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第 210 页/共 1860 页

○诣安佑宫行礼。   ○幸圆明园。   ○礼部奏、据闽省咨将朝鲜国飘风难民文隆章等二十名。委员伴送至京。除金赤一名、在途病故外。应令朝鲜通事一名。将文隆章等十九名、伴送至朝鲜国交界地方。转交该国收领。所用车辆、护送官兵、沿途口粮食物。照例拨给。从之。   ○工部议准、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称、江都三汊河。乃瓜、仪、二河门。漕盐船只必由之要津。瓜河地势低下。淮水入仪河之分数少。入瓜河之分数多。是以淮水分流入仪河之溜缓。不能刷深河道。以致日渐淤垫。请将瓜河旧口门。筑坝堵闭。于洋子桥营房迤下。另挑越河。以减淮水直入瓜河之分数。则仪河可以分流刷淤。并将瓜洲广惠闸之旧越河堵闭。另于闸下开越河一道。使闸越二河。水势均平。溜行安顺。既缓淮水直下入江之势。于运道更为便利。又镇江运河口门。临江旧炮台一带埽工。上年九月内。被风潮坍卸。江河连接。南岸搜盐厅一带。筑做苇柴防风。暂抵风浪。请改建砖工。从之。   ○以内阁侍读学士兆惠、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以右通政彭树葵、为太仆寺卿。   ○以右通政彭启丰、为部察院左佥都御史。   ○甲申。上御勤政殿听政。   ○谕曰。朱定元从前历任俱有声名。在河南布政使任内。亦能称职。是以擢用山东巡抚。畀以封疆重寄。比来观其所办之事。近于软弱。不似从前。现在徐德裕一案。徇庇属员。部议降调。实属应得之处分。朕特施恩。从宽留任。伊当感激奋勉。倍加淬厉。以图后效。若仍不改因循之习。朕恩不可屡邀也。   ○召浙江宁绍台道王坦、赴部引见。   ○乙酉。谕曰。德尔敏、汪漋、所办江南水利工程。大局俱已告竣。不过一二处因水大尚未完工。德尔敏、汪漋、俱著回京。伊二人经手钱粮。令其报销。所有未完工程。交与督抚会同总河。著委道员相机办理。   ○实授署江苏巡抚陈大受、为江苏巡抚。署安徽巡抚张楷、为安徽巡抚。   ○丙戌。大学士遵旨议覆、钦差户部右侍郎周学健奏称、曲阜县知县孔毓琚、通揭衍圣公孔广棨各款一摺。查定例、官员被参后。仍将上司列款首告者。将所告之处不准。仍交刑部治罪。所有左都御史杭奕禄奏请、将孔广棨交与侍郎周学健察审之处。毋庸议。但孔毓琚揭孔广棨、充补执事等官。题补四氏学教授。及私设启事官名目。违例营私。各款。未必尽出无因。请严加训饬。俾请书砥行。动遵礼法。凡有题补。屏绝夤缘。所有空衔劄付。遵例停止。从之。   ○命大学士陈世倌、尚书韩光基、总管盛安、监刻世宗宪皇帝圣德神功碑文。   ○丁亥。谕军机大臣等。朕闻谢济世将伊所注经书。刊刻传播。多系自逞臆见。肆底程朱。甚属狂妄。从来读书学道之人。贵乎躬行实践。不在语言文字之间。辨别异同。况古人著述既多。岂无一二可指摘之处。以后人而议论前人。无论所见未必即当。即去当矣。试问于己之身心、有何益哉。况我圣祖将朱子升配十哲之列。最为尊崇。天下士子。莫不奉为准绳。而谢济世辈倡为异说。互相标榜。恐无知之人。为其所惑。殊非一道同风之义。且足为人心学术之害。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但此事甚有关系。亦不可置之不问也。尔等可寄信与湖广总督孙嘉淦。伊到任后。将谢济世所注经书中、有显与程朱违悖抵牾。或标榜他人之处。令其查明具奏、即行销毁。毋得存留。   ○又谕、朕闻得德沛托理学之名。而待人行事。多用权术。且重赏寄耳目之人。以为所访事件自然的确。而不知仍为所欺。似此、则于地方诸务。恐不能有实际。策楞既在同城。知之必悉。如行事果不足服人。而于政事致有妨碍之处。著据实密奏、亦不必因朕此旨。过于吹求。   ○又谕、那苏图与安宁。乃翁婿至亲。奏请回避。伊二人皆朕所深知。谅无瞻徇私情之处。不必回避。   ○以刑部侍郎刘统勋、为都察院左都御史。   ○起革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觉罗石麟、为镶蓝旗汉军副都统。   ○议叙广西宜山县剿擒土蛮之汉土文武各官。头等军功融怀营参将杨刚等四十九员。随带军功纪录二次。二等军功署思恩营守备高麟等十四员。随带军功纪录一次。三等军功河池州吏目柯楫等十员。将效力之处注册。   ○戊子。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上还宫。   ○都察院议奏、监察御史观音保、参奏赫庆等徇庇属员一案。查赫庆等并无徇庇之处。应毋庸议。得旨。此本内、观音保参奏赫庆、吴士功、徇庇指挥郭从仪一案。若所参果实。则赫庆等自应议处。所参若虚。则观音保亦应处分。今既议称赫庆等毫无徇庇。而概以毋庸议归结。甚属糊涂。况科道等摭拾细故。互相参劾。此风亦不可长。著另议具奏。   ○户部议准。原任江苏巡抚徐士林疏称、宝苏局铸出青钱。除给工料外。岁得饷钱七万一千五百余串。合算成本。每银一两。该钱八百九十六文零。从乾隆六年秋季为始。于兵饷银每两内。以青钱八十文、作银一钱搭放。扣还成本。从之。   ○己丑。孝慈高皇后忌辰。遣官祭福陵。   ○谕、秋审乃民命攸关。轻重出入。必须至详至慎。归于平允。今四川秋审册内。凡情实、缓决、可矜、各案。经九卿更定者。不一而足。朕细阅其案情。九卿所改。俱属允当。巡抚硕色、并不留心鞫勘。以致错误甚多。著该部传谕申饬。   ○户部议准、原署江西巡抚包括奏覆、江西省滨江带湖。六省交错。遍地棚民。皆需防护。各属民壮。原非冗役。除现系要地、毋庸议减外。请将吉安府同知、原留五十名。今裁十名。南昌、新建、高安、宜春、清江、庐陵、临川、南城、上饶、鄱阳、星子、德化、大廋、赣县、奉新、新淦、峡江、吉水、泰和、万安、玉山、建昌、安义、德安、南康、等二十五州县。原留五十名。今裁十五名。丰城、进贤、分宜、萍乡、新喻、东乡、新城、弋阳、贵溪、铅山、余干、浮梁、安仁、湖口、彭泽、等十五县。原留三十名。今裁十名。宁州、武宁、靖安、上高、新昌、万载、水丰、龙泉、安福、永新、永宁、金溪、崇仁、宜黄、乐安、南丰、广昌、泸溪、广丰、兴安、乐平、德兴、万年、都昌、瑞昌、上犹、崇义、雩都、信丰、宁都、兴国、会昌、瑞金、石城、龙南、定南、安远、长宁、等三十八州县。原留二十名。今裁五名。共裁民壮七百一十五名。共减工食器械银五千七百二十七两。从之。   ○缓徵江苏六合县本年水灾漕粮、抚米。并抚恤六合、江浦、二县次贫饥民。   ○缓徵山东历城、齐河、济阳、禹城、长清、章邱、齐东、肥城、平阴、茌平、陵县、邹平、临邑、平原、清平、博平、高唐、等一十七州县。本年旱灾漕粮、黑豆。   ○添建直隶四党口守备衙署。韩村汛、南皮汛、把总衙署。天津、静海、沧州、盐山、庆云、南皮、等州县兵丁营房。   ○是日起。上以孟冬享太庙。斋戒三日。   ○庚寅。训饬随围托故之诸王大臣。谕、朕行围回京之后。恭读太宗皇帝实录。内载、昔太祖时。我等闻明日出猎。即豫为调鹰蹴球。若不令往。泣请随行。今之子弟。惟务出外游行。闲居戏乐。在昔时无论长幼。争相奋励。皆以行兵出猎为喜。尔时仆从甚少。人各牧马披鞍。析薪自爨。如此艰辛。尚各为主效力。国势之隆。非由此劳瘁而致乎。今之子弟。遇行兵出猎。或言妻子有疾。或以家事为辞者。多矣。不思勇往奋发。而惟耽恋室家。偷安习玩。国势能无衰乎。此等流弊。有关于满洲风气。是以蒙太宗皇帝谆切训谕。朕此次行围。诸王大臣中。竟有耽恋室家。托故不愿随往者。朕已为姑容。亦不必明指其人。夫行围出猎。既以操演技艺。练习劳苦。尤足以奋发人之志气。乃满洲等应行勇往之事。若惟事偷安。不知愧耻。则积习相沿。实于国势之隆替。甚有关系。嗣后倘有不知悛改、仍蹈前辙者。朕断不轻为宽宥。可遍行传谕诸王大臣及官兵人等知之。   ○又谕、定例、文武官员犯侵贪等罪者。于限内完赃。俱减等发落。近来侵贪之案渐多。照例减等。便可结案。此辈既属贪官。除参款外。必有未尽败露之赃私。完赃之后。仍得饱其囊槖。殊不足以惩儆。著尚书讷亲、来保、将乾隆元年以来、侵贪各案人员。实系贪婪入己。情罪较重者。秉公查明。分别奏闻。陆续发往军台效力。以为黩货营私者之戒。嗣后官员有犯侵贪等案者。亦照此办理。   ○又谕、据凌如焕奏、伊父年逾八十。病患未克痊愈。更兼两目昏盲。举动需人扶掖。实有不能远离之势。恳请将兵部侍郎开缺另补。等语。凌如焕准其在籍侍奉伊父。其兵部侍郎员缺。著汪由敦调补。礼部侍郎员缺。著赵国麟补授。   ○又谕、各省进呈乡试题名录。向例将中缝黏连。裁口向外。虽系旧式相沿。然单篇背幅。颇不便于翻阅。今湖南巡抚许容所进试录。用本装法。于披览为宜。嗣后各省俱照此式进呈。   ○辛卯。孝敬宪皇后忌辰。遣官祭泰陵。   ○谕军机大臣等。据那苏图奏称、吴龙应在武昌道任内。曾有侵扣银两之事。朕以其事尚小。未治伊罪。然其人操守难信可知。今吴龙应已升用晋藩。尔等可抄录原奏、寄与喀尔吉善。令其留心试看。密加访察。不可为其所欺。   ○又谕、总督那苏图参奏、荆宜施道姜邵湘。管理荆关税务。肆志贪饕。横徵重耗。侵蚀昌销。饱填欲壑。荆关税课。每年虽正余银三万余两。而实在约可徵五六万两。除去应用公费。每年侵蚀。亦几及一半。该关凡遇缴银之日、系四六扣存。如徵银一千。止将六百缴官。其四百两俱为管关员役侵肥。等语姜邵湘著革职。将原参各款。并摺内有名人犯。交湖广总督孙嘉淦、严审定拟具奏、摺并发。   ○户部议准、四川巡抚硕色疏称、云阳县各井。岁共产盐五十一万一千余觔。据湖北恩施、长乐、利川、等县。认销配增水引共八十九张。准于乾隆六年余引内动给。每年应徵税银三百三两。照数徵收。从之。   ○召驻藏副都统纪山、回京。以镶黄旗满洲副都统索拜、为驻藏副都统。正黄旗蒙古副都统永乾、为镶黄旗满洲副都统。正红旗蒙古副都统济昌、为正黄旗蒙古副都统。   ○赈福建清、连江、罗源、莆田、同安、福安、宁德、福鼎、等八县。及长福、金门、烽火、云霄、桐山、等镇营。水灾饥民。   ○是月。钦差户部右侍郎周学健奏、审理山东各案情形。得旨。所奏俱悉。虽头绪纷繁。而办理井井有条。实可嘉也。   ○直隶总督孙嘉淦奏、各属州县。牵匀计算。共少均贮谷一十二万八千七百一十石。应乘此大有之年。令各州县买补。查司库各属共有剩存银二十五万两。少半即可买足。得旨。所办甚是。如所议行。   ○又奏、通省秋禾。收成分数。得旨。览奏曷胜欣慰。其稍被偏灾之处。亦不可忽视之。告之高斌。令其加意料理。   ○又奏、各属河渠疏浚工程。俱已完竣。但淤废甚易。请每年秋汛过后。责令该管道府亲身查勘。如有应行修浚之处。即令该地方官、于冬春之间。劝用民力。如式挑浚。总督不时查勘。得旨。告之高斌。令彼知之。   ○直隶河道总督顾琮、以奉命回京。奏请交送关防。得旨。此际汝尚管理。俟高斌到时。交送。   ○吏部尚书署两江总督杨超曾奏报、上下江各属水灾。赈恤情形。得旨。所奏俱悉。料理赈恤事宜。颇为得法。须令属员咸知朕视民如伤之意。以至诚恻怛之心为之。庶可稍救灾黎耳。   ○署江苏巡抚陈大受奏、靖江县团民徐永详等。携带摘尽棉花枝干。纠众赴县争禀。藉词报荒。希幸减租。又崇明县亦有刁佃。因知县调办武闱。遂夥党挟制该县县丞出示减租。当即饬拏审究。得旨。所见甚正。刁风不可长也。   ○又奏、严禁贩米出洋、并躧麴烧锅事。得旨。是应如是竭力查禁也。   ○又奏、现办收漕事宜。得旨。所奏俱悉。俱见留心政务也。勉之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