴中拣入,无贝数。南诏及诸镇大军将起坐不相离捍蔽者,皆负排也。
羽仪亦无员数,皆清平官等子弟充,诸蛮不与焉,常在云南王左右,羽仪长帐前管系之。
羽仪长八人,如方内节度支衙官之属。清平官已下,每入见南诏,皆不得佩剑,唯羽仪长得佩剑。出入卧外,虽不主公事,最为心腹亲信。
其六曹长即为主外司公务。六曹长六人,兵曹、户曹、客曹、刑曹、工曹、会曹,一如内州府六司所掌之事。又有断事曹长,推鞫盗贼;军谋曹长,主阴阳占候;同伦长两人(案:“同伦”原本讹作“司仑”,今据后文改正),各有副都,主月终唱。(案:此字未详,疑误)。诸曹稽逋如录事之职。曹官文牒下诸城镇,皆呼主者。六曹长有课效明著,得迁补大军将。
大军将一十二人,与清平官同列。每日见南诏议事,出则领要害城镇,称节度。有事迹功劳殊尤者,得除授清平官(案:原本以除授为句,今据《唐书?南诏传》“大军将出治军壁。称节度,次补清平官”之文,是除授下应有“清平官”三字,原本盖因下条相属而误脱耳,今增入)。
清平官六人,每日与南诏参议境内大事。其中推量一人为内算官,凡有文书,便代南诏判押处置。有副两员同勾当。
又外算官两人,或清平官或大军将兼领之。六曹公事文书成,合行下者,一切是外算官,与本曹出文牒行下,亦无商量裁制。
又有同伦判官两人,南诏有所处分,辄疏记之,转付六曹。近年已来,南蛮更添职名不少。
凡试马军,须五次上。射中片板,为一次上;中双庶子(案:二字未详),为一次上;四十步外走马据(案:此字未详)颇柱,中斗子,为一次上;盘枪百转无失,为一次上;能算能书,为一次上。试过,有优给。
步卒须为五次上。玷苍山顶立旗,先上到旗下,为一次上;蓦一丈三尺坑过,为一次上;急流水上浮二千尺,为一次上;弄剑,为一次上;负一石五斗米四十里,为一次上。已上一一试过,得上次者补罗苴也。
蛮王为楼,及诸城镇林邑,但有空平处,即立木八十尺,刻其上为斗子,中间以墨三寸规之,名曰“颇柱”。所试人持竹剑,去颇柱四十步外,走马向前柱,中斗子者上,中第二规次之,中第一规为下。每农隙之时,邑中有马者,皆骑马于颇柱下试习。
每岁十一、十二月,农收既毕,兵曹长行文书境内诸城邑村谷,各依四军,集人试枪剑甲胄腰刀,悉须犀利,一事阙即有罪,其法一如临敌。布阵,罗苴子在前,以次弓手排下,以次马军三十骑为队。如此次第,常为定制。临行交错,为犯令。
每战,南诏皆遣清平官或腹心一人在军前监视。有用命不用命及功大小先后,一一疏记,回具白南诏,凭此为定赏罚。军将犯令,皆得杖,或至五十,或一百,更重者徙瘴地。诸在职之人,皆以战功为褒贬黜陟。
朝廷差使到云南,南诏迎接远送。自数年来,缘邕、交两地长吏苛暴,恣杀非事,致令众蛮告冤,因兹频来攻掠,伏蒙圣心,征发大军,指挥期于克复。其容州经管三十四羁縻州(案:《新唐书?地理志》岭南道羁縻州九十二,隶桂管者七州,隶邕管者二十六州,隶安南者四十一州,并无属容管者,与此稍有不合),伏请委安南大首领为刺史,武定州(案:《新唐书?地理志》武定州乃安南都护府所属羁縻州之一)亦请委大首领为长吏者,踵前许经略使眷顾亲属,奏元从押衙为刺史,恐非稳便。臣切知故安南前节度使赵昌相继十三年,缉理交阯,至今遗爱布在耆老,至境内无事。其时以都押衙杜英策为招讨副使,入院判案,每月料钱供给七十贯,以寄客张舟为经略判官,已后举张舟为都护。自李象古任安南经略使(案:原本作“李象古”,今考《唐书》李象古为安南都护,以苛刻失众,为贼杨清所害,盖即此人,今改正),恣意贪害,遂至征兵。续又有李涿继之诛剥(案:原本“涿”上脱“李”字,今据《通鉴》增入),令生灵受害,莫非长吏非人所致。
卷十 南蛮疆界接连诸蕃夷国名第十
弥诺国、弥臣国,皆边海国也。呼其君长为寿。弥诺面白而长,弥臣面黑而短,性恭谨,每与人语,向前一步一拜。国无城郭。弥诺王所居屋之中大柱,雕刻为文,饰以金银。弥臣王以木栅居海际水中,以石狮子为屋四足,仍以板盖,悉用香木。百姓皆楼居,披婆罗笼,男女多好音乐。楼两头置鼓,饮酒即击鼓,男子携手楼中舞蹈为乐。在蛮永昌城西南六十日程。大和九年曾破其国,劫金银,掳其族三二千人,配丽水淘金。
骠国,在蛮永昌城南七十五日程,阁罗凤所通也。其国用银钱,以青砖为圆城,周行一日程。百姓尽在城内,有十二门。当国王所居门前有一大像,露坐高百余尺,白如霜雪。俗尚廉耻,人性和善少言,重佛法,域中并无宰杀。又多推步天文。若有两相诉讼者,王即令焚香向大像,思惟其非,便各引退。其或有灾疫及不安稳之事,王亦焚香对大像,悔过自责。男子多衣白毡,妇人当顶为高髻,以金银真珠为饰,著青婆罗裙,又披罗缎,行必持房。贵家妇,皆三人五人在傍持扇。有移信使到蛮界河赕,则以江猪、白毡及琉璃、罂为贸易(案:“罂”原本作“盟”,“贸易”原本作“加”,今从《新唐书?骠国传》改正)。与波斯及婆罗门邻接,西去舍利城二十日程。据《佛经》:“舍利城,中天竺国也。近城有沙山,不生草木”。《恒河经》云:“沙山中过”,然则骠国疑东天竺也。蛮贼大和六年劫掠骠国,虏其众三干余人,隶配柘东,令之自给。今子孙亦食鱼虫之类,是其种末也。咸通四年正月六日寅时,有一胡僧裸形,手持一仗,束白绢,进退为步,在安南罗城南面。本使蔡袭当时以弓飞箭,当胸中此设法胡僧,众蛮扶舁归营幕。城内将士无不鼓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