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宗实录台湾资料选辑 - 第 1 页/共 6 页

清世宗实录选辑   ●康熙六十一年(壬寅)冬十一月十三日(甲午),圣祖仁皇帝宾天。   二十日(辛丑),上即皇帝位。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   十二月初十日(辛酉),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李树德向蒙皇考简任山东巡抚,旋改福州将军,尚未赴任。今东省钱粮急宜清查,着宜兆熊前赴福州,署理将军事务;李树德代宜兆熊署理都统事务,清查伊任内钱粮』。   十七日(戊辰),工部议奏:『台湾各属军器损缺,应令赔补』。得旨:『去年贼犯朱一贵等作乱,官兵俱各效力;此项着落赔补军器之处,俱免其赔补』。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   ●雍正元年(癸卯)春正月二十三日(癸卯),以右中允张廷璐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朱一凤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   二月初三日(癸丑),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变乱,有南路下淡水及安平镇等处义民李直三等倡率乡勇,首先杀贼;仰恳皇恩,酌加议叙。其乡壮等量予奖赏』。得旨:『据奏台湾义民李直三等带领乡勇,协助官兵击败贼众,竭忠效命,殊为可嘉!着该部从优议叙』。   二十一日(辛未),实授宜兆熊为福建福州将军。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   三月十七日(丙申),刑部议奏:『台湾叛贼郑文远等家口,应分别定罪』。得旨:『凡谋反大逆以及谋叛重罪,均无可宥,按律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期亲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已未析居,另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但此案事起仓卒,远隔海洋;亲属人等,有身在台湾者,亦有身在内地者。若概从诛戮,情堪悯恻。除身在台湾者依律正法外,其内地者从宽免死解部,给与功臣之家为奴。该督、抚逐一详查,应行正法者正法、应行解部者解部』。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   秋七月初三日(庚辰),升福建彭湖副将聂国翰为福建金门总兵官。   初五日(壬午),兵部议覆:『浙江福建总督觉罗满保疏称:「台湾南路与中路适中扼要为岗山地方、北路与中路适中扼要为下加冬地方,应设兵弹压。今将镇标右营守备领把总一员、兵二百四十名驻扎岗山,镇标左营守备领兵一百五十名驻扎下加冬;再令台协水师中营千总一员领兵一百二十名驻扎盐水港,左营千总一员领兵一百五十名驻扎笨港。至安平镇城甚为扼要,应令水师副将领守备一员、兵五百名驻扎城内」。均应如所请』。从之。   十一日(戊子),谕兵部:『进藏及克复台湾有功人员,其现在者俱已邀恩议叙,惟有身故者未得议叙。同为国家立功之人,乃于身故之后不得均沾恩恤,朕心深为悯恻!尔部着即酌加议叙,定为成例,以副朕褒录有功之至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九。   八月初八日(乙卯),兵部议覆:『巡视台湾御史吴达礼奏言:「诸罗县北半线地方,民番杂处;请分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其淡水系海岸要口,形势辽阔;并增设捕盗同知一员」。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诸罗分设县曰彰化。   十九日(丙寅),兵部分别议叙福建官兵克复台湾功。得旨:『台湾地方,自古未属中国;皇考圣略神威,取入版图。逆贼朱一贵等倡乱,占据台地;皇考筹划周详,指授地方官员遣调官兵,七日之内剿除数万贼众,克复全台。皇考当春秋高迈,感扬海外,功德峻伟;官兵感戴皇考教养之恩,奋勇攻取,甚属可嘉!固不必援引前例,后亦不得为例;兹仰副皇考从优议叙之旷典,官员现行议叙功加外,着概行各加一等。总督满保虽有失陷地方之罪,但一闻事发,即亲往厦门,抚慰众心,遵依皇考指示,调遣官兵,七日之内克复台湾。满保着兼兵部尚书职衔。提督施世骠统领大兵径度海洋,鼓励将士屡经大战,击败贼众,七日之内克复台湾,厥功甚大。施世骠着给与世袭一等阿达哈哈番。总兵官蓝廷珍曾协助施世骠,着给与世袭三等阿达哈哈番。水师营副将许云失陷台湾,非关伊罪;奋勇前进,多杀贼众,身又阵亡。着给与世袭拜他喇布勒哈番。参将罗万仓、游声游崇功俱系阵亡,着给与世袭拖沙喇哈番。总兵官欧阳凯,着追赠太子少保。参将林亮,着给拜他喇布勒哈番。游声董芳、守备何勉,俱着给拖沙喇哈番」。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   九月十九日(乙未),升福建台湾总兵官蓝廷珍为福建水师提督。   二十日(丙申),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朱文为福建海坛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一。   冬十月二十二日(戊辰),予故福建水师提督姚堂祭葬,赠署都督同知。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二。   十一月二十五日(辛丑),以侍讲文岱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右春坊右庶子张照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三。   十二月初四日(己酉),予故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祭葬,谥「勇果」,赠太子少保。   初八日(癸丑),予台湾阵亡总兵官赠太子少保欧阳凯、副将许云、参将罗万仓、游击游崇功、孙文元、守备胡忠义、马定国等祭葬;参将罗万仓妻蒋氏从夫殉难、给银立碑,以表贞烈。   予故台湾都司阎威、守备杨士虎祭葬;以捕贼伤殒,照阵亡例赐恤也。   二十日(乙丑),兵部遵旨议奏:『平复台湾外委官张春等一千八百余员、淡水营援守外委官张朝任等二百三十余员,均应加等议叙』。从之。   福建巡抚黄国材以年老乞休,温旨慰留之。   二十一日(丙寅),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林亮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四。   ●雍正二年(甲辰)春二月初三日(丁未),浙闽总督觉罗满保题奏:『台湾凤山县加走山土官加率雷等率领八社生番倾心归化,每社岁输鹿皮五张,以代贡赋』。下部知之。   --见「大清世家宪皇帝实录」卷十六。   秋八月十二日(壬午),发下裁名奏折参劾浙江巡抚黄叔琳徇庇乡绅陈世侃杖毙民人贺懋芳,又从前审理湖广盐务收受商人吴雨山贿赂;又伊弟巡视台湾御史黄叔璥回京时路过浙江,纵仆骚扰地方。上谕大学士等:『黄叔琳前差江南主试及任吏部侍郎时,声名颇好,故用为浙江巡抚。自命下日,屡次召见,观其神气顿异、言语浮泛,跪聆训旨总不安详敬听。及到任后,举荐不公、敷陈不当,密折奏请之事多属支离;朕频降严旨,置若罔闻。今览此奏,大概真确。事虽屑小,然初蒙委任即如此肆志,将来放纵,何事不可为,大负委任!黄叔琳着解浙江巡抚任,以布政使佟吉图署理巡抚印务。其陈氏仆人、黄叔璥两案情由,着将军安泰、佟吉图审理;吴雨山一案,着李周望、塞楞额、噶尔泰审理』。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三。   九月初三日(癸卯),谕户部:『前往台湾换班兵丁俱在台湾支给粮饷,伊等所留家口无力养赡,必至内顾分心。着将兵丁所留家口,每户赏月米一斗。内地米少。即动台湾所有之米,合算船价雇运至厦门,交地方官按户给发,务使均沾实惠』。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四。   冬十月十三日(癸未),谕九卿、詹事、科道:『朕惟「周礼」有司勋之官,凡有功者,书名太常,祭于大烝。祭法曰:以死勤事,则祀之。凡以崇德报功,风励忠节也。太祖高皇帝肇造鸿图、太宗文皇帝式廓区夏、世祖章皇帝奄有万邦,自创业以至定鼎,将帅之臣致命立功者不少。圣祖仁皇帝临御六十一年,中间歼灭三逆、永清朔漠以及平定西藏、台湾,虽天戈所指如疾风振槁,而师旅之臣捐驱马革及守土之官见危授命者,所在多有。迩者青海荡平、西域效顺;然自用兵以来,将士奋勇前驱,亦有没于行阵者。此皆尽忠报国之臣,朕甚嘉之,亦甚悯之!当于京城建立祠庙,春秋妥侑。其偏裨士卒,力战敌忾、舍生取义者,亦附列左右,用以褒崇大节、扬表芳徽,俾远近观听,勃然生忠义之心,于治道亦有裨益。仍令翰林官纂其籍贯、事迹,各为立传;汇成一编,垂诸永久。尔等悉心详议具奏』。寻议:『凡文武诸臣,临阵捐驱、守土授命以及偏裨士卒赤心报国、奋不顾身者,应令兵部详查档案,行文八旗、直省督抚将籍贯事迹详晰缮册具奏。其建祠之处,应于京城内相度地方,鸠工庀材,建立祠庙、制造牌位,恭请钦定匾额,择日悬挂;文武诸臣牌位安设正祠,偏裨士卒牌位安设两庑。入祠日,遣官致祭。其每年春、秋二次祭祀,交太常寺备办;仍交翰林院详查史册,立传成编』。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五。   十一月初十日(庚戌),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生番兰郎等四社,输诚纳贡,愿附版籍』。下部知之。   十五日(乙卯),升巡视福建台湾御史丁士一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十二月十六日(乙酉),增福建省乡试举人中额四名;从福建巡抚黄国材请也。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雍正三年(乙巳)春正月二十日(己未),谕福建巡抚黄国材:『古帝王以丰年为祥瑞,而不以景星庆云、灵芝甘露为祥瑞;以贤才为宝,而不以珠玉为宝。矧耆艾旧臣阅历既多,其嘉猷善政有益于天下国家,非宝而何?故朕于老臣尤加珍惜,尔等各宜加勉』!   二十七日(丙寅),追赐原任福建巡抚许嗣兴祭葬;从其子宣化总兵官许国柱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