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70 页/共 114 页

同立招婚字人蔡中华张士章   (一一八)招婚赘约字   同立招婚赘约字人何传来、连黄氏缎等。缘连黄氏缎有自幼抱养李家之女为孙媳妇,行年十五岁,名唤幼凉,未有婚配,筹划思维,古道宜遵,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世间应效。爰是凭媒说合,招与何传来之养子,名唤曾新枝为妻。即日三面议定,曾家备出龙银贰拾大员正,同媒交连黄氏缎一齐收讫,为作婚费衣裳之资;而连黄氏随即孙媳妇幼娘付曾新枝选择吉旦良时,娶进登门,与李氏幼凉招赘结为夫妇,合卺言欢;所愿来日齐眉衍庆,麟趾呈祥。来年生育男儿,首胎归曾家承接宗支;次胎男儿悉归连家之裔孙;其余多生男女,系是对半均分;使一枝丹桂生香,曾、连两家奉祀。兹者有带祖母黄氏缎登堂,三面明议,生即衣食而待,自今至终百岁后殡费用,亦归曾家夫妻身上设法,及带神主香火五位,逐年忌辰年节祭祀,不敢废弛,谅力而行。自今而后,再发达门闾,重振家声,日后子孙定要两造均分。此系至公至平,俱各喜悦,二比欣诺,口恐难凭,同立招婚赘约字壹样贰通,曾家、连家各执壹通存照。   即日同媒黄缎亲收过字内礼仪银贰拾大员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连家神主香火,订限自四十天请至曾家奉祀,照。   二姓合婚为媒人曾瑞包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日在场见连乞   同立招婚赘约字人何传来连黄氏缎   (一一九)主婚招赘书字   立主婚招赘书字人番妇李潘氏,有孙女名叫金田,年登拾八岁,尚未及笄,桃夭以时,央媒许配,招得吴日新官有胞侄名唤王连,年贰拾伍岁,入赘为夫。同媒议定,备出酒席银叁拾贰大员,择其吉良,过门入赘,二姓合婚,百年偕老。异日生育弄璋,首男归李家,次男归吴家;男女对半均分。自此入赘以后,置有租产物业,吴、李子孙均分,不得涉私。螽斯衍庆,麟趾呈祥,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主婚招入书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媒亲收过酒席银叁拾贰大员正,再照。   一、批明:李家旧租业厝宇等项,异日概归李家,声明,照。   代书人李谦亭   螽斯衍庆为媒人曾士人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日在场人吴成都   知见人廖李氏   立主婚字人吴日新李潘氏   (一二○)招婚约字   百子千孙   同立招婚约字人李神助、陈来有,有承功兄李朝英与潘带娘进赘多年,并无生育,此乃烟祀有关,夫妇相议,再行娶过卢家之女罔娘为妻,仅有亲生壹子,名曰水生,立出李、潘之禋祀。而李朝英去年身故,但因子幼,不能掌理家务,该社头目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公同凭媒妥议说合,援引陈来有之胞弟陈进来入门代理家务,时同媒三面言议,备出酒礼银叁拾大元,付助收作礼筵之费,愿将罔娘付陈来有之胞弟陈进来择吉良时。合婚以后,或生育男女,陈、李、潘之禋祀;或在前有多少租业厝地,亦应兄弟分摊,亦不能变售。自入门以后,有建置家业,亦照兄弟分拆,不得争竞。保此婚姻并无来历不明;如有等情,助一力抵挡,不干他人之事。此系二比喜悦,不敢翻言,口恐无凭,同立招婚约字壹样贰幅,各执壹幅,永远存照。   即日收过招婚约字内酒礼银陆大员,再照。   一、批明:同立婚约字以后,或亲生以及螟蛉,亦在前后置物业,照兄弟分拆,声照。   二姓合婚代笔人刘文炎   光绪玖年贰月日为媒人周士实   知见人头目潘国泰潘太平   胞叔陈尾港   同立招婚约字人李神助陈来有   (一二一)进赘字人   立进赘字人台中县马芝堡鹿港新兴街张氏凤观,有小女林氏却宝凉,年登三十五岁,其夫亡过,凭媒说合,引就白沙墩许听之侄许怣回入门进赘,招夫养子,提携伊子水权、水大长大成人。或发达兴旺,各人造化,亦要伏侍张凤观百年以后,随其主裁移徙,同居亦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与房亲伯叔兄弟侄无干无涉,恐口无凭,今欲有凭,设立进赘字一纸,付执以为存照。   批明:许怣回入门再建置家业,日后不能同居,将家业与其舅林得春均分。再批明:岳母、外孙张标如后来不能同居,而怣回自当多少之资付标以为生计。   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岁月日为媒人陈金瓜   为媒人许李氏秀凉   立进赘字人许怣回张凤观   代笔人黄仲明   (一二二)招婚合约字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黄蜂凉、林木观等,窃谓男大当婚,女长当配,室家以宜,古今大典。缘为黄蜂凉之内侄妇蔡氏,名唤于娘,年登叁拾贰岁,兹昔年间招配江尚为妻,今因尚不幸,池中无水,难得养鱼,于是林木观鸾凤失群,二比凭媒说合,三面议定,木备出聘礼银叁拾大元正;其银付黄蜂凉收过,分还江家债项完讫,随付择吉登轿,过门招赘,与木成为夫妻好合,如鼓琴瑟。来日生育男女,黄、江、林三姓应份均分,而后成家致富,亦若如是,现今养媳或若再养,亦奉承三姓禋祀。此系二比喜悦,各无异言,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招婚合约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以执为行。   一、批明:后日木同于娘夫妻置财物及产业,三姓子孙应份均分,声明,照行。   光绪三十年旧历甲辰端月日代笔人王昌荣   为媒人杨南姆   在场知见人胞姊林好凉   胞嫂曾发凉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林木观黄蜂凉   (一二三)招婚字   同立招婚字人潘万吉、李玉树。缘吉自幼抱过林家之女养食,名唤抱凉,年登拾七岁,未曾婚配,男大当婚,女大当配,同妻相议,池中无水鱼难养,外即托媒引向李玉树胞侄名唤长合,诚实忠义,配伊为妻,招入为婿。长合备出龙银叁拾大员正,交吉收入开费,将抱凉付合择吉日良时,入门成婚为夫妻。生下男女顶二房禋祀,二房应得功劳口粮租出叁拾壹石、奎原社租拾石,计共肆拾壹石正,每年交抱凉夫妻收下,年节忌辰奉祀。长合入门以后,建置物业,长合、定玉各半均分;若生下男女,潘、李各半均分;单生壹子,两姓奉祀。再者二房有带林家三位神主,年节忌辰奉祀。再者,抱凉是万吉夫妻抱养,合、王二人奉成双亲,养儿待老,百年以后,合、王各半均分,不得刁难。二姓合婚,百年偕老,瓜瓞绵绵,螽斯衍庆,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招婚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六年十月日代笔人杨泉   为媒人郑谨潘扇   在场人李礼宗   知见人男定玉   同立招婚字人潘万吉李玉树   (一二四)进赘主婚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