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 142 页/共 196 页

《拟山园》,二本。不全。系明时王觉斯所著。仅存卷二十三至卷二十七、七律诗。语有干碍,应毁。 续办第六次应毁书共十八种: 《岭西水陆兵纪》,一本。系明万历间喻政所撰。俱水陆边防务事宜,并附船图,序文中有干碍,应毁。 《明代帝后纪略》,四本。系明万历间编辑有明一代帝后并藩封谱系。查明代《实录》、《宝训》俱经销毁,此亦应毁。 《明代圣政》,二本。系明天启、崇祯间勅谕奏疏,语涉违碍,应毁。 《旭山集》,一本。系明金忠士所著边略、防御各事宜。中有干碍,应毁。 《玉堂荟记》,一本。系明杨士聪所撰。俱崇祯一朝事迹,中有违碍,应毁。 《明大政纪》,一本。系明谭希思所辑有明一代政纪。内显有干碍处,应毁。 《吾学编》,三本。系明郑晓所撰边防事宜。内有违碍,应毁。 《明资治通纪》,一本。系明陈建编辑有明一代政治,体仿纲目。中有干犯,应毁。 《征吾录》,一本。系明郑晓所撰。内有违碍,应毁。 《朝鲜征倭纪略》,一本。系明按察使萧应宫奏疏。内多干碍,应毁。 《崇祯存实疏抄》,八十八本。系明崇祯六、七年间,内外臣工条陈奏议。其武备、边防诸疏,均多违碍,应毁。 《经世挈要》,二本。系明曹飞条陈筹兵奏疏。内显干碍,应毁。 《掌铨题稿》,八本。系明吏部题稿。内有违碍,应毁。 《明奏疏》,一本。系明天启间陆澄源奏疏。语涉干碍,应毁。 《闻见录》,一本。系明贾新铭记。中有干犯,应毁。 《辽海编》,一本。系明倪克让往封朝鲜道途所赋诗辞,其子倪岳编集。中有违碍,应毁。 《熊明遇奏疏》,一本。系明天启间御史熊明遇奏疏。内有干犯,应毁。 《掌卫疏稿》,五本。系明崇祯间锦衣卫奏疏。中有避忌,应毁。 续办第七次应销毁书共五种: 《西台建白》,抄本二本。系明末御史金忠士奏疏,其子星耀亦有疏数篇。虽未显涉干犯,然语多狂谩沽直,应毁。 《倪文正公奏牍》,二本。系四库馆办理抽毁之书。此奏牍自应销毁。 《豹陵集》,十一本。系明末梁云构所作诗、文、序、论、疏、启,凡二十六卷。内有违碍,应毁。 《使蜀稿》,一本。系明庐陵刘惟德着,传序诗铭诸体略。其间有字句疵碍,应毁。 《庙堂忠告》,一本。系张养浩所著。残破不全,应毁。(内阁档) 九九八 军机大臣奏查明太子河沿伪情形并将《旧一统志》等书黏签呈览片【真按:当作讹字.因其正文如此故袭之尔.(前已有沿讹一词)】 乾隆四十八年十月初五日 臣等谨查太子河,古名大梁水,见《汉书 地理志》、郦道元《水经注》,皆言其水西南流入辽水。至《辽史 地理志》始有太子河之称。明顾祖禹《方舆纪要》一书,【真按:乃题祖禹为明人 !!】谓太子河卽故衍水,以燕太子丹匿此得名。考《史记 刺客传》:「李信追丹,丹匿衍水中。」顾祖禹以辽东境中无衍水,因附会《辽史 地理志》之太子河为卽古衍水,其非有所本可知。今查太子河,国语谓塔思哈河,谓虎也。音与太子河相近,其为沿伪无疑。【真按:当作讹字.】《旧一统志》所引宜加按语,辨明改正。今将旧《一统志》、《方舆纪要》黏贴黄签,恭呈御览。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九九九 谕内阁着皇子同军机大臣等编辑《古今储贰金鉴》 乾隆四十八年十月十九日 乾隆四十八年十月十九日内阁奉上谕 历览前代建储诸弊,及我朝家法相承,于立储一事之不可行,已明降谕旨,宣示中外。至史册所载,因建立储贰致酿事端者不可枚举,自当勒成一书,以昭殷鉴。着皇子等同军机大臣及上书房总师傅等,将历代册立太子事迹有关鉴戒者,采辑成书,陆续进呈。卽着皇孙之师傅为誊录,书成名为《古今储贰金鉴》。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 谕内阁所有现办满汉臣工表传等着总裁等董饬纂办 乾隆四十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乾隆四十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内阁奉上谕: 国史之修,所以彰善瘅恶,信今传后。我国家凝承景贶,垂裕万年,前曾降旨将开国以来王公大臣及在朝满汉文武,内自卿贰以上,外自将军、督抚、提督以上,并综核生平实迹,各为立传。盖因前代诸史,皆由后世史官编纂,胜朝事迹,历年久远,湮没失传,以致网罗散佚,采及裨官,【真按:当作稗,稗官.看来章奏诏谕错字尚不少,然此等应系抄录者之误吧 (参见下真按:清代档案的保存)】褒识好恶,任意轩轾,率无定评,何如及早裒集,免致闻见失真,传疑袭讹乎!【真按:清高宗的史学】兹国史诸臣列传进呈,皆经朕亲览,详加核定,公是公非,不少假借,以期征实垂信。但国史体例与历代史不同,馆臣纂辑惟应据事直书,无庸分别各门。至若忠烈廉孝,以及奸臣宦官,历代皆附入列传。我朝百代升平,【真按:当作百年,何至百代耶?】并无此等事也。惟《贰臣传》一门,前经降旨另编甲乙,乃我朝开创。所有此实扶植纲常,为世道人心之计,自应另立专门,以存直道。至叛逆之臣,如吴三桂等,亦应明正罪状,另立一门,用昭斧钺之严。所有现办满汉臣工表传、蒙古王公事迹,其在乾隆四十年以前者,俱着该总裁等董饬纂办,勒限五年,陆续进呈。候朕钦定成书颁行,并写入四库全书,垂为信史。至该馆采录事迹,向俱恭照《实录》红本,核实纪载。第自雍正八年设立军机处以来,五十余年所有谕旨批奏事件,未经发抄者尚多,着先将乾隆四十年以前军机处所存档案,令该总裁、纂修详晰查阅裒辑,以昭典核。钦此。【真按:清代档案的保存.可见章奏诏谕大抵又有抄录者,故讹字不少,非俱原本也.】(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 军机大臣奏拟写彭元瑞办理四库全书谕旨进呈片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 据侍郎彭元瑞告称:面奉谕旨,令其办理四库全书。臣等拟写谕旨进呈。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二 谕着彭元瑞充四库全书馆副总裁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奉旨: 彭元瑞着充四库全书馆副总裁。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 军机大臣奏夹签进呈全书内圣祖申谕阿哥挞辱大臣侍卫一条片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臣等遵旨于四库全书内,恭查圣祖仁皇帝圣训申谕阿哥挞辱大臣侍卫一条,谨夹签进呈。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四 军机处为知会文澜阁御笔碑刻匾额墨宝事致浙江巡抚咨文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办理军机处为知会事。 杭州西湖添建文澜阁,所有碑刻匾额,现在奉旨发下御笔墨宝四张,贵督卽遵照卷幅背面所开办理可也。为此知会。 右咨浙江巡抚。(军机处上谕档) 一○○五 户部为知照四库全书馆记过人员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户部为遵旨查议事。 陕西司案呈,本年十月二十日准吏部咨称:会议得内阁抄出尚书和珅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本年春季进过书籍错悞,业经臣等查核交部,其夏季所进第三分全书错悞之处,臣等详加稽核,除加倍记过之员另行交部,并总裁各员前因赶办第二、三分全书奏请停其抽阅并无记过次数外;查有提调官吴裕德等记过,俱请交部照例察议。谨奏。乾隆四十八年八月初二日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真按:标点与前文不同!照前例当作钦此。钦遵。】抄出到部。应将记过二百三十六次之候补中书潘有为,记过六十四次之内阁中书王中地,记过三十四次之内阁中书程琰,记过二十次之内阁中书甄松年,记过十六次之内阁侍读宋镕,记过十二次之中书方大川、张虎拜,记过八次之中书李斯咏、中书金光第,【真按:前文均作悌(金光悌),此应是错字!然下文又作第!再下文又作悌.】记过六次之内阁典籍袁文邵,记过四次之中书马犹龙、中书吴树萱、中书柴模、中书王煦、【真按:当是照之讹(涉下文章煦而误也!),前文似均作王照!甚至有以校补者.(王〔照〕).○另,清史艺文志有王煦!】中书章煦,记过二次之中书郭晋、中书康仪钧,均照例罚俸三个月。查张虎拜、章煦、郭晋俱经丁忧,袁文邵已回籍葬亲,潘有为系候补之员,应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康仪钧已经革职,其罚俸之处仍应注册。查方大川、王煦俱有纪录二次,【真按:此仍作煦字?不知是照之讹否.然前文均作王照也!】李斯咏有纪录一次,前议罚俸三个月注抵,今议罚俸三个月,连前共罚俸六个月,应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免其罚俸;金光第有纪录四次,马犹龙有纪录三次,宋镕有纪录二次,程琰有纪录一次,今议罚俸三个月,应各注于纪录,合计抵销。乾隆四十八年九月初五日题,本月十五日奉旨: 吴裕德、何思钧、罗修源、庄通敏、励守谦、朱攸、李镕、汪镛、王天禄、吴锡麒、戴联奎、蔡廷衡,俱着罚俸三个月;闵淳大、莫瞻菉、何西泰,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吴寿昌、章宗瀛、曹锡龄、陈昌齐、许兆椿、季学锦、徐立纲、李鼎元、张九镡、吴典,着各销去纪录一次,俱免其罚俸;朱绂、缪晋、张焘、王坦修、洪其绅各罚俸三个月之处,俱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单知照。等因前来。 查此案,翰林院侍讲吴寿昌等罚俸议以纪录抵销,并注于纪录抵销,均毋庸议外,应将翰林院编修吴裕德等罚俸之案注册,行文翰林院等衙门于造送领俸册内声明坐扣可也。【真按:国无!词亦无!按:此坐与坐罪、坐罚金之坐相同也.连坐之坐.】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典籍厅。(内阁移会) 一○○六 军机大臣奏稽核秋季所进第三分全书错误记过次数请将总校等官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着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奉旨:此后书内错误,总校记过一次者,分校着记过二次。钦此。又总校检勘书籍较多,前经奏明请照总裁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又本年六月内,经臣金简、曹文植(埴)奏请将奉旨加倍记过之总校、分校等专案核办,真按:曹文埴.交部议处,并奉旨允行。各在案。 所有本年夏季进过书籍错误,业经臣等查核交部,其秋季所进第三分全书错误之处,臣等详加稽核。除加倍记过之员另行交部并总裁各员前因赶办第二、三分全书奏请停其抽阅并无记过次数外,查有总校何思钧记过八百七十六次,孙溶记过五百二十六次,徐以坤记过五百十一次,潘有为记过三百四十三次,仓圣脉记过三百二十次;分校郭祚炽记过一百九十八次,励守谦记过一百二次,罗万选记过八十六次,章宗瀛、李斯咏各记过五十八次,叶兰记过五十四次,钱樾记过四十八次,朱绂、王庆长各记过四十六次,胡予襄记过四十次,庄通敏、朱攸各记过三十六次,李荃记过三十四次,雷纯记过三十二次,许兆椿记过二十八次,陈昌齐、汪墉各记过二十六次,牛稔文记过十八次,王照、缪晋、邱庭漋各记过十六次,严福、何循、翟槐、马犹龙、金兆燕各记过十四次,甄松年、季学锦、孙希旦各记过十二次,常循、周鋐、汪学金、罗修源、秦泉、王天禄、戴联奎、程昌期各记过十次,祖之望、李镕、刘源溥、陈木、潘庭筠、祝堃、祁韵士各记过八次,闵惇大、王坦修、吴绍昱、田尹衡、吴冀成各记过六次,金光悌、【真按:前文有作金光第者.】胡敏、张九镡、徐秉敬、卜维吉、方大川、吴典、赵怀玉、郭晋各记过四次,刘图南、于鼎、郭在逵、李鼎元、汪昶、蔡廷衡、沈培、张能照各记过二次,俱请交部照例察议。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七 军机大臣奏《通鉴纲目续编》令各省挖改江苏等省覆奏片 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初二日 查《通鉴纲目续编》,奉旨令各督抚照本挖改,并令于年终汇奏一次。兹查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陕西、广东、甘肃等省,已于奉旨后陆续覆奏。本日郝硕奏到之折,系遵旨年终汇奏,各省俱尚未奏到。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八 湖广总督舒常奏本年抽改过《通鉴纲目续编》数目折 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 湖广总督兼署湖南巡抚臣舒常跪奏,为遵旨汇奏事。 窃查湖南省乾隆四十八年五月初六日承准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尚书和珅字寄内开,钦奉上谕:前因披阅《御批通鉴纲目续编》内《发明》、《广义》各条,于辽、金、元三朝时事,多有议论偏谬及诋毁之处,特删润改补,并遇便发交直省督抚各一部,令其照本抽改,务须实力妥办,使外间流传之本一体更正,不致遗漏,亦不得滋扰。至接奉颁发原书后,遵照抽改共若干部,着于年底汇奏一次。钦此。经抚臣伊星阿通饬遵照妥办在案。 兹据湖南布政使秦承恩详称,恭查《御批通鉴纲目续编》,现经删润改补之本,自前司王站柱在京领賷到楚,当卽行查通省,晓谕各书肆及藏书之家,凡有旧本概行缴出解省,以便发交局员抽改。嗣据益阳等属先后具报,生员温志瑜等及书肆缴出《通鉴纲目续编》共一十六部解省,俱经发局钦遵颁出之本逐一抽改,将抽下旧本中或数字或数行均卽销毁,其改竣各本仍给还原缴之人。余俟再有缴本,随解随办,并饬将书肆所售《通鉴纲目续编》之本,如查有板片卽抽解汇销,均勿遗漏,亦无滋扰等情。详请汇奏前来。 臣覆加查核无异。除仍饬实力安详妥办外,所有本年抽改过《通鉴纲目续编》数目,理合遵旨于年底汇折奏闻,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 一○○九 寄谕两江总督萨载等留心访查《通鉴纲目续编》翻荆板片 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大学士 公阿<桂>、尚书 额驸,公福<隆安>、尚书和<珅>字寄两江总督萨<载>、江苏巡抚闵<鹗元>、浙闽总督富<勒浑>、浙江巡抚福<崧>,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奉上谕: 据农起奏《通鉴纲目续编》有一种翻刻之本,未经载有「御批」字样,现饬令书局委员一律抽改,并将板片铲削抽换等语。《通鉴纲目续编》山西省尚有翻刻之本,业据农起查明改正,况江浙为人文之薮,书贾云集,刻书翻板,是其长技,外间自必有流传翻刻之本。全在该督抚实力搜查抽改,认真办理。着传谕萨载、富勒浑、闵鹗元、福崧等再行饬属留心访查,将翻刻板片一体抽改,铲削更正。将此并谕各督抚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一○一○ 两广总督巴延三等奏抽改《通鉴纲目续编》数目折 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两广总督臣觉罗巴延三、广东巡抚臣尚安跪奏,为循例奏闻事。 乾隆四十八年钦奉上谕:前因披阅《御批通鉴纲目续编》内《发明》、《广义》各条,于辽、金、元三朝时事多有议论偏谬及肆行诋毁之处,特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量为删润改补,黏签呈览,并遇便发交直省督抚各一部,令其照依抽改,将外间流传之本一体更正,不致遗漏,亦不得滋扰。至各该省自接奉颁发原书后,遵照抽改共若干部,仍着各该督抚于年终汇奏一次。钦此。钦遵。在案。 兹届年终汇奏之期,据广东布政使郑源璹会同按察使李天培详称:《资治通鉴纲目续编》一书,据各属申报,因本数繁多,价值稍贵,绅士不肯出资购买,是以藏本甚少,现在止据南雄、潮州二府及南海、番禺、海丰、高要、高明、鹤山、阳江、开建等八县,申送《纲目续编》一十七部,业已钦遵谕旨,查照改本,抽换清楚,转发收领。等由前来。 臣等除仍饬各属再行实力妥办,务使存留书籍之家全数呈缴抽换,毋致遗漏外,谨循例恭折奏闻,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 一○一一 寄谕各省督抚务将《通鉴纲目续编》翻刻书籍板片全行查出抽改铲削 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大学士 公阿<桂>、尚书和<珅>字寄各省督抚,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奉上谕: 刘峩奏《通鉴纲目续编》内《发明》、《广义》一条,悖谬之处照所发改本一并更正一折,内称有《续通鉴纲目》一部,无御批字样,系民间售卖之本,应一体送局抽改等语。《通鉴纲目续编》,外间有翻刻之本,前亦据农起奏到,曾降谕旨,江浙各督抚实力搜查抽改。今据刘峩奏直隶亦有翻刻售卖之本,是此种翻刻书籍、板片,各省均有流传,自当一体抽改铲削。着传谕各督抚饬属留心访查,将翻刻之板片、书本,务须全行查出,一律改正。其挖出正本、翻本书内违悖字样,毋论一、两页及二、三行或数字,均着收存汇齐,送京销毁,不致外间稍有留传,使无知诞妄之徒又行抄播,方为妥善。将此遇便传谕各督抚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二 吏部为知照四库全书馆记过人员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附抄单) 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吏部为遵旨查议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题前事等因。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题,本月十九日奉旨:励守谦、钱樾、汪镛、何循、翟槐、孙希旦、王天禄、戴联奎、程昌期、李镕,潘庭筠、闵惇大、张九镡、于鼎、郭在逵、张能照俱着罚俸三个月;何思钧、庄通敏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朱绂、汪学金、缪晋、邱庭漋、王坦修、严福着各销去纪录一次,俱免其罚俸;朱攸、罗修源、秦泉、章宗瀛、蔡廷衡、许兆椿、陈昌齐、季学锦、祝堃、祁韵士、吴典、李鼎元各罚俸三个月之处,俱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单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附 吏部题四库全书馆人员罚俸记过本 议得内阁抄出大学士阿<桂>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本年秋季所进第三分全书错误之处,臣等详加稽核。除加倍记过之员另行交部,并总裁各员前因赶办第二、三分全书奏请停其抽阅,并无记过次数外;查有总校何思钧记过八百七十六次,孙溶记过五百二十六次,徐以坤记过五百十一次,潘有为记过三百四十三次,仓圣脉记过三百二十次;分校郭祚炽记过一百九十八次,励守谦记过一百二次,罗万选记过八十六次,章宗瀛、李斯咏各记过五十八次,叶兰记过五十四次,钱樾记过四十八次,朱绂、王庆长各记过四十六次,胡予襄记过四十次,庄通敏、朱攸各记过三十六次,李荃记过三十四次,雷纯记过三十二次,许兆椿记过二十八次,陈昌齐、汪镛各记过二十六次,牛稔文记过十八次,王照、缪晋、邱庭漋各记过十六次,严福、何循、翟槐、马犹龙、金兆燕各记过十四次,甄松年、季学锦、孙希旦各记过十二次,常循、周鋐、汪学金、罗修源、秦泉、王天禄、戴联奎、程昌期各记过十次,祖之望、李镕、刘源溥、陈木、潘庭筠、祝堃、祁韵士各记过八次,闵惇大、王坦修、吴绍昱、田尹衡、吴翼成各记过六次,金光悌、胡敏、张九镡、徐秉敬、卜维吉、方大川、吴典、赵怀玉、郭晋各记过四次,刘图南、于鼎、郭在逵、李鼎元、汪昶、蔡廷衡、沈培、张能照各记过二次,俱请交部照例察议。谨奏。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除检讨汪昶已经病故,毋庸议外;应将记过八百七十六次之总校官 检讨何思钧,记过五百二十六次之中书科中书孙溶,记过五百十一次之候选国子监博士徐以坤,记过三百四十三次之候补中书潘有为,记过三百二十次之庶吉士仓圣脉,记过二百九十八次之分校官 通政司经历郭祚炽,记过一百二次之编修励守谦,记过八十六次之国子监助敎罗万选,记过五十八次之编修章宗瀛、内阁中书李斯咏,记过五十四次之内阁中书今升安徽安庆府同知叶兰,记过四十八次之编修今任四川学正钱樾,记过四十六次之编修朱绂、工部员外王庆长,记过四十次之国子监助教胡予襄,记过三十六次之编修庄通敏、编修朱攸,记过三十四次之内阁中书今升直隶广平府同知李荃,记过三十二次之兵部额外主事雷纯,记过二十八次之编修许兆椿,记过二十六次之詹事府右赞善陈昌齐、编修汪镛,记过十八次之户部主事牛稔文,记过十六次之内阁中书王照、编修缪晋、编修邱庭漋,记过十四次之编修严福、编修何循、编修翟槐、内阁中书马犹龙、国子监博士金兆燕,记过十二次之内阁中书甄松年、詹事府左中允季学锦、编修孙希旦,记过十次之国子监学录常循、助敎周鋐、编修汪学金、编修罗修源、编修秦泉、编修王天禄、编修戴联奎、编修程昌期,记过八次之刑部主事祖之望、编修李镕、候补中书科中书刘源溥、助教陈木、编修潘庭筠、编修祝堃、编修祁韵士,记过六次之编修闵惇大、检讨王坦修、户部额外主事吴绍昱、内阁中书今升湖北荆州府同知田尹衡、候补中书科中书吴翼成,记过四次之内阁中书金光悌、刑部主事胡敏、编修张九镡、内阁中书徐秉敬、助教卜维吉、内阁中书方大川、编修吴典、候补中书赵怀玉、分发中书郭晋,记过二次之内阁中书刘图南、编修今任广西学正于鼎、检讨郭在逵、检讨李鼎元、编修蔡廷衡、学正沈培、编修张能照,均照例罚俸三个月。查何思钧、仓圣脉、罗万选、庄通敏、金兆燕已患病调理,郭祚炽、雷纯、严福、汪学金、胡敏、田尹衡、卜维吉俱经丁忧,徐以坤、潘有为、刘源溥、徐秉敬、吴翼成、赵怀玉、郭晋俱系候补之员,均应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查朱绂有纪录六次,汪学金、金光悌俱有纪录四次,缪晋、邱庭漋、马犹龙、周鋐俱有纪录三次,陈木、【真按:下文有陈本者!不知是否为误字!】王坦修、刘图南俱有纪录二次,严福有纪录一次,俱有前议罚俸三个月注抵在案,今议罚俸三个月,连前共罚俸六个月,应各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均免其罚俸;朱攸、罗修源、秦泉、祖之望俱有纪录四次,章宗瀛有纪录三次,李斯咏、王庆长、常循、蔡廷衡俱有纪录二次,胡予襄、许兆椿、陈昌齐、王照、季学锦、祝堃、祁韵士、方大川、吴典、李鼎元俱有纪录一次,今议罚俸三个月,应各注于纪录,合计抵销。 (内阁移会) 一○一三 谕内阁皇长孙绵德生子着晋封固山贝子并将此旨入于《储贰金鉴》 乾隆四十九年正月十四日 内阁奉谕旨: 皇长孙绵德,前因与革职礼部郎中秦雄褒往来馈遗书画,革去承袭定郡王,嗣复加恩封为公爵。绵德为皇长子定安亲王嫡长子,系朕长孙,设如书生拘迂之见,若明洪武时懿文太子既殁,刘三吾建议谓皇孙世嫡,礼宜承统,洪武泥于法古,遂立建文为皇太孙,其后酿成永乐靖难之变。祸乱相寻,臣民荼毒,昔刘三吾一言丧邦之所致也。【真按:刘三吾之罪.】朕惟深鉴于历代建储之失,是以再三宣谕,并令纂辑《储贰金鉴》一书,为万世法戒。若如洪武之泥古,立储封建,以祖宗神器之重轻为付托,岂我大清宗社万年之福乎!今念绵德之子奕纯,新岁可以得子,朕庆抱元孙五世一堂,实为古稀盛事,自应特沛恩施,以衍奕禩云礽之庆。绵德着加恩晋封固山贝子,嗣后宜益加谨饬,常存敬畏,以期永承恩泽,副朕谆切训勉之至意。此旨并着入于《储贰金鉴》。(起居注册) 一○一四 质郡王永瑢等奏办理江浙三分全书亟需校对请于生监中召募分校折 乾隆四十九年二月初一日* 质郡王永瑢等谨奏,为奏闻请旨事。 臣等恭办江浙三分四库全书,蒙皇上嘉惠南人士子,大发帑金,雇募缮写,臣等仰体圣意,务期功以速成,帑归实用,核对无误,经理得宜。查臣等前经挑选字画端楷之书手一千名,现在分头缮写,计每人每日写字二千,每月可得书四千本。又经奏定分校之翰林、中书等五十七员,照例每人每日校字二万,计每月仅校得书一千一百余本。彼此核算,每一月所写之书,一二月尚难校清,递积递多,须八年之久方能完竣。在书手等佣书为活,朝夕所需计字给价,势难等久侍。【真按:疑为待之讹!】以未经校对之书,不知可用与否,卽行给价,殊非慎重帑项之道。将来书手各散,数年后抽换填补,在在棘手,是速写之需急校,事势显然。惟是京员中可任分校者甚少,或本员现有馆属,或本衙门各有应办事件,搜罗再四,实无其人。若照前四部派官总校,则恩□未得屡邀,且铨法更多壅滞,臣等公同商酌,此三分书原为加恩士子而设,拟卽于生监中募有情愿校对者,择其文理明通,每人派以三年内校书五千余本,得二十一人足敷办理。如果三部应期全竣,仰恳皇上天恩,钦赐举人,准其一体会试,但不得入吏部举班选用,以碍铨法,亦不许大挑滥邀官职。其有潦草错误者,按季汇送吏部查核,照七品官讨俸之例缴充本馆公用,按年报销,似此劝惩互施,庶期迅速告竣。如蒙圣恩俞允,容臣等陆续召募,有人,卽行□书校对,一面将姓名履历咨明吏、礼二部存案。 再,校对后业经呈进御览之书,臣等拟卽遵旨发交各该省,并将木匣纸捐式样一并发去,【真按:当作绢字.纸绢.绢乃四库书之封面也.】令其就近陆续照式装潢。如此则发运较为便易,而各该省办理亦复裕如矣。 是否有当,为此具折奏闻,伏祈皇上睿鉴。 乾隆四十九年二月初一日奉旨:依议。钦此。(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一○一五 谕内阁陆费墀着充四库全书馆副总裁 乾隆四十九年二月十九日 乾隆四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内阁奉上谕:陆费墀既为侍郎,着充四库全书馆副总裁。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六 谕内阁将来江浙文汇等三阁分贮全书许读书者领出传写 乾隆四十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乾隆四十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内阁奉上谕: 前因江浙为人文渊薮,特降谕旨,发给内帑,缮写四库全书三分,于扬州文汇阁、镇江文宗阁、杭州文澜阁各藏庋一分。原以嘉惠士林,俾得就近抄录传观,用光文治。第恐地方大吏过于珍护,读书嗜古之士,无由得窥美富,广布流传,是千缃万帙,徒为插架之供,无裨观摩之实,殊非朕崇文典学,传示无穷之意。将来全书缮竣,分贮三阁后,如有愿读中秘书者,许其陆续领出,广为传写。全书本有总目,易于检查,祇须派委妥员董司其事,设立收发档案,登注明晰,并晓谕借钞士子加意珍惜,毋致遗失污损,俾艺林多士,均得殚见洽闻,以副朕乐育人才、稽古右文之至意。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七 军机大臣奏查方略馆等处应进各书尚无迟延等事片 乾隆四十九年闰三月初一日 查方略馆等处应进各书,如《一统志》、《盛京通志》、《职官表》及翻书房翻译各书,现俱随本报按卯进呈,尚无迟延。其四库全书前经曹文埴奏明于回銮后恭进,是以此次行在所进书籍觉少。至查核各书清单,现在寄信京中,详悉查核,俟覆到日,臣等详加酌核,再行奏闻。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八 军机大臣和珅等奏稽核冬季所进第三分全书记过次数请将提调等交议折 乾隆四十九年闰三月二十二日* 臣和<珅>等谨奏: 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着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奉旨:此后书内错误,总校记过一次者,分校着记过二次。钦此。又总校检勘书籍较多,前经奏明,请照总裁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又上年六月内,经臣金简、曹文埴奏请将奉旨加倍记过之总校、分校等,专案核办,交部议处,并奉旨允行。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