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 9 页/共 182 页

十七年六月,临淮公衡薨,无子国除。十月辛巳,楚公英、东海公阳,皆进为王。      十八年十二月,罢扬州牧,置刺史。      十九年六月戊申,东海王阳为皇太子,皇太子强为东海王。九月,自南顿进幸淮阳、沛。      二十年六月乙未,徙中山王辅为沛王。十月,东巡狩,进幸鲁、东海、楚、沛国。      二十八年正月,以鲁国益东海。赐东海王强虎贲、旄头、钟虡之乐,拟于乘舆。六月,更始之子寿元侯鲤得幸于沛王辅,怨刘盆子,结客杀盆子兄故式侯恭。帝怒,沛王坐系诏狱,三日乃得出。八月戊寅,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始就国。强临之国,让还东海,又因皇太子固辞。帝不许,深嘉叹之,以强章宣示公卿。      中元元年,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朝京师。丁卯从东巡。二月辛卯,从东封泰山。      明帝永平元年夏五月,东海王强薨,子政嗣。六月乙卯,葬东海恭王。八月戊子,徙山阳王荆为广陵王,遣就国。九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六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十月,行幸鲁,祠东海恭王陵;会沛王辅、东海王政。      观恂为扬州刺史。      八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楚王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缣,以助伊蒲塞沙门之盛馔。”      十年二月,广陵王荆有罪,自杀,国除。先是,荆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年三十,可起兵未?”相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复加恩,不考极其事,下诏不得臣属吏人,惟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犹不改,使巫祝诅,有司请诛之,荆自杀。立二十九年死。帝怜伤之,赐谥曰思王。      十一月,征沛王辅会睢阳。      十一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十三年十一月,楚王英谋反,废,国除,迁于泾县。英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诏亲亲不忍,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止楚宫。      朱晖为临淮太守。      十四年三月甲戌,司徒虞延以不发楚王英反谋,自杀。四月,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      会稽太守尹兴以楚狱征诣廷尉。      以任城令袁安为楚郡太守。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楚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五月,封广陵王荆子元寿广陵侯,食六县。      十五年二月,上东巡。征沛王辅会睢阳。进幸彭城。癸亥,耕于下邳。三月,征琅玡王京会良成。四月庚子,改临淮为下邳国,封皇子衍为下邳王。      十七年,倪说为扬州刺吏。      十八年,徐州大旱。扬州刺史倪说免。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诏徐州禀赡饥民。      二年四月,诏还坐楚事徙者。      七年正月,沛王辅、东海王政朝京师。诏沛王赞拜不名。      张禹为扬州刺史。      元和元年六月辛酉,沛献王辅薨,子定嗣。      二年,扬州刺史张禹改兖州。      章和元年八月,南巡狩。九月庚子,幸彭城,东海王政、沛王定皆从。是年,谒者马稜为广陵太守。时谷贵民饥,奏罢盐官,以利百姓,赈食贫羸,薄赋税,兴复陂湖,溉田二万余顷,吏民德之。      二年三月丁酉,改楚郡为彭城国,遗诏徙六安王恭为彭城王。癸亥,彭城王恭、下邳王衍始就国。      和帝永元七年六月丙寅,沛王定薨。以江湖多剧贼,起马棱为丹阳太守,发兵掩击,皆掩灭之。转会稽太守。      十四年二月已卯,东海王政薨。四月庚辰,赈贷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      十六年,诏徐州比年雨多伤稼,禁沽酒。      安帝永初元年九月癸酉,调扬州五郡租米,赡给下邳等郡国。      二年正月,禀下邳贫民。      三年五月丁酉,沛王正薨。      七年九月,调丹阳、会稽租米,赈给广陵、下邳、彭城各郡国,又调滨水县彭城、广陵九十万斛输敖仓。      元初三年,彭城王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杀。国相赵牧以状上,因诬奏恭祠祀恶言,大逆不道。请诛之。恭上书自讼。朝廷以其素著行义,令考实无征,牧坐下狱,会赦免。      四年十一月己卯,彭城王恭薨。      六年四月,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巡行疾病,赐棺木,除田租、口赋。沛国大风、雨雹。      徐州刺史刘福诛。      延光四年二月乙亥,下邳王衍薨。六月丙午,东海王肃薨。      顺帝永建元年,严遵为扬州刺史。      二年七月,下邳王成卒。      四年,会稽太守刘上书,分会稽为吴郡。(《水经注》:永建四年,阳羡周嘉上书,以县远,赴会难,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为吴郡,领县十三,以东为会稽。)      阳嘉元年三月,扬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杀伤长吏。      二年二月甲申,诏以吴郡饥荒,贷人种粮。徐州刺史杨秉迁兖州任城相。      永和三年四月,九江贼蔡伯流寇郡界,及广陵,杀江都长。五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闰月,蔡伯流等率众诣徐州刺史应志降。      六年,扬州刺史严遵卒。遵字王思,为扬州刺史,惠爱在民,会当迁官,吏民塞路攀辕,诏遂留之。居官十八年卒。      徐州刺史杨兼迁兖州,陈琦为徐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