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清圣祖实录选辑 - 第 4 页/共 20 页

初八日(丙寅),靖南王耿继茂疏报:『荷兰国出海王于八月十六日带领番船十只、番兵千人抵闽安镇,约九月二十日至围头取齐,于十月初旬往澎湖攻贼巢,候风便进取台湾』。下部知之。   初十日(戊辰),海逆张煌言伏诛。   十六日(甲戌),拨投诚兵二千名隶海澄公黄梧下,合旧兵三千名。立中、左、右、前、后五营。   二十二日(庚辰),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总兵官马化麒于古雷山遇贼船三十一只,奋勇力战,阵斩一百七十余人,擒获一十三人;得获器械、船只,因无水手撑驾,实时焚毁;兼报炮伤官马三匹。得旨:『斩杀贼伙,得获器械,因无撑船之人焚毁等语;系从何来之贼?其贼首为谁?且近地所得船只,焚毁是何缘故?既云官马三匹被炮倒毙,其战士何以无一被伤者?其中或边地官员欲行邀功,杀投来之人谎报亦未可知!着该督严行察明具奏』十一月戊子朔,以投诚左都督杨来嘉为湖广襄阳总兵官、投诚左都督三等阿思哈番蔡缘为河南河北总兵官。   初七日(甲午),镇守福宁总兵官吴万福疏报:『叛镇苏利贼党密遣贼艘从外洋潜入闽地,官兵哨探堵截,斩获贼众、焚夺贼船,片帆不返』。下部知之。   十二月十二日(己巳),升副将刘炎为福建汀州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宝录」卷十三。   ●康熙四年   康熙四年(一六六五、乙巳),春正月初十日(丁酉),加阵亡福建都督三等侯马得功为一等侯,予祭葬,谥「襄武」。   二十二日(己酉),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闽海厦门各岛前已荡平,惟南山、镇海、佛潭桥一带余孽盘踞,臣会同靖藩饬随征中路总兵官刘进忠等进剿;该镇即于三年九月初四日亲统官兵,阵斩逆贼七千有奇,招抚男妇一万三千余名。在事有功人员,应请议叙』。下部议。   二月初三日(庚申),广东潮州总兵官许龙疏报舟师直抵碣石,逆贼苏利势穷,逆属及伪副将陈耀等就抚,获贼艘九十七只。下部知之。   十八日(乙亥),予故三等遵义侯郑鸣骏祭葬如例。   二十日(丁丑),谕吏部、兵部:『广东逆贼苏利反叛地方官多罣罪戾。今思苏利以投诚住居内地仓猝叛乱,与外来贼寇失于防御者不同;且当苏利反叛之际,该省王及将军、总督、提督即以本省兵力将逆贼剿灭,地方荡平。其系苏利反叛一案凡地方大小各官之罪,俱着宽免』。   三月初九日(乙未),谕兵部:『山东、青、登、莱等处沿海居民向赖捕鱼为生,因禁海多有失业;前山东巡抚周有德亦曾将民人无以资生具奏。今应照该抚所请,令其捕鱼,以资民生。如有借端在海生事者,于定例外加等治罪』。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四。   夏四月初八日(甲子),广东总督卢崇峻疏报官兵屡破海寇,贼首李荣往下四府海面奔逃;严督在事各官。追捕务获。下部察叙。   二十日(丙子),广东总督卢崇峻疏报香山县知县姚启圣招抚蜑寇黄起德等四千余人。下部察叙。   二十二日(戊寅),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铜山抢大林等出没海滨,提督王进功、施琅标下将弁率师进剿,各有斩获。下部察叙。   五月十七日(壬寅),以故遵义侯郑鸣骏子郑缵成袭爵。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五。   秋七月十三日(丁酉),正黄旗精奇尼哈番郑世袭疏言:『微巨悔罪归诚,乞赐母子完聚』。得旨:『郑芝龙罪大正法,因将伊妻收养;郑世袭知伊父之罪既经投诚,其母颜氏着给伊完聚』。   十五日(己亥),平南王尚可喜疏报;『广东饶平总兵官吴六奇,老疾不能供职』。上念吴六奇有投诚防汛功,命其子吴启丰以副将管广东饶平总兵官事。   八月十八日(辛未),兵部议叙康熙二年进取金门厦门、康熙三年攻克铜山等处捷功,命加靖南王耿继茂俸银一千两,赏海澄公黄梧大蟒、貂裘、鞍辔等物,加黄顺等二十人为左都督,施琅等六人为右都督,陈斌等十一人为都督同知,黄英等十一人为都督佥事;总兵杨富以进援中伤、落水复出,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准袭二次;各将士加等授职有差。   兵部题:『精奇尼哈番苏明呈请外补,请旨定夺』。得旨:『苏明先以投诚之功,给与精奇尼哈番,又授为散秩大臣,宠眷已极;且凡内用之人以外用者,皆系特颁谕旨简用,未有自行奏请之例。今求外用,向部中递呈,殊为不合!着议处具奏』。   九月初六月(己丑),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水师右路总兵官杜永和连破海寇,擒斩伪将乌角车等。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六。   冬十月二十八日(庚辰),浙江总督赵廷臣疏报郑逆下伪左都督李英自澎湖率众投诚。下部议叙。   十一月二十日(壬寅),授郑逆下投诚伪左都督朱英为左都督,伪都督佥事翁贵、金兴、黄荣、刘进、伪总兵陈绮、朱忠、张朝纮并都督佥事,伪副将吴宏、刘雄、伪参将朱显龙、伪游击刘扬等如其原衔;并给全俸,赏赉有差。   十二月初九日(庚申),兵部议授海逆张煌言下投诚伪左都督阮美、周家政以副将职衔;得旨:『阮美、周家政率众倡先劾顺着以总兵官用』。   二十八日(己卯),兵部议覆广东镇海将军王国光奏报「郑逆贼伙向泊铜山、炫钟等处,复驾船七十余只冲入甲子所港口挽泊」一疏,得旨:『设立水师提督总兵官等,原为防御海寇。今福建铜山、炫钟等处贼船挽泊,提镇官等并未带领官兵扑剿;至贼船飘往广东,并未跟踪追杀,又不预檄广东各官在前截杀。后贼船直冲入甲子所港口挽泊,广东水师各官亦未迎截。如此,则设立水师提督何用?以后贼船再至,提镇官如不亲领兵扑灭,贼遁不跟踪追剿及不预檄附近省分截杀,仍沿旧习,若罔闻知,定行治罪』。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七。   ●康熙五年   康熙五年(一六六六、丙午)春正月二十六(丁未),福建总督李率泰遗疏言:『闽海余氛远窜台湾,奉旨撤兵,与兵休息,洵为至计。惟是将众兵繁,若撤之太骤,不无惊惶;太迟,又恐贻患。目下当安反侧之心,日久务防难制之势。红毛夹板船虽已回国,然而往来频仍,异时恐生衅端。闽省兵马钱粮专望协饷,倘若外解不周,即有意外之虞。至数年以来,海禁甚严,迁移之民尽失故业;宜略宽界限,俾获耕渔,稍苏残喘』。得旨:『李率泰原以才能,蒙世祖章皇帝特简浙闽总督。自任总督以来,克副简任之意:殚力报劾,剿抚贼寇,多建功绩。且忠清素着,正资调度料理;今以久任岩疆,积劳病殒,深可悯恻!应得恤典,着察例具奏。余着该部议奏』。   二十八日(丁酉),以原任江西总督张朝璘为福建总督。   二月二十五日(丙丁),改授海上投诚左都督郑世袭为精奇尼哈番、游击傅鼎为阿达哈哈番,并给全俸。   二十九日(庚辰),以平广东碣石卫逆贼苏利功,增给平南王尚可喜俸银一千两。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八。   秋七月十三日(壬辰),浙江总督赵廷臣疏报海逆郑锦下伪都督李顺自澎湖来至浙洋,率伪官兵船进关投诚。命授以都督同知衔。   八月初七日(乙卯),叙剿平广东叛镇苏利功,给总督卢崇峻拖沙喇哈番。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九。   九月十六日(癸巳),兵部议覆:『广东镇海将军王国光疏报海贼驾船七十余只突犯甲子所港口,总兵官许龙败之。其水师提督常进功等因修造船只,未及追击,分别降罚』。得旨:『甲子所港口系极内之地,七十余贼船直入,提督常进功等假托修船,不亲领官兵剿灭;尔部见议浙江提督总兵官见海内贼船四只,不亲领兵追赶,俱降二级,今以七十余只之贼船直入内地,不行剿灭,止议提督罚俸一年、总兵降职一级,尔部所议。轻重任意、颠倒徇情,殊为不合。其常进功等议罪尚轻,着另议』。   冬十月二十日(丁卯),兵部遵旨再议:『广东海贼驾船直入甲子所港口,水师提督常进功等假托修船,不亲领官兵追剿;应将提督进功、左路总兵官张国勋俱降二级留任』。得旨:『常进功着降二级,照旧管事;张国勋着再降二级调用』。   十一月初五日(辛巳),以海逆郑锦下投诚左都督杨富为浙江水师右路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   ●康熙六年   康熙六年(一六六七、丁未)春三月二十二日(丙申),以原任山东总督祖泽溥为福建总督。   夏四月初二日(丙午),户部议覆:『海上投诚郑世袭疏请给还伊父郑芝龙原产,查此系已经入官估价变卖之产,不便准给』。得旨:『此项田产,仍给与郑世袭』。   初十日(甲寅),叙克厦门、铜山诸岛功,追授原任福建总督李率泰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靖南藩下都统王大用等四十六人进秩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一。   闰四月十四日(戊子),广湖道御史萧震疏言:『屯田之制,为古帝王养兵裕国之本。臣愚以为兵屯纵不即行,而投诚开荒之策未有不可立行者。查投诚之众所携家口,数倍正兵;若予以荒地、给以牛种,俾无失所,以为招徕之劝:一便也。再查绿旗兵有防御之任、投诚兵无汛地之责,是绿旗之屯田难,投诚之屯田易:二便也。近例投诚兵随标者月给饷银,岁费金钱八十余万。将来台湾平后,尚有继至之人;与其糜费养兵之资,何如使开荒芜之地。每投诚若干兵,应给荒田若干亩,岁省饷银若干两;行之三年,照田起科,是省饷而又增赋:三便也。查各省荒田尚有四百余万顷,若将此地分给投诚兵丁使之耕种,则军储日实、户口渐繁,是力田以阜生:四便也』。疏入,命户部行令各省督、抚确查垦荒事宜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