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黄图 - 第 2 页/共 9 页

又按:《史记 泰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裴骃集解,内史亦在三十六郡之内。始皇九年纪有“内史肆”之名。 又按:《嘉庆一统志》延州金明县宋熙宁五年,废入肤施县。 又按:元年更为渭南郡。见《汉书 地理志》京兆尹原注。 五年,高帝在洛阳,娄敬说曰:“夫秦地被山带河,四塞以为固,卒然有急,百万众可立具。因秦之故资,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谓天府。陛下入关而都之,山东虽乱,秦故地可全而有也。” 直按:娄敬进说,见《汉书》本传。《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五《雍州》,亦叙娄敬、田肯两事。 又田肯贺高帝曰:“陛下治秦中。秦形势之国,带河阻山,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势便利,其以下兵于诸侯,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自是,汉始都之。 直按:田肯事,见《汉书 高祖本纪》六年纪。 又按:《金泥石屑》卷下有“霸陵过氏瓴”。一九四八年,灞桥附近出土有“霸陵某氏瓴”,器形如竹筒,盖施装屋角,为滴水之用。 景帝分置左右内史,此为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改内史为京兆尹,与左冯翊,右扶风,谓之三辅。其理俱在长安城中。 直按:《大平寰宇记》卷二十五,与本文完全相同。“其治”作”其理”,自是唐人口气。 三辅治所 京兆,在故城南尚冠里。京,大也。天子曰兆民。公羊曰: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居。 直按:尚冠里见《汉书 宣右纪》及《汉书 霍光传》。 又按:原注“京,大也。”,“天子曰兆民”,用《三辅决录》注文,见《长安志》卷一《京都》引。以下《长安志》所引亦同。原住所引《公羊》,见《公羊 桓九年传》。蔡邕《独断》亦云:“天子所居曰京师。京,大也;师,众也。” 冯翊,在故城内太上皇庙西南。冯,凭也;翊,辅也,翊辅京师也。其地今同州。 直按:《史记 晁错传》云:“内史府居太上皇庙埂中,门东出,不便”。当景帝时,冯翊为左内史。《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五,与本文及原注并同。又《太平御览》卷一百六十四,引应劭《汉宫解诂》云:“冯辅翊蕃,故以为名。”《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云:“冯,辅也;翊,佐也。” 扶风,在夕阴街北。扶,持也,助也。言助风化也。今岐州。 直按:夕阴街,见本书“长安八街九陌”。《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五,引《三辅黄图》,与今本同。 三辅者,谓主爵中尉及左、右内史。汉武帝改曰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共治长安城中,是为三辅,三辅郡皆有都尉,如诸郡。京辅都尉治华阴,左辅部尉治高陵,右辅都尉治郿。 直按:《汉书 百官公卿表》,内史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内史、右内史。又《百官公卿表》主爵都尉,颜师古注引《三辅黄图》云云,与本文略异,与末段原注完全相同。 又按:《长安志》卷一,总叙(《大乎御览》卷一百六十四亦同)引《三辅黄图》云:“武帝太初元年改内史为京兆尹,以渭城以西属右扶风,长安以东属京兆尹,长陵以北属左冯翊,以辅京师,谓之三辅。又置三辅,中辅理华阴,左辅理高陵,右辅治郡,兼三都尉,亦曰六辅。”是概括本书三辅沿革及三辅治所两段文字。 又按;《汉书 景帝纪》中六年应劭注,“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共治长安城中(《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五叙雍州与应注并同),是为三辅。”颜师古曰:“时未有京兆,冯翊,扶风之名。此三辅者,谓主爵中尉及左右内史也。应说失之。” 又按:《汉书 宣常纪》本始元年京辅都尉广汉颜师古注,完全习本文相同。《汉书 地理志》,高陵注“左辅都尉治”,郿县注“右辅都尉治”,而于华阴县独不注“京辅都尉治”,恐为《地理志》脱文。 王莽分长安城旁六乡,置帅各一人,分三辅为六尉郡【校】原作“都尉”,据《汉书》改。渭城、安陵以西,北至旬邑。义渠十县,属京尉大夫,府居故长安寺。高陵以北十县,属师尉大夫,府居故廷尉府。新丰以东至湖十县,属翊尉大夫,府居城东。霸陵、杜陵以东至蓝田,西至武功、郁夷十县,属光尉【校】原作“光禄”误,据颜注改大夫,府居城西《汉书》作南。茂陵、槐里以西至汧十县,属扶尉大夫,府居城西。长陵。池阳以北至云阳【校】此三字原脱,据颜注补。杸翊十县,属烈尉大夫,府居城北【校】此二字原脱,据颜《注》补。后汉光武之后,扶风出治槐里,冯翊出治高陵。按《百宫公卿表》颜师古注引《黄图》云:京兆在尚冠前街东入,故中尉府。冯翊在太上皇庙西入,右扶风在夕阴街北入,故主爵府。长安以东为京兆,长陵以北为左冯翔,渭北以西为右扶风. 直按:《汉书 王莽传》卷中,颜师古注《黄图》,与今本完全相同。 又按:《居延汉简释文》一三零页,有“南书五封”之封检文云:“一封诣京尉候利。”京尉者,即本文所云,渭城、安陵以西,北至义渠,旬邑十县,属京尉大夫是也。“候”为京尉之属官,“利”为候之名。 咸阳故城 在今咸阳东二十里 自秦孝公至始皇帝、胡亥,并都此城。按孝公十二年作咸阳,筑冀阙,徙都之. 直按:事见《史记 秦本纪》。 始皇廿六年,徙天下高赀富豪于成阳十二万户。诸庙及台苑,皆在渭南。秦每破诸侯,彻其宫室,作之咸阳北坂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之。 直按:事见《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 二十七年作信宫渭南,已而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自极庙道骊山,作甘泉前殿,筑甬道,自咸阳属之. 直按:本段用《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七年文。 始皇穷极奢侈,筑咸阳宫,因北陵营殿,端门四达,以则【校】原作“制”,据毕本改紫宫,象帝居。渭水贯【校】原作“灌”,据《艺文类聚》《初学记》引改都,以象天汉;横桥南渡,以法牵牛。 直按:《史记 刺客荆轲传》云:“见燕使者咸阳宫。”《正义》引《三辅黄图》,又《文选 西都赋》李善注引《三辅黄图》,与今本并同。 桥广六丈,南北二百八十步,六十八间,八百五十柱,二百一十二梁。桥之南北【校】“北”字,据《北堂书钞》引《三辅旧事》作“有”堤,激立石柱。 直按:《水经注 渭水》引《三辅黄图》云:“渭水贯都以象天汉,横桥南度以法牵牛。桥广六丈,南北三百八十步(今本卷一作“二百”,卷六亦作“三百”),六十八间,七百五十柱(今本作“八百。),百二十二梁(今本作“二百一十二梁。),《长安志》作“二百二十”,《玉海》作“百二十”)。桥之南北有堤,激立石柱,枉南京兆主之,柱北冯翊主之,有令丞各领徒千五百人。”与今本颇有异同。又《初学记》卷五引《三辅故事》,石柱以南属京兆,北属右扶风。《史记 文帝纪 索隐》引《关中记》并同。 咸阳北至九嵕甘泉,南至鄠、杜,东至河,西至汧、渭之交,东西八百里,南北四百里,离宫别馆,相望联属。木衣绨绣,土被朱紫,宫人不移,乐不改悬,穷年忘归,犹不能遍。 直按:《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正义》引《庙记》,《太平寰宇记》卷二十六引《庙记》,与本段坤相同.仅字句略异。《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与本文亦略同,惟作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官观二百七十。又按:《长安志》卷一叙分野引《三辅黄图》云:“始皇表河以为秦东门,表汧以为秦西门”,为今本所无。《史记 泰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正义》,《初学记》卷六,《大干御览》卷一百六十四,皆引作《三辅旧事》。 又按:“木衣绨绣”以下六句,皆用张衡《西京赋》语。惟“绨绣”作“绨锦”,“宫人”作“后宫”,“改悬’作“徙悬”,又为《庙记》之所无。 又按:秦代咸阳城遗址,今在咸阳县东北滩毛村,窑店一带,出土多有咸里某某四字打印文陶器。 秦宫 驰道阁附【校】“附“字,据吴毕本补 萯阳宫,秦文王所起,在今鄠县西南二十三里。 直按:《汉书 宣帝纪》:“甘露二年冬十二月,行幸萯阳宫属玉观。”应劭注:“宫在鄠,秦文王所起。”与本文同。《地理志》鄠县注有“萯阳宫”。《东方朔传》则作“倍阳”。《水经注 渭水》:又东合甘水,北迳秦文王萯阳宫西。 棫阳宫,秦昭王所作,在今岐州扶风县东北。 直按:《汉书 文帝纪》后二年夏“行幸雍棫阳宫”。张晏注:“秦昭王所作”。晋灼注:“《黄图》在扶风。”与今本同。《地理志》雍县注有“棫阳宫,昭王起。”《郊祀志》云:“是岁,雍县无云,如雷者三,或如虹气,苍黄若飞鸟,集棫阳宫西。”《长安志》棫阳宫为秦昭王起,在今扶风县东北十五里,独程大昌《雍录》以为秦穆公造,恐非是。又《小校经阁金文》卷十一,五十页,有雍棫阳宫共厨鼎。现今陕西省考古所在凤翔南古城村东北,发现“年宫”瓦,及“棫阳”残瓦,则棫阳宫当秦汉时在雍县无疑。 西垂宫,文公元年居西垂宫。 直按:事见《史记 秦本纪》。 平阳封宫,武公元年伐彭戏氏,至于华山下,居于平阳封宫, 直按:事见《史记 秦本纪》。《积古斋钟鼎款识》卷九。五页,有“平阳封宫”小铜器。《小校经阁金文》卷十一第五十五页,有平阳宫鼎。又《陕西通志》卷七十二,“平阳封宫在郿县”。 橐泉宫,《皇览》曰,“秦穆公冢,在橐泉宫祈年观下”。 直按:《史记 秦本纪》裴骃《集解》引《皇览》与本文同。《正义》引《庙记》云:“橐泉宫,秦孝公造。”《汉书 地理志》雍县注:“橐泉宫,孝公起。”又《小校经阁金文》卷十一第五十三页,有“橐泉鋗,元康元年造”。《秦汉瓦当文字》卷一第九页,有“橐泉宫当”瓦。 步高宫,在新丰县,亦名市丘城。 直按:《水经注,渭水》:“迳秦步高宫东,世名市邱城”。《长安志》乾佑县云:“秦步高宫在县西南三十里。”《元和郡县志》则作“二十里”。 又按:《小校经阁金文》卷十一第八十四页,有“步高宫行镫”。 步寿宫,在新丰县步高宫西。 直按:《水经注 渭水》云:“历新丰原东而北,迳步寿宫西。” 虢宫,秦宣太后起,在今岐州虢县界。 直按:《汉书 地理志》虢县注,有“虢宫,秦宣太后起也”。又按:《史记 秦本纪》云:“昭襄母,楚人,姓芈氏,号宣太后。” 长杨宫,在今周至县东三十里,本秦旧宫,至汉修饰之以备行幸。宫中有垂杨数亩,因为宫名,门曰射熊观,秦汉游猎之所。 直按:《汉书 地理志》,周至县注云:“有长杨宫,有射熊馆,秦昭王起。”又《文选 长杨赋》云:“输长杨射熊馆。”李善注引《三辅黄图》曰:“长杨宫有射熊馆,在周至。”盖约其文。 蕲年宫,穆公所造。《庙记》曰:“蕲年宫在城外。”《秦始皇本纪》:“蕲年宫在雍。” 直按:《史记 秦本纪》《正义》引《庙记》云:“橐泉宫,秦孝公造,祈年观,德公起。盖在雍州城内。”又《秦始皇本纪》九年云:“长信侯毐作乱而觉,娇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及卫卒、官骑、戎翟君公、舍人,将欲攻蕲年宫为乱。”裴骃集解:“蕲年宫在雍。”本文系用裴骃之说,非《史记》原文也。又《汉书 地理志》雍县注云:“祈年宫,惠公起。”又按;现今凤翔县出土有“年宫”二字瓦,立即“蕲年宫”之省文。 梁山宫,始皇幸梁山,在好畤。 直按:事见《史记 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正义》引《括地志》云:“俗名望宫山,在雍州好畴县西十二里,北去梁山九里。’《汉书 地理志》,好畴县注云:“有梁山宫,秦始皇起。”《长安志》引《三秦记》云:“梁山宫城皆文石,名织锦城。” 又按:《啸堂集古录》七十四页,有“梁山鋗,元康元年造”。秦时所造宫殿,在西汉时,仍修葺沿用.此其一例也。 信宫.亦曰成阳宫。解在前。 直按:《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七年,“作信宫渭南,己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 兴乐宫,秦始皇造,汉修饰之,周回二十余里,汉太后常居之。 直按:《史记 孝文纪》云:“至高陵休止”。 《正义》引《三辅旧事》云:“秦于渭南有兴乐宫,渭北有咸阳宫,秦昭王欲通二宫之间,造横桥长三百八十步。”又《史记 叔孙通传》云:“孝惠帝为东朝长乐宫。”《集解》引《关中记》云:“长乐宫,本秦之兴乐宫也,汉太后常居之。” 朝宫,“始皇帝三十五年,以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庭小,曰:吾闻周文于都丰,武王都镐,丰,镐之间,帝王之都也。乃营朝宫于渭南上林苑中。”【校】“中”字,据《史记》补。 直按:事见《史记 秦始皇本纪》。阿房为朝宫先作之前殿,本文似误分为二宫。 庭中可受十万人,车行酒,骑行炙,千人唱,万人和。 直按:《长安志》阿房宫,引《三辅旧事》,与本文相同。 收天下兵古以铜为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高三丈。钟小者皆千石也。 直按:“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三句,用《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文。原注“古以铜为兵”,用《集解》引应劭注文。 销锋镝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人,立于宫门。《三辅旧事》云;铸金狄人,立阿房殿前。 直按:《长安志》引《三辅旧事》云:“秦作铜人,立在阿房殿前,汉徙著长乐宫大夏殿前。” 坐高三丈,铭其后曰:“皇帝二十六年,初兼天下,改诸侯为郡县,一法律,同度量。” 直按:《汉书 王莽传下》云:“莽梦长乐宫铜人五枚起立。莽恶之,念铜人铭有‘皇帝初兼天下’之文,即使尚方工镌灭所梦铜人膺文。” 大人来见临洮,其大五丈,足迹六尺。铭李斯篆,蒙恬书。 直按:《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正义》引《汉书 五行志》云:“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临洮。故销兵器,铸而象之。”谢承《后汉书》云:“铜人,翁仲其名也。”《三辅旧事》云:“铜人十二,各重三十四万斤,汉代在长乐宫门前。” 又按:《博物志》卷二,所记与本文亦同。《长安志》引《关中记》云:“长乐宫殿前铜人,其胸前铭,李斯篆,蒙恬书也”。 董卓悉椎破铜人铜台,以为小钱。《英雄记》曰:“昔大人见临洮而铜人铸,临洮生卓而铜人毁。”天下大乱,卓身灭,抑有以也。 直按:董卓毁铜人铸小钱,乃见《魏志 董卓传》。《英雄记》与《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正义》所引亦同。 余二人,魏明帝欲徙诣洛阳清明门里,载至霸城,重不可致,便留之。 直按:《水经注 渭水》云:“魏明帝景初元年,徒长安金狄,重不可致,因留霸城南。”又《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正义》引《关中记》云:“董卓坏铜人,余二枚徒清门里,魏明帝欲将诣洛,载到霸城,重不可致。后石季龙徙之邺,苻坚又徙入长安而销之。”(《文选 西征赋》李善注引《关中记》,亦与《正义》相同。)又《后汉书 方术蓟子训传》“后人复于长安东霸城见之,与一老公共摩翠铜人”云云,则又为铜人留于霸城之证。 章怀注引《水经注》,铜人为魏文帝黄初元年所徙,与今本《水经注》不同。实则为魏明帝景初元年所徙,其事亦见于《魏志 明帝纪》裴骃所引《魏略》。章怀所据之《水经注》,盖唐初另一本也。 阿房宫,亦曰阿城。惠文王造,宫未成而亡,始皇广其宫,规恢三百余里。离宫别馆,弥山跨谷,辇道相属,阁道通骊山八十余里。表南山之颠以为阙,络樊川以为池。 直按:《水经注 渭水》云:阿房宫,“亦名阿城”。《史记 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正义》引《括地志》云:“泰阿房宫亦曰阿城,在雍州长安县西北一十四里。”按:宫在上林苑中;雍州郭城西南面,即阿房宫城东面也。”又《长安志》云:“秦阿房宫一名阿城,在长安县西二十里(《元和郡县图志》作‘县西北十四里’,与《括地志》同)。西北三面有墙,南面无墙,周五里一百四十步,崇八尺,上阔四尺五寸,下阔一丈五尺,今悉为民田。” 又按:阿房宫遗址,现今在西安三桥镇南,阿房村,古城村、朐家庄一带。 作阿房前殿,东西五十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万人,下建五丈旗。 直按:本段用《史记 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文。《水经注 渭水》引《关中记》曰:“阿房殿在长安西南二十里,殿东西千步,南北三百步,庭中受十万人。”《汉书 贾山传》作东西五里,南北千步。《史记 正义》引《三辅旧事》,作“东西三里,南北五百步,庭中可受万人”。《博物志》卷六《地理考》作“殿东西千步,南北千步,上可以坐万人。” 以木兰为梁,以磁石为门。磁石门,乃阿房北阙门也。门在阿房前,悉以磁石为之,故专其目,令四夷朝者,有隐甲怀刃,入门而胁止.以示神。亦曰却胡门。 直按:《文选》潘岳《西征赋》李善注引《三辅黄图》云:“阿房前殿以木兰为梁,磁石为门,怀刃者止之。”较今本多末一句。《史记 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正义》引《三辅旧事》云,“以磁石为门.阿房言之北阙门也。” 又按:原注文用《水经注 渭水》“又东北与镐水合磁石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