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 - 第 10 页/共 27 页
十四年十月初,官军围海贼吴平于南澳,继光将陆兵、大猷将水兵夹击,大破之;平仅以身免,奔饶平县之凤凰山,其众稍稍
集,势复振。时继光留击南澳余贼,独大猷所部参将汤克宽、李超、都司白瀚纪、傅应嘉等引兵蹑平后,连战俱不利;平遂趋
樟林,掠民舟出海。事闻,福建巡按御史陈万言奏:『平初溃围得脱,系大猷等所分信地;及追战,又不力:法当重处』。广
东巡按御史陈联芳复劾大猷在广数年,民兵相继煽乱,束手无策;宜急择良将代之。上乃黜大猷,而命继光兼镇闽、广。时克
宽已升狼山副总兵,因广寇未平复留,听继光节制;候功成之日,方许离任。
〔四月壬戌朔〕,闽、广官兵追击海寇吴平于安南万桥山澳,大破之。初,平自阳江乌猪洋战败,奔安南。提督侍郎吴桂
芳檄安南万宁宣抚司发兵征剿,遣参将汤克宽、都司傅应嘉等以舟师会之,夹击于万安桥山下。会暮,大风;我军用火攻,焚
平乘舟;平军大败,赴水死者无算,官兵生擒贼众及斩首共三百九十八人。
〔九月〕壬辰,复设柘林守备,以澄海、潮阳二县水兵隶之,令往来南澳及河渡门等处备盗。时吴平既败,余党陈新老、
林道干等后窥南澳。议者以南头参将去海洋远,不便弹压;欲于南澳别设参将,募重兵守之。侍郎吴桂芳以为澳中地险而腴,
在胜国时设兵戍守,其后戍兵即据之以叛;此所谓「御盗生盗」,覆辙昭然。不如置戍柘林,而以南头参将及该府捕盗官节制
、督察之便。报可。
〔十二月甲午〕,初设福建海澄、宁洋二县,以其地多盗故也。
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二
穆宗实录
隆庆元年(五月、八月、十一月、十二月)
隆庆二年(正月、三月、七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隆庆三年(正月、二月、三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十二月)
隆庆四年(正月、八月)
隆庆六年(二月、闰二月、三月、五月)
〔隆庆元年五月己巳〕,以是年春汛福建擒斩倭贼功,赉巡抚涂泽民、总兵戚继光及左布政使刘光济银、币有差。
〔八月戊子〕,巡抚广东都御史李佑奏:『嘉靖四十五年六月以来,海寇林道干、梁有川等聚众三千余人,驾巨舰出入雷
、琼诸处;总兵汤克宽等前后与战,计斩三百余人,俘获称是:功宜褒录。参将戴冲霄怯懦,宜罢』。得旨:佑及克宽等各赉
银、币有差,冲霄革任。
〔十一月〕丁巳,命革广东镇守总兵官汤克宽任听勘、巡抚都御史李佑戴罪供职、惠潮海防佥事蹇来誉调用;仍切责总督
侍郎张瀚督率镇、巡、兵备官亟行剿贼,以靖地方。先是,海贼吴平既遯,而余党曾一本突入海丰、惠来间为患,克宽倡议抚
之。贼既就抚,乃从克宽乞潮阳下会地以居;仍令其党一千五百人窜籍军伍中,入则廪食于官、出则肆掠海上,又令盐艘、商
货报水纳税:居民苦之。于是大家井民陈世业、余干仁等因率众叛,攻围揭阳县城;克宽乃调曾贼等兵屠之。抚、按李佑、王
同道以疏闻,而曾贼所以激变大家井之民,惟同道疏及之;佑谓不然,且叙克宽功。越七月,曾贼亦叛,执澄海县知县张浚,
焚杀潮郡居民数千人。抚、按复疏请兵,已有旨令克宽等各戴罪杀贼。至是,分守岭东道参议陈纪以给由入京,具言曾贼必不
可招。而兵科给事中欧阳一敬劾克宽奏:『克宽既不当招必叛之贼,以激变居民;及居民乱,又不当驱贼兵剿之:是克宽纵寇
酿祸,其罪大。而蹇来誉同事阿比、李佑匿不以闻,亦当并论』。兵部覆从其言,故有是命。
〔丁丑〕,广东巡抚都御史李佑奏:『七月中,滴水村居民林肆等获漂流海贼张老者数人,闻于碣石卫掌印指挥李守京、
巡捕指挥沈儞。守京、儞素贪,执之索赂;未几,林道干余党二百余人乘夜入卫城,夺老等去。请置守京等于法;而海康寨把
总王正中等督兵追剿残寇不能尽力,以致贻患,亦当并论』。得旨:『正中等戴罪杀贼,守京等下巡按御史按问』。
〔十二月戊戌〕,先是,福建以广寇充斥,议增设南澳参将一员兼统闽、广兵船,驻大城所防剿。巡抚涂泽民以为闽、广
所忧不在将少,在所用不得其人;宜如旧便。又言:『闽中见任水陆诸将皆前任总兵戚继光所储选,以后乞就本省升迁』。兵
部覆奏,从之。
〔隆庆二年正月戊寅〕,巡按广东御史王同道以广东群盗纷起,海寇曾一本、林道干等尤肆猖獗;乃劾奏参将魏宗瀚、
王如澄等逗兵玩寇,请治其罪,仍饬督、抚诸臣勉策后勋。上命夺宗瀚等职,令戴罪剿贼;仍命抚臣李佑等严督诸将亟为擒获
,以靖地方。
〔三月乙丑〕,初,广东贼曾一本突至雷州,参将魏宗瀚、王如澄、缪印率舟师与战,败绩;贼执印及把总俞尚志以去,
官兵死者八百余人。已而归尚志,乞招抚。寻犯我师,战数日,守备李茂材中炮死,我兵又败。事闻,兵部覆言:『新任总兵
郭成未至;而广西总兵俞大猷素负威名,请令暂往视师。前总兵汤克宽等罪不止于革任,宜令戴罪立功。副使姚世熙等并宜议
罚。宗瀚等宜充为事官,以图后效』。上然之。命暂调大猷用,事宁回镇;克宽立功赎罪,世熙等夺俸一月。促总督张瀚等速
处兵粮,严督将领克期灭贼,以靖地方。
〔七月〕丁卯,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巡按御史王宗载劾奏行都司佥书、署都指挥佥事傅应嘉受贿纵海贼吴平,罪当斩
。上命即其处会官斩之。
辛未,广东盗曾一本以六月十一日寇省城,拒伤官军于赤湾、东灞等处,杀听调知县刘师颜;抚、按以闻。得旨:『切责
总督张瀚,令亟率镇、巡等官悉力剿贼,以安地方。总兵俞大猷、郭成姑令住俸,立功赎罪。参将魏宗瀚、王如澄、把总俞尚
志、朱相下巡按御史逮系至京问』。
〔九月〕壬申,广东巡按御史王同道核上海寇曾一本犯省城守臣失事状,总督张瀚亦具疏自劾。上以瀚任浅,姑令策励自
效;夺守巡佥事周舜岳、参政谢鹏举及领哨都指挥白翰纪等俸三月,都指挥黄应甲、来熙、布政使熊汝达等俸二月;指挥赵升
等下巡按御史逮问。
〔乙亥〕,总督两广军务侍郎张瀚会巡抚广东都御史熊桴奏:『广东山寇七十二巢、海寇四种,而林道干、曾一本最为陆
梁;不一大创之,恐岭南之乱终不能已。谨列具其事如左:一、申谕各官兵:凡陆地战胜者,擒、斩仍依常格;若海上战胜者
,擒贼一名即赏银四两、斩首一级银二两,冲锋虽无首级而能夺获一舡者一百两。其能斩获曾一本、林道干首恶者加赏银一千
两,生擒者三千两,仍升实授一级。其兵卒临阵退缩者,即斩首以徇;将领逗遛观望如魏宗瀚、王如澄者,宜首正国法:以示
劝惩。一、总兵郭成长于陆战、俞大猷长于水战,宜分地责成,俾无推诿;而分守惠潮及雷琼廉参将,宜函行处补。一、全广
有官兵、乡兵、狼兵、募兵、抚兵,又加以闽、浙之兵,多而不精,何以应率?近置水寨六所、练兵同知六员。宜候造舡剿贼
之后,将舡兵分配六寨,有事听调、无事听练;同知不许谋管印信,把总不许他委避难。而巡海、海防、海南、海北兵备四道
各给敕书,委以训练之责,视其勤惰而赏罚之。一、惠、潮之间百姓伤残特甚,或逃、或叛,里社为墟。乞将嘉靖四十三年以
后带征起存钱粮,暂行停免;其被患尤惨者,臣等量行赈恤:庶孑遗之民犹有更生之望而喜于自新』。兵部复议,从之。其议
处分守一事,桴则恐侵总兵之权,欲以把总代之;瀚则谓雷、琼、廉所属地方辽远,又琼州孤悬海外、岐黎叛服不常,非参将
不能弹压。上两是之,诏裁革惠潮参将耿宗元,而以浙江把总潘吉调补惠潮如桴言、以宗元补调雷琼廉如瀚言。
〔十月庚辰〕,广贼曾一本等突至南澳,窥福建玄锺界;抚、按官涂泽民、王宗载疏请大征。上命两省镇、巡官协力夹剿
,务期荡灭;不得彼此推诿,以致滋蔓。
〔癸未〕,升赏福建南澳、牛山等处有功官军陈伯秀等二十七人。
〔十一月己巳〕,广东巡抚都御史熊桴请会福建巡抚大剿海寇曾一本,并乞令川、浙亟偿旧贷广中军饷银两以济大征之用
。兵部覆奏,上是之。命两省督、抚诸臣将领遵照前旨刻期会剿,以靖地方;川、浙原贷银两,兵部即会同户部各遣官守催解
发,不许迟误。
〔十二月辛卯〕,福建巡按御史王宗载奏:『十月中,福建海贼夜袭入大金千户所城,焚掠而去』。上命夺分守参议李纪
俸一月,本所掌印及守门等官俱下巡按御史逮问。
〔隆庆三年正月乙卯〕,论闽、广剿寇功,赏福建巡抚涂泽民、总兵李锡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两广总督张瀚、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