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资料清穆宗实录选辑 - 第 9 页/共 12 页
三月二十八日(甲午),谕军机大臣等:『英桂、卞宝第奏「拟派员募勇驰赴陕甘助剿」一折,英桂等因闻甘省回匪分股绕窜陕境,军情吃紧,拟派总兵刘明灯、杨芳桂驰赴鄂省各募楚勇两营前往陕西,听候左宗棠调遣,以资攻剿,所筹固为力顾大局起见;惟迭据左宗棠奏称「西征军饷颇形支绌,若遽令刘明灯等募勇入陕,恐有兵多饷缺之累」。刘明灯等向来带兵既尚得力,着英桂等即饬令驰赴甘肃军营,听候左宗棠差遣。其应否派令添募勇丁或酌拨队伍令其统带剿贼之处?均着左宗棠酌度办理。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九。
夏五月初六日(辛未),谕内阁:『英桂奏「遵查副将恃强霸产、结党滋事各节,分别办理」一折,福建在籍副将林文明强占民人林应源等田产并占收入官叛产租榖,经英桂查明,饬令归还赔缴;该副将胆敢抗不遵依,声称欲与原告林应时对质,率党直入彰化县署刃伤勇丁,形同叛逆。英桂已派员将该犯拿获正法,足昭炯戒。其胁从人众,即着英桂饬令台湾镇、道妥为安插,予以自新,母令再生事端』。
十一日(丙子),以国子监祭酒宝森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翰林院编修刘曾为副考官。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二。
二十日(乙酉),谕军机大臣等:『英桂奏「拿获勾煽洋人构衅之要犯,遵旨正法」一折,已革副将萧瑞芳(即苏阿成)先在广东原籍煽惑洋人构祸,继在台湾偷见洋弁,唆其开炮占署,酿成巨案;实属罪大恶极!经黎兆棠将该革员拿获,遵旨即行正法,办理深合机宜。其未获之许建勋,仍着英桂密饬黎兆棠不动声色,务将该犯迅速拿获,立正典刑;毋令潜逃出洋,勾煽滋事。将此由五百里密谕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三。
秋七月初六日(庚午),福建巡抚卞宝第开缺养亲,以山西布政使何璟为福建巡抚。
十三日(丁丑),谕军机大臣等:『前因天津民教启衅,谕令沿江、沿海各督、抚等于各口岸严密设防,谅该督、抚等已遵旨筹办。津事尚无头绪,罗淑亚多方要求,虽据曾国藩等据理驳斥,该使臣桀惊性成,未能就我范围;现又由津至京,能否不至决裂,未可豫定。此时惟有先筹防守,以杜洋人窥伺之心;着马新贻、英桂、瑞麟、李瀚章、丁日昌、英翰、刘坤一、丁宝桢、郭柏荫、刘昆、李福泰、黄翼升、张兆栋、杨昌浚于各该省通商口岸迅速筹防。万一洋人兵船驶至,务须设法堵御;毋任其乘虚肆扰,或至占踞口岸。如有疏虞,惟该督、抚等是问。所有沿江、沿海水陆官兵,仍当懔遵前谕力加整顿;并着将现办情形,详晰具奏。将此由六百里密谕马新贻、英桂、瑞麟、李瀚章、丁日昌、英翰、刘坤一、丁宝桢、郭柏荫、刘昆、李福泰、黄翼升,并传谕张兆栋、杨昌浚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六。
二十二日(丙戌),调福建巡抚何璟为山西巡抚,以广东布政使王凯泰为福建巡抚。
二十三日(丁亥),调福建布政使邓廷楠为广东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潘霨为布政使,调贵州按察使葆亨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七。
八月乙未朔,命翰林院侍讲黄体芳提督福建学政。
初五日(己亥),谕〔军机大臣等〕:『英桂奏「遵筹防范海口情形,请饬李鸿章驰赴近畿」各折片,据称「福州、厦门、台湾三口各国教士、洋商因闻天津之事,不免阴怀疑虑;即督密饬沿海道员各于保护之中兼寓防范之法,所筹尚妥。刻下天津之事办理尚无眉目,能否不至启衅,殊难豫料。近畿地方现已密为布置,外省沿江、沿海口岸均应先事绸缪,未可稍涉大意。近据李瀚章、丁宝桢、马新贻、英翰等先后覆奏,均已密筹戒备;英桂现拟令罗大春赴省统率标兵认真训练,即着督饬该提督实力整顿,务使一律精壮,足备御侮折冲之用。应否另行募勇调兵?并着酌度情形,妥筹办理。其厦门师船,着咨会李成谋加意操练,藉资调遣。台湾地方,责成该镇、道一体筹防,以期有备无患。此时洋人并未开衅,该督务当不动声色,督饬所属慎密筹办,不可过事张惶。将此由四百里密谕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八。
二十五月(己未),谕〔军机大臣等〕:『沈葆桢奏「请简派轮船统领」一折,据奏「新设轮船约束操演以及稽查联络,其难较战船数倍,亟需知兵大员统率,藉资训练」。福建水师提督李成谋前隶杨岳斌外江水师,迭着战功,著作为轮船统领,英桂、沈葆桢即传谕该提督,务当申明纪律,严加约束,以肃营规。兵船恃枪炮为声威,若技艺生疏,非特不能制胜,且临敌苍黄,将有自焚之患。近日轮船所用枪炮多于后膛安放子药,非海外绝岛试之,则恐伤人;英桂等即责成李成谋随时驾驶出洋,周历海岛,勤加操演。俾该员弁等熟习风涛,悉成劲旅;不得性耽安逸,致令训练皆属具文,有名无实。轮船号数渐多,不能不分布各口;若彼此各不相习,势必心志不齐,难期用命。李成谋身为统领,尤当将各船联络一气,以壮声援。将此各谕令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九。
九月二十五日(戊子),谕军机大臣等:『前因英桂奏请饬催巡抚赴任,当经降旨令王凯泰即赴福建新任,毋庸来京请训。兹据瑞麟等奏:「广东奏销紧要,请暂留王凯泰经理并请饬新任藩司赴粤」等语;即着英桂饬令邓廷楠兼程驰赴广东接受藩篆,毋庸来京请训。邓廷楠到后,即由瑞麟等知照王凯泰迅赴新任,以重职守。将此各谕令知之』。
二十七日(庚寅),谕〔军机大臣等〕:『英桂、沈葆桢奏「酌保水师人才,开单呈览」一折,轮船既次第告成,必须有长于海战、熟于驾驶及谙习沙线风云、通晓轮机之人,方足以资得力;兹据英桂等酌保总兵黄联开等七员及游击贝锦泉一员以备擢用,并将把总吴锡章一员及都司吴世忠等十六员分别请奖,均着照所请给予奖励。该员等尚未着有劳绩,此次破格给奖,藉资观感。英桂、沈葆桢务当督饬各该员等实力请求,以资驱策。国家不惜数百万帑金创制轮船,原以筹备海防,期于缓急足恃。现在已成之船,必须责成李成谋督率各员弁驾驶出洋,认真操练;技艺愈精,胆气愈壮,方足备御侮折冲之用。至所称拣调弁兵、分配轮船常川训练之处,即着会议章程,迅速具奏。需用枪炮等件,亦当悉心讲究,认真制造备用。英桂另片奏保总兵张其光等二员,已交军机处与黄联开等一并存记矣。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一。
冬十月初三日(乙未),谕〔军机大臣等〕:『文煜等奏「船政大臣现丁父忧,请饬守制百日后仍出任事」一折,前江西巡抚沈葆桢自同治六年接办船政以来,不辞劳瘁,纲举目张,办理已着成效;该前抚现在丁忧,恳请简员接办,本应俯如所请,以慰孝思。惟船政紧要,未便遽易生手,且非有地方之责;沈葆桢守制在籍,亦非出官外省可比。即着文煜、英桂传知沈葆桢于守制百日后,仍将船政事务照常经理,毋得固辞;该前抚平日办事实心,想能仰体朝廷倚畀之重,移孝作忠也。沈葆桢守制百日内应行奏咨事件,并着文煜、英桂饬令夏献纶等随时禀知该将军、督、抚等代为咨奏,以符体制。沈葆桢百日后,遇有应奏事件,仍着照常奏事。将此各谕令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二。
闰十月初三日(乙丑),以福建采办京仓米石运兑完竣,赏道员夏献纶布政使衔、予道员吴大廷优叙。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四。
二十一日(癸未),谕内阁:『英桂奏「甄别庸劣各员,请旨革职」一折,福建候补同知王修业嗜好甚重,遇事招摇;候补知县韩庆麟操守不谨、专事钻营,前署彰化县任内措置乖谬、声名狼藉。该二员均着革职,永不叙用;王修业并即勒令回籍,不准在闽逗遛。嘉义县知县章觐文玩视公事、声名平常,着即行革职,以肃吏治』。
谕军机大臣等:『前因船政紧要,谕令沈葆桢守制百日后照常经理;兹据文煜、英桂奏称:「沈葆桢具呈固辞,谓前丁母忧时,奉署理江西巡抚及总司船政之命,吁恳终制,皆邀允准;并引李鸿藻从前丁忧之事,仍请终制」等语。该前抚恪守礼经,陈情终制,原属出于至诚;惟在籍办理船政,仍可素服从事,非夺情释服者比。李鸿藻侍从禁廷,亦与沈葆桢情形不同。该前抚丁母忧时,船政尚未动工,办理本可从缓,故即允其所请。此时船政正在紧要,沈葆桢经理有年,办有成效;若半涂而废,设有参差贻误,关系非轻。是总理船政,事尤重于墨绖从戎。着文煜、英桂传知沈葆桢仍遵前旨,于百日后将船政事务照常经理。事非有悖礼经,毋再拘泥固辞;朝廷因船政牵涉洋务,未便明降谕旨宣布,谅沈葆桢必能领会也。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五。
十一月二十四日(乙卯),命翰林院侍讲学士孙毓汶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八。
●同治十年(一八七一、辛未)春正月十七日(丁未),谕军机大臣等:『文煜等奏「船政大臣因病未能赴工,请派员接办」一折,前因船政紧要,迭经谕令沈葆桢于百日孝满后将船政事务照常经理;兹据文煜等奏称:「沈葆桢百日孝满后,以患病未能赴工,呈请代奏」等语。沈葆桢管理船政,已着成效;现当工程吃紧之时,岂可因病诿卸,致误要工。即着文煜、英桂、王凯泰传知沈葆桢赶紧调理;其船政事宜,仍督饬夏献纶等认真妥办,并令随时禀商沈葆桢,以昭慎重。该前抚一俟病痊,即当迅速赴工,照常督率经理,用副委任。将此各谕令知之』。
二十五日(乙卯),闽浙总督英桂陛见,以福州将军文煜兼署总督。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三。
二月二十一日(辛巳),闽浙总督英桂奏:『遵议轮船训练章程十二条:一、统领外应派分统,以专责成;一、挑选水师弁兵,在船练习;一、弁兵人等技艺精通者,分别给予职衔;一、分泊各口轮船,按季互相更调,以期联络;一、每年春、冬定期操阅,以凭陟黜;一、水手、炮手彼此兼练,以求精熟;一、管驾官,每旬合操一次;一、广搜舆图,以资考证;一、颁定一色旗号,以分中外;一、口粮造册请领,据实报销;一、稽核煤斤,以省浮费;一、篷索、轮机杂件随时修配,船身损坏应候勘验修理』。下所司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六。
三月二十四日(甲寅),礼部以会试中额请;得旨:『满洲取中八名、蒙古取中二名、汉军取中五名、直隶取中二十四名、奉天取中三名、山东取中二十二名、山西取中十一名、河南取中十九名、陕甘取中二十四名、江苏取中二十六名、安徽取中十八名、浙江取中二十五名、江西取中二十三名、湖北取中十四名、湖南取中十四名、福建取中二十名、台湾取中二名、广东取中十六名、广西取中十三名、四川取中十五名、云南取中十一名、贵州取中十一名』。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七。
夏四月庚申朔,谕军机大臣等:『文煜等奏「第六号轮船开工、第七号改造兵船情形」一折;另片奏:「船政大臣因病不能赴工,请旨遵行」等语。闽省第六号轮船现已购齐木料,克日开工;即着照文煜等所拟,命名「镇海」。至轮船之设须炮位多而马力大,方能利涉波涛,制胜较有把握;文煜等拟将第七号改造兵船,不为无见。着即督饬在事人员与日意格悉心讲求,功归实际,不得旷日持久,虚糜帑金。沈葆桢办理船政,成效彰彰;现虽病未就痊,仍未可置身事外。着文煜等督饬夏献纶等认真妥办,并令该道等随时禀商沈葆桢以昭慎重。沈葆桢着俟服阕后再行赴工,督率经理。此系朝廷曲体孝思,俯允所请;该前抚毋再因病固辞,以副委任。将此各谕令知之』。
初十日(己巳),谕军机大臣等:『英桂、王凯泰奏「察看道员人地不宜,遵旨撤回」一折,据称「署台湾道黎兆棠到任已阅年余,治理地方意见偏执,袒庇同乡,不洽舆评」等语。黎兆棠业经该督等撤回;该道本系江西补用人员,即着文煜等饬令交代清楚,仍回江省,毋庸留闽。该员回江西后,并着刘坤一留心察看,据实具奏。另片奏:「委定保接署台湾道员缺」等语。台湾孤悬海外,兼有交涉事件,非为守兼优之员不克胜任;定保于署理是缺,人地是否相宜?仍着文煜等随时察看,以重地方。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八。
五月初三日(壬辰),谕军机大臣等:『福建按察使葆亨现已来京陛见,察其才具似近平庸,奏对亦不甚明晰;该臬司到任后,着文煜、王凯泰悉心察看,能否胜任?据实奏闻,毋稍迁就。将此各谕令知之』。寻文煜等奏:『遵查按察使葆亨到任后,勤恳吏治,办事实心。其言语虽近口吃,若从容论事,条理尚属分明;似堪胜任』。报闻。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十。
秋七月初九日(丁酉),谕军机大臣等:『李鸿章奏:「日本议约渐有端倪,并将往返信函钞录呈览」一折,日本与中土最近,又自托于同文之国;现在议立修好条规、通商章程,自不必沿袭泰西各国旧套。该督督饬应宝时、陈钦与该使臣反复辩论,大致均已允服遵照。惟章程内请添「凡两国准予别国优恩及有裁革事件,无不酌照施准」一条,仍是「一体均沾」之意;亟宜相机开导,使之就我范围。应宝时等覆该使臣信函,颇足折服其心;即着李鸿章饬令应宝时等力持定见,悉心开导。总期妥为酌定,以示区别而杜弊端;并将办理情形,随时具奏。将此谕令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五。
九月初七日(甲午),命闽浙总督英桂留京当差,以江苏巡抚张之万为闽浙总督。
初九日(丙申),谕内阁:『都察院奏:「福建职妇林戴氏以伊子林文明被林应时等挟嫌捏控,委员凌定国索银未遂,与台湾道黎兆棠潜谋陷害各节,遣抱向该衙门呈诉」等语。此案于上年五月间,经英桂奏称:「查明福建在籍副将林文明恃强霸产、结党滋事等情,当将该副将拿获正法,胁从人众分别办理」;何以该职妇复以挟嫌陷杀赴京呈控?是否林文明被杀冤枉,抑或该职妇砌词捏控?亟应彻底查明。着闽浙总督、福建巡抚确切详查,奏明办理』。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九。
冬十月十六日(癸酉),谕军机大臣等:『文煜、王凯泰奏「闽省前办洋务密折现有泄漏,彻查严办」一折,上年七月间英桂覆奏防范海口密折,曾经咨行沿海文武各员慎密筹办;在事人员自应郑重其事,不得稍有漏泄。何以漫不经心,致令美国领事李让礼钞录,实属不成事体!是否沿途驿站偷拆?抑系该省文武各衙门收藏不慎,以致泄露?着文煜、王凯泰彻底根查,严参惩办,不准含糊了事。粤省匪徒散放药粉一案,业经瑞麟奏结;闽省洋人,自不至再生疑惧。仍着文煜等随时随事按约妥办,毋令滋生衅端。将此各谕令知之』。
二十四日(辛巳),闽浙总督张之万开缺养亲,仍以福州将军文煜兼署总督。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