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债权编 - 第 26 页/共 36 页
丙午十一月二十八日单顺成
第二配单
第三收货单
刻收付戆舵竹筏运来
福元肉壹百担,每五十斤
到船,经已如示覆收下,此复。
上
顺成宝号台照丙午十一月二十九日单金捷发
第四传单
窃谓贸易之道,利在权衡;创立章程,贵乎一律,我台南唱设三郊,历今二百余年,郊中交接均有公议条约,遵循定章办理。近因五谷物件腾贵,筏驳唱昂,以致生意日见支绌;现粮食降贱,工脚当酌减,爰集同人,共商妥议,再申规约,凡有由外埠运到货物,该筏驳工应给工价列左,冀我郊户确遵定章,毋违斯约,是所厚望焉!
请将新订各埠筏驳运赁至郡每车工价,缮录备览:
濑顶加拔、内庄、后堀、山顶、新庄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五角。
濑下石仔濑、二坎仔、埤尾、厂尾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四角、一元三角。
渡仔头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二角。
西社六份藔、五十堀、北仔店、东势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二元。
曾文溪总爷庄、藔仔廍、九间厝、胡厝店、小新营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
坎仔庄、东溪洲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九角。
加弄头苏厝、檨仔林、后营、打铁店、东竹林、下面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八角。
梢楠、七十二分、大竹林、海尾、刘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七角二分。
海藔、承裕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五角六分。
芦竹沟、北美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二角、一元四角。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十四日,旧历庚十一月二十四日传单
第五竹筏儎工章程
公订竹筏儎工章程:
一、自光绪三十二年旧历丙午四月十四日起,凡竹筏儎工照左开等级银额开发,以归划一。其开给筏工之银,概用台票;如金票,照官定价格的算。
一、海尾每车定银八角五占
一、西庄荫廍仔一元二角五占
一、东竹林一元
一、蚵壳港九角
一、溪底藔一元二角
一、乌厝藔一元一角
一、海藔九角五占
一、东势藔一元三角
一、谢厝藔一元一角
一、芋藔九角五占
一、二崁一元三角
一、下面厝一元
一、檨仔林一元五占
一、拔仔林一元三角半
一、濑脚一元四角
一、加弄苏厝一元一角
一、渡仔头一元三角半
一、七股藔一元三角
一、曾文一元一角半
一、濑顶一元六角半
一、芦竹沟、湾头一元六角
以上,愿我同人确守成约,是所深望;如违约者闻众议罚,此布。
光绪丙午旧历四月十二日台南三郊组合事务所
第六安平内港及外港输出货物工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