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康熙朝实录 - 第 556 页/共 681 页

○乙丑。上驻跸巴颜和洛。   ○丙寅。上驻跸鄂尔沁哈达地方。   ○谕内大臣等曰、朕自热河启行之时、因身体虚弱、思择水土佳处、游行调养而来、不意即能乘马行围、略不疲困、虽肌体未复原、而寝食固己如旧矣。特谕尔等知之。   ○护军统领车克初以管围不严、命革职发往奉天。   ○丁卯。遣大学士陈廷敬、祭先师孔子。   ○上驻跸扎克旦鄂佛罗地方。   ○厄鲁特多罗郡王策零旺布等来朝。   ○升直隶天津道吴存礼为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大清圣祖合天弘运文武睿哲恭俭宽裕孝敬诚信中和功德大成仁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八 v大清圣祖合天弘运文武睿哲恭俭宽裕孝敬诚信中和功德大成仁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九   康熙四十八年。己丑。九月。戊辰朔。上驻跸克木尔特昂阿地方。   ○己巳。上驻跸永安拜昂阿地方。   ○庚午上驻跸齐老图地方。   ○辛未。上驻跸乌阑哈尔哈地方。   ○河南巡抚汪灏、以疾乞休。允之。   ○升四川按察使侯居广、为山东布政使司布政使。   ○壬申。上驻跸哈玛尔孟克地方。   ○甲戌。上驻跸伊玛图毕喇地方。   ○乙亥。上驻跸乌里雅苏台。   ○丙子。上驻跸博洛和屯。   ○赐来朝科尔沁、乌朱穆秦、喀尔喀、厄鲁特、鄂尔多斯、阿霸垓、阿禄科尔沁、扎赖特、苏尼特、郭尔罗斯、四子部落、阿霸哈纳、扎鲁特、土默特、敖汉、柰曼、蒿齐忒、王、贝勒、贝子、额驸、公、台吉等、衣帽银两缎疋有差。   ○赐随围蒙古官兵、银两布疋有差。   ○丁丑。上驻跸西中关地方。   ○吏部遵上□日察议、安徽巡抚刘光美、于地方灾伤、隐匿不报、应照溺职例革职。得上□日、刘光美、著降五级调用。安徽巡抚员缺紧要、著四川巡抚叶九思调补。   ○以三等、公马尔赛、为正黄旗护军统领。   ○戊寅。上回驻热河行宫。   ○以兵部左侍郎鹿祐、为河南巡抚。   ○升陕西驿传道包太隆、为四川按察使司按察使。   ○庚辰。以礼部左侍郎胡会恩、为武会试正考官。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江球、为副考官   ○甲申。上自热河回銮。驻跸喀喇和屯。   ○遣官祭历代帝王   ○遣官祭城隍之神。   ○以内阁学士年羹尧、为四川巡抚。   ○转兵部右侍郎李先复、为左侍郎。升左副都御史宋骏业、为兵部右侍郎。   ○乙酉。上驻跸鞍子岭。   ○丙戌。上驻跸两间房。   ○丁亥。上驻跸遥亭。   ○免江南高邮山阳等十一州县、本年分水灾额赋有差。   ○偏沅巡抚赵申乔疏参提督俞益谟、抽调衡协兵丁三十五名、以致营伍空缺得上□日、著俞益谟明白回奏。   ○刑部题、京城民人重犯例于刑部监内收禁、官饭官衣、按时给发。惟旗人犯罪者、交该旗门上收禁、刑部审问时、道路往返或遇雨水寒冷、感冒患病、受刑者不能动履、膝行而前、殊属可悯。查督捕衙门、业经归并刑部。其督捕监禁之地、与刑部衙门接壤。请嗣后旗下人犯、停其分送各门收禁即于督捕监中看守、以便审理、则犯人少往返之累、而审问之事、亦易按期完结。从之。   ○戊子。上驻跸密云县。   ○己丑。上驻跸南石槽。   ○予故领侍卫内大臣博定、祭葬如例。   ○庚寅。上回驻畅春园。诣皇太后宫、问安。   ○癸巳。升通政使王度昭、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甲午。孝慈高皇后忌辰。遣官祭福陵。   ○谕大学士等、工部、光禄寺、每年所用银两、奏请预为储备、赴户部支领、用完复奏。一年之中、光禄寺、用二十万余两、工部、用四五十万两、至百万两不等、俱造黄册奏阅。所用数目、虽较前略省、而动工之处、奉委官员、于未估计之先、即已领银备用、以致浮支肥已之弊不绝。嗣后工部、光禄寺、著十五日一次、将所委官姓名、及支给银数、具摺奏闻。如是、则事务清而奢用之端绝矣。又凡督工人员、于工竣后销算、延挨时日、至十年销算者有之、至二十年销算者、亦有之。凡工作物料、俱登册籍何故稽迟若此、此不过欲从中作弊耳。工上钱粮、朕常核算、极其简易、数日可毕。嗣后官员销算、如有踰年者、立即奏闻罢斥。   ○户部议覆、江苏巡抚于准疏言、丹阳县练湖一区、冬春可洩水济运、夏秋可分灌民田。自康熙二十年间、抚臣慕天颜、题请上湖之地、佃种升科、部议准行、历年以来、奸民图利、将下湖之地、亦渐次佃种升科、练湖涓滴无存、湖旁民田、悉成荒瘠矣。今请改下湖升科之田、复令蓄水为湖、可资千顷灌溉。利益民生、兼济漕运。应如所请。从之。   ○乙未。河南巡抚鹿祐陛辞。上谕之曰、为督抚者、不畏惧人、奉职循理、本无所难。每因部费繁多、以致不能洁已、诚使实心任事、专意民生。一切情面、俱不宜瞻顾。近来科道纠参、皆受人指使、并无从公、出于已见者。督抚亦然。明知某州县居官不善、必私计其人、曾有权要相托与否、如有嘱托、便不敢纠参。贤否混淆、不能辨别、皆此故耳。河南俗朴民淳、易于为治。比年以来、五谷丰收、今年开归等处、虽少被水、已经蠲免钱粮、令地方官赈济矣。嗣后一有灾伤、尔即当据实奏闻、不可隐匿。亦不可过实。积谷备荒、最属紧要、但各处积谷、未必皆实。推陈易新之说、听之虽美、而行之甚难。当青黄不接时、将仓谷散去、倘值秋成歉收、便不能还仓。若再如此一年、则仓谷必多亏缺。虽遇灾荒、将何赈济。尔等汉官、一见仓库亏空、心中张皇、因而有托人打点安排之事、声名便不能好。巡抚、乃地方大吏、不在徒务虚文、宜实心筹画、思有益于民者为之。况清廉不专在一已、必使布按以下、一并为廉吏、始能有益于民。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若纤毫无所资给、则居官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为生。如州县官止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称好官。其实系贪黩无忌者、自当参处、若一概从苛纠摘、则属吏不胜参矣。至于刑狱、关系民命、凡钱粮等事、有不合者、部院可以驳查、惟刑狱之事、定案达部、部院亦难更改。尔于疑狱、应详慎驳审。朕即位五十年、于刑名最加慎重。凡督抚陛辞之时、每以钦恤刑狱、训谕再三。尔可加意详究、以仰体朕矜恤庶狱之心。至地方文武共事、每多不和、总兵等官、私扣月粮、未足深罪。文官虽极洁清、尚足自给。武职有何所入。倘地方有事、文臣可以坐镇、武官须有身临锋镝之苦、自唐以后、文武始分、从前文武相兼之时、可云我非武臣、亦推诿他人耶。尔莅任后、须文武和衷、兵民一体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