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111 页/共 114 页

一、批明:叁房叔父呈祥之子壬龙早逝,所分应得之租额九拾九石九斗六升九合六勺正,现在交与贰房六子出嗣男名六生继与叁房叔父为嗣,此时付与六生收掌,日后应代壬龙立嗣传后,长成之日,该得租榖九拾九石九斗六升九合六勺之额,付交还与壬龙嗣子管收,此照。   一、批明:天喜即裕国图章所收大租榖,配在显耀管收外,尚剩庐栳川壹户六石九斗六升正,议贴长房侄沛权、叁房侄焕文所分厝额深井灶脚壹半,以补狭隘居住,其租榖付长房、叁房对半均收,别房不得异言,此照。   一、批明:石门坑小租榖系是六生、显耀、沛权参份均收,现在将租借项对与林九评抵利,口粮大租佃人自纳,所有钱粮不敷,议将裕国戳记所收大租榖吴连胜壹拾石零贰斗正,折份交与六生等叁份抵完钱粮之费,日后或赎回,或典卖,即将此抵完钱粮之大榖壹拾石零贰斗归还存公,轮流值年管收,以奉祖先并公用,此照。   一、批明:承父遗置石门庄、老梅庄、头围仔庄等咆仔嗹图记壹颗、字据壹宗,郑进兴图记壹颗、字据壹宗,马眉图记壹颗、字据壹宗,管收口粮租榖共叁拾余石,议归四房叔朝杰掌管,听其收入家用,别房不得争执,此照。   一、批明:买得新庄仔杨家水田壹所,小租榖壹拾五石五斗,系是叁房兄朝俊生母在日有粒积银项,交与父亲,用裕国名号代买之业。契券壹宗,交还叁房嫂张氏收管,永远为己业,别房不得争执,此照。   一、批明:前长房堂侄显耀与贰房份四房叔朝杰拈阄分得半崁仔瓦店壹座叁进,每年应贴江、郑两姓等佛银拾大元,年款年清。现在再议将第四条批明:八里岔扣利榖以外,尚剩贰拾六石,抽出拾石,拟贴朝杰、显耀二人对半均分,以抵应纳江、郑两姓之款,此照。   一、批明:祖先禋祀并公用诸费,各房挨次轮流,余项登记在簿,缴交下手,俟算明之日,按各房照份均分。现在四房朝杰贰子佛印继与五房朝杰为嗣,所有余项应将六份均摊,其余贰房兄怀仁并顶叁房子壬龙,候有儿子承嗣之日,加收壹份,各照份分收,此照。   一、批明:各房阄分内田业、店屋有未税契者,或投税之日该税银若干,向值年就公租开费,有余之项支取理还;如是不敷,各房照份摊还,不得推诿,此照。   一、批明:济生店契批在第贰条款内,交济美收掌。因济美欲分拆合买员山仔田契壹宗、王厝营田契壹宗,就此两宗契券同分亲分拆,交还沛江收入,将济美店契付还交叁房嫂张氏收掌,此照。   一、批明:阄书五本壹样,以干、元、享、利、贞为号,各房各执收照。   光绪拾年捌月日代笔人陈伟卿   公亲人许云卿   同陈时英   同白其祥   同周金钗   知见族亲兄锺拔   知见族亲叔恒老   在场叁房嫂张氏   长房嫂吴氏   长孙祖嗣   承五房嗣佛印   男   叁房侄焕文   长房侄沛权   堂侄显耀   同立阄书约字人四房叔朝杰六房叔六生   第二十一阄分合约字   同立阄分合约字人次房邱自骏、三房邱自敏、四房邱自金、长房侄振文等。本欲效张公之遗烈,继田氏之休风,无如树大枝分,水流派别,理固然者也。更兼生齿日繁,难以统摄,与其共食同谋祖宗之燕翼,何如分阄各管自廓子孙之鸿图。缘骏等兄弟共承先父兄弟两人,不幸二叔早逝,时自敏承继禋祀。兹骏兄弟、叔侄相议,邀请族亲、公亲同堂妥议,将承先父买置福德洋庄水田壹段,作顶二大房对半均分,三房自敏承继二叔,应分得壹半;长、次、四各房共应分得壹半;其余所有家业及生理,除抵还债项并抽长孙份外,俱作四大房均分。随将家产物业以及生理匀配均平,即日焚香祝先拈阄为定。自今以后,各分各管自经营,务宜积少成多,以期增益巨富。此系同堂议定,至公无私,日后各不得翻异,亦不得较长竞短,致伤和气,是所厚望也。并将各房应分得物业批明于后。今欲有凭,同立阄分合约字壹样四纸,以仁、义、忠、信为号,各执壹纸。并另立阄约簿壹样四本,各执壹本,永远存照。   一、批明:承父用邱源记名号明买邱老匏水田壹段,并田藔、竹围、菜园、稻埕在内,址在芝兰一堡福德洋庄,作顶二大房对半均分,三房自敏应分得壹半,长、次、四各房共应分得壹半,年应纳钱粮、大租亦应照对半分纳,各不得推延。其此契券并丈单全宗交付三房自敏收存,倘要用时,取出公阅,不得刁难,批照。   一、批明:抽出龙银叁拾员,交付长房振文收作为长孙份。又抽出银六拾员,交付次房侄振芳收作为完婚费。同议免抽存祀业,凡蒸尝祭祀及忌辰祭扫,逐年四大房等各自收理。致该地捐题科派诸费,系属公号者,俱作四大房均摊,各不得推诿,批照。   一、批明:长房侄振文拈分士林大北后街第五番户坐西向东自造瓦店壹坎,前后两进宅地在内。又分得次房贴出店价龙银玖拾员。又分得士林大北后街买张源司南畔空宅地壹坎。其买李大有后进店契全宗,即日交付长房振文收存。又买李大有兄弟等店契全宗,并买张源司店契全宗,即日俱交付三房自敏收存,倘要用时,取出公阅,批照。   一、批明:次房自骏拈分得士林大北街第三十二番户买张文记瓦店壹坎。又分得连后进买邱清澜瓦屋壹间,前后三进,宅在内,应贴出店价龙银壹百捌拾员,内玖拾员分贴长房振文收,又玖拾员分贴交三房自敏收。又抵借项分得芝兰一堡牛椆湖庄买吴朝宗等山业并山田全段。又得芝兰一堡东势庄典过邱文运山业壹段。其买张文记店契壹宗,又买邱清澜瓦屋契壹宗,又买吴朝宗等契券并丈单全宗,又典邱文运山契壹宗,即日俱交付次房自骏收掌,批照。   一、批明:三房自敏拈分得士林大北后街第四番户坐西向东自造瓦店壹坎,前后两进宅地在内。又分得次房自骏贴出店价龙银玖拾员。又分得四房贴出店价龙银贰拾员。又分得士林大北后街买张源司北畔空地壹坎。又抵借项分得芝兰二堡磺溪崎顶庄典过何致荣等水田壹小段,并典契全宗,即日交付三房自敏收掌。其买李大有兄弟等店契全宗,并买张源司店契全宗,即日俱交付自敏收存。至买李大有后进店契全宗,即日交付长房侄振文收存,倘要用时,各宜取出公阅,不得刁难,批照。   一、批明:四房自金拈分得士林大北街第三十一番户买李寿山等瓦店壹坎,前后三进宅地在内,应贴出店价龙银贰拾员,交付三房自敏收。又抵借项分得芝兰一堡牛椆湖庄买邱阿逢等山业壹段。又分得芝兰一堡牛椆湖庄典过邱朝居等山业壹段。其买李寿山瓦店契壹宗,又买邱阿逢等山契壹宗,又典邱朝居等契壹宗,即日俱交付四房自金收掌,批照。   再批明:各房应分得物业,年凡带纳钱粮、大租、家屋税、地基租等款,各房就分得各段归现管自行完纳。至抵借项分得之业,其价有多少,因借项亦有多少,各房务宜相坐贴,以抵借数,经另载明阄约簿内矣!再照。   合同族亲并代笔邱仁   光绪二十八年月日即旧历辛丑十二月日   同立阄分合约字人长房侄邱振文   次房邱自骏   三房邱自敏   四房邱自金   第二十二阄书字   (家袓)-凤鸣公-------合春(嫡长孙)  长房   掁宗公           -合结(嫡)    次房   -追远(同)    四房   -水良(同)    六房   -颜辨(庶)    九房   -颜察(庶)    十房   -四全公-------茂盛      三房   -大川公-------德林      五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