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对外关系史料 - 第 3 页/共 13 页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称,同上。   (见美国领事档)   ●闽浙总督吴棠咨呈总署美驻厦领事李真得查即李让礼(同治六年六月初五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四四九~四五○。   同治六年六月初五日,闽浙总督吴棠文称:   案照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准兵部火票递到贵衙门咨:『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据美国公使照会称:「本国前任厦门港口署领事陈回国,特派本国姓李真得、名查厘实授厦门领事官,业经接任;请转为行知厦门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办事」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转饬查明该李真得查厘如系真正领事官,即饬该地方官与之往来办事可也』等因。即经饬行福建通商总局司道立即转行查照,并移行台、内通商各口文武知照在案。   兹据该局司道具详:『准署兴泉永丁道移覆:「案奉福州将军照会,饬查美国所派驻厦门领事官李真得查厘如系真正领事,地方官即与之往来办理,具报转咨」等因。当即照会厦门克税务司确查去后。兹据覆称:「查该合众国李真得查厘领事——即李让礼,系真正领事,并非商人代理等由。除照例与之文书往来办理外,咨覆查照转详察核转咨」等由到局,准此。详覆察核,俯赐会咨』等情到本部堂(院),据此。除详批示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见美国领事档)   ●美副使卫廉士照会总署派德约翰充任台湾府淡水领事(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四。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美国照会称:   照得本大臣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为此照知贵亲王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和衷办事。   (见美国领事档)   ●美副使卫廉士照会总署请饬派兵防守因「罗妹」号案所筑台湾南部炮台(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八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五。   大美国钦使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为照会事。   照得去年三月十九日前任蒲大臣照会内开:『三月间,有本国商船一——名「罗妹」在台湾南边遇飓风触礁,水手人上岸被生番杀害』;请饬查办。嗣于三月间,准照覆称「赶紧饬地方官前往查明办理」在案。后据厦门李领事与闽督所派刘、曾二位镇台带兵一队同往琅■〈王乔〉村,李领事同通事北麒麟深入十八社内地面见生番头目,早知龟仔甪生番杀洋人,实因从前洋人杀过生番,故世世挟仇。又查知「罗妹」船洋人多被生番杀死,尸身抛入于海,祇遗女洋人尸骸一个、照影镜一面。在刘、曾二位镇台带同熟番兵勇,本欲压制生番;经十八社生番头目啅杞■〈口笃〉与李领事会晤讲和,愿出保结「以后保护难商,不敢戕害」。立有和约各条,此事生番与中国未伤一人。查约内载:「台湾南边筑一炮台,派兵勇百余名防守该处」。生番与李领事及镇台议定「洋人上岸,执素红旗为记号,以示好友无相害之意」等因均各在案。现据李领事称:『海边炮台在生番之境,系防御边疆、保护内地至紧之事;必须有兵看守,不可撤去。已申陈本处各大宪,而回音总以「从缓斟酌」为词云云』。本大臣因思去年我国之官偕往琅■〈王乔〉等地各生番处立约和好,建此炮台镇守,原为不虑生事宜,十分谨慎;何可视为具文!兹将李领事所绘台湾南边地图及素红旗款式,送上贵亲王备览;并请饬该督保守炮台、安定番地,则洋船往来之多,遇难亦可无虞,实保全中外两国之良法。为此照会,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   戊辰年闰四月八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总署咨行福州将军等美国已派德约翰为淡水领事(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八~五二九。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行福州将军文称: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准美国公使卫廉士照会称:『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请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贵将军查照,转饬该地方官知照可也。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同上。   同日,行上海通商大臣文同上。   (见美国领事档)   ●总署照覆美副使派德约翰充驻淡水领事已转行知照(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九。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给美国照会称:   现接贵大臣照会称:『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请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和衷办事』等因前来。除由本衙门咨行闽省转饬地方官知照外,相应照覆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美国领事档)   ●总署照覆美副使派兵防守台湾南部炮台已转行确查筹议(同治七年闰四月十六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三○。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覆事。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八日贵大臣照会称:『前因蒲大臣照会开:「本国商船——一名「罗妹」在台湾南边被生番杀害,请饬查办」在查。后据厦门领事官李与刘、曾二位镇台带兵同往琅■〈王乔〉村,本欲压制生番;经十八社生番头目啅杞■〈口笃〉与李领事官会晤讲和,愿出保结:以后保护难商,不敢戕害。立有和约各条,内载「台湾南边筑一炮台,派兵勇百余名防守。该处生番与李领事及镇台议定,洋人上岸,执素红旗为记,以示「友好无相害」之意等因:均各在案。现据李领事称:「海边炮台在生番之境,防御边疆、保护内地,必须有兵看守,不可撤去」。兹将李领事所绘台湾南边地图及素红旗款式送上备览,请饬该督保守炮台、安定番地』等因前来。   查琅■〈王乔〉议设官兵一节,前准闽省督、抚将筹办各缘由报明本衙门,业经本爵函致该省督、抚转饬台湾镇、道等详细确查,筹议章程声覆核办;现尚未据咨覆。除俟覆到后再将如何查理之处照会贵大臣查照外,相应先行照覆贵大臣查照可也。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美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   同治七年闰四月十六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福州将军英桂函总署美驻厦领事李让礼请准洋商自赴台湾内山采买樟脑已予理拒(同治七年九月初三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五七。   同治七年九月初三日,福州将军英桂函称:   台湾樟脑一案,上年十二月间曾奉函示:今将脑价出入公平、华洋一律并严禁脑户私煎私售,惩劝兼施。当将飞致台湾道务照指饬一一遵行,同洋人请在台地添设子口窒碍情形,由英桂会同李前巡抚缕晰肃复;知邀垂鉴。意谓台湾道遵示办理,可期相安。无如洋人惟利是图,屡欲自入内山采办;并偶遇地方官拏办私贩奸民,即为出头包庇,以致仍费周章。   本年二月间,先有英国怡记洋商与英人北麒麟勾串私贩,在内山购买樟脑,由鹿港装运出口。鹿港并非议准通商口岸,按照条约:「洋商私往买卖,应将货物入官」;因美国驻厦领事李让礼适赴台湾,与驻台英国领事面请台湾道放行,并殷殷以和好为词,未便操之过急。该道权事通融,即饬鹿港同知查明验放;并与该领事等约定:不得再任洋商前赴鹿港,致违条约。李让礼等照会称谢。比李让礼到省谒见,请饬地方官给予执照,准令洋商自赴内山买脑。经英桂以内山系生番所居,厥性嗜杀;设或洋商深入致有意外之虞,地方官何从保护!台湾现未准设子口,且给照为体面之洋人游历而设;未便饬给。面与辩驳,该领事尚无异词。旋又强行条约申陈,复经按约札复,亦未续有申请。是英、美二国洋商虽有违约之举,而领事官犹知条约应行遵守,一经按约向论,不致固执要求。偻计各国换约,此时当可定局。樟脑一事如何定议,可否先赐行知,以便按约筹办?并祈酌夺!   专肃密达,敬请勋安!   (见布国领事档)   ●闽浙总督英桂咨呈总署美驻淡水副领事德约翰系洋商兼充请照会另派真正领事(同治七年十月初九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六六。   同治七年十月初九日,闽浙总督英桂文称: