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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作《传》。汉、魏之陆贾、鱼拳,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若斯人者,有异于是,故不复详而录之。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 观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详不可得而闻也。至于汉、魏已降,则可得而言。然多窃虚号,有声无实。按刘、曹二史,皆当代所撰,能成其事者,盖唯刘珍、蔡邕、王沈、鱼拳之徒耳。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且叔师研寻章句,儒生之腐者也。嗣宗沈湎曲蘖,酒徒之狂者也。斯岂能错综时事,裁成国典乎? 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而书之谱传,借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昔魏帝有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其效欤。 外篇 古今正史第二 《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儒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又曰:“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春秋传》载楚左史能读三坟、五典。《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 爰及后古,其书不传,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右说三坟五典案尧、舜相承,已见坟、典;周监二代,各有书籍。至孔子讨论其义,删为《尚书》,始自唐尧,下终秦穆,其言百篇,而各为之序。 属秦为不道,坑儒禁学,孔子之末孙曰忠,壁藏其书。汉室龙兴,旁求儒雅,闻故秦博士伏胜能传其业,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受焉。时伏生年且百岁,言不可晓,口授其书,才二十九篇。自是传其学者有欧阳氏、大小夏侯。宣帝时,复有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行之于世。其篇所载年月,不与序相符会,又与《左传》、《国语》、《孟子》所引《泰誓》不同,故汉、魏诸儒,咸疑其谬。 《古文尚书》者,即孔忠所藏,科斗之文字也。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始得之于壁中。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增多二十五篇,更以隶古字写之,编为四十六卷。司马迁屡访其事,故多有古说。安国又受诏为之训传。值武帝末,巫蛊事起,经籍道息,不获奏上,藏诸私家。刘向取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脱误甚众。至于后汉,孔子之本遂绝。其有见于经典者,诸儒皆谓之逸书。王肃亦注《今文尚书》,而大与古文孔传相类,或肃私见其本而独秘之乎? 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颐始以孔《传》奏上,而缺《舜典》一篇,乃取肃之《尧典》,从“慎徽”以下分为《舜典》以续之。自是欧阳、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永为世范。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舜典》,云于大航购得,诣阙以献。举朝集议,咸以为非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博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古今人所习《尚书?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右说《尚书》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法,自隐及哀十二公行事。 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穀梁》,乃召名儒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 逮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学官。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右说《春秋》。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 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传国语》,二十一篇。斯盖采书、志等文,非唯鲁之史记而已。 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策》三十三篇。 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作《楚汉春秋》九篇。右说《左传》。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 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惲祖述其书,遂宣布焉。而十篇未成,有录而已。元、成之间,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等传,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 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其谬。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右说《史记》《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以后,阙而不灵。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 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 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其事未毕,会有上书云固私改作《史记》者,有诏京兆书系,悉录家书封上。固弟超诣阙自陈,明帝引见,言固续父所作,不敢改易旧书,帝意乃解。即出固,征诣校书,受诏卒业。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 固后坐窦氏事,卒于洛阳狱,书颇散乱,莫能综理。其妹曹大家,博学能属文,奉诏校叙。又选高才郎马融等十人,从大家受读。其八表乃《天文志》等,犹未克成,多是待诏东观马续所作。而《古今人表》尤不类本书。 始自汉末,迄乎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三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与《五经》相亚。 初,汉献帝以固书文繁难省,乃诏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删为《汉纪》三十篇,命秘书给纸笔。经五六年乃就。其言简要,亦与纪传并行。右说《汉书》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自是以来,春秋考纪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讫乎永初。事业垂竟,而珍、尤继卒。复命待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于单、西羌传、地理志。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思安等后,《儒林列传》入崔篆诸人。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纪》。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后坐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会董卓作乱,大驾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及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至于名贤君子,自永初已下阙续。魏黄初中,唯著《先贤表》,故《汉记》残缺,至晋无成。 泰始中,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元兴武,终于孝献,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 又散骑常侍华峤删定《东观记》为《汉后书》,帝纪十二、皇后纪二、典十、列传七十、谱三,总九十七篇。其十典竟不成而卒。自斯已往,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 至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会晔以罪被收,其十志亦未成而死。先是,晋东阳太守袁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著《后汉纪》三十篇。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二家而已。右说《后汉书》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藉,司徒右长史孙该、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覈访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覈表请召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已草而罢。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戒,有益风化,愿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异闻错出,其流最多。宋文帝以《国志》载事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由是世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右说《三国志》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束晳又撰十志。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先是,历阳令陈郡王铨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子隐博学多闻,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为其同僚虞预所诉,坐事免官。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瘐亮于武昌镇。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凡为《晋书》八十九卷。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官,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已下,相次继作。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朝。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采正典与杂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为纪十、志十二、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者焉。右说《晋书》。 宋史,元嘉中,著作郎何承天草创纪传。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为一家之言。孝建初,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 大明六年,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山、苏所述,勒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信。自永光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至齐著作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史。 始自义熙肇号,终乎昇明三年。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传,名曰《宋书》。 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右说《宋书》。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志》,以见其才。沈约复撰齐史二十篇。梁天建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 诏付秘阁。起昇明之年,尽永元之代。为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右说《齐书》。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昊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璠以所闻见,穷其始末,各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祠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但既当朝务,兼知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繁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条贯。 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文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三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今并行世焉。 右说《梁书》、《陈书》。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彧撰《高祖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光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和苞撰《汉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令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愔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安、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度追撰二石事,集为《邺都记》、《赵记》等书。 前燕有起居注,杜辅全录以为《燕纪》。后燕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 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之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令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菀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十二卷。 建康太守索晖、从事中郎刘昞又各著《凉书》。 前秦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苻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太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郎董朏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先是,秦秘书郎赵整修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洛山,著书不辍,有冯翊、车频助其经费。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扶风马僧虔、何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佐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承光之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之亡,多见焚烧。 西凉与西秦,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段龟龙记吕氏,宗钦记沮渠氏,郭韶记秃发氏,韩显宗记冯氏。唯有四者可知,自馀不详谁作。 魏氏黄门侍郎崔鸿,乃考覈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求诸国逸史,逮正始元年,鸠集稽备,而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十卷。鸿殁后,永安中,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右说《十六国春秋》。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纪,唯为十卷,而条例未成。暨乎明元,废而不述。神二年,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鉴、高谠、邓颍、晁继、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十卷。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并参著作,续成前史书,叙述国事,无隐所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 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自是遂废史官。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时有校书郎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如是者五六岁。所成篇卷,模有力焉。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为纪传异科。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既而崔光、王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温子昇复修《孝庄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魏史官私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又命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目击>仲让、裴昂之,高孝幹等助其编次。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于是大征百家谱状,斟酌以成《魏书》。 上自道武,下终孝靖,纪传与志凡百三十卷。收谄齐氏,於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时尚书令杨遵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毙于狱中。群怨谤声不息。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宣布于外。武成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 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澹与颜之推、辛德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澹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合纪、传、论例,总九十二篇。 炀帝以澹书犹未能善,又敕左仆射杨素别撰,学士潘徽、褚亮、欧阳询等佐之。 会素薨而止。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焉。右说《魏书》高齐史,天统初,太常少卿祖孝征述献武起居,名曰《黄初传天录》。时中书侍郎陆元规常从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唯记行师,不载它事。自武平后,史官阳休之、杜台卿、祖崇儒、崔子发等相继注记。 逮于齐灭,隋秘书监王劭、内史令李德林并少仕邺中,多识故事。王乃凭述起居注,广以异闻,造编年书,号曰《齐志》,时有六卷。李在齐预修国史,创纪传书二十七卷。自开皇初,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上送官,藏之秘府。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今之言齐史者,惟王、李二家云。右说《北齐书》。 宇文周史,大统年有秘书丞柳虬兼领著作,直辞正色,事有可称。至隋开皇中,秘书监牛弘追撰《周纪》十有八篇,略叙纪纲,仍皆抵忤。皇家贞观初,敕秘书丞令狐德棻、秘书郎岑文本共加修缉,定为《周书》五十卷。右说《后周书》。 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炀帝世,惟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及江都之祸,仍多散逸。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与新撰《周书》并行于时。 初,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事具于上。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合为《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书成,下于史阁。惟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又诏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其先撰史人,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称为《五代史志》。右说《隋书》。 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武德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 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编年体,号为“实录”。 迄乎三帝,世有其书。 贞观初,姚思兼廉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至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龙朔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如《高宗本纪》及永徽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必方诸魏伯起,亦犹张衡之蔡邕焉。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笑。惜其短岁,功业未终。至长寿中,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撰为《唐书》百有十卷。凤及以喑聋不才,而辄议一代大典,凡所撰录,皆索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罕能自远。 或言皆比兴,全类詠歌,或语多鄙朴,实同文案,而总入编次,了无厘革。其有出自胸臆,申其机杼,发言则嗤鄙怪诞,叙事则参差倒错。故阅其篇第,岂谓可观;披其章句,不识所以。既而悉收姚、许诸本,欲使其书独行。由是皇家旧事,残缺殆尽。 长安中,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封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神龙元年又与坚、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二十卷,夫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虽言无可择,事多遗恨,庶将来削稿,犹有凭焉。 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自馀偏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之,右说《唐书》。 外篇 疑古第三 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 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其于事也则不然。至若少昊之以鸟名官,陶唐之御龙拜职。夏氏之中衰也,其盗有后羿、寒浞;齐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其事。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唯夫博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及左氏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仇。故二《传》大行,擅名于世。又孔门之著录也,《论语》专述言辞,《家语》兼陈事业。而自古学徒相授,唯称《论语》而已。由斯而谈,并古人轻事重言之明效也。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又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斯并曩贤精鉴,已有先觉。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斯乃周公之格言。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观夫子之定礼也,隐、闵非命,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皆有怨剌,在于鲁国,独无其章。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是为同姓,而司败发问,对以“知礼”。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加以古文载事,其词简约,推者难详,缺漏无补。遂令后来学者莫究其源,蒙然靡察,有如聋瞽。今故讦其疑事,以著于篇。凡有十条,列之于后。 盖《虞书》之美放勋也,云“克明俊德。”而陆贾《新语》又曰:“尧、舜之人,比屋可封。”盖因《尧典》成文而广造奇说也。案《春秋传》云:高阳、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谓之“元”、“凯”。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帝鸿氏、少昊氏、颛顼氏各有不才子,谓之“浑沌”、“穷奇”、“梼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 缙云氏亦有不才子,天下谓之“饕餮”,以比三族,俱称“四凶”。而尧亦不能去。斯则当尧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齐列,善恶不分,贤愚共贯。且《论语》有云:舜举咎繇,不仁者远。是则当咎繇未举,不仁甚多,弥验尧时,群小在位者矣。又安得谓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其疑一也。 《尧典?序》又云:“将逊于位,让于虞舜。”孔氏《注》曰:“尧知子丹朱不肖,故有禅位之志。”案《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其地有城,以“囚尧”为号。识者凭斯异说,颇为禅授为疑。然则观此二书,已足为证者矣,而犹有所未睹也。何者?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丹朱,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虽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观近古有奸雄奋发,自号勤王,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求诸历代,往往而有。必以古方今,千载一揆。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徒虚语耳。其疑二也。 《虞书?舜典》又云:“五十载,陟方乃死。”《注》云:“死苍梧之野,因葬焉。”案苍梧者,于楚则川号汨罗,在汉则邑称零桂。地总百越,山连五岭。 人风婐婳,地气歊瘴。虽使百金之子,犹惮经履其途;况以万乘之君,而堪巡幸其国?且舜必以精华既竭,形神告劳,捨兹宝位,如释重负。何得以垂殁之年,更践不毛之地?兼复二纪不从,怨旷生离,万里无依,孤魂溘尽,让王高蹈,岂其若是者乎?历观自古人君废逐,若夏桀放于南巢,赵迁迁于房陵,周王流彘,楚帝徙郴,语其艰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也。斯则陟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乎?其疑三也。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益为启所诛。”又曰:“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凡此数事,语异正经。其书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案舜之放尧,无事别说,足验其情,已于此篇前言之详矣。夫唯益与伊尹见戮,并于正书,犹无其证。推而论之,如启之诛益,仍可覆也。何者?舜废尧而立丹朱,禹黜舜而立商均,益手握机权,势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禄。其事不成,自贻伊咎。观夫近古篡夺,桓独不全,马仍反正。若启之诛益,亦由晋之杀玄乎?若舜、禹相代,事业皆成,唯益覆车,伏辜夏后,亦犹桓效曹、马,而独致元兴之祸者平?其疑四也。 《汤誓序》云:“汤伐桀,战于鸣条。”又云:“汤放桀于南巢,唯有惭德。” 而《周书?殷祝》篇称“桀让汤王位”云云。此则有异于《尚书》。如《周书》之所说,岂非汤既胜桀,力制夏人,使桀推让,归王于己。盖欲比迹尧、舜,袭其高名者乎?又案《墨子》云:汤以天下让务光,而使人说曰:汤欲加恶名于汝。 务光遂投清泠之泉而死。汤乃即位无疑。然则汤之饰让,伪迹甚多。考墨家所言,雅与《周书》相会。夫《书》之作,本出《尚书》,孔父截翦浮词,裁成雅诰,去其鄙事,直云“惭德”,岂非欲灭汤之过,增桀之恶者乎?其疑五也。 夫《五经》立言,千载犹仰,而求其前后,理甚相乖。何者?称周之盛也,则云三分有二,商纣为独夫;语殷之败也,又云纣有臣亿万人,其亡流血漂杵。 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又案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而后来诸子,承其伪说,竞列纣罪,有倍《五经》。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班生亦云:安有据妇人临朝!刘向又曰: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至于是,而天下恶者,必以桀、纣为先。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将非厚诬者平?其疑六也。 《微子之命》篇《序》云:“杀武庚”。案禄父即商纣之子也。属社稷倾覆,家国沦亡,父首枭悬,母躯分裂,永言怨耻,生人莫二。向使其侯服事周,而全躯保其妻子也,仰天俯地,何以为生?含齿戴发,何以为貌?既而合谋二叔,徇节三监,虽君亲之怨不除,而臣子之诚可见,考诸名教,生死无惭。议者苟以其功业不成,便以顽人为目。必如是,则有君若夏少康,有臣若伍子胥,向若陨仇雪怨,众败身灭,亦当隶迹丑徒,编名逆党者邪?其疑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